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校校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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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校校产管理制度

中心校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力度,提高物品财产的使用率、完好率。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明确工作管理职责、防微杜渐。经校长室同意,特制定《zz中心学校校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由总务处统一负责管理。班级、寝室、办公室及各类物品财产由总务处统一负责调动或出借。

2、学校、班级(寝室)、办公室、房屋财产使用,总务处须经校长、主管校长审批。办理财产管理责任书,签定协议后,方能移交责任人,领取钥匙实施管理。末经批准签定使用责任书的房屋财产使用,均视为非法使用。总务处发现一律予以收回。

3、临时性使用学校教室、办公室及空关房屋。须经总务处同意,校长室审批,办理临时使用手续后,才能领取钥匙予以使用。

4、学校放假期间的各类维修,须进入教室、寝室、办公室、必须报请总务处。提前办理承诺协议书、并与施工合同备案。如造成房屋财产物品损坏由施工维修单位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一切后果。

5、各类公物财产损坏,由管理责任人或生活委员、寝室长负责报损赔偿。由总务处填写赔偿交款通知单,在三天内到财务处办理交款手续后。并将交款通知单送总务处登记备案。总务处赁此单安排实施维修。

6、公物财产损坏,隐瞒不报,或故意损坏公物财产,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知情举报都学校有关部门将给予表彰与奖励。

7、总务处组织安排每学期校产物品检查,期中、期末各一次,并对每个学区首席教师、班级(寝室)财产责任人进行工作等级评定。

8、每学期开学由总务处召集、召开一次校产管理工作会议。管理责任人、学生会、住管会、生活委员等参加,总结上学期财产管理情况,布置本学期校产管理工作任务。对先进班级与个人经给予一定的奖励。

9、班主任需加强对本班教室管理,指定班级财产管理人,对发生的财产损坏情况有检查、有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查询,落实责任,上报总务处,实施赔偿。

10、学生在非本班级教室上课期间,如有损坏该教室内课桌、椅、凳、门锁、玻璃等一切物品,经查证核实后实施执罚赔偿,并将赔偿额计入该学生所属班级内,进行量化考核与评比。

11、校产管理人员每学年期末,统计上报学校正使用,仓库结存、新购入财产数量等各类财产物品偿通知单,统一送至各班级(寝室)。交款期为三天,总务处收到财务处交款收据后,实施维修。

12、班级财产管理纳入德育处量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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