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

1.目的

推行安全告知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切实加强道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向公众普及安全应急处置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客运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道路安全管理,制定本安全告知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体驾驶员。

3.引用文件

3.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4.管理职责

地面运输部负责制定旅客安全告知的程序,安航部门负责旅客告知内容的设计,地面运输部负责旅客安全告知的落实和执行。

5.内容及要求

5.1驾驶员应车辆出发前按有关规定向旅客进行安全告知,使旅客获得安全乘车的必要须知。

5.2告知内容

5.2.1公布公司名称、车辆号牌、途经地、驾驶员姓名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5.2.2禁止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全天驾驶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5.2.3严格按规定线路行车;

5.2.4禁止在高速路上和未经批准的站点及停靠站上下旅客;

5.2.5禁止旅客携带或驾驶员自行装运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车;

5.2.6禁止驾驶员故意损坏、遮挡或关闭GPS、3G视频监控设备;

5.2.7禁止客运车辆22时至凌晨6时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的路段行驶。

5.2.8严格按国家指导票价售票;

5.2.9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逃生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并指导旅客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锤。

5.3告知方法

5.3.1由驾驶员在发车前向乘客口述告知,也可以制作成光盘在发车前利用车载视频向旅客播放或设置LED显示屏播放。

5.3.2在车内明显位置张贴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经批准的停靠站点和投诉电话。

5.3.3播放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音像资料。

5.4监督举报机制

5.4.1设置统一的监督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制度。

5.4.2对监督举报信息调查核实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

5.4.3制作监督举报明示牌。

6.附录

6.1 DLX-BZH13-ZD03/FJ01旅客运输安全知识手册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险物品上车;

(二)乘车时要保管好自己贵重物品;系好安全带;车未停稳,不要随意走动;非封闭车窗,禁止伸出手、头;

(三)遇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时,不要围观,应及时疏散到路旁安全区;

(四)车上消防锤是用于敲打车窗玻璃逃生专用工具,只有在车辆发生火灾或翻车事故时才能使用,敲打车窗四角,再打中间,使窗破碎,从窗逃生。(五)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无重大伤害应及时移走到安全区,并打110报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