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式安置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3)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寓式安置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3)
公寓式安置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三)
一、编制说明:
1、该质量管理办法是结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编制的;
2、本项目质量管理中,涉及到检验批等标准可能会高于国家标准规定,各承包商和监理公司需按照此管理办法中规定执行;
二、目的:
1、提高**镇**村公寓式安置房工程施工质量,加强过程控制,提高最终建造产品的质量品质;
2、督促、检查各承包商和监理公司按照国家制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其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持续改进施工质量;
3、梳理各项质量表格和质量管理规程,明确项目工程师的各项质量管理要求,提高整个项目部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范围:
适用于:
1、本项目所有的承包商、分包商开展项目建造工作;
2、本项目监理部的开展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3、本项目部工程师开展日常的质量管理工作;
四、实施细则:
1、实施要求:
(1)各承包商需及时按照施工流水段、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要求,对照《江苏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表格的规定和填写方法,填写各项质量验收记录文件报送监理签署,并将当日的发生的所有质量记录文件编号归档;
(2)各承包商的日报表中需反映当日进行的检查验收和生成的质量记录文件编号,并将当日的日报表和质量记录文件报送监理;
(3)所有的质量记录文件数量要求最少为4份,其中1份作为各承包商最终竣工验收,报送档案馆存档文件,监理公司和业主项目处各备档1份;
(4)监理公司收到各承包商的工程日报表和质量记录文件后需填写日报表中需由监理填写的项目,并将承包商上报的质量记录文件归档,并于当日下午2:00前报送1份给业主项目处备档;
(5)项目资料管理员负责所有报送资料的归档整理;
(6)所有的质量记录文件需及时填写,严禁承包商事后补做资料,同时也严禁各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工程师事后补签资料;
(7)每月承包商工程进度款支付前,各承包商需填写并呈报《太仓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工程项目质量文件汇总表》,业主工程师也会核查该文件的真实性,当月有效的质量记录文件才会作为承包商当月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无质量文件的施工部位或工作内容,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2、质量文件报送流程:
承包商通知监理和业主工程验收前自检/施工过程中监理、业主工程师的检查和控制承包商填写各种质量验收记录表格(一式四份)
监理收到质量验收表格或其它验收文件
检查验收(部分关键工序需通知业主工程师共同进行验收)/监理做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图象记录
验收合格,监理立即签署各项质量验收记录文件/验收不合格,监理填写质量整改文件下发(一式三份)承包商整改完成
监理单位返回一份原件给承包商存档
每月承包商填写质量文件汇总表,报总监审核、作为月工程结算依据
业主项目部审核
3、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必须填写《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经监理验收后才可以进行作业面交接,如涉及到总包和防水、铝合金门窗、设备房、等分包商之间的关键工序交接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必须填写《工种(工序)间交接质量检查记录表》,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工程师验收后才可进入下道工序;
4、质量文件的归档:
(1)各承包商和监理公司需按照江苏省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办法及时整理和归档所有工程技术资料,严禁事后补做和补签资料,各分包商需及时填报资料,并于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前将竣工资料移交给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统一负责竣工档案验收移交档案馆工作;
(2)设计变更单、签证单、指令单、工作联系单文件,各工程师需及时签署并下发,由项目资料员统一归档整理;
5、质量问题的检查与控制:
(1)检查评分:详见在建工程总包单位工作综合检查评分表(各分包单位亦可参照此表执行);
(2)检查和返工:承包商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并按业主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承包商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及业主代表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业主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业主或监理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商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商应按业主或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承包商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和监理,并提供有关验收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如果发现承包商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应重新进行验收;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承包商在业主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承包商应在验收前向业主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承包商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业主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关键工序主要包括:a.基础工程: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b.主体及装饰工程: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支模板或钢筋绑扎→混凝土→砌体→砼表面处理→抹灰(分层验收)→油漆或其他饰面c.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地面清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层→其他面层d.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塞缝→收口;e.屋面工程:面层清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屋面层;f.设备安装: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湾设置g.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4)无论业主和监理是否已经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商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复测,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业主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承包商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商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不合格工程造成的责任。
(5)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商应先报施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