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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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知识点2

国际法知识点2

民用航空法和外空法
(一)民用航空法
1.国际民用航空的基本制度——《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主要制度
领空主权(完全排他)、航空器国籍制度(国家和民用航空器)、定期和不定期航班飞行
2.损害赔偿制度(华沙公约及海牙议定书——推定过失和不完全过失责任原则)
3. ★★★★★国际民航安全制度(行为、管辖、引渡)
公约
臭氧层保护:b.《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2.海洋环保:防止海洋倾倒废物《伦敦海洋倾废公约》——黑名单、灰名单、白名单
3.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巴塞尔公约》
(1)通知进口国政府,并得到其书面准许
(2)进口国政府必须证实对该废料已作出无害环境的处置安排,包括详尽的处置办法和相
范围
不足 200 海里的,扩展至 200 海里;超过 200 海里的,不得不超过 350 海里 或 2500 公尺等深线以外 100 海里
沿 海 国 的 主 (1)勘探、开发、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自然资源的排他权利;(2)钻探
权权利
的排他性权利;(3)建造、使用、管理人工岛屿和设施;
其 他 国 家 权 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一般程序
起诉、书面程序和口头程序
判决 之执行
附带程序
初步反对主张、临时保全、参加或共同诉讼、中止诉讼
判决一经作出即对当事国产生拘束力
如败诉方拒不履行判决,胜诉方可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行判决。
3.国际组织解决国际争端
大会、安理会、联合国秘书长、区域国际组织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中的作用
和平解决方式
政治方法 法律方法
谈判与协商
斡旋(第三者促使谈判协商)与调停(第三者提出方案

海洋法考点整理

海洋法考点整理

1、基线是一国领海与海岸或内海水之间的分界线,也是测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宽度的起算线。

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2、正常基线(normal baseline)就是海水退潮时退到距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即沿岸的低潮线。

3、直线基线(straight baseline)(折线基线)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处和岸外岛屿最外缘选定一系列适当的基点,在这些基点之间连续地划出一条条直线,这些直线构成的一条沿着海岸的折线就是直线基线,所以直线基线也被称为折线基线。

4.内水(internal waters):广义的内水和狭义的内水(即内海);狭义的内水仅指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即内海水;广义的海水既包括内海水,还包括一国陆地领土内的水域,即内陆水。

内水的法律地位:内水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其有排他的,完全的主权(排他的管辖权。

)(1)沿海国有权制定有关内水的法律和规章制度(2)一切外国船舶未经沿海国许可不得进入内水(3)外国商船如果获准进入一国内水,必须按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但是注意两个例外:一是外国遇难船舶的临时避难行为。

二是基于条约义务,各国也常准许外国商船驶入内水.(4)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顺序,才能进入一国内水。

(5)沿海国对于进入内水的外国船舶享有属地管辖权。

5.海湾是指海洋深入陆地而形成的明显的水曲。

但只有当水曲的面积大于或等于以水曲曲口宽度为直径所划的半圆时,这样的水曲才能称为海湾。

6.历史性海湾是指那些沿岸属于一国,其湾口虽然超过领海宽度的二倍,但历史上一向被承认是沿岸国内海的海湾。

7.(英)领海是指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

我们可以将领海定义为邻接国家领陆,内水和群岛水域的,受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的一定宽度的海域。

8.(英)《海洋法公约》第3条对领海宽度问题作了如下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十二海里的界限为止。

《海洋法》复习材料要点

《海洋法》复习材料要点

《海洋法》复习材料第一章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海洋法全称为国际海洋法。

它是调整国家之间在海洋方面的活动和关系的法律、规则的总和。

2.国际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间为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缔结的有拘束力的协议,是国家间进行交往的重要法律形式。

3.国际习惯是指经接受为法律的一般实践、惯例或做法。

国际习惯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是成为通例,即世界各国在实践上一般都已经实行这种做法;二是经接受为法律,即各国都承认这种通例具有法律约束力。

4.海洋法的编撰:是指国际上将有关海洋方面的原则、规则和制度按其性质与类别确定成公约,以便各国按照条约法上条约的生效程序采取措施对其发生效力,以确定各种不同海域的法律制度,并调整各国在利用和开发海洋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5.海域: 海洋上由于法律性质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海洋上划分为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九个海域。

6.《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在1973年召开一次规模最大的海洋法会议,即第三次海洋法会议。

此会议连续开了九年,终于在1982年签署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此公约共有320条和九个附件,是历史上最详尽的海洋法条约。

该公约已于1994年11月16日开始生效。

7.日内瓦海洋法公约:1958年,联合国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了四个公约:《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大陆架公约》、《公海公约》、《捕鱼与养护生物资源公约》,通常被称为日内瓦海洋法四公约二、简述题1.简述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主要区别。

(1)法律主体不同国内法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

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和一定的政治实体和国际组织。

(2)制定者不同国内法由专门的国家立法机关来制定。

国际法的制定者主要是作为法律主体的国家本身。

(3)实施不同国内法依靠国家强制力量保证实施。

国际法的实施主要依靠国家本身的自愿行动,国家通过有关的谈判、协商、抗议或某些制裁来保证国际法的实施。

海洋法复习重点(名词解释整理)

海洋法复习重点(名词解释整理)

海洋法复习重点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5小题,计20分)问答题(每题8分,共5题,计40分)分析题(每题20分,共2题,计40分)注:下面只是名词解释的整理,后面的问答题和分析题太多或很泛,不好整理。

由于海洋法是闭卷考试,大家需要充分准备。

一.名词解释1.领海:是邻接国家领陆、内水、或群岛水域的,受国家主权和管辖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

P642.登临权:是指靠近和登上被合理的认为犯有国际罪行或其他违反国际行为嫌疑的商船进行检查的权利。

P1663.平行开发制度:区域内的活动在国际海底管理局的组织和控制下,一方面由管理局的开发机构“企业部”进行,同时也由缔约国及其公私企业通过与管理局签订合同进行勘探和开发。

P266 4.方便旗:外国人实际所有并管理的船舶在本国登记,取得本国国籍,悬挂本国旗帜航行,船舶悬挂的这种旗帜称为方便旗。

P1565.国际海底区域:即为公海海底区域,包括各国大陆架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

P1826、内海:《海洋法公约》中所指的内水是狭义的内水,即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称为内海水,也称内海。

P497、毗连区:是沿海国在毗连其领海的一定海域范围内对特定事项行使必要管制的区域,其范围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超过24海里。

P648、过境通行制度:是指按照《海洋法公约》第38条规定,专为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个部分之间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的制度。

P1049、领海基线:沿海国家测算领海宽度的起算线。

基线内向陆地一侧的水域称为内水,向海的一侧依次是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管辖海域。

P4610、海峡:是两端连接海洋的狭长的天然水道。

P5511、专属经济区: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

是国际公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领海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概念,不超过200海里。

P10812、群岛基线:是连接群岛最外缘各点的直线基线。

P9413、大陆架:是指邻接海岸但在领海范围以外、深度达200米或超过此限度而上覆水域的深度容许开发其自然资源的海地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海洋法考点整理

海洋法考点整理

1、基线是一国领海与海岸或内海水之间的分界线,也是测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宽度的起算线。

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2、正常基线(normal baseline)就是海水退潮时退到距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即沿岸的低潮线。

3、直线基线(straight baseline) (折线基线)就是在大陆沿岸突出处和岸外岛屿最外缘选定一系列适当的基点,在这些基点之间连续地划出一条条直线,这些直线构成的一条沿着海岸的折线就是直线基线,所以直线基线也被称为折线基线。

4.内水(internal waters ):广义的内水和狭义的内水(即内海);狭义的内水仅指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即内海水;广义的海水既包括内海水,还包括一国陆地领土内的水域,即内陆水。

内水的法律地位:内水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其有排他的,完全的主权(排他的管辖权。

)(1 )沿海国有权制定有关内水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2 )一切外国船舶未经沿海国许可不得进入内水(3 )外国商船如果获准进入一国内水,必须按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但是注意两个例外:一是外国遇难船舶的临时避难行为。

二是基于条约义务,各国也常准许外国商船驶入内水.( 4 )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顺序,才能进入一国内水。

( 5 )沿海国对于进入内水的外国船舶享有属地管辖权。

5.海湾是指海洋深入陆地而形成的明显的水曲。

但只有当水曲的面积大于或等于以水曲曲口宽度为直径所划的半圆时,这样的水曲才能称为海湾。

6.历史性海湾是指那些沿岸属于一国,其湾口虽然超过领海宽度的二倍,但历史上一向被承认是沿岸国内海的海湾。

7.(英)领海是指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

我们可以将领海定义为邻接国家领陆,内水和群岛水域的,受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的一定宽度的海域。

8.(英)《海洋法公约》第3条对领海宽度问题作了如下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十二海里的界限为止。

海洋法基础知识26

海洋法基础知识26
(一)海洋法的概念
海洋法是关于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调
整国与国之间在海洋活动中发生的种种关系
的原则、规则和法律制度的总称。
(二)海洋法的历史发展
古罗马——海洋被认为是“公有之物” 中世纪——对海洋提出领有权或主权主张(领水) 资本主义——海洋自由(公海) 1949年——美国:《大陆架公告》 1967年——马耳他:国际海底区域 1971年——肯尼亚:专属经济区 1982年——领海和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 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
大陆架的界限的情报,就应该由该沿海国交给大 陆架界限委员会
2004年7月7日,日本海洋物探
船队不顾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反
对,堂而皇之地开进东海,在其单
RAMFORM VICTORY
方主张的所谓“中间线”附近海域 进行海底油气资源调查 。
日 物 探 船 队 作 业 母 船
RV拖带物
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 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的依据不同 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范围不同 沿海国在这两个区域内的权利义务不同
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 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及于群岛水域 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每一国有权确定其 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照《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 不超过12海里的界限为止。
(一) 领海与毗连区
领海是国家领土的一部分。沿海国对领海享有 主权,这一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 外国船舶在领海内享有无害通过权。
美海军闯入前苏联领海案
1986年3月,美国海军2艘军舰突然闯入前苏联领海 内距其军港6海里处,苏海军措手不及,动用了各种电子 设备,结果全部被美舰截获。1988年2月12日,美国海军 3艘巡洋舰和驱逐舰借口“维护无害通过权”,又闯入前 苏联领海距塞瓦斯托尔军港7海里处。前苏联则以“侵犯 领海且有危险动作”为由,命令两艘护卫舰前往拦截。 苏舰先向美舰发出“我舰奉命撞击你舰”的信号,见美 舰无反应,便全速撞击上去,结果双方各有损伤。

海洋法复习重点

海洋法复习重点

一.名词解释
1.领海:
2.登临权:
3.平行开发制度:
4.方便旗:
5.国际海底区域:
6、内海:
7、毗连区:
8、过境通行制度:
9、领海基线:
10、海峡:
11、专属经济区:
12、群岛基线:
13、大陆架:
二.问答题
CH5
1.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划定直线基线的方法、适用条件和限制条件有哪些?
11、简述海峡的通过制度
12、如何判定海湾,如何划定海湾的领海基线
CH6-L2
7、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的领海界限是如何划定的?
CH7
3.简述群岛水域的定义及其法律地位
8、简述划定群岛基线的限制性条件
CH10
2.说明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划分大陆架的三种原则。

14、大陆架的划界及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划分的原则
CH11-L2
5.说明公海管辖权的主要内容。

9、简述紧追权。

10、简述《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公海自由的具体内容
CH12
6、简述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及含义
CH15
4.解决国际海洋争端的方法有哪几种:
13、海洋争端解决的原则和方法
三.分析题
1.专属经济区渔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对海洋渔业的主要影响CH9 4.简述专属经济区制度的主要内容。

(CH9) 2.说明用于国际航行的领海海峡的航行制度CH8 3、群岛水域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CH7 5、简述并比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领海、公海、国际海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科学研究的规定的不同。

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5小题,计20分)
问答题(每题8分,共5题,计40分)
分析题(每题20分,共2题,计40分)。

国际海洋法的重点

国际海洋法的重点

国际海洋法海洋法是现代国际法中一个重要分支,是本课程学习的重点部分海洋法调整和平时期的海洋法律关系,包括航行、捕鱼、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海洋科学研究,以及所有海洋活动所发生的法律关系海洋法的内容主要是:各海域的性质、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以及在海洋上从事各种活动所应遵循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

21世纪是开发海洋的世纪,海洋法将显得特别重要,海洋法的编纂,在国际法上是比较晚的。

海洋上适用的规则,大部分是习惯国际法规则。

1958年在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制定的四个《日内瓦公约》对这些规则作了初步的编纂并加以发展。

1982年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签订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以下简称为《公约》)是一部最完全的海洋法法典。

此公约已为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加入,《公约》所定的规则已为大多数国家接受并已在广泛适用了。

本章内容是根据《公约》规定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编写的学习时应该注意:(1)联系历史上形成的习惯规则进行对比研究从中认识海洋法的发展和现状;(2)注意《公约》规定的规则在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认识《公约》在各国海洋实践中的作用;(3)根据我国的有关立法,把我国的立法的海洋法结合起来研究,把海洋法的规则运用到我国的海洋实践中去。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有漫长的海岸线,沿岸面对黄海、东海和南海三个半闭海,有连绵不断的沿岸岛屿和远洋群岛,有丰富的生物和非生物资源,由于与相向或相邻国家的海上边界尚未完全划定,学习本章时应尽量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学科的实践性。

本章主要内容:介绍海洋法的概念,历史发展和编纂情况,对海洋法的产生、演变和现状作了系统的说明,其中着重介绍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召开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订情况,对《公约》生效后的情况作了简要的说明。

这是学习海洋法所不可缺少的知识。

介绍各海域的名称和分布,有助于读者对海洋法的内容有初步的了解。

介绍各海域的性质、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

这是本章的主体部分,文内几乎全部是海洋法的基本知识,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和熟记。

国际法知识点复习资料:海洋法

国际法知识点复习资料:海洋法

概说海洋法是确⽴海洋区域的法律地位,规范各国在海洋活动中有关⾏为的国际法分⽀。

海洋法规则中有许多是古⽼的习惯法规则,是在长期的国家海洋实践中形成的。

联合国成⽴后,召开了三次海洋法会议,对海洋上有关内容进⾏了⼤规模编纂和发展。

⽬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被认为是⾯完整的海洋法法典。

我国1995年批准该公约成为缔约国。

《海洋法公约》将海洋划分为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陆架、国际航⾏海峡、群岛⽔域、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区域,并规定了各个区域的不同法律制度。

内⽔⼀、领海基线领海基线是⼀国领陆或内⽔与领海的分隔线,也是海洋法中划分其他海域的起算线。

领海基线的划定可以有两种:1.正常基线,或称⾃然基线,是以落潮时海⽔退到离海岸最远的潮位线,即低潮线作为基线。

也是领陆与海⽔的⾃然分界线。

2.直线基线,是选取海岸或近海岛屿最外缘的若⼲适当基点,⽤直线连接⽽成的折线作为基线。

⼆、内⽔内海是⼀国领海基线以内的海域,包括内陆海、内海湾、内海峡和其他位于海岸与领海基线之间的海域。

海湾是指海洋深⼊到陆地⽽形成的⽔曲。

从国际法⾓度,⽔曲的⾯积不⼩于其封⼝线为直径的半圆⾯积时,该⽔曲才视为海弯。

内海湾是指沿岸属于⼀国,且其天然湾⼝两端的低潮点之间的连线不⼤于24海⾥的海湾。

超过24海⾥的则为⾮内海湾,其24海⾥直线基线应划在湾内,直线基线以内的⽔域才是内海。

但是历史性海湾作为内海湾不受此限制。

历史性海湾需要两个条件:(1)沿岸国已长期将该海湾作为内海⾏使主权;(2)其他国家对该项控制的事实已长期明⽰或默⽰地承认。

历史性海湾不论⾃然形态如何都是内海湾,如我国渤海湾。

此外,位于⼀国领海基线以内的海峡称为内海峡,如我国的琼州海峡。

内海是⼀国的内⽔的⼀部分,沿海国对其具有同领陆⼀样的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国家对于内海及其资源拥有完全的⽀配管辖权利,⼀切外国船舶⾮经沿海国同意,不得进⼊其内海。

外国船舶如获准进⼊内海从事运输或贸易,须驶⼈指定的开放港⼝,并遵守该国的有关法律和规章。

海洋法复习资料整理

海洋法复习资料整理

海洋法練習題一、判断题1.公海自由原则决定了在公海不存在任何法律制度。

( F )分析:公海自由并不意味着毫无限制或处于无法律状态,公海在长期以来形成了公海的法律制度。

2.国际海底区域上覆水域的法律地位与国际海底区域相同。

(T )分析:国际海底区域上覆水域是公海,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的领土,国家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或在公海上行使属地管辖。

国际海底区域是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行使财产。

3.紧追只有未曾中断,才能在领海和毗连区外继续进行。

( T )分析: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紧追可以追入公海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

只有追逐未曾中断,才可以在领海或毗连区外继续进行,一旦中断,紧追权就告结束。

4.水与领海的主要区别是:水不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

( T )分析:沿海国对其领海行使领土主权附有一定的条件,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而外国船舶在水则不存在这种权利,沿海国在水原则上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主权。

5.无害通过就是在任何场合下,船舶都必须继续不停地航行,迅速前进,不能停船和下锚。

( F)分析: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拥有无须事先通过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

无害通过要求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但并非任何场合,不可抗力、遇难、救助除外。

6.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享有执行有关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方面的规律和规章的权利。

(F)分析:沿海国在毗连区享有惩处违背该区域所管制事项如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的权利,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对该区域以开发自然资源为目的的活动拥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和与此相关的某些管辖权。

7.沿海国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是专属性的,它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明文公告。

(T )8.在公海上,悬挂两国旗帜的船舶,视同无国籍船舶。

( T)9.沿海国只能采取一种领海基线,即或采取正常基线,或采取直线基线。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复习重点之论述题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复习重点之论述题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复习重点之论述题1、专属经济区渔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对海洋渔业的主要影响答:专属经济区是沿海国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定宽度的特殊区域;该区域的范围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专属经济区上覆水域及其海床和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即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内的生物资源享有排他性的专属管辖权〕,包括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养护及管理。

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建立全面改变了海洋渔业开发和管理的格局,建立了海洋渔业管理的国际新秩序,对海洋渔业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包括:①实现了渔业资源的再分配;②降低了海洋渔业资源被过度开发的可能性;③产生了一些新的渔业管理问题;④加强了渔业管理的国际合作。

2、公海捕鱼自由原则及其渔业制度发展趋势答:公海捕鱼自由是长期以来国际法所承认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既是国际习惯法的一条基本规则,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其他国际公约所明确肯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所有国家均有权由其国民在公海上捕鱼”。

公海捕鱼自由应由每一个国家行使,无论沿海国还是内陆国。

但公海捕鱼自由是相对的,其已受到包括《公约》在内的很多国际条约的约束和限制〔主要是要求公海捕鱼国承担养护公海生物资源的义务〕。

从公海渔业制度的现状可以预测其发展趋势主要如下:①强调捕鱼国家与毗邻公海的沿海国的合作;②加强对公海渔船的监测控制和检查监督;③限制公海允许捕捞量,并实施国别配额管理;④有些渔具渔法将受到进一步的限制甚至禁止;⑤区域性国际组织的作用将得到强化;⑥船旗国将承担更多的义务;⑦一些国家管辖水域内具体的渔业管理措施将越来越多地用于公海。

总之,对公海渔业的限制将向着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具体、越来越具有可执行性的方向发展。

传统的国际法意义上的公海捕鱼自由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将是越来越多的对公海捕鱼的限制。

3、公海渔业制度为什么尚不能有效解决公海渔业的所有问题?答:进入二十世纪以来,人们逐渐意识到,如不对公海渔业资源加以保护,将导致公海渔业资源的衰退;同时认识到,在公海捕鱼自由的原则下,要保护公海渔业资源,只能通过国家间的谈判和签订国际公约或协定,由有关国家采取统一的保护措施,才能限制公海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

海洋法复习要点

海洋法复习要点

海洋法复习提纲:1.海洋的作用。

答:(1)海洋是人类食品的重要来源地;(2)海洋是人类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料和能源供应地(如海水资源、海底石油、海底矿砂、锰结核);(3)海洋是海洋是人类发展贸易和友好往来的交通要道;(4)海洋是风雨的故乡,全球气候的调解器;(5)海洋是国防的前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此外,海洋对人类还有其他作用,如开辟海上公园、旅游胜地以增加国民收入等。

2.海洋法的概念、特点。

答:概念——海洋法是规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调整国家间在各海洋领域内从事各项活动而形成的相互关系的原则、制度和规则的总体。

特点——国际性、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国家权益性3.海洋法的主要渊源,辅助渊源,国内法的渊源答:主要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辅助渊源——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权威法学家学说、普遍性国际组织的规范性决议;国内法的渊源——立法、习惯和法理。

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通过。

5.海洋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有哪些?答:(1)便利国际交通原则;(2)公平利用海洋及其资源原则;(3)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保护原则。

6.(1)外国船舶在通过领海时的哪些行为是非无害的(ABCD)A.捕鱼活动B.在船上发射军事装置C.在船上接载本国飞机D.进行测量沿海国的海水活动(2)毗连区:毗连区又称邻接区或特别区,是指沿海国在毗连其领海的一定范围内,对若干特定事项行使必要管制的区域。

(3)论述无害通过权。

答:无害通过权是指在群岛海道通过权有关规定的限制下,所有国家的均享有群岛国内水界限以外的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

如为保护国家安全所必要时,群岛国可在对外国船舶之间在形式上或事实上不加歧视的条件下,暂时停止外国船舶在其群岛水域特定区域内的无害通过。

这种停止仅在正式公布后发生效力。

7.(1)判断①群岛国包括本身一个或多个沿海的大陆国家。

(A)②群岛国在群岛基线内在每个岛上的河口、海湾和港口处按照正常的基线所规划的一条封闭线内的水域也是群岛水域。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复习重点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复习重点

一、名词解释:1、内水:一国领海基线以内的水域,包括湖泊、河流及其河口、内海、港口、港湾、领峡以及其他位于领海基线以内的水域。

2、海湾:深入陆地形成明显水曲的海域(公约规定:海湾是明显的水曲,其凹入程度和曲口宽度的比例。

使其有被陆地环抱的水域,而不仅为海岸的弯曲。

但水曲除其面积等于或大于横越曲口所划直线为直径的半圆形面积外,不应视为海湾)3、海峡:海洋中相邻海区之间宽度较窄的水道,连接海与海、海与洋及洋与洋的咽喉。

4、领海:处于沿海国主权之下、位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并邻接的一带海域(公约: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情形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

5、公海: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域。

6、群岛水域: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水域。

7、岛屿: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

8、大陆架: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床和底土。

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

9、毗连区:毗连一国领海并在领海外一定宽度的水域。

10、海洋法概念:关于各种海域区域的法律制度和调整国与国之间在海洋利用各个领域中关系的原则和规则总称。

海洋法是国际法的一个部门法,国际法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海洋法的一切领域并构成其基础的一些法律原则。

11、渔业法规概念:法规通常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律文件的总称。

渔业法规是国家在渔业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的总和。

渔业法规是调整渔业的各种活动,以及其与渔业有关的社团、法人、法人代表和自然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条例、暂行规定和规章的统称。

12、无害通行权:任何外国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沿海国的领海的权利。

13、紧追权:外国船舶或其小艇之一处在追逐国内水、领海或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并违反有关规定,本国军舰、军用飞机或政府公务船、飞机有在外国船舶视听所及距离内发出视觉或听觉停驶信号并追逐,直至被追逐船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为止的权力。

海洋法复习要点

海洋法复习要点

——《海洋法与渔业法规》复习——第一部分:课程内容要点第一章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第一节法律法规概述1.法律、法规的含义2.法律法规的类别及其阶位。

3.法律的基本特征。

4.法律法规的主要作用。

第二节国际法概述1.国际法2.国内法第二章海洋法规第一节海洋法综述1.海洋法规、领海基线2.海洋法的概念3.主要海域的划定第二节国内外有关海洋的主要法规1.国际惯例、国际条约2.简述我国海洋法规的主要类别3.简述国际海洋法第三节代表性海洋法规解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海洋生态保护的主要对象2.滨海湿地、渔业水域;排放、倾倒;陆地污染源、陆源污染物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1.内水、领海、海岸线2.我国海域管理的基本原则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公约》有关海洋开发方面的主要内容2.《公约》的重要性3.群岛国、内陆国、群岛基线、公海、沿海国第三章渔业法规基本知识第一节国内外渔业现状概述1.渔业资源的基本特点2.海洋鱼类资源捕捞过度的表现及其成因第二节国际渔业法规概述1.双边及多边渔业协定的签订3.国际法、国内法、渔业法规、国际渔业法规第三节国内渔业法规概述1.国内渔业法规第四节渔业法规的作用、特点和一般原则1.渔业法规对渔业生产的调节作用(宏观作用和微观作用)第四章国际渔业法规第一节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及其渔业制度1.群岛国、群岛基线、群岛水域2.领海基线的类型第二节专属经济区的渔业制度1.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养护和利用的基本规定2.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建立对海洋渔业管理的影响4.降河产卵种群、溯河产卵种群、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第三节大陆架的渔业制度1.海洋法上的大陆架概念和地理学上的大陆架概念的区别第四节公海的渔业制度1.公海自由的主要内容2.公海捕鱼自由原则及其主要限制3.登临权、紧追权4.现行公海渔业制度的缺陷及其发展趋势第五节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1.制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背景及目的2.行为守则对渔业的影响第六节《执行协定》1.《执行协定》对公海渔业管理的影响2.发展和使用有选择性渔具的主要原由第七节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渔业协定1.在中日渔业协定下,中日双方在东海形成的不同性质水域及管理3.在中韩渔业协定下,中韩在黄海和东海北部形成的不同性质水域及管理第五章我国的主要渔业法规第一节我国渔业法规的发展简史和现状1.我国现行的渔业法规体系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确定的渔业生产方针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确立的渔业管理基本原则及其原由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主要特点第二部分:核心内容解读一、主要名词1.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可分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

海洋法的考点图表整理

海洋法的考点图表整理

海洋法
考点一:内海及有关制度
一、领海基线
二、内海制度
考点二:领海法律制度
间在船上所犯行使管辖权:①罪行的后果及于沿海国; ②罪行具有扰乱当地安宁或沿海国良好秩序的性质; ③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请求当地政府予以协助; ④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

【特别提示】外大陆架的划界:对于主张拥有 200海里外大陆架(提案国 ,该国需要把有关的科学信息和证据资料提交给依公约建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 。

对于提案国的外大陆架主张,若其他国家提出异议, 则委员会不进入审议程序,由相关国家先自行解决争议,若其他国家无异议, 则该委员会将从科学上确定提案国的外大陆架界限, 这样提案国的外大陆架才能得到承认。

例题: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

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属经济区的海底电缆。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1-31,单 1
A.甲国不能在该暗礁上修建人工岛屿
B.甲国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
C.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拥有领土主权
D.乙国不可在甲国专属经济区内铺设海底电缆
考点四:公海及国际海底区域
一、公海法律制度
(二公海上的管辖权
1B 。

二、国际海底区域。

海洋法知识点总结

海洋法知识点总结

海洋法知识点总结海洋法是指在国际法范围内,涉及海洋领域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条约。

它涉及到国家之间的海洋划界、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安全等多个方面。

海洋法的发展和完善对于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安全、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和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海洋法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希望可以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些启发和帮助。

一、海洋法的发展历程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国际海洋法领域,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文件莫过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是国际海洋法领域的最基本文书之一,它于1982年通过,于1994年正式生效。

《公约》对海洋划界、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学研究等多个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和条约。

2. 海洋法的历史与发展海洋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当时国际上开始对海洋进行探索和开发。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国家曾经提出过各种各样的海洋法规定,但这些规定往往只针对局部海域,而缺乏国际化的统一规范。

直到20世纪80年代,《公约》的通过和生效,才使得海洋法规范迈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3. 国际海洋法庭国际海洋法庭是负责处理涉及海洋法律事务的国际司法机构,它于1996年成立。

国际海洋法庭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解决国家之间在海洋领域的纠纷。

二、海洋划界与主权1. 海洋划界的类型海洋划界是指国家之间在海洋领域划定相邻海域边界的行为。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海洋划界主要分为大陆架划界和专属经济区划界两种类型。

2. 大陆架划界根据《公约》的规定,每个国家的大陆架是指自其陆地边缘延伸至外侧缘的地质结构。

大陆架划界是指国家之间在大陆架范围内划定边界。

大陆架划界的规定,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大陆架开发和利用权。

3. 专属经济区划界《公约》规定,每个国家有权划定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

在专属经济区范围内,国家享有独占的海洋资源开发权和管理权。

专属经济区划界是指国家之间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划界行为。

超全海洋法整理

超全海洋法整理

何为海洋?广义**水水体,海洋生物,邻接海面的空气空间,海岸,海床与地土组成的统一体,狭义**洋水体,我们海洋法指的是广义上。

海与洋的区别是什么?洋远离大陆。

海濒临大陆。

洋面积大,海面积小。

洋很深,海水浅。

洋温度,盐度不受大陆影响,海温度盐度受大陆影响。

洋有自己的独立系统,海没有自己的独立系统。

海洋对于人类的作用?海洋是人类食品的重要来源地海洋是人类经济开展的重要原料和能源的供给地1、海水2、海底石油3、海底矿砂4、锰结核海洋是人类开展贸易和友好往来的交通要道海洋是风雨的故土,全球气候的调节器〔天气预报要靠海洋〕海洋是国防的前哨,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海洋法定义有哪三个方面?海洋法是由各种原则、制度、标准构成的总体海洋法是规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的原则,制度和标准的总和海洋法是调整国家间在各海洋领域内从事各项活动而形成的相互关系的原则、制度和规则的总体海洋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区别?1、具有国际性〔各国广泛参与及合作〕2、综合性〔涉及各学科各专业〕3、科学技术性〔海洋科学技术保护海洋生态,利用海洋资源〕4、国家权益性〔国家对于各局部海域的权益主张〕海洋法的渊源?主要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世界各国在实践上一般都已实行这种做法、承受成认为法律、有法律约束力〕辅助渊源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家学说普遍性国际组织的标准性决议海洋法的编纂?1.1930年海牙会议(领海\毗连区\历史性海湾)2. 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日内瓦四公约)3. 1960年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领海\毗连区宽度)4. 1973-1982年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线分类正常基线〔沿岸的最低潮线〕直线基线〔大陆沿岸凸出处和岛屿最外缘连成的直线〕混合基线〔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两用〕领海基线的作用是什么?内水是什么?狭义:领海基线相陆地一面的海域;广义:还包括河流湖泊内水与内海的区别是什么"内水包括了内海,内水另有河流和湖泊港口便于船舶停泊和上下客货的港湾港口分类天然港、人工港军港和商港港口制度1、国家的开放港口应对所有国家的商船开放2、外国商船进入必须遵守法律3、港口国一律平等对待4、遇难船舶准其入境、停泊5、军舰要做特别规定海湾和水曲的区别是什么?水域大于半圆:海湾水域小于半圆:水曲海湾是海洋深入陆地的水曲历史性海湾是什么?湾口虽然超过了领海宽度的2倍,但历史上一向被成认是沿海国内谁的海湾。

海洋法复习资料

海洋法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8毗边区:是指沿海国在毗连其领海的一定范围内,为对其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类事项行使管制而设置的区域。

8专属经济区:国家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定宽度的水域,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算起不超过200海里。

8过境通行制: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两端都是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国际航行的海峡。

过境通行制度允许任何外国船舶通过,同时也允许外国飞机在海峡上空飞越。

8海湾:海洋深入陆地较深,入口较小的明显水曲,该水曲面积应大于以入口宽度为直径所做的半圆的面积8无害通过权: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宁和正常秩序的条件下,拥有无需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许可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

8大陆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8公海: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

8公海自由:公海自由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

公海六大自由为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捕鱼自由、建造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科学研究的自由。

8登临权: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得到正式授权,有清楚标志可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对公海上的外国船舶(军舰等享有豁免权的除外),有合理根据认为其行为符合《海洋法公约》所列不法情况(海盗、贩毒、非法广播、船舶无国籍)时,拥有登船检查和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8紧追权:沿海国拥有对违反其法规的,并从该国管辖范围的海域向公海行使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的权利。

国际海底区域: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底土,及国家领土、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底土。

8领海基线:是一国的领海与海岸或内水(内海)之间的界限,即测定领海宽度的起算线。

国际上采用的领海基线有三种:a.正常基线;b.直线基线;c.混合基线。

8内海:是指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洋水域。

包括a.海湾、海峡、海港、河口湾;b.测算领海的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水域;c. :被陆地所包围或通过狭窄水道连接海洋的海域。

国际公法学 第十一章国际海洋法

国际公法学 第十一章国际海洋法
国际法规则的限制。
二、领海基线与领海宽度
(一)领海基线
领海基线是国家内水与领海的分界线,又称领海的内部界限。它是指沿海 国测算其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宽度的起算线。
领海基线有三种:正常基线、直线基线和混合基线。
(二)领海宽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每一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直至从按 照本公约确定的基线量起不超过12海里的界限为止。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五部分 1982
二、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专属经济区(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属于国家管辖海域,具有特殊
的法律地位。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包括:
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不论为生
物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 2、本公约有关条款规定的对下列事项的管辖权: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 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 3、本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领海的外部界限是一条其每一点同基线最近点的距离等于领海宽度的线。 确定领海的外部界限的三种方法:平行线法、圆弧法、直线法
三、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领海界限的划定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条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在相邻或相向国家间没有相反协议时,通过友好协商可以按照中 间线或等距线划定彼此的领海界限。
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 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对此做了两点修改:
1Hale Waihona Puke 取消毗连区属于公海的提法 2、把毗连区的外部界限从领海基线量起12海里延至24海里
五、中国的领海与毗连区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2年2月26日通过了《领海及毗连区法》,以国 家立法形式确定了我国的领海及毗连区法律制度,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为邻接其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 领海的宽度为12海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主权及于领海上空、领海的海床及底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邻海的一带海域。 外国非军用船舶,依照本法享有无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权利。 外国船舶通过我国领海,必须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任何外国、国际组织、外国法人或者自然人,在我国领海内进行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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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领海:
2.登临权:
3.平行开发制度:
4.方便旗:
5.国际海底区域:
6、内海:
7、毗连区:
8、过境通行制度:
9、领海基线:
10、海峡:
11、专属经济区:
12、群岛基线:
13、大陆架:
二.问答题
CH5
1.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划定直线基线的方法、适用条件和限制条件有哪些?
11、简述海峡的通过制度
12、如何判定海湾,如何划定海湾的领海基线
CH6-L2
7、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的领海界限是如何划定的?
CH7
3.简述群岛水域的定义及其法律地位
8、简述划定群岛基线的限制性条件
CH10
2.说明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划分大陆架的三种原则。

14、大陆架的划界及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划分的原则
CH11-L2
5.说明公海管辖权的主要内容。

9、简述紧追权。

10、简述《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公海自由的具体内容
CH12
6、简述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及含义
CH15
4.解决国际海洋争端的方法有哪几种:
13、海洋争端解决的原则和方法
三.分析题
1.专属经济区渔业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对海洋渔业的主要影响CH9 4.简述专属经济区制度的主要内容。

(CH9)
2.说明用于国际航行的领海海峡的航行制度CH8
3、群岛水域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CH7
5、简述并比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领海、公海、国际海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科学研究的规定的不同。

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5小题,计20分)
问答题(每题8分,共5题,计40分)
分析题(每题20分,共2题,计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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