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起源和含义
法的起源和含义
灋字的组成
三、去,“人相违也”。去即对不公正行 为的惩罚。
1、去即离开。法字是“去”与水的结合, 从字面意义上讲,即为离开水,表明了法具有一 种惩罚的功能 。
中国古代就有一种刑罚:流放。流放之刑的 起源虽然很早,到秦汉时代才逐渐形成体制,直 到南北朝后期流刑开始进入五刑体制,占据其中 降死一等重刑的地位。隋唐之际,以徒流刑为中 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确立。流放 之刑一直影响到清末。
廌的传说
《上古神话演义》记载了黄帝战蚩尤的故事: 蚩尤原本是东方九黎族首领,归顺炎帝后,
由炎帝给予赐姓姜。传说蚩尤长着四只眼睛六只 手,人身牛蹄,头上长着锐利的犄角,耳边鬓毛 硬如刀剑,以铜块、石头和沙子当饭吃。所以, 《楚辞·招魂》中说:“(东方)长人千仞,惟 魂是索些”。蚩尤共有八十一个兄弟,人人铜头 铁额,个个凶猛异常,而且还能摄取他人的灵魂。 蚩尤开山挖铜打造戈、矛、箭和弓等各种兵器, 调集兵马,胁迫苗民从军,并网罗山精水怪、魑 魅魍魉,气势汹汹地准备向黄帝发起进攻。经过 多次(有的说是三次,也有说是九次)战争,黄 帝最终打败了蚩尤,统治了黄河流域。
2、去字起源。 去字的象形文字是: 上面是箭,下面是弓, 拉弓射箭,弓箭分开, 所以去的本意为离开。
左面这个字为夷的象形文字, 它的本意为证据的意思,即 弓与箭是在一起的。
所以去的意思还有一 层就是寻找证据。
总结
(1)法是一种判断是非曲直、惩治邪恶的 (行为)规范,是正义的、公平的。(2) 法律是一种活动,是当人们相互间发生争执 无法解决时,由廌公平裁判的一种审判活动; 是当人们的行为不端、不公正时,由圣兽行 使处罚的惩罚活动。(3)法律的产生、实 施离不开廌这一圣兽,它是社会权威力量的 代名词,是社会强制力的代表,没有圣兽作 为切实保障机制,法律没有神圣性,无法发 挥出它的功能、威力。
第八章 法的起源、两大法系、法律移植
(二)契约说
人类在进入政治社会 之前处于自然状态, 后来为了安全,为了 生产发展,为了社会 安定和发展等原因, 人们相互间缔结契约, 通过缔结契约人们放 弃、让与部分自然权 利,组成政府,这最 初的契约是法律。
(三)禁忌说。
1、谢苗诺夫说:“禁忌是比一般原始社会的禁规更为古 老的社会规范的变种,是最古老的社会规范。”, 2、近年来,许多中外学者也开始认同这一观点,如“禁 忌是法律诞生前的公共规范”,或“禁忌是法律的前身”
在有些国家和地区,例如菲律宾、南非、英国的苏格兰、 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等国家或地区, 由于历史上的原因,他们的法律一般兼有西方两大法系传 统的特点。
在亚洲、非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也往往兼有某一西 方法系和原先的宗教法系的特征。例如,印度的法律主要属 于普通法法系,但又属于印度教法系。叙利亚的法律主要属 于民法法系,但又属于伊斯兰教法系。
(3)这些国家主要有拉丁族和日耳曼族人构成,故称为 罗马-德意志法系。
(4)法系的内容主要是民法,法系的代表性法律文献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和《法国民法典》等都是法典,故 称为法典法系。
2、属于民法法系的国家和地区
主要有法德两国为代表的很多欧洲大陆国家, 包括意、比、西、葡、荷、瑞士、奥地利等。还 包括法、西、荷、葡四国以前的殖民地国家和地 区,还包括日本、泰国、土耳其、埃塞俄比亚等 国。
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的产生意味着在社会成员之间财产关系上出现 了“我的”、“你的”之类的观念 B.最早出现的法是以文字记录的习惯法 C.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D.法的产生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
答案及解析:B
法产生的主要标志之一是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社
1.1法的概念和起源
1.1法的概念和起源1.1.1法的概念(1)法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目的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通俗地讲,法是社会生活中判断人们行为是与非的一种界限,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
(2)法律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狭义的法律则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广义的法律是指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1.1.2法的起源(1)古代的法律人类最初的法律脱胎于原始氏族规范。
原始规范是氏族习惯,是简单的、非正式的,同原始社会的生产力低下的状况相适应。
原始规范的实施主要依靠人们内心信念、习惯、氏族首领的威信,原始规范中没有权利和义务之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而建立社会秩序,其调整范围也以血缘关系为界限。
古代法分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两种。
公元前18世纪的《汉穆拉比法典》是奴隶制社会古巴比伦法的代表,也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基本完整保留下来的最早的成文法典。
中国古代奴隶制法大约出现在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的夏商王朝。
中国最早进入封建社会。
战国初期李悝的《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制法典。
秦汉以后历代都有统一的系统法典,唐律更以其体系严谨、内容详备、风格成熟成为封建制法的典范。
欧洲封建社会地方习惯法、罗马法、教会法、城市商法以及国王的敕令多种法律形式并存。
不同时期不同国家虽有所侧重,但一般都经历了由分散的地方习惯法向全国统一的成文法的发展过程。
奴隶制法的共同特征是:根源于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础.并和奴隶制国家的阶级本质相一致;体现奴隶主阶级的意志,严格维护奴隶制经济基础,特别是奴隶主阶级对生产资料和奴隶的占有,并确立奴隶主阶级在政治和思想方面的统治。
法的起源的形式
法的起源的形式
法的起源是指法的起始和发源,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对法的起源问题,存在过神创说、暴力说、契约说、发展说等。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从法的起源的形式上来看,法的形态总是先表现为不成文形式,即习惯和习惯法,然后才发展为成文(制定)形式,即成文法。
在这个过程中,文化的因素起着相当大的作用。
法在氏族习惯的母体中孕育生长,而氏族习惯融原始的道德、宗教等多种社会规范于一体,它们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
法律规则的专门化、独立化是社会规范分化的结果,法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法日益脱离宗教、道德规范而成为独立的专门的社会规范的过程。
法理学:法的起源与演进
2、法律发展的理论模式和实践类型 • 内发型/外发型
(二)法律发展的规律
1、神法向人法发展 2、“身份的法”向“契约的法”发展 3、人治的法向现代民主的法发展 4、不成文法向成文法发展 5、族群的法向世界性法发展
(三)法律发展的方式
1、法的继承
①含义:新法在审查、批判旧法的基础 上,有选择地吸收旧法中的合理因素, 使之成为新法的有机组成部分。
答案:B
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 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 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 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 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 关法学知识,下列正确的是( )。 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 要么是绝然分离的 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 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 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 学派立场
A.无论中华法系还是西方的两大法系都包含各自的法 律文化
B.中华法系具有保守性格,追求“民族化”,与其他 法系的文化之间没有形成交流与融合
C.西方的两大法系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实现了与 国际化的协调一致,但与中华法系相比,却又失去 了“民族化”特色
D.沈家本是倾向于法律移植的法学家
答案:AD
②继承的必然性 ③继承的内容:法律技术、概念、法律
原则、规则
2、法的移植
①含义:一个国家或地区有选择地引进、 吸收、同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 分,以弥补本国法律的不足。
②法的移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题解
法律创新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 A.法律创新要以社会生活为来源 B.法律创新一定要使新法和旧法一刀两 断 C.法律创新要以正确的理论为基础 D.法律创新最好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
法的名词解释
法的名词解释法是指一套规定和准则,被制定和执行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机制和原则。
它是人类社会运行的基石,无论是在家庭、国家还是国际层面,法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法这个概念的不同方面,并尝试理解其深层含义。
一、法的起源与发展法的概念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的早期。
在原始社会,部落可能依靠习惯和长老的权威来解决纠纷和维护秩序。
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权力集中和社会组织的复杂化,法的概念逐渐形成。
古代文明中,如古希腊罗马法、孔子的礼记等,为法提供了早期的篆刻。
这些古代法律体系不仅影响了他们所在的地区,也对后世的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而现代法的发展则始于欧洲中世纪的盛期。
当时,王权开始崛起,君主法取代了以前的宗教法和习惯法。
以英国为例,十二世纪的《大宪章》是现代法的重要里程碑,它首次确立了统治者也要遵守法律的原则。
二、法的特征和原则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许多特征和原则。
1. 公正:公正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
法律应该保证每个人都能够在法律面前平等地得到公正对待。
2. 可预见性和确定性:法律应该是明确的,使人们能够预测和理解其后果。
这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
3. 守信:法律要求个人和组织遵守合同和诺言。
它鼓励各方履行义务并维护公正的商业行为。
4. 力量和强制性:法律是强制性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惩罚。
它有着一定的实施力,使人们遵守规则。
5. 变革和适应性:法律需要不断变革和适应社会的发展。
随着科技和社会的进步,法律需要及时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和问题。
三、法的类型和层次法可以根据其适用范围和权力关系来进行分类和分级。
1. 国家法和国际法:国家法是一个国家内的法律体系,而国际法是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国际法在处理跨国纠纷、合作和联盟中起着重要作用。
2. 民法和刑法:民法是涉及个人和私人关系的法律,如合同法、家庭法等。
刑法则涉及犯罪行为和对其的处罚。
3. 宪法和行政法:宪法规定国家的基本权利和责任,行政法则涉及政府机构的运作和行为。
论法的起源
论法的起源作者:郭桂香【摘要】古今中外的多思想家、法学家对法的起源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关于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
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及其与法的本质学说之间存在内在的一致和对应的关系,如神创说就与法的本质的神意论观点一致,是神学法学的主要内容;契约说则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与法的本质的理性论观点紧密联系。
我们在理解了发的起源、法的产生的标志以及和法的本质以后得出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
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是法产生的基础。
从而看出法的起源国家说是不正确的。
【关键词】私有制阶级国家法法律目录:前言一、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与本质学说之间的关系。
1、对法的起源的各种法律学说简介。
2、法与法律的区别。
二、法起源的含义三、法所产生的过程与标志1、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
2、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
3、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
4、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四、法的起源国家说是对马克思主义观点的误解和歪曲五、结论后记参考文献:【前言】我们在本文中主要探讨关于的法的起源,主要从法的概念,法产生的根源,法产生的标志,以及对于法起源国家说这一论点的比较,得出法的起源国家说这一论点是不正确的。
正确的观点是:法的起源是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的出现,继而出现了国家,在国家制定与认可后上升到了法律。
我们从以下方面对本文进行论述。
一、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与本质学说之间的关系。
1、从古到今,许多思想家、法学家对法的起源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关于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
对于法的学说主要有一下几种观点:(1)神创说这一学说认为法是人格化的超人类力量的创造物,各种各样的神为人类创造法。
在西塞罗看来,作为最高理性的自然法来源于“上帝的一贯的意志”;人定法是自然法在世俗社会中的体现;法律是从自然产生的,自然法来自神的理性,人定法源于自然法。
中世纪神学政治的鼻祖奥古斯丁提出:秩序和安排来源于上帝的永远的正义和永恒的法律,即神法;人法服从神法,是从神法派生出来的,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认识。
2024年法的概念与历史发展ppt课件
03
伊斯兰法系
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基 础,强调法律的宗教性和道德 性,注重法律的公正和仁慈。
04
其他法系
如社会主义法系、印度法系等 ,各自具有不同的历史渊源和 特点,对世界法律文化的发展 产生了重要影响。
03
法的本质与功能
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01
法作为上层建筑,必然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体现其对
社会关系的调整和控制。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02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是国家权力
的表现形式。
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03
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
法的社会功能
维护统治阶级利益
法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必 然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保障其 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权益
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 ,适用于本国领域内的所有公 民和组织;国际法则是国家之 间在国际交往中所应遵循的法 律规范。
法的效力与适用范围
1 法的效力等级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依次递减。
2 法的适用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 束力;地方性法规则仅在本地区内具有约束力。
法的局限性
法的作用是有限的,它不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例如,法无法消除社会不公、贫富分化等问题;在某些情况下 ,法甚至可能成为维护不公的工具。此外,法的实施也需要成本,过度使用法律手段可能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 响。
04
法的渊源与分类
法的渊源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法硕笔记---法理学
法律硕士—法理学知识体系:第一部分(一~四章):法学的基本原理部分,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学和法产生和发展的理论;第二,法的概念;第三,法的本质;第四,法的特征;第五,法的作用。
第二部分(五~八章):围绕立法的相关理论。
第三部分(九~十二章):围绕法律的贯彻实施所涉及一系列理论。
第四部分(十三章):法治建设的理论。
第五部分(十四章):法与社会的关系(政治、经济与文化)。
第一章:绪论(法学和法理学)一、法学(这部分重点掌握):1、主要有三个问题:概念、产生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点(与旧法学的特点)。
2、概念(研究法或者法律现象)。
3、法学的产生和发展(重点):(1)法学和法不是同时产生,法产生在前,法学是在法发展一定时间后才产生;(2)法产生的条件:1)大量的法律现象出现;2)要有专门的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出现。
(3)法学产生的时间: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产生法学,主要表现为法家和儒家的思想;在西方国家,最早产生在古希腊,真正独立为一个部门的是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大约公元前5世纪),三大法学派: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
(4)马克思主义法学(与旧法学的区别):1)指导思想不同;2)阶级基础不同;3)法学的产生到发展是否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二、法理学(不是重点)第二章:法的本质和特征一、法和法律的名称(一般意义上和特殊意义上的法即国法意义上的法---国家制定法、国家认可的习惯法、法官判决书形成的判例法、教会掌握国家政权形成的法,本部分了解);二、法的本质(重点):主要涉及法到底体现谁的意识,代表谁的利益1、★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看法:(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2)基本观点:1)法根本上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同时也要体现一部分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2)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或者少数人的意志;3)法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条件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法理概述
发展 ❖ (二)法的起源经历了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
再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 ❖ (三)发的起源过程受到宗教规范和道德规
范的深刻影响
❖ 二、法的发展
❖ 1、在发展模式上,有进化论和建构论之分。 ❖ 2、在发展道路上,有本土化和国际化两种道
路选择。
❖ 三、法律的基本特征 ❖ (一)特殊的社会规范 ❖ (二)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 ❖ (三)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
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 ❖ (四)法律是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社会规范
❖ 四、法的作用 ❖ (一)法的社会作用 ❖ 1、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 ❖ 2、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使社会生活和社会生产能够正常有序的
观的有( )。 ❖ A.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 B.法律所体现的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统治阶级意
志,而不是统治阶级的所有意志。 ❖ C.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
定的。 ❖ D.法律是神意的体现 ❖ 2.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 )。 ❖ A.特殊的社会规范 ❖ B.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 ❖ C.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约束
❖ 3.法律是由( ) 保证实施 ❖ A.社会舆论 ❖ B.道德 ❖ C.国家强制力 ❖ D.个人力量 ❖ 4.法律的最终决定力量是( ❖ A.宗教 ❖ B.道德 ❖ C.武力 ❖ D.社会生产力
)。
❖ 5.法的起源的根本原因是( )。 ❖ A.原始习惯的发展 ❖ B.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 C.智慧的提高 ❖ D.阶级的对立 ❖ 6.在法律发展模式上,可以分成( )。 ❖ A.进化论和建构论 ❖ B.本土化和国际化 ❖ C.内源型和外源型 ❖ D.进化论和国际化
《法的起源和含义》课件
法的政治与经济起源
总结词
法的政治与经济起源认为法是政治权力和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的产物,政治和经济因素对 法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
详细描述
法的政治与经济起源理论认为,法不仅受到政治权力的影响,还受到经济发展的制约。 这种理论认为,政治权力和经济发展相互交织,共同作用于法的形成和发展。政治因素 可以影响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而经济发展则可以推动法律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同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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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03
保护合法权利
法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 ,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 受侵犯。
维护社会秩序
法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 平衡。
保障国家安全
法通过制裁危害国家安全 的行为,保障国家的安全 和稳定。
评价作用
评价个人行为
法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 和义务以及违反法的后果,为评 价个人行为是否合法提供一个标
法律的规范性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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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普 遍约束力。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 为规范。
法律通过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 来调整社会关系。
法律的实施由国家强制力保障 ,违反法律将受到相应的制裁
。
03
法的特征
国家意志性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反映国家意志的规范。
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体现国家对社会的统治和管 理。
宗教对法的影响:宗教 观念有时会影响法律的 制定和实施,尤其是那 些强调仁慈、宽容和正 义的宗教。
两者的关系复杂性:然 而,法和宗教之间的关 系并非一成不变,会受 到历史、文化和社会变 迁的影响。在某些社会 中,宗教和法律可能紧 密结合;而在其他社会 中,两者可能存在明显 的分离。
法的起源、发展和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法的起源、本质和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一、法的起源研究法的起源就是要认识:在人类历史上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由于什么原因产生了法?目的是通过历史考察来看什么是法。
在这里,对法的起源问题也不需要讲很多,因为有关的基本原理在社会发展史、历史唯物论、政治经济学等著作中也都讲到过。
在人类第一个社会—原始社会,并没有法。
那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为低下,大家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没有私有制、剥削、阶级,也没有国家和法。
那时有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组织,但这并不是阶级社会中的国家;有氏族首领,但他们并不是阶级社会的国王或总统。
那时有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即习惯(它与道德、宗教规范溶合在一起),如禁止氏族内通婚、实行血族复仇等。
这种行为规范主要依靠氏族成员自觉遵守和氏族首领的威望来维持,但也有外在压力,也有强制性,违反这种规范也会受到很严厉的制裁,例如驱逐出氏族之外的制裁,这在当时条件下无异于判处死刑。
但这种行为规范并不是阶级社会的法律。
法是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时才出现的。
在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逐渐出现了私有制、剥削以及处于不同经济地位的阶级—奴隶和奴隶主,氏族组织也由国家所代替。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一著作中对这一历史过程曾作过详细的分析。
总的来说,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具体地说,法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统治的需要。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利益总是对立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对自己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就需要一种能反映本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法。
另一个原因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社会公共事务愈来愈复杂和增多,为了处理这些事务,原始社会的那些极为简单的行为规范已不适应了,因而就需要一种新的行为规范—法。
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法是公元前四千多年前古代埃及的法,但是这种法并没有流传下来。
法的产生与起源
中华法系特点 首先,表现为以专制制度、宗法等级特权为特征的 法律。 其次,中华法系的法律具有统一、封闭的特点。 再次,儒家思想的绝对统治。 最后,重刑轻民、诸法合体的法律传统。
法的继承 1、法的继承:是指不同历史 类型的法之间的延续、相 继,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 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 继受。 2、法的继承的理由与根据 a.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 性 b.法律的相对独立性 c.法是人类社会共同文明成 果 d.历史事实可以验证 3、法的继承的内容
力、对制定法的解释等方面有差别,但也不应将这种差别 看作是绝对,因为这不符合它们后来的发展和现状。在当 代,由于经济一体化、政治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两大 法系的各国法律在法律技术、法律方法等方面有不断靠拢 的趋势。
四、其他法系 伊斯兰法系
伊斯兰法系的概念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又称穆斯林教,是公元七 世纪阿拉伯先知穆罕默德所创、所传的一种宗教。伊斯兰法— —阿拉伯语为“沙里阿”——是来源于神的启示的规则的总体, 泛指以伊斯兰教义为基础的法律,而伊斯兰法系则是指所有伊
法的产生的共同规律
1、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
2、习惯到习惯法到成文法的转变 3、由法律、道德、宗教混为一体,逐步 分化为各个相对独立的社会规范
原始习惯
反映的社会 关系不同 体现的意志 不同 实施的方式 不同 适用的范围 不同 氏族内部血缘关系 反映全体成员的共同 意志 凭借人们内心的信念 ,氏族首领的威信等 来实施 以血缘关系为标准
现代民主构成的第二个基本原则是“遵循程序”,又叫程 序原则。现代民主构成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保护少数”,又
叫少数原则。
民主与法制的一般关系
第一,民主和法制相互依存,不可分离。
第二,民主和法制相互渗透,彼此补充。
浅析中国“法”的历史起源
浅析中国“法”的历史起源2019-03-15[摘要]法的产⽣是随着⽣产⼒的发展⽽出现的,在国家出现以前,⼈类是依靠原始的⽒族习惯来维持⽒族秩序的,⽣产⼒的发展使得国家出现,⽒族习惯也逐渐演变成为习惯法,随着⽂明程度的提⾼,⽽渐变为成⽂法,夏朝的建⽴及夏朝法律的颁⾏则使得中国的“法”正式诞⽣。
[关键词]法,起源,夏朝,《禹刑》关于中国之“法”起源于何时,有多种说法,《商君·画策》记载起源于黄帝时期;《尚书》记载起源于尧舜时期;《左传·昭公六年》、《汉书·刑法志》皆记载起源于夏代。
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法的出现应该是在随着⽣产⼒的发展,私有制和国家的出现,法才正式形成。
因此,笔者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度对中国“法”的起源作⼀简单的分析。
⼀、法字含义的由来关于法的含义,⾸先从“法”字来看,在甲⾻⽂中⽬前还未发现。
西周的铜器铭⽂中已有法字,写为“■”,战国时期简化为“法”,不过古体字的“■”⼀直保留⾄秦汉时期。
但是当时的“■”字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之意,主要是假借为“废”字。
《经籍估纂》中将“废”引申为“发”,“发”引申为“伐”、“罚”⼀⾳。
“罚者,伐也”,并引申为今法律意义的“法”。
⽽《说⽂解字》中对“法”字的解释为:“■,刑也。
平之如⽔,从⽔。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
”“伐”、“罚”、“⽔”、“■”,这其实都蕴含了“法”的来源,是法的组成之意。
包含了早期国家在军事征伐中的军令,惩罚和对社会秩序等⽅⾯的规范。
经过历史的演变⽽有后来之意义,即“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保证执⾏的⾏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族习惯向法的转变按照马克思主义,客观事物的发展都有着起源、发展和消亡的客观历史过程,同样⼈类的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
⼈类出现之后,经过千万年的演变和社会⽣产⼒不断的发展⽽最终产⽣了法律。
⼈类社会最初的社会形态是原始社会,在经历了数百万年的原始群之后,进⼊到⽒族公社会阶段,先后分为母系⽒族和⽗系⽒族两个阶段。
法的本质学说
一、法理学1、法的本质学说2、法的起源学说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神意说在世界各国解释法律现象的理论中,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观点,几乎都是神学的法律思想,即直接或间接地将法归结为神的意志。
理性说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指出:法是最高的理性;理性在人类理智中稳定而充分发展之时,就是法律。
意志说法国思想家卢梭指出:法律是人民自己意志的记录。
人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
从人的意志、理性、人性的角度规定法、理解法,如黑格尔关于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的观点。
正义说把法归结为正义的思想。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士认为:法乃善良公正之术。
自由说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法就是那些使任何人的有意识的行为按照普遍的自由法则确实能与别人有意识的行为相协调的全部条件的综合。
黑格尔指出: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是法;法就是作为理念的自由。
事物性质说法国学者孟德斯鸠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事物的性质”就是法的精神。
民族精神说德国历史法学派创立人卡尔·冯·萨维尼指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
法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加强而加强,最后随着民族个性的消亡而消亡。
利益说德国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较为强调法的目的,认为:法是以强制作为保障的社会目的的体系,而法的目的就是社会利益,社会利益是法的创造者,是法的惟一根源,所有的法都是为了社会利益的目的而产生。
规则论认为法是一个逻辑上自我满足的规则体系。
命令论这种观点与规则论相同之处在于都将法视为一种规则体系,所不同的是,规则论认为法律规则的效力来源于此体系的内部,而命令论认为法律规则的效力源于权力。
判决论或预测论认为法就是对法官判决的预测。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法不是写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东西,而是法官的倾向和意见,法官关于案件的处理意见才是真正的法。
马克思主义说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的起源
四、中国古代的“刑”、“法”、 “律”字的演变及其含义
(一)“刑”字的演变及其含义 (二)“法”字的演变及其含义 (三)“律”字及其含义
一起源于黄帝时代说起源于黄帝时代说二起说四中国古代的刑法律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一刑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二法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二法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三律字及其含义
第一节 中国法的起源
一、关于国家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认为,法律不是 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它和 其他社会现象一样,也有其产生、发展 直到最后消亡的客观历史过程。法律在 起源和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尽管在现象 上纷繁复杂,但有它自身发展的规律可 循。
二、中国国家和法的起源及其依据
一般认为,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文献 记载中的夏代。从夏代的开创者“启” 开始,中国便正式进入文明社会,出现 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同时也产 生了中国古代最早的法律。 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我们 可以在中国古代的文献记载中找到可靠 的依据。
三、中国古代关于法律起源的几种观点 从保存下来的古文献记载看,关于法 律起源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起源于黄帝时代说 (二)起源于尧舜时代说 (三)起源于夏代说 (四)“刑起于兵”、“兵刑合一”说
“法学”含义、起源、历史与发展
法学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属于社会科学的一个学科。
法学起源很早,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西方的古罗马时代,就都已有了法学的著作。
中国秦代以前的“刑名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汉代以后的“律学”,都是论述以刑罚为主的法律问题的学说。
西方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原意是法律的知识或法律的技术。
至于法学(即法律科学,英语为science of law、德语为Rechtswissenschaft)一词,到了近代才广泛流行于西方各国,在中国是19世纪末西方文化传入后开始使用的。
法学概说法学的性质和任务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
自从社会上有了法,特别是有了成文法以后,也就有了法学。
恩格斯说:“随着立法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者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39页)。
这是因为,统治阶级通过国家制定了法,除了运用国家权力强制执行以外,还得对法进行宣传、解释和辩护,求得法的更圆满的实施;并且要进一步研究法的内容和形式、法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谋求制定更恰当的法,使它更能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
因而统治阶级中就有一些人专门为法进行说教,发表许多关于法的言论和文章,有的还写了专著。
这就是统治阶级的法学,既是阶级统治所需要,又是属于统治阶级所有。
由于法的实施对整个社会生活进行了干预,影响及于社会各阶级,统治阶级以外的其他各阶级也都对法有所反应,有所议论、批评,以至反对。
这些意见形成了他们的法律思想和法学。
可是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中,只有统治阶级的法学才能取得支配的地位而被运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违反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学,往往被压制、禁止。
但阶级社会的阶级矛盾是有消长的。
代表新生产方式的阶级的法律观点,起初虽然是微弱的、被压制的,但随着这个阶级力量的成长壮大,经过革命取得了政权,他们的法律学说也就发展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法学,发挥着指导新法的制定和维护新法的作用。
法 这个字小故事
法这个字小故事摘要:一、法字的起源与发展二、法字的结构解析三、法字在古代法律制度中的作用四、法字在现代社会中的含义与价值五、法字在个人生活中的应用六、总结:法字的重要性正文:法,这是一个源远流长的汉字,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从古至今,法字在我国历史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既体现了古代法律的严谨与庄重,又在现代社会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法字的起源可追溯至西周时期。
据史书记载,当时的法字写作“灋”,由“刑”和“鼎”两个部分组成。
其中,“刑”表示法律的制裁力量,“鼎”则象征着权威和稳重。
由此可见,法字自诞生之初就与法律、权威紧密相连。
随着历史的演变,法字逐渐演变成现在的模样,但其内涵依然不变。
法字的结构解析如下:上面是“去”字,表示去除邪恶;下面是“井”字,意味着公平、公正。
这一结构揭示了法字的本质: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消除社会中的邪恶与不公。
在古代,法字代表了一种正义的象征,寓意着法律对邪恶的制裁和对正义的维护。
在古代社会,法字体现在各种法律制度中。
例如,封建时期的“法治”,强调以法治国,使国家得以安定有序。
此外,古代的“刑法”、“律令”等法律文本,都离不开法字的影子。
在这些法律制度中,法字既是一种权威的象征,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现代社会中,法字的含义与价值得到了进一步拓展。
法字不再仅仅局限于法律制度,而是泛指社会规范、道德准则等方面。
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法字都具有重要意义。
它既体现了国家治理的法治精神,也是社会成员遵循的道德准则。
此外,法字在个人生活中也具有重要意义。
人们在生活中不断学习、践行法治精神,努力做到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社会和谐。
总之,法字在我国历史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它既是一种权威与正义的象征,又是法治精神的体现。
在现代社会,我们应当继续弘扬法字的精神,积极践行法治,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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灋
汉代许慎《说文解字》说:“灋, 刑也。平之如水,故从水;廌所以触 不直者去之,从去。”
灋字的组成
一、氵,平之如水,所以从水 喻示法象水一样平,是 为公平、公正。
灋字的组成
二、廌(音zhi),一种独角神兽。
《说文解字》:“解廌,兽也。似山 羊一角。 汉书》说:“獬豸神羊,能辩曲直。”
但是依然有不断的纷争,社会依然不 太平。相传蚩尤凶狠残暴,老百姓都惧怕, 于是,为了起到平息纷争的效果,黄帝发布 假诏:“命有司”—即任命蚩尤掌管全国司 法工作,并把他的画像发往全国各地,这下 纷争少了,社会安稳了。此后蚩尤的画像便 流传下来,逐步演化为现在的独角神兽,即: 廌。 后来,廌为图腾动物,一角之圣兽,代 表正直、正义、公正,或说是正义之神(性 直恶曲),具有审判功能、职能,能为人分 清是非曲直、对错,助狱为验。
灋字的组成
三、去,“人相违也”。去即对不公正行 为的惩罚。 1、去即离开。法字是“去”与水的结合, 从字面意义上讲,即为离开水,表明了法具有一 种惩罚的功能 。 中国古代就有一种刑罚:流放。流放之刑的 起源虽然很早,到秦汉时代才逐渐形成体制,直 到南北朝后期流刑开始进入五刑体制,占据其中 降死一等重刑的地位。隋唐之际,以徒流刑为中 心的笞、杖、徒、流、死五刑制正式确立。流放 之刑一直影响到清末。
廌的传说
《上古神话演义》记载了黄帝战蚩尤的故事: 蚩尤原本是东方九黎族首领,归顺炎帝后, 由炎帝给予赐姓姜。传说蚩尤长着四只眼睛六只 手,人身牛蹄,头上长着锐利的犄角,耳边鬓毛 硬如刀剑,以铜块、石头和沙子当饭吃。所以, 《楚辞· 招魂》中说:“(东方)长人千仞,惟 魂是索些”。蚩尤共有八十一个兄弟,人人铜头 铁额,个个凶猛异常,而且还能摄取他人的灵魂。 蚩尤开山挖铜打造戈、矛、箭和弓等各种兵器, 调集兵马,胁迫苗民从军,并网罗山精水怪、魑 魅魍魉,气势汹汹地准备向黄帝发起进攻。经过 多次(有的说是三次,也有说是九次)战争,黄 帝最终打败了蚩尤,统治了黄河流域。
2、去字起源。 去字的象形文字是: 上面是箭,下面是弓, 拉弓射箭,弓箭分开, 所以去的本意为离开。 左面这个字为夷的象形文字, 它的本意为证据的意思,即 弓与箭是在一起的。 所以去的意思还有一 层就是寻找证据。
总
结
(1)法是一种判断是非曲直、惩治邪恶的 (行为)规范,是正义的、公平的。(2) 法律是一种活动,是当人们相互间发生争执 无法解决时,由廌公平裁判的一种审判活动; 是当人们的行为不端、不公正时,由圣兽行 使处罚的惩罚活动。(3)法律的产生、实 施离不开廌这一圣兽,它是社会权威力量的 代名词,是社会强制力的代表,没有圣兽作 为切实保障机制,法律没有神圣性,无法发 挥出它的功能、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