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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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篇1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公安机关关于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保管和使用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出如下规定:一、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1、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

2、库房安装有防爆排风设备,经常通风换气,避免有毒、易燃气体浓度过大发生意外。

3、存有危险化学药品的库房设有防盗门窗、报警器;由专人负责保管,药品的出入有两名保管人员共同负责;有领取药品的签字制度;剧毒药品入入保险柜;易燃、易爆药品根据各自性质,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存入;还备有灭火器和沙桶。

4、由教育局发放的危险化学药品,均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时间、药品名称、药量、提货人签字、发货人签字、学校的证明及装备站的.出库单,并且存档备查。

二、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1、生物实验室需要用危险化学药学药品时,必须经主管校长签字的证明(证明包括时间、用途、估量、使用人),学校保管人员做好记录后,方可提货。

危险化学药品不得代领,证明要存档。

2、生物实验室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及时、如数交回学校的保管人员,禁止将危险化学药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放在学校危险药品库外,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药品出入库要有清晰的帐目,包括领用时间、领用量、消耗量、剩余量、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员签字等。

4、在开学初、放假前要检查危险品的出入帐目。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篇2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例(五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例(五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例根据____《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建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医、药、护和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度规定和人员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保证药品安全及合理用药。

1、“印鉴卡”的管理药学部应指派专人依据“印鉴卡”的申办规定,负责向区卫生局申办、换发“印鉴卡”,申报用药计划及变更手续。

按期报送药品购用情况统计报表。

批准核发的“印鉴卡”由专人保管,除购买药品之用外,不得带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库。

2、专用保险柜和基数卡的管理药库贮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保险柜,专人负责。

药库与各调剂部门,各调剂部门与临床用药科室实行基数管理,基数卡注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及负责人签字,人员变更时,须办理变更手续。

3、药品的储存和保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全部贮存于专用库内,钥匙由指定人员保管。

贮药保险柜双锁双人负责,除库管人员和调剂部门专门领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库内。

4、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钥匙备案管理存放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保险柜实行双锁双人负责制,历任管理人员情况须在药学部备案。

5、药品的领发各调剂部门指定专人凭处方、领药本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基数卡”限定的数量。

发药人和领药人需认真核对发药名称、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后签字领药手续。

领药人员必须亲自运送药品至领药部门并将药品存入专用保险柜、完成入帐等相关手续,中途不得停留或办理其他事宜。

6、临床科室的药品管理临床科室需要留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应与调剂部门建立基数卡,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人审核签字,临床需求变化时应及时变更基数卡。

7、管帐人员交接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调整时须在监督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交接清点并记录,交接完成后报存药剂科。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5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5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使用行为,确保合法,根据《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村卫生室(所)、个体医疗机构严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

3、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从指定的有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凭印签卡购进。

4、应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5、特殊管理药品应由双人验收至最小包装,验收合格后,做好验收记录。

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验收时必须检查其特定标识。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用保险柜或专库储存,专库应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保险柜和专库双人双锁管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存放于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

7、特殊管理药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做到帐、货、票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8、特殊管理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符合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具有资格的执业医师给确需使用的患者开具。

9、对特殊管理药品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审核,签署姓名,并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

处方至少保存____年。

10、对过期、破损的特殊管理药品要登记造册,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在其监督下销毁,做好记录。

11、发生特殊管理药品被盗、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情形的,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公安、药监及卫生主管部门。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2)特殊药品是指那些在临床应用中用于治疗重大疾病,药物效果好、安全性欠佳、副作用较大、应用要求特殊的药品。

由于其特殊性质,需要加强管理以确保其合理应用和安全使用。

因此,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非常重要。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保护患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殊药品的定义:指具有较高药物风险、使用要求较特殊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抗癌药物、特效药物等。

第三条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特殊药品的使用安全;(二)严格依法依规原则,依法依规使用和管理特殊药品;(三)合理使用原则,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使用;(四)信息化管理原则,建立和完善特殊药品使用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五)风险防控原则,通过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特殊药品使用和管理的责任分工:(一)医务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申请和配送工作;(二)药学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储存和管理工作;(三)护理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中的护理工作;(四)患者及其家属负责特殊药品的遵从使用。

第二章特殊药品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特殊药品的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患者需要使用特殊药品的疾病符合特殊药品的适应症;(二)已经尝试过其他治疗方案无效或无法耐受;(三)已经获得病情评估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四)提交申请的相关材料齐全。

第六条特殊药品的审批流程:(一)患者提交特殊药品使用申请;(二)医务部门审核患者的申请;(三)药学部门评估特殊药品的需求和库存情况;(四)医务部门根据药学部门的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使用特殊药品;(五)医务部门通知患者和药学部门特殊药品的使用和配送相关事宜。

第七条特殊药品的配送使用:(一)特殊药品经药学部门验收和储存后,由医务部门按申请进行配送;(二)特殊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嘱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剂量和使用方式;(三)使用过程中如遇到不良反应或其他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医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四)特殊药品的使用记录和剩余库存应及时上报药学部门。

第三章特殊药品的储存和管理第八条特殊药品的储存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储存环境应符合特殊药品的要求,如温度、湿度等;(二)特殊药品应单独储存,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三)特殊药品的有效期应严格控制,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

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药品零售医院药房可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配方用毒性中药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二类精神药品。

2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医院药房购进,并指定专人负责。

4购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5特殊管理药品应在到货后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

6特殊管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警示语或警示说明。

7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管、专人管理和专帐记录。

8其他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专柜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

9特殊管理药品出库上柜台时,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10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原印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1二类精神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必须载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不得涂改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2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得单独配方;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

并由配方人员和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审定后再进行调配;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3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等均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14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报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由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现场监督销毁,销毁工作应有记录。

2024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二)____年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引言: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那些因为其特殊的成分、剂型、用途或危险性,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和管理的药品。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6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6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特殊药品指麻醉药品、毒药和限制性毒药。

保管人员应熟悉药品性能和有关规定,业务熟练和工作认真负责。

二、特殊药品的入库验收应坚持二人验收复核,填单要双人核对签字、专帐记录;三、特殊药品应专库(柜)存放,分别堆码,禁止与一般药品混放,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三、特殊药品要有明显标志,标签按《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要求,麻醉药品的标志为在蓝边白底书写蓝色的“麻”字,毒药标志为圆形的黑底写白色的“毒”字,以兹警示和区别。

四、特殊药品必须定期盘点核对,科主任或护士长应组织监督和抽查,毒性中药材每半年盘点一次,西药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货相符,以防漏洞或差错。

发现漏洞、短少、异常应及时向科主任或医务科报告,并查清原因作出相应处理。

五、保管人员如休假或工作调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监督交接无误后方可调离。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二)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

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并适用于本单位内的特殊药品管理工作。

二、定义1. 特殊药品:指那些在临床上应用受限、具有较高风险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毒性药物、放射性药物、免疫生物制品、特殊标示药品等。

2. 特殊药品管理人员:指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存储、分发和使用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特殊药品的采购1. 特殊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

2. 特殊药品的采购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供应商提供,并进行严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查。

3. 特殊药品的采购应使用正规渠道,不得使用非法渠道或从个人处购买。

四、特殊药品的存储1. 特殊药品的存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药品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特殊药品的存储区域应具备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并与其他药品相互隔离,避免交叉污染。

3. 特殊药品的存储区域应设置相应的标识,注明药品的名称、剂型、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特殊药品的分发和使用1. 特殊药品的分发应由特殊药品管理人员负责,并按照医疗机构内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

2. 特殊药品的分发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员等,并由领用人员进行签名确认。

3. 特殊药品的使用应按照临床需要和医疗机构内相关制度进行,严禁超量使用、滥用和私自使用特殊药品。

六、特殊药品的报损和处置1. 特殊药品的报损应按照医疗机构内相关制度和程序进行,必要时应报请主管部门进行核销。

2. 特殊药品的处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严禁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置特殊药品。

七、特殊药品的监测和反馈1. 特殊药品的使用应进行监测,对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进行及时上报,确保用药安全。

2. 特殊药品的监测结果应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不断提高特殊药品管理水平。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特殊药品是指那些具有特殊功效、治疗罕见病或重大疾病的药品,不属于一般药品的范畴。

特殊药品的管理包括审批、生产、经营、使用、监测等环节。

第三条特殊药品的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特殊药品的合理用药和安全使用。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特殊药品的开发、生产、经营、使用、监测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特殊药品的审批第五条特殊药品的审批由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依法依规进行。

第六条特殊药品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审批。

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的研究数据和证明材料,明确特殊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第七条特殊药品的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8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批时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延长审批时限的原因和期限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特殊药品的审批结果应当及时向申请人通知,并在药品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第九条特殊药品的审批结果分为批准和不批准两种情况。

批准的特殊药品应当办理相关的生产、经营许可手续;不批准的特殊药品应当告知申请人理由,并提供申请复审的程序。

第三章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第十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并按照许可证上的范围和要求进行生产和经营。

第十一条特殊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生产特殊药品。

第十二条特殊药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条件和资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经营管理体系要求经营特殊药品。

第十三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特殊药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保障特殊药品的生产过程不得发生异常情况,确保生产出的特殊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特殊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特殊药品的溯源系统,确保特殊药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踪。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4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4篇)

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以及临床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特殊药品是指具有独特临床疗效和风险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抗肿瘤药物、抗艾药物、抗生素、免疫调节剂、生物制品等。

第四条特殊药品使用必须坚持临床需要为基础、适应病情为前提、科学合理为原则、平衡风险与收益为要求。

第五条特殊药品的采购、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或用途进行采购、使用。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流程规范、权限制度,确保特殊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本单位应配备专门的特殊药品管理人员,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使用等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药事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对特殊药品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九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采购前必须制定采购计划,并且由卫生计生委批准。

第十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采购文件应包括特殊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用途、投标人资质要求等。

第十二条采购文件应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并向有资格的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

第十三条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保证金,不得迟交或不交保证金。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评标结果需要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确认。

第十五条评标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公示期不能少于7天,公示结果需经过药事委员会批准。

第十六条采购人应根据评标结果和招标文件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报卫生计生委备案。

第十七条采购人应对特殊药品的质量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特殊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八条特殊药品的储存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储存环境应满足特殊药品的要求。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1. 引言特殊药品是指那些具有较高风险、特殊使用要求以及特殊监管要求的药品。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特殊药品的合理使用、安全管理以及有效监管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规范。

本文将介绍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背景、目的以及具体的管理要求。

2. 背景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是基于特殊药品的特性和风险而建立的。

特殊药品包括但不限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生物制品等。

这些药品具有较高的毒性、副作用和依赖性,对人体和环境有潜在的危害。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体健康,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必不可少。

3. 目的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特殊药品的合理使用、安全管理和有效监管,以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体健康。

•合理使用:特殊药品需要在严格的医疗指示下使用,以确保患者获得适当的治疗和护理。

•安全管理:特殊药品需要在特殊的环境条件下存储、运输和处置,以防止药品的泄露和滥用。

•有效监管:特殊药品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管和追踪,以防止药品的非法流通和使用。

4. 管理要求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准入管理、药品储存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监管和处罚。

4.1 药品准入管理特殊药品的准入管理是指对特殊药品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审批。

准入管理的步骤包括:申请、审核、审批和发证。

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药品信息和相关文件,审核机构对药品进行评估和审查,最终决定是否准予发证。

4.2 药品储存管理特殊药品的储存管理是指对特殊药品的存放、保管和保护进行管理。

储存管理的要求包括:储存条件、储藏容器、储存记录和定期检查。

特殊药品的储存应符合药品的特殊要求,并确保药品的安全和完整。

4.3 药品使用管理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是指对特殊药品的开具、发放、使用和追踪进行管理。

使用管理的要求包括:医疗机构的许可、医生的资质、用药记录和用药追踪。

特殊药品的使用应由合格的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用药过程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追踪。

4.4 药品监管和处罚特殊药品的监管和处罚是指对特殊药品的流通、销售和使用进行监管和处罚。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保障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经营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和药店对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特殊药品是指具有特殊治疗用途或有严格使用限制的药品,包括限制销售的处方药品、限制采购的进口药品、限制使用的剧烈毒剂药品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落实。

第五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设立特殊药品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定期组织特殊药品管理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特殊药品的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保存。

第八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定期对特殊药品进行库存清点,确保药品的准确、完整。

第九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对特殊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药品的流向可追溯。

第十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根据患者需求和药物的疗效,合理使用特殊药品,严禁滥用、超量使用或非法销售。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在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前,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在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时,应按照需求量、患者用药情况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不得囤积药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在进行特殊药品的采购时,应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定期对特殊药品的保质期进行检查,并及时淘汰过期的药品。

第三章储存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适当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将特殊药品存放在专门的药品存储区域,禁止与普通药品混存。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依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使用、保管、销售和报废的特殊管理药品。

第三条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对其管理采取特殊措施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剂、放射性药品、剧毒药品、腐蚀性药品等。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使用。

第五条本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特殊管理药品的培训教育,提高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水平。

第七条本单位应配备特殊管理药品的专用设施和设备,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和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第二章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管理第八条本单位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应进行严格审批,严禁随意购买。

第九条本单位应与指定的生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明确特殊管理药品的供货渠道。

第十条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药品购进凭证》、《药物经营许可证》等。

第十一条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应按需确定采购数量,不得囤积过量。

第十二条采购的特殊管理药品应记录采购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单位、采购人员等。

第十三条特殊管理药品的采购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采取必要的检验措施,确保药品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四条特殊管理药品采购完毕后,应将药品储存入专用设施,妥善保存,并做好药品台账记录。

第三章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管理第十五条本单位应专门设立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场所,符合相关的建设规范。

第十六条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盗、防潮等安全设施,确保药品的安全。

第十七条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特殊要求进行分类储存,避免药品之间的相互干扰。

第十八条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应符合药品说明书或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

第十九条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场所应定期进行清理,避免积尘、混放等情况发生。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加强特殊药品的流通监管,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特殊药品的定义和分类第二条特殊药品是指具有特殊治疗作用、用途限制、用药需特殊管理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等。

第三章特殊药品的采购和配送管理第三条专门设立特殊药品采购和配送部门,负责特殊药品的集中采购、分发和配送工作。

第四条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过合法的渠道,由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供应,并按照相关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第五条特殊药品的配送必须按照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并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特殊药品的存储管理第六条特殊药品的存放必须遵守相关的药品存储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第七条特殊药品的存储场所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采取适当的温湿度控制措施,保证药品的安全性。

第八条特殊药品的存储要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章特殊药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第九条特殊药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特殊药品的使用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和用药指导进行,严禁超量使用和滥用药品。

第十一条特殊药品的使用过程应做好记录,包括药品的名称、数量、使用者等相关信息,以方便追溯和管理。

第六章特殊药品的报告和监测管理第十二条发现特殊药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不良反应,应立即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针对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建立相应的监测机制,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特殊药品的退销管理第十四条特殊药品一经销售,不得退换,除非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不良反应。

第八章法律责任和处罚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给患者用药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可能会受到法律处罚。

第九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机构所有。

特此制定。

日期: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并适用于本单位内的特殊药品管理工作。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或临床应用限制,需要严格控制和管理的药品。

为了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关于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或临床应用限制,需要进行特殊控制和管理的药品。

第二条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目的是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第三条特殊管理药品应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审批,符合审批要求的药品方可进行生产和销售。

第四条管理部门应根据特殊管理药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监督制度,加强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工作。

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特殊管理药品的企业应当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药品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七条生产特殊管理药品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控制和风险评估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八条生产特殊管理药品的企业应当向管理部门报送药品生产情况和相关数据,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生产特殊管理药品的企业应当对所生产的药品进行临床试验或监测,及时收集和报告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信息。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十条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应当具备药品销售许可证,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有执业药师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第十一条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和销售记录完整。

第十二条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限,对药品进行储存和保管,并定期检验药品的质量。

第十三条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应当向管理部门报送销售情况和相关数据,并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单位应当向购药人提供药品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并告知药品的潜在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反应。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经典版(六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经典版(六篇)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经典版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

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存放在保险柜内,交接班时当面交接清楚,注射用麻醉药品除有专用处方外,应及时交回麻醉药品空安瓿,并建立剩余注射用麻醉药品销毁记录。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未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8.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及旧安瓿等容器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督部门监督销毁,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管理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经典版(二)根据____《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建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医、药、护和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度规定和人员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保证药品安全及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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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37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进、存、使用行为,确保合法,根据《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村卫生室(所)、个体医疗机构严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

3、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从指定的有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凭印签卡购进。

4、应审核特殊管理药品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并索取相关证明资料,建立档案。

5、特殊管理药品应由双人验收至最小包装,验收合格后,做好验收记录。

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验收时必须检查其特定标识。

6、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用保险柜或专库储存,专库应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保险柜和专库双
人双锁管理。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存放于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

7、特殊管理药品实行专人专帐管理。

做到帐、货、票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8、特殊管理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符合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具有资格的执业医师给确需使用的患者开具。

9、对特殊管理药品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审核,签署姓名,并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

处方至少保存3年。

10、对过期、破损的特殊管理药品要登记造册,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在其监督下销毁,做好记录。

11、发生特殊管理药品被盗、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情形的,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公安、药监及卫生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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