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精细化管理的路径选择
社区检察工作的发展模式、困境与路径选择探析
社区检察工作的发展模式、困境与路径选择探析[摘要]社区检察工作在国外开展的较早,并已经取得了较为成熟的经验。
基于政治制度、法治文化、人文背景、社区基层组织架构等诸多因素的不同,我国的社区检察的发展模式与其他国家不尽相同,有其自身特点。
文章对比社区检察与传统检察的区别,并通过探讨国内社区检察工作的发展模式和当前困境,提出完善社区检察工作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社区检察;发展模式;创新;理念;内涵一、社区检察的理论渊源与性质(一)社区检察的渊源1982年,美国犯罪学家威尔逊和柯灵提出了一种全新的预防犯罪理论,就是“破窗理论”。
他们认为,对那些被打破窗户的社区居民的无视,意味着没有人关心他们的社区。
由于这种明显的忽视,更多的窗户将会被打破,损害将会扩散到社区的其他领域。
而这样的无视会导致更为严重的犯罪,令社区生活质量下降。
最后,威尔逊和柯灵得出这样的结论,犯罪无疑是社会失序的结果,倘若对“生活质量犯罪”等听之任之,久而久之,这些看似轻微的不法行为就可能上升为严重的暴力犯罪,加剧社区不稳定。
[1]于是,以“破窗理论”为基础,与社区紧密合作的变革应运而生,社区警察、社区检察、社区法院及社区矫正等司法社区项目纷纷出现。
“破窗理论”可以说是社区检察的理论渊源。
(二)社区检察的性质社区检察作为一种实践模式和一种创新理念,强调社区参与,致力于解决问题,不仅关注犯罪行为的个人,而且关注导致这些犯罪行为发生的背景,通过加强与各个相关组织或者部门的联系来强化相互之间的合作效果,更有效地保障社区公民、社区组织及其他团体参与刑事司法过程的权力。
笔者认为,社区检察的概念大致界定为:围绕检察监督职能,以基层社区为基本单位,通过监督派出所刑事执法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积极推行法制宣传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多种方式,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下沉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检察工作实践模式和创新理念。
二、社区检察与传统检察工作的区别社区检察与传统检察的不同之处主要存在以下方面:(一)工作内容的不同在传统的检察工作中,检察官的首要任务是确保诉讼效率和诉讼质量,通过案件审查,固定最有利的证据来指控犯罪,确保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最大程度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1.12•【文号】高检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12•【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已经2024年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意义1.检察业务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对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的重要保障机制。
加强检察业务宏观管理,通过理念引领、政策引导、指标评价,牵引检察业务整体向前,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加强个案管理,通过个案过程管理、结果评判,强化业务办理与管理并重,办理中有管理,管理促进办理、管理保障办理,有效提升个案办理质效。
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充分认识自身在检察业务管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任务,切实把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作为全院、全员的共同责任,把检察业务管理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件比”评价指标下刑事案件管理 精细化路径初探
“案-件比”评价指标下刑事案件管理精细化路径初探作者:李保军王磊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实务》2020年第10期摘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案-件比”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要求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案件,不仅提高案件效率更提升案件质量和效果,必然要求案件管理的精细化。
刑事案件存在的问题表面上是退补率、延期率较高,本质上是检察官执法理念落后、能力不足和案件管理的滞后。
通过在刑事案件受理前的提前介入,受理后的精细化管理,精细化的业绩考核,倒逼检察官办理案件求极致。
关键词:“案-件比” 求极致精细化一、“案-件比”评价指标下刑事案件管理精细化的意义(一)案件管理精细化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管理的精细化源于社会分工的精细化,是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虽不是生产工业产品,但同样是创造社会成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所以仍需要对案件进行精细化的管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公平、法治、正义等方面有着更高水平的需求,对检察工作有着更高的期待。
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检察机关面临着重大挑战和重要发展机遇,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创新履职方式,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检察产品。
(二)案件管理精细化是提升办案质效的必然要求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盼和要求已经从过去的“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渐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产品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有了更高的期盼和要求,不仅要求实体公正,更要求程序合法,并且要求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狭义的“案件质量”,就是依据对事实、证据的认定,对性质、情节的判断,准确得出犯罪事实是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结论。
广义的案件质量,不仅包括狭义的案件质量还包括效率、效果两个维度。
只有办更好的案件,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推行精细化管理 全面提升办公室服务水平
45推行精细化管理 全面提升办公室服务水平翁方玮( 南京市江宁区环保局,江苏 南京 211100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新的企业管理理念与方法,即通过细化、量化、标准化、精益化、流程化、规范化,把“精、准、细、严”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单位的工作流程、每一个岗位的职责要求、每一个人的行为规范,实现工作到岗、责任到人。
将企业精细化管理应用到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上来,是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有益尝试。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精细化管理是以组织战略清晰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资源效益最大化为前提的,与办公室当参谋、抓协调、督落实、办实事的工作职能和围绕中心、多点多面的工作特点相一致。
实施精细化管理,有利于提升办公室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成效,提升队伍素质。
1.实施精细化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总任务和新的两步走步骤,系统地解决了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发展重点、发展载体、发展方略等重大问题,也为我们南京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各级党政办公室作为落实党的重大决策的助推器、调度指挥中心,必须站在更高的角度,大力转变工作方式,优化管理理念,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当好参谋助手。
2.实施精细化管理是管理创新的必然选择党政机关办公室是党政系统的综合部门,办公室工作是内部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进办公室工作精细化管理,创新办公室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实现由被动工作向主动创新、由忙碌繁杂向规范有序、由“过得去”向“零差错”转变,是全面提高服务效能的必然选择。
只有按照“精、准、细、严”的精细化管理标准来组织落实,办公室各项工作才能扎实而富有成效地实施。
3.实施精细化管理是加强自身建设的必要途径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发生了许多新变化,特别是服务对象的素质不断提高、能力不断增强,给办公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提升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的路径选择
提升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的路径选择作者:冯静李伟芳来源:《学理论·中》2013年第05期摘要:检察机关成立专门机构对案件进行集中管理,是检察管理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专设一章规定了案管中心的职能,检察机关应深入研究新《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案件管理工作的实际,以案管中心为平台,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关键词:流程监控;权利保障;检务公开;案后评查中图分类号:D92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4-0149-02规范化是科学管理的共同要求和基本要求,是各种管理体系的共同追求[1]。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执法公信度和人民满意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推动检察工作持续规范发展的关键和基础。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将案件管理的职能定位与案件统一受理、办案流程监控、法律文书监管、涉案款物监管、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管理、综合统计查询分析、案件评查和业务工作考核评价等八大模块。
结合新《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检察机关须从以下方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受理案件开始就应加强对案件流程的监控;强化对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的保障,为相关人员行使权利提供最全面、最快捷、最透明的服务;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实行重大复杂案件评议制度,借助外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以案管中心为平台,促进执法质量检查的全面化、日常化和规范化。
一、明确流程监控的范围,创新流程监控的方式,提高流程监控信息化水平1.严把案件的进口,从而为实现案件流程监控奠定基础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152条规定,对于侦查机关、下级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申请强制医疗、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提出或者提请抗诉、报请指定管辖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
强化法律监督与自身监督的创新机制——基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规范与创新的路径选择
使 命感 。这项 举措 的实施 有效 地改 变 了以往按 资排辈 的 传统用 人思维 , 利于 加强 中层 领导干 部 队伍 建设 , 进 有 促
能 下 制 度 化 .增 强 了 中 层 领 导 干 部 干 事 创 业 的 责 任 感 和
态监 督向动态 监督转 变 , 由事后 监督 向事 前监 督 、 中监 事 督转 变 ,并加 强办公 室 的督办 工作 ,建立 完善 的督 办制 度 , 定 每月一 期 的督 办简 报 , 证 责任 公开 明晰 , 实 制 保 切
一
方面加 强执行力 建设 , 者共 同作用 , 解检 察工 作发 两 破
一
充 分 发 挥 人 的 主 观 能 动 性 、鼓 励 组 织 成 员 追 求 自我 管
展的不协 调 。
理、 自我完 善 、 自我 实现 的先 进 管理 模 式 , 而使 整个 检 从
察 队 伍 进 发 出 前 所 未 有 的 生 机 和 活 力 ,我 为 增 检 增 光 、 “
统 领 检 察 工 作 的 实 践 连 接 点 , 实 基 础 , 强 创 新 , 断 夯 加 不
样需 要 以人为本 , 需要 发挥 检察 官的 主体作 用 。诚然 , 检 察工作要 实现可 持续发展 , 关键 在 于人 的因素 。 如果 每位
检 察 官 都 能 将 检 察 事 业 当 成 自 己 的 志 业 而 不 仅 仅 是 一 份 职 业 。 察 工作 的可 持 续 发 展 就 有 了 最 坚 实 的 基 础 。 城 检 增 市 院 正 是 从 这 点 出 发 .在 工 作 中 大 胆 探 索 人 性 化 管 理 这
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职能定位及路径选择的再思考
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职能定位及路径选择的再思考摘要:职能定位和路径选择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核心和关键问题。
当前,各级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从总体上来说,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仍然存在着职能定位不清、路径选择模糊、参与载体不一等问题,亟待进一步厘清和界定。
本文在对社会管理问题进行根源性分析的基础上,着力理清检察机关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并对检察机关参与管理创新的职能定位和路径选择进行再检讨、再论证。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职能定位路径选择一般意义上,我们对于社会管理的定义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很明显,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的应然主体。
但在当前“大政府、小社会”格局未有明显改观的情形下,政府成了社会管理不折不扣的实然主体,对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可谓“眉毛胡子一把抓”,甚至不少环节竭力“包办到底”。
不过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利益主体不断分化,社会矛盾不断多元化、复杂化,有些问题政府再也难以包办到底,以一刀切的方式解决社会管理问题。
如何科学的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亦即如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备受关注的话题。
也即因为此,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社会管理创新是政法系统三项重点工作之一;2010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
可以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已摆在了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
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无论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要求,还是社会管理大局的需要,检察机关都要义不容辞地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之中。
新时代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路径探索
新时代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路径探索作者:常嘉文来源:《西部学刊》2021年第04期摘要:在“两反”转隶前,司法机关承担着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批捕等一系列职能。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规定了监察委是国家监察机关,有对全部公职人员的监督调查权,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侦查和处分的职能。
检察机关的职能发生了重大转变。
新时代下检察机关司法工作人员犯罪侦查工作的路径选择:(一)进一步加强侦查人员侦查水平,加强侦查队伍建设;(二)构建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实现上下协同;(三)完善线索收集管理机制;(四)进一步推广与监察委等单位多种协调沟通方式,形成办案工作合力;(五)发展信息化侦查手段,提高侦查部门装备水平。
关键词: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4-0080-03一、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能定位自1954年《宪法》颁布建立国家司法体制以来,法律监督职能一直是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
但因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特殊历史发展原因,对法律监督这一司法体系重要环节缺乏必要的概念厘清和功能界定。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一府两院”正式变更为“一府一委两院”,监察体制改革将原来隶属于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全面转划为监察委行使,检察机关仅保留对14种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权。
在新形势下,如何落实好刑事诉讼法新规定,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建构好新的侦查工作机制,运用好检察机关侦查权,是目前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理论和实践难题。
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特点及意义2018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所以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规定由检察机关行使,是因为与其他职务犯罪相比,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特点明显,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自身性质与工作方法在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中有着显著的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检察机关实行案件管理的现实意义和路径选择
L e gal Syst em A nd So c i et y ■圈臣豳墨竺竺型!!f叁堕!圭塾金检察机关实行案件管理的现实意义和路径选择周园摘要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Ⅸ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后,案件管理是各级检察机关突出强调的一项工作。
案件管理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个体案件管理,二是总体案件管理。
个体案件管理突出案件承办人在个案办理中所起的主动支配作用。
总体案件管理则强调对进入检察机关诉讼程序的全部藁件进行质量.进度控制,并对管理者作出决策提供依据。
本文将跳出个体案件管理的框架,从检察机关实行总体案件管理的现实意义出发,立足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的现状,通过借鉴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探讨科学的案件管理路径,以期有利于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机制。
关键词案件管理诉讼程序检察机关中图分类号:C9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208-03一、检察机关实行案件管理的现实意义尽管案件管理机制足一项新生事物.但管理理论伴随工业化生产进程,已从个别角度、个别方面的理论阐述逐渐发展为系统、全方位的理论体系,并广泛适用于各行各业。
管理是汁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是指在一定的环境或条件下,管理主体为了达到一定60目的,运用一定的职能和手段,对管理客体施加影响和进行控制的过程。
o管理的目的,是为实现期望的目标,达到效率、效果的双重提高。
因此,检察机关为实现追求公正执法的终极E l 标,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理所当然要在案件管理中引入先进的管理理论。
这对于检察机关来说,不但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加强检察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检察机关实行案件管理能有效监控案件质量,有利于案件质量的提高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检察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均是围绕办案开展的。
在检察机关实施案件管理,离不开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办案质量的监控评价系统,通过制定质量标准、行为标准,明确操作流程和责任,对案件全流程实施监控和指导,并辅之以相应的绩效考评机制,避免案件在流转过程中出现程序上的瑕疵,并尽量减少案件在不同诉讼环节因承办人差异,实体处理结果不一致,从而最大程度的确保案件质量。
检察工作深耕细作,开花结果
检察工作深耕细作,开花结果
【原创实用版】
目录
一、检察工作的重要性
二、检察工作的深耕细作
三、检察工作的开花结果
四、未来检察工作的展望
正文
【一、检察工作的重要性】
检察工作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维护国家法治、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检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二、检察工作的深耕细作】
近年来,我国检察工作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质量等方面深耕细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检察机关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在提高办案质量方面,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案件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检察工作的开花结果】
检察工作的深耕细作,带来了开花结果。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了显著提升。
同时,检察机关自身队伍建设也得到了加强,检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得到了提高,为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未来检察工作的展望】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检察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未来,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维护国家法治、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基层检察机关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路径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基层检察机关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路径的实践与思考作者:郗琳秦凯丽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实务》2020年第09期摘要:“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是北京市下移治理重心、破解最后一公里的创新实践,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的实证案例。
作为“吹哨报到”发源地北京的检察机关,基于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检察实践,探索尝试将适用于协同综合执法的“吹哨报到”治理逻辑改良运用到法律监督职能领域,试图通过“检察哨”的制度设计,运用渐进式的逻辑方法解决治理难题、提升治理效能,积极探索服务保障大局、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新路径。
关键词:社会治理吹哨报到检察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准确把握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的角度,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其中承担着重要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就是要以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本文遵循“逻辑抽象——本土实践——创新推演”的思路展开,将主要目光投向北京市 2018 年“一号改革课题”的发源地平谷区基层治理实践样本,从中获得“吹哨报到”治理逻辑对于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经验启示。
一、“吹哨报到”的产生背景及治理逻辑(一)破局基层治理困境的北京经验、平谷探索平谷探索来源于问题倒逼。
2016 年轰动全区的“5.14”事件,金海湖镇黑水湾村矿区发生矿难,造成六死一伤。
区相关部门组建了护矿队,但盗挖滥采的行为却愈演愈烈。
“因事设岗”的行政方式未能提高治理绩效。
为治理多年屡禁不止的盗采金矿、山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2017 年 1 月,平谷区委区政府决定将执法主导权下放至乡镇,赋予乡镇党委对相关执法部门的指挥权,启动“双安双打”专项行动,“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即源于此。
根据乡镇制作的问题清单,形成各部门法定权责清单,乡镇吹哨后,执法部门必须在30 分钟之内到达指定点位,根据各自权责,同时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共同执法解决问题。
新时期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
区 警 务 的 特 点 ,细 化 了社 区 警 务 工作 4 0个 流 程 节 点 的操 作 规 范 ,
形成 “ 发现问 题—— 提交 问题——
。
人 标 准 管 理 范畴 。要 把 社 会 管 理
作 为 维 护 稳 定 、促 进 和 谐 的基 础 性 工 作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对 公 安 机 关 职 能 范 围 以及 与 公 安 职 责 界 定 模 糊 的集 ,设 立 外 来 人 口信 息 社
会化 采 集 点 ,由企 业 、集 贸市 场 、
学 校 等 单 位 直 接 采 集 外 来 人 员信
息 ,并 逐 步 扩 大 到 实 有 人 口信 息
采集
2 汇聚管 理 力量 。借 助劳 动 、 .
息 、人 员信 息 、 治安 管 理 等 动 态 信 息 ,对 各类 数据 进 行智 能 比对 、
便 于 发 现 问 题 、整 改 问 题 、 考 核
检查。
社 会 管理 常新 ,把 做 实 派 出所 的 工 作思路 落实 到每个社 区
社 会 组 织 管 理 、虚 拟 社 会 管 理 、
社 会 矛 盾 化 解 等 方 面 ,通 过 标 准
1精 细 化 管 理 ,推 行 单 元 警 .
题 进行 全 面梳 理 ,围 绕 人 口管理 、
要 将 日常 盘 查 信 息 形 成 活动 轨 迹 信 息 ,不断 拓宽信 息采 集的 渠道 。
四、“ 精 社 区 警 务 ” 就 是 做 ,
要 从 最 小 的行 政 区 划入 手 ,推 进
解决 问题 ”的工 作链 和责任 链 , 既 规 范 了 民 警 社 区 警 务 工 作 ,又
论当前中国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及路径选择-2
论当前中国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及路径选择内容提要:中国的司法改革在完成了审判方式的改革之后开始涉及党和政府的组织、人事和财政等相关的配套改革措施。
本文以确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为主线,就如何在审判权力运行过程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检察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并对当前制约独立审判的法院设置体制、法官选拔制度和证据制度设计等作了必要的反省和检讨。
文章最后将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置于法律文化变迁的整体过程中予以关注,旨在寻求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审判独立并最终完成司法改革的具体路径。
度日益提高的背景下发展迅猛,而新闻走向市场化的最终结果又难以避免新闻在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化倾向。
近年来,新闻媒体对司法裁判监督的失范集中表现为:其一,对未结案件进行单方面的舆论引导,使大众“先入为主”,以此来影响、要挟和改变法官的态度和立场。
其二,受一定物质利益的驱动,以批评和揭露“司法腐败”、“地方保护”等为借口,对一些已结案件进行偏袒一方的片面报道,旨在为推翻终审判决和提起再审程序制造舆论条件。
其三,在一些“新闻经纪人”的唆使下,一些新闻媒体忽略司法裁判所应遵循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具体规定,对案件中有利于当事人一方的个别情节进行煽情、凸显和夸大,旨在以抽象、笼统的情理代替法理,激起民众对当前宏观司法体制的贬斥和嫉恨。
此外,政协和其他社会组织也在采取不同的方式对司法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还有个别地方的政法委员会也搞“个案监督”,“在公众眼里,我们的司法机关似乎成了一个‘公共病人’”[④].政法院系系统训练的专业人才进不了法院;同样,法院不需要的、只要是政府人事部门录用和同意的都可以调入法院。
此外,现行法院干部的地方化管理也不利于优秀法官自下而上的流动,因为一名法官由基层选拔到上级法院均要涉及户口、家属安置、子女上学等一系列法院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要依靠和求助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
而一个缺乏上下流动的法官管理体制又不可能培养出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的高素质的专业型法官队伍。
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方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管理不规范、效率不高、质量不优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二、活动目标通过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2. 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减少案件积压。
3. 提高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效率,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和程序。
4. 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三、活动内容1. 加强案件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1)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明确案件质量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2)加强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办理中的问题。
(3)建立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
2. 加强案件办理效率,缩短办案周期。
(1)优化办案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和程序。
(2)加强案件办理进度的跟踪和监控,确保案件办理按计划进行。
(3)建立案件办理期限预警机制,对可能超期办理的案件进行预警和处理。
3.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
(2)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确保工作高效运转。
(3)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加强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
(1)建立健全服务人民群众的制度,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
(2)加强服务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中的问题。
(3)建立服务人民群众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四、活动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五、活动组织1. 成立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
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
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
以下是一些可能有助于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的建议:
1. 加强科技应用:检察机关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例如,利用人工智能辅助案件办理、证据审查等工作,利用大数据分析发现案件线索、预测犯罪趋势等。
2. 推进信息化建设:建设检察工作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检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实现对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和监督。
3. 加强人才培养:注重培养和引进现代化检察人才,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加强对检察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 优化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完善案件办理流程和监督机制。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检察官积极履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司法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检察工作经验和理念。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检察机关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检察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6. 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7. 注重社会参与: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之,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需要综合运用科技手段、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创新等多种措施,以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
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
为了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
首先,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信息、人员管理、业务指导等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的信息化管理。
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其次,需要加强数据挖掘和应用。
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可以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为检察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例如,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犯罪的规律和趋势,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
此外,还需要加强队伍建设。
培养和引进一批信息化管理和技术人才,加强检察干警的信息化能力和素质培养,不断提升整个检察机关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制度创新。
通过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检察业务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为检察工作提供更加规范和系统化的管理保障。
总的来说,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实现信息化管理、数据挖掘与应用、队伍建设和制度创新的协同推进,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如何抓好精细化管理加强从严治行
如何抓好精细化管理加强从严治行当前全行上下正在扎实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结合分管工作实际,通过认真的学习和思考,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践行精细化管理理念,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以此推动全行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领导决策精细化。
管理层在实施决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证,充分酝酿,精心筛选,要考虑周全,密而不漏。
一是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科学决策奠定思想基础。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一个企业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
“树立科学管理意识” ,是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用崭新的理念武装全行干部员工的头脑,把一心一意办商业银行的理念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细节,一手抓内控,一手抓发展,在队伍建设、基础管理、风险控制、推进改革等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
二是深入基层,充分调研,为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在银行可以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 作为领导层,要倾听员工的呼声,了解业务发展趋势,掌握客户的需求,把握市场走向,在决策前获取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坚持决策民主化。
民主的决策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酝酿的方案,具有高质量、易贯彻、更合法、一贯性的优点,充分体现了精细化管理的特点。
坚持决策民主化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必须坚持决策民主化,从多方面、各个细节周全考虑,权衡利弊,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力争使各项决策达到最佳状态,从而使出台的机制办法发挥最大效能。
四是建立决策实施反馈机制,这是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步骤。
管理者要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建立重要工作报告制度,了解方案进展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采取措施,调整修正,确保目标顺利实现。
二、基层操作精细化。
农行经营的特殊性和网点多、人员多、链条长的特点决定基层操作必须精细化,特别是数据上收以后,从技术层面上要求必须把精细化操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的具体途径
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的具体途径作者: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2018年第04期摘要: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职能的同时,也面临着如何防范自身恣意和滥权的问题,有必要不断探索构建检察权的内部监督机制,以减少或杜绝检察机关内部的执法失范问题。
检察机关内部是否出现问题,其关键取决于办案规范和办案人员的素质。
因此,应当从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两方面着手,围绕办案活动和检察官这两个关键因素开展内部监督。
一方面,内设部门之间通过合作配合和互相监督制约,发现案件办理中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效力;另一方面,坚持思想先行,切实提高检察官准入门槛,提升检察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夯实内部监督的基础。
关键词:从严治党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意义重大。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工作下发了诸多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倚靠大数据平台,对办案过程实施动态管理与监督共审机制,以雷霆万钧之势问责究责,成效显著。
但在实践和探索过程中,面临多方面压力和诱惑,导致在个别地区个别部门仍然存在违纪违规甚至违法问题,据统计,2016年检察系统查处违纪违法人员474人,追究了121名领导干部的失职失察责任,尤其出现在办理自侦案件领域,案件涉及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关系较为复杂,容易导致说情、干扰办案,个别意志不坚定的办案人员,容易滑向违法违纪的深渊,更有甚者,会出现该立案不立案,随意变更强制措施,重实体而忽视办案程序,对案件久拖不立等现象,诸如此类容易出现“异常点”“风险点”的环节,如果监督制约刚性不足,处理问题不够及时和有力,就会导致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课题组认为,检察机关内部是否出现问题,其关键取决于办案规范和办案人员的素质。
因此,课题组认为应当从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两方面着手,围绕办案活动和检察官这两个关键因素开展内部监督。
检察案件管理工作汇报(精选3篇)_案件管理工作汇报
检察案件管理工作汇报(精选3篇)_案件管理工作汇报检察案件管理工作汇报(精选3篇)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猜你可能喜爱“案件管理工作汇报”。
第1篇:浙江检察机关案件管理路径选择2、案管部门自身功能发挥(1)繁琐事务性服务工作影响监督职能履行依据高检院的指示精神,案件管理部门最主要的服务对象应当为“案件质量”。
然而,从全国各地实践状况来看,有些检察院或者因为对案管部门职能相识不足,抑或对畏于改革阻力,错误的将案件集中管理操作为集中从事院内内勤事务服务和数据管理统计。
如,有的院把案卷卷宗装订也纳入了案管部门的工作范畴;有的院把业务部门的事务性工作纳入到案管部门,比如告知、换押。
课题组认为,在目前案管部门人少活多的现状下,上述将案管部门的职能偏差的运用于为业务部门后勤服务的做法实有不妥。
诚然,案件管理部门履行管理监督职能时,不行避开的要担当一些事务性服务工作,但应限于从事对有效实施监督管理有帮助的事务性工作。
案管部门从事事务性是有效实施监督管理的载体。
为案件质量服务是案件管理部门最根本的服务内容和特别重要的职能,这也是高检院主见成立案管部门的初衷。
将精力过多分散于为业务部门从事内勤事务,势必影响案管部门为检察长和检委会供应客观公正的数据、评查考核结果,为决策供应科学依据的精力,影响案管部门的核心服务职能的履行,检察业务统筹管理监督作用将大打折扣。
(2)案件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一项工作的顺当开展必定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工作机制。
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必不行少的须要完善的案件管理体制。
因此,各地区必需结合地区实际建章立制,优化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为案件管理工作供应科学合理的制度保障。
浙江省在案件管理机制做了不少工作,为了抓好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看法》、《关于加强案件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看法》规范性看法,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提升案管工作规范化水平起了主动作用。
工作心得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建议
工作心得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建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法律秩序、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我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加强队伍建设。
要加大对检察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检察机关应该建立健全选拔、培训和晋升机制,鼓励人才培养和轮岗交流,为检察官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激励检察官积极工作。
其次,优化执法办案流程。
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可以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办案信息共享和多部门协同办案,减少重复办案和资源浪费。
同时,建立分类处理机制,针对不同案件制定不同的办案方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第三,完善法律保障措施。
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和权益保护。
对于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要建立健全申诉制度,对于有关投诉和意见要及时处理和反馈。
第四,加大对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
近年来,犯罪团伙威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有所增加。
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
同时,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犯罪团伙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五,加强对涉众型案件的处理。
涉众型案件是当前执法办案工作中的一大难点和痛点。
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协商,提高公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度。
同时,要加强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最后,要加强执法规范和法律意识。
执法必须依法行使,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
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执法素养。
同时,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执法的公正和权威。
总之,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工作,需要从队伍建设、流程优化、法律保障、打击犯罪、涉众案件处理、执法规范等方面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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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建设进程。 促进管理内容精细化。 %)以流程管理为主线, 流程是指前后衔接、 有序进行的工作过程。 对于 检察机关而言, 流程分为一般工作流程和办案流程。 检察机关实行精细化管理,除了抓好一般的工作流 程外, 重点是抓好案件流程管理。案件流程管理的目 的, 主要是实现对案件的动态监督、 过程控制和质量 监控。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必须把握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案件流程要合法。办案活动的每 一 个 环 节、 过程, 都必须在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流程管理的设计, 都必须以此为基础和前提, 必须遵循司法活动的规 律。案件管理流程以规范性文件和流程图来体现。 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将刑诉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规则以及上级检察机关有关业务工作流程的要求、 规定整合、 细化而成。 二是过程控制要严密。每个环节要有 质 量 标 准、 行为标准和责任标准。过程控制是现代管理的 显著特点, 它区别于静态管理和结果管理。检察机 关对办案实行过程控制, 可以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 弊病, 及时发现并纠正出现的问题。流程控制涉及 办案全过程,它由每个环节子控制系统组合而成, 不仅每个子控制系统要合法、 严密、 细致, 而且每个 子控制系统之间要注意衔接,对整个流程的关键 点, 如初查、 立案、 批捕、 起诉等, 更要精心设计, 以 减少因执法的随意性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为增强 过程控制的合力和效果, 检察机关内部可设置专门 的案件流程管理机构, 进行管理协调、 质量评定以 及案件信息及资源管理。 三是质量监测和预防功能要齐备。 流程的设计 要充分考虑所有与办案质量有关的因素,不同环 化。
人民检察 !""#$%!!下)
蔡红卫 #
检察机关精细化管理 的路径选择
基础, 精细化又为更高层次的规范化提供了新的发 展平台。 其次, 它能够成为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量的重 要手段。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 无罪案件还是存 在的, 冤错案也偶有发生, 尽管其原因很多, 但是检 察环节同样存在需要进一步提高的地方, 要消除极 少数人员陈旧的执法观念,堵住质量控制体系漏 洞, 纠正办案人员盲目草率、 主观臆断的不良工作 作风。实行精细化管理, 在办案的每个环节进行质 量控制, 严格每个环节办案质量标准, 建立后序环 节对前面环节的评估、 纠错机制, 明确每个环节各 办案人员的责任, 做到质量控制不留死角, 就可以 大大提高案件质量。 再次, 它能够满足检察机关自我完善、 不断创 新发展的需要。 创新管理机制, 向管理要战斗力, 向 管理要形象。而精细化管理的本质就是 “ 精心、 精 细、 精品” , 是在追求一种完美的境界, 这恰恰迎合 了勇于竞争、 争创一流的心态, 也与检察机关塑造 人民满意的良好形象的时代要求相吻合。因此, 实 行精细化管理, 能够满足检察机关自我完善、 自我 发展的需要。
!) 以信息化技术为载体,促进管理手段精细
实务研究
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现代化管理提供了
强大的动力和技术支撑。 科技强检战略, 不仅强调检 察技术装备的科技含量,更强调信息技术在检察管 理中的运用。信息化技术为检察机关实行精细化管 理提供了更好的手段和条件,尤其是将案件流程管 理与信息技术的网络化管理相结合,将产生更好的 效能。 关键是要研发功能实用、 操作便捷的案件管理 软件。笔者认为,案件管理软件至少要具备以下功 操作程序控制功能。从受案到结案各个步骤 能: ( ’) 都设置相应的操作程序,如不遵守该操作程序或任 意变更,将无法进入下一步操作环节并被监管人员 预警和提示功能。每个办案环节都根 及时发现。( %) 据法律规定的期限, 设置预警提示功能, 案件即将到 动态监 期, 将提前发现并警示, 防止案件超期。&%(( !) 督功能。 检察长、 分管检察长可随时通过网络督查案 件办理情况,不必听取承办人口头汇报即能知晓案 流程信息及数 件全貌,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 据报表自动生成功能。 只要初始信息输入准确, 操作 程序规范, 即可自动生成检察文书, 如起诉书等。此 外, 工作月报表、 季报表、 年报表亦可自动生成, 便于 统计分析。 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 将办案活动置于案 件流程和网络程序的双重控制之下,最大限度地减 少执法办案的随意性, 确保办案质量。 促进评估考核精细化。 *)以岗位考评为重点, 强化考评, 奖优罚劣, 这是加强管理的题中应 有之义。 实行精细化管理, 必须完善考评体系, 做到 考评体系科学化、 精细化。 一要定岗定责。 根据精细 化管理的要求, 合理设定岗位, 明确岗位职责, 实行 竞聘上岗。二要进行能级管理。针对不同的岗位设
#" 精细化与人性化的关系。
检察人员既是管理的对象, 又是管理的参与者。 精细化管理是以制度管理为基础的,属于理性管理 的范畴, 强调的是管理的共性。而人性化管理更强调 管理艺术, 强调管理共性与个性相结合, 目的是最大 限度地挖掘人的潜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 性。人性化管理是以人为中心的管理, 是因人而异的 管理。检察工作尤其是执法办案, 毕竟还是要靠人的 主观能动性去完成的, 离开人的主观能动性, 就难以 开展检察工作。因此, 要把精细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 结合起来, 以达到抓管理促工作的目的。
&’(
人民检察
节、 不同层次都有效地实行质量监控, 同时, 将预防 出现办案质量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着力点, 一旦发 生偏差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 四是流程要具有可操作性。 办案是检察人员依 照法律法规进行的一项活动, 办案流程是规范办案 人员办案活动的操作规程, 如操作性不强, 则失去 了存在的意义。 五是流程不能排斥具体工作中的创新举措。 办 案既有很强的程序性, 又有较强的主观能动性。流 程规定操作程序及质量标准, 但对确保办案质量及 提高办案效率所进行的探索创新不能限制, 并且可 留出适当的空间。 此外, 案件流程不是一成不变、 一 劳永逸的, 要不断总结, 并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对办 案的新要求作调整, 使之不断趋于完善。
( !%# $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 , )) $
!" 精细化与高效率的关系。
如前所述, 精细化要求每个环节、 每个步骤都 要置于制度和规范的控制之下, 难免有程序繁琐之 嫌, 必定要牺牲部分效率。而检察工作既要讲质量 也要讲效率,尤其是办案,讲究公正与效率并重, “ 迟来的公正非公正” 。因此, 实行精细化管理要在
三、 检察机关实行精细化管理应处理好两方 面的关系
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现代管理方法, 最早应用 于企业, 因此, 它更多地契合了企业的属性。 检察机 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具有司法属性。 因此, 借 鉴精细化管理应注意处理好以下两方面的关系:
实务研究
!参考文献"
!"# 珠 海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课 题 研 究 组 $ 检 察 人 员 分 类 管 理 研 究
#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二、 检察机关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是计划、 组织、 协调、 控制 等一系列活动的组合,精细化管理则要求在一系列 工作环节上精准、 细致, 从而建立决策科学民主、 组织 严密有序、 控制精细有力的一整套管理体系。检察机 关实行精细化管理,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促进管理对象精细化。 !"以分类管理为基础, 在所有管理体系中,对人的管理是首要因素。 对检察人员的管理,传统上采取的是行政化模式, 套用行政机关职务级别划分检察人员职务、 职级层 次。 这种具有浓厚行政化色彩的管理方法具有较大 的弊端, 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不 适应司法规律要求, 对检察人员的价值取向产生行 政导向, 检察业务水平难以提高, 不利于检察人员
!&# 王磊 $ 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管理模式的若干思考 !%# $ 国 家
检察官学院学报, ( &’’( , )) $
赵芳芳# "编辑:
中国政法大学
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一、 开设专业: !法律硕士
( 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班 别 学 制 学 习 方 式 收费标准
!民商法学 !刑法学 ! 经济法学 ! 诉讼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下) !""#$%!( 的专业化建设。因此, 对检察人员的管理必须淡化 行政色彩, 体现司法属性。 高检院《 关于进一步深化 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 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 革列为重点, 提出按照检察机关职能需要和各类人 员的岗位特点, 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 检察事务 官( 检察官助理) 和检察行政人员, 推行分类管理提 上了议事日程。关于三类人员的构成和比例, 可以 检察 作如下考量: 检察官占全体检察人员的 !"# ; 检察行政人员占 %"# 事务官( 检察官助理) 占 $"#; 为宜。检察人员分类管理, 应给予各类人员与其工 作性质相适应的待遇, 检察官根据检察官法划分为 四等十二级, 以此为标准确定工资级别体系。检察 事务官、 检察行政人员套用公务员工资待遇及职位 推动各序列人员的专业 晋升体系。 通过分类管理,
二、 报名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 含大专) 。 全脱产班 一年半 $,-. 万元 全脱产学习 来校或来函报名 $) 网上报名 %) 传真报名 &) 电话报名 三、 报名方法: #) 每年集中面授二次, 四、 课程设置: #,# 万元 全国班 二年 每次 #( 天左右 法律硕士 ’ 民法学、 刑法学、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证据法学、 物证检验学等 #,# 万元 隔周周六、 日上课 北京班 二年 民商法学: 民法学总论、 物权法论、 债权法论、 公司法与证券法等 经济法学: 公司法、 知识产权法论、 合同法、 金融法等 通过网络教学、 考试完 /()) 元 远程班 二年 刑 法 学: 中国刑法学总论、 中国刑法学分论、 外国刑法学、 犯罪学等 成全部课程 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国际法经典著作与案例等 国际经济法: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中国宪法、 外国宪法、 行政法学、 行政诉讼法学等 函授班 二年 通过 *+ 盘完成全部课程 /()) 元 自然资源法学、 外国环境法、 国际环境法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环境法学、 本 期 由 国 际 法 学 院 负 责 招 生 (注: 各专业所学课程共有 #( 门左右, 加选修课共计 $) 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