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国际税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7
第十章 国际税法
(四)国际重复征税的解决
1、免税制 居住国对其居民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并
已向来源国纳税的所得,允许从其应税所 得(跨国所得)中扣除,免予征税
免税制的实质是居住国对居民的境外所 得放弃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等于承认来 源国税收管辖权独占,使居住国财政收入 减少—对纳税人最有利
18
第十章 国际税法
承担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在国 外取得收益的居民纳税人和在本国境内的 非居民纳税人
3
第十章 国际税法
2、客体-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 跨国所得:所得的来源地与所得收益人 居民不在同一国境内的所得,包括本国居 民来源于外国的所得和非本国居民的外国 人来自本国的所得
4
第十章 国际税法
二、国际税法的渊源 (一)国内法
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那部分税额,应视同 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
20
第十章 国际税法
问题: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中最常用 的方法是( )。
A. 抵免制 B. 免税制 C. 扣除制 D. 减税制
21
第十章 国际税法
(五)国际重叠征税的解决 1、股份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 (1)公司方面采取的措施 股息扣除法和分类税率法 (2)股东方面采取的措施 股息免税法、间接抵免法 2、跨国公司与被其控制公司之间 (1)赋予控股公司以国际参股税收特权 (2)采用间接抵免法
权取得的所得 a.不动产(土地、房屋)—实际所在地 b.动产转让所得—实际存在地 c.船舶、飞机、汽车—注册地或价值存
在地
14
第十章 国际税法
四、国际双重征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各自依据其税收管辖
权,对同一纳税主体或同一纳税客体在同一 征税期间征收同样或类似的税收 (一)国际重复征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跨国纳税人就 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同时课税
24
第十章 国际税法
(三)国际逃税的方式 1、隐报应税所得 2、谎报所得和虚构成本费用等扣除项目 不合理地分摊成本和费用 跨国公司内部总机构与外国分公司之间,
6
第十章 国际税法
(1)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认标准 a.住所标准—是否拥有住所 b.居所标准—是否拥有居所 居所:某个时期内经常居住的场所,但
并不具永久居住的性质 c.居住时间标准—是否达到和超过一定
期限
7
第十章 国际税法
(2)法人居民身份的确认标准 a.法人注册成立地 b.实际控制和管理中心所在地 实际管理控制中心:做出和形成法人的
营性质的活动所取得的利润
■ 常设机构所在地标准 征税国只能对非居民设在本国境内的常 设机构来源于本国的营业所得征税 常设机构:外国法人在收入来源国境内 设立的可以从事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 定场所
11
第十章 国际税法
(2)劳务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劳务所得:纳税人因对他人提供劳动服
务而获得的报酬 企业劳务所得—营业所得(从源征税) 个人劳务所得—独立劳务所得、非独立
劳务所得(从源征税)
12
第十章 国际税法
(3)投资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投资所得: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
使用费和租金收益
a.投资权利发生地标准 b.投资权利使用地标准
收入来源国征收预提税。
常设机构本身的投资所得应并入营业利 润缴纳所得税,而不应按照投资所得缴纳 预提税。
13
第十章 国际税法
(4)财产收益来源地的确定 财产收益:纳税人因转让其财产的所有
2、扣除制 居住国对其居民纳税人征税时,允许从
应税所得(跨国所得)额中扣除已向来源 国缴纳的税款,其余额适用居住国所得税 税率
3、抵免制 居住国允许居民纳税人在本国税法规定
的限额内,用已向来源国缴纳的税款抵免 就其世界范围内的跨国所得向居住国缴纳 税额的一部分—常用方法
19
第十章 国际税法
■ 税收饶让抵免 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地国实行减免税
一国涉外税收立法、判例 (二)国际法
双边和多边国际税收条约、国际税收 习惯
5
第十章 国际税法
三、税收管辖权 (一)属人管辖权
1、居民税收管辖权 一国对其本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
进行征税的权力 对居民纳税人来源于或存在于居住国境
内和境外的各种所得或财产价值征收所得 税或一般财产税—纳税人的无限纳税义务
第六章 国际税法
1
第十章 国际税法
一、国际税法的概念 (一)概念
调整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国家 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国内法 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总和
国际税收关系:跨越一国国境的税收关 系,包括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国 家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关系
2
第十章 国际税法
(二)国际税收关系的特点 1、主体-国家和跨国纳税人 跨国纳税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
经营管理重要决定和决策的地点 c.总机构所在地 总机构:负责管理和控制法人的日常经
营活动的中心机构
8
第十章 国际税法
2、国籍税收管辖权 一国对其本国公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
进行征税的权力 凡具有征税国国籍的纳税人,不管其与
征税国之间是否存在实际的经济或财产利 益关系,征税国都要对其世界范围内的一 切所得或财产价值征税—纳税人的无限纳 税义务
22
第十章 国际税法
五、国际逃税与避税 (一)国际逃税
跨国纳税人故意违反国家税法和国际税 收协定的规定,采取各种隐蔽的非法手 段,以减少本应承担的国际纳税义务的行 为—非法行为
23
第源自文库章 国际税法
(二)国际避税 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差别或漏
洞,采取变更经营地点或经营方式等各种 公开的合法手段,以减轻或不承担国际纳 税义务的行为
国际税法上通常所说的国际双重征税就 是国际重复征税
15
第十章 国际税法
(二)国际重叠征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征税对象对同
一经济来源的不同纳税人分别课税—国家间 税收管辖权在同一征税对象上的重叠
股份公司与公司股东间的重叠征税 控股公司与其被控股公司间的重叠征税
16
第十章 国际税法
(三)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 1、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税收管 辖权之间的冲突 2、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3、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9
第十章 国际税法
(二)属地税收管辖权 一国对纳税对象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进行
征税的权力 1、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征税国对非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进行
征税的权力 纳税人仅就来源于征税国境内的所得向
征税国政府承担纳税责任—纳税人承担有 限的纳税义务
10
第十章 国际税法
(1)营业所得来源地的确认 营业所得(经营所得):纳税人从事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