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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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制”解读

“双导师制”是指研究生在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期间,同时由企事业单位聘任导师和高校专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的制度。

2009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工程硕士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双导师制”的要求,旨在进一步强化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加强研究生培养中的实践环节。

传统的研究生导师制度指的是由高校专职教师担任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等工作。而“双导师制”则要求企事业单位聘任导师参与指导,他们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业界的前沿知识,能够为学生提供实践环节的指导和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案。

“双导师制”目的是为了提高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之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企事业单位聘任导师与高校专职教师共同协作,为学生提供更贴近实际工程问题和项目研究的指导,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

“双导师制”在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方面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实践能力。企事业单位聘任导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实际问题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实践能力。

2. 加强创新思维。企事业单位聘任导师通常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项目管理经验,能够帮助学生培养创新思维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3. 推动高校与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企事业单位聘任导师参与研究生教育,可以促进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的深度合作,实现产学研结合。

4. 增强研究生的就业竞争力。由于企事业单位聘任导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实际项目经验和案例研究,使学生在求职时具备更强的竞争力。

“双导师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企事业单位聘任导师与高校专职导师之间的合作模式和权责分配需要明确规定,以免出现指导工作的冲突和不足。企事业单位聘任导师通常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可能无法长期保持有效指导。企事业单位聘任导师的素质和水平也不一致,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和激励机制,确保高质量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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