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员工休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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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休假管理规定
一、为了规范员工的休假管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粮集团有关休假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人员。
三、集团人力资源部为员工休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员工休假管理规定的草拟、执行、监督与修正,指导住宅地产各区域及工业地产事业部制订员工休假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
四、住宅地产各区域及工业地产事业部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或依据本规定自行制订员工休假规定,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五、各单位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考勤员,负责本单位全体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并于每月26日之前(若为节假日则须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上报《中粮地产集团考勤表》至集团人力资源部。
六、休假审批程序:
1、集团经理人休假,需经人力资源部核定假期,再报上级领导审核并报集团领导审批;
2、总部员工休假, 需经人力资源部核定假期,由所在部门审批,并作为《中粮地产集团考勤表》附件,于每月26日之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申请休假超过5天(含)的,需立即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本规定在执行中,如与员工所在地的法规或政策有冲突的,请按照当地相关政策及法规执行,并及时汇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务院有关通知安排休假。
九、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集团人力资源部。
附:1、中粮地产集团休假类别;
2、《中粮地产集团员工休假备案单》。
附1:中粮地产集团休假类别:
一、年休假
■年休假假期
工龄满一年不满五年的,休假七天;
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休假十天;
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休假十四天;
工龄满二十年以上的,休假二十天;
年休假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
■新调入本公司工作不足半年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但享受探亲假),调入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者须经原单位出据当年未休假证明,经本单位同意方可安排适当休假。
■在本年度内,累计事假十四天以上,或累计病假三十天以上,或事假、病假累计四十天以上者,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如当年已享受休假后,出现以上病事假情况,则下年度不再休假。
■已享受产假、探亲假、因私出(国)境探亲或旅游、回国休假及其它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职工年休假。
■职工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
二、公假
■幼儿园、学校通知开家长会,凭开会通知给假半天。
■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凭房管部门的证明给假。■孕妇产前检查,给假半天。
■迁新居,给假三天。
■经领导同意看望病人、参加追悼会、参观展览、参加本公司统一组织的文体活动。
■婚前检查,给假一天。
三、探亲假
■夫妻两地分居的职工,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往返路费自理。
■未婚职工每年享受探望父母假20天,往返路费自理。
■已婚职工每四年享受20天的探望父母假,往返路费自理。
■职工父母与配偶同住一地,职工只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待遇。职工父母与配偶不住一地,可享受每年探望一次配偶,每四年探望一次父
母。
■探亲假期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员工如休探亲假,年休假天数应相应扣除。
■员工探亲假期间,按照本人日标准工资计发工资,交通通讯费等福利按休假天数相应扣减。
四、婚假
■职工婚假一般为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另给婚假10天,共计13天。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
五、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或本人供养亲属死亡给丧假3天,家在外地的另给路程假。
六、产假、哺乳假、看护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符合晚育规定的女职工可增加奖励假30天(经女方单位证明,可给男方使用15天)。■生育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男性员工可享受看护假10天,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给人力资源部。
■晚育女职工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90天。女职工享受产假的天数最高不得超过180天(含节假日及休息日) 。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
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病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产假包含了法定节假日、特殊节假日和休息日,且须一次休完。
七、事假
■员工因探亲、结婚、生育、奔丧、生病之外的其他事由,必须利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务的,可以依据本章规定请事假。
■一般情况下,员工事假期限不超过三天,异地办事的,不超过十天。事假期限不包含法定节假日、特殊节假日和周休日。
■请事假的员工当年尚未休年休假,或年休假尚有剩余假期的,可以优先从年休假中抵扣事假期限。办理事假请假手续时,本人应向人力资源部明确提出抵扣假期的请求,人力资源部应将抵扣情况予以如实记载。
■事假期间,按照本人日标准工资扣发事假期间工资、奖金及福利。
八、病假
■员工生病或受伤(含工伤)确需利用工作时间休息休养的,可以依据本章规定请病假(含工伤假)。病假包括普通病假和工伤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特殊节假日。
■员工申请普通病假时须出示医院有效证明,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疾病,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时须补交医院有效证明;员工申请工伤假时,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工伤认定证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