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使民无知无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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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使民无知无欲

“常使民无知无欲”,很多人认为这句话是在讲愚民政策,我不这样认为,我倾向认为说老子愚民的人根本没读懂老子。知,知识、知道。也可通“智”,聪明。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虚其心”,民则无欲。“实其腹”,民则无饥饿,当然就会感到满足。“弱其志”,民则无欲望、不争,不受外物之迷惑。无知,意谓没有什么意见,能安居乐业,对生活现状感到满意。

可见,老子在这章里是对现实社会中的物欲横流和道德沦丧进行批判,他认为,统治者崇尚财物、炫耀富有,是扰乱人心、造成社会动乱,即“民争”、“民盗”、“民乱”的根源。因此,要坚决杜绝。所以,圣人治理天下,应该消除奸诈智慧和贪婪私心,使民众恢复纯朴的民风,国家才能大治。这要求:统治者不表彰钱财富有之人,使民众不去攀比争夺。不珍爱难得的贵重奇货,使民众不去偷盗。不显耀可贪心的欲望,使民众的思想不被扰乱。因此,圣人治理天下,在于使人们的思想净化纯朴,解决好民众的温饱,增强人们的体质。总之,要使他们没有多少意见,没有太多的欲望,使那些奸诈的人不敢胆大妄为。按照无为的原则顺应自然来办事,天下就没有不太平的了。

《老子六十五章》进一步阐发了治国要使民风返朴归真的重要意义,并在第十八章、第十九章中批判了儒家的“仁义”、“智慧”之学。“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也。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也。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之两者,亦稽式。恒知稽式,是谓玄德”。老子在《六十五章》中的旨意,乃阐述“无为”治国的方针政策问题,他提倡用诚朴、自然的“道”的内容对民众进行“德育”,则国泰民安。

老子是否主张搞愚民政策,关键是如何理解“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也”这句话中的“愚”字。如果仅仅从今天人们对汉字表面的意思去理解,当然是说老子主张愚民政策。其实不然,古汉语的“愚”,与今天我们所说的“愚”,意思是不一样的。“愚之”,实为使民众诚朴、淳厚之意。明民,意为启发民众巧智。王弼注《道德经》说:“明,谓多见巧诈,蔽其朴也。愚,谓无知守真顺自然也。”

所以,老子的“愚之”,不是搞愚民政策的意思,而是主张去除奸智,提倡诚朴。老子认为,由于统治者以智治国,而民众巧以应付,所以,奸伪丛生,即所谓“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老子十八章》),这就是“以智治国,国之贼”的理论根据。由此,老子提出“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绝学无忧(《老子十九章》)”。因为,现实社会丧失了“道”,才出现孔子那一套仁义、礼乐等,即“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由上可见,老子完全是针对奸诈虚伪的社会风气,而提出对民“愚之”,即社会回归到诚朴纯真的自然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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