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药规范使用五项注意
夏季鱼药使用六注意
到 药 物 作 用 的 有 效 浓 度 . 能 杀 疋 鱼 才 体 外 部 的 病 原 体 . 则 会 因 泼 洒 药 物 否
不 均 匀 . 灭 病 原 体 不 彻 底 . 成 鱼 杀 造
病 复 发 . 致 鱼 类 死 亡 导
六 、 止 随意 混 用 药 物 常 见 药 禁 物 中 不 能 混 用 的 有 : 漂 白 粉 与 生 石
溶 解 后 再 向 全 池 均 匀 泼 洒
不 留 死 角 . 整 个 鱼 塘 的 池 水 同 时 达 使
三 、 止 超 剂 量 用药 用 药 需按 禁 照 药物 使 用说 明 .计 算 好 池塘 面 积 、 水 深 、 量 超 剂 量 用 药 常 会 造 成 药 药 物 残 留 过 高 和 鱼 类 中毒 死 亡 , 、 四 、 使 用 过 期药 物 使 用过 期 不 失效 的 药物 往往 达 不到 防 治 的 效 果 . 在使 用 时 .要 注 意 药 物 的 有 效期 养 殖 户 平 时 也 可 以 通 过 目测 检 查 . 有 如 效 的 生 石 灰 是 成 块 成 团 的 : 效 的 漂 有 大 量 浮 游 生 物 也 同 时 被 破 坏 了 . 生 微 物 制 剂 能使 浮游 生 物 大 蛀 繁歹 以保 卣. 持 水 体 生 态 环 境 的 平 衡 . 造 良 好 的 创 环 境 . 利 于 鱼 的 生 长 按 照 该 处 方 以 治疗 . 药第2 鱼 体 死亡就 大 幅度 下 用 天
夏 季鱼 药使 用六 注 意
药应 选择 晴 天 、 气 凉爽 时进行 天 白粉 是 未 受 潮 .呈 粉 末 状 不 结 块 的 . 二 、 物 要 溶 解 充 分 未 溶 解 的 已结 块 的 则 失 效 : 酸 铜 则 呈 蓝 绿 色 药 琉 药 物 颗 粒 常 被 鲤 、 鱼 类 误 食 而 导 致 结 晶 状 . 铁 锈 状 的 即 为 失 效 鲫 呈 鱼 类 中毒 死 亡 . 物 对 水 必 须 经 充分 . 药 五 、 池 均 匀 泼 洒 投 药 要 做 到 全
绿色食品 渔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一、用药管理1.渔药使用应由专人负责,并建立渔药使用管理制度。
2.用药前应了解药品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副作用等。
3.用药时应根据病情和药品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和剂量。
4.渔药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用药限制1.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渔药,如氯霉素、氟喹诺酮类等。
2.限制使用抗寄生虫类渔药,如硫酸铜等。
3.严禁将人用药品用于水生动物。
4.对于进口药品的使用,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三、用药规定1.对于绿色食品渔药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渔药使用应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不得对水生动物产生负面影响。
3.用药后应及时观察水生动物的生长、繁殖和产品质量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4.对于残留超标的渔药,应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产品安全。
四、用药操作1.用药时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2.应根据水生动物的生长阶段、季节、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用药量和给药时间。
3.在给药时应注意观察水生动物的反应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
4.给药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用药工具和废弃药品,防止对环境产生污染。
五、用药监督1.绿色食品生产单位应建立渔药使用档案,记录药品使用情况。
2.相关部门应对绿色食品渔药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用药安全。
3.对于违规使用渔药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六、用药记录1.每次使用渔药时,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药品名称、使用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2.对于水生动物的生长、繁殖和产品质量等情况也应做好记录。
3.记录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询和分析。
4.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处理。
5.七、紧急措施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停止用药、增加换水次数、使用增氧机等措施缓解病情。
同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配合处理工作八、法律责任违反本准则规定使用渔药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违规使用渔药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处罚以保证绿色食品生产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九、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我部门所有。
水产用药的5大注意事项
水产用药的5大注意事项摘要: 每年都有渔民来问,为什么鱼塘里别的鱼类没有问题而唯独死了淡水白鲳,为什么虾类会浮头甚至死亡了而鱼类也没有问题,这就需要了解鱼类对某些药物的敏感程度问题。
正如某些人对某些药物过敏一样,一些鱼类对某些药物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1 盲目加大药量俗话说:是药三分毒。
对于池塘环境来讲,无论是杀虫药物还是杀菌药物都会杀死养殖水体内的浮游生物,使水质变清,水体透明度增加,溶解氧含量下降,容易造成缺氧泛塘或是亚硝酸盐、氨态氮含量上升,鱼类不摄食甚至中毒死亡。
一些渔民在鱼病发生初期不够重视,认为随便泼一些药就行了,到了鱼病暴发大规模死鱼时慌了神,以为加大药量就能把病菌杀死得更快。
还有一些渔民觉得今天用药不见好转明天就应加大份量,此外还有一些渔民认为一次性加大份量下足够的药物来一个疾病一扫清。
当然这些办法有时能凑效,有时疾病消除了可是鱼也死光了,有时根本就没有效果。
笔者长期在水产技术服务部工作,这样的问题确实存在。
盲目加大用药量除了给渔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外,同时也折射出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那就是药物本身的安全性问题。
比如说一种标明治疗量为10~12亩杀虫药结果按5亩使用才有效,另外一种标明治疗量为5~7亩的杀虫药结果按1亩水面使用还不一定有效,对于这些药物的疗效不得不引起大家的质疑。
总的来说,盲目加大用药量,首先不管它有效还是无效,这个用药成本首先是增加了。
2 什么是协同与拮抗作用在前来求诊的渔民当中常有人问:为什么我用生石灰加硫酸铜泼洒没有问题而用生石灰加敌百虫就出现死鱼呢?要想知道为什么,首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药物的协同与拮抗作用。
简单地说协同作用就是当两种药物联合使用时,其疗效会比它们单独使用时加强;拮抗作用就是当两种药物联合使用时会发生某些物理化学反应使得疗效降低或是完全无效,还有可能是毒性增加了。
比如硫酸铜加硫酸亚铁合用发生协同作用其杀虫效果会更明显,但是硫酸铜与生石灰合用就会发生拮抗作用,因为生石灰是碱性物质,而硫酸铜偏酸性,当它们合用时就会发生中和反应,疗效降低甚至无效。
水产养殖用药注意事项大全!药要用就用好!用错了甚至要清塘
水产养殖用药注意事项大全!药要用就用好!用错了甚至要清塘一、两种药物混合使用时,应先分别溶化后混合1、硫酸铜、硫酸亚铁、高锰酸钾等都应在木桶或木盆中用50℃左右的洁净水溶化。
2、漂白粉、敌百虫等粉剂药物,应先用少量水调成浆糊状,再加水稀释,以免结块被鱼误食。
3、要使用漂白粉时,要测定漂白粉含氯量,不使用受潮漂白粉。
4、在使用敌百虫时,要采用喷雾器,使用前后清洗干净。
5、变质受潮的药物不可施用,各种药物均应现配现用。
6、不能混用的药物有:漂白粉与生石灰,硫酸铜与生石灰,敌百虫与生石灰。
二、施用药物的时间应安排在下午6时许,泼药后接着是傍晚,气温、水温降低,减少鱼类的不安和体能消耗。
不宜在清晨泼药,池塘中的溶氧经过鱼类等水生动物一夜的消耗,含量已处最低,清晨泼药更容易造成缺氧浮头;也不可在中午阳光直射时施用,以免降低药效。
三、使用硫酸铜时应注意1、硫酸铜用量计算要准确;2、溶解硫酸铜的温度不能超过60℃,否则易失效;3、硫酸铜不宜常用,以免危害人体健康。
四、泼酒药液可用喷雾器,也可用木瓢或勺子全池塘均匀泼洒,切不可定点倾倒。
五、对水泼洒的药物要准确丈量水体拌饲料的药物要较准确估计鱼体重,以免用药过量造成中毒或用药不足达不到治疗效果。
六、细心诊断对症下药以免造成浪费增加成本。
七、泼洒药物要把鱼喂饱应在鱼吃食后2--3小时泼药;投药饵时要使鱼空腹。
八、水温较高时泼洒药物效果最佳泼洒时要均匀,不易溶解的药物要用开水充分溶解后再泼洒,留下颗粒会使鱼误食中毒。
九、用药后1--2小时内,人不要离开池塘边一旦发现鱼严重浮头或有死鱼时,应迅速注入新水。
十、鱼在浮头时或浮头刚结束时不要及时用药,否则会造成大批鱼死亡。
十一、遍洒药物应从上风处开始逐步向下风泼,这样药物较均匀。
十二、药物有效期使用过期失效的药物达不到防病的效果,所以在使用时,要注意药物的有效期。
另外,也可以通过目测检查,如有效的生石灰是刚出窑的成块成团的;有效的漂白粉是未受潮、粉末状不结块的(已结块的则失效);硫酸铜呈蓝绿色结晶状,而呈铁锈状即为失效。
针对安全使用渔药的注意要点
针对安全使用渔药的注意要点
1.阿维菌素溶液:
按正常用量或稍微加量或稀释倍数较低或泼洒不均匀,会造成鲢和鲫鱼的死亡。
海水贝类在泼洒不均匀的情况下,易导致死亡。
2.内服杀虫药:
早春,如按体重计算药品用量,会造成吃食性鱼类的死亡,概率10-20%。
3.水质因素:
当水质恶化,或缺氧时,应禁止使用外用消毒、杀虫药。
施药后48 小时内,为了防止造成继发性水体缺氧,应加强对施药对象生存水体的观察。
4.碘制剂、季铵盐制剂:
对冷水鱼类(如大菱鲆)有伤害,并可能致死。
5.辛硫磷:
对淡水白鲳、鲷毒性大。
不得用于大口鲶、黄颡鱼等无鳞鱼。
6.维生素C:
不能和重金属盐、氧化性物质同时使用。
7.硫酸铜、硫酸亚铁:
贝类禁用,用药后注意增氧,瘦水塘、鱼苗塘适当减少用量;30 日龄内的虾苗禁用。
广东鲂、鲟、乌鳢、宝石鲈慎用。
8.敌百虫:
虾蟹、淡水白鲳、鳜禁用;加州鲈、乌鳢、鲶、大口鲶、斑点叉尾鮰、鳜、虹鳟、海水章鱼、胡子鲶、宝石鲈慎用。
9.高锰酸钾:
斑点叉尾鮰、大口鲶慎用。
10.阳离子表面活性消毒剂:
若用于软体水生动物,轻者会影响生长,重者会造成死亡。
海参不得使用。
11.季铵盐碘:瘦水塘慎用。
12.杀藻药物:
所有能杀藻的药物在缺氧状态下均不能使用,否则会加速泛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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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药使用管理制度
渔药(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保持良好的饲养管理,推行健康养殖,尽量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
二、养殖品种患病必须治疗时,药物的使用应符合NY5071——2002的规定要求。
三、使用药物后,要注意观察,如发现异常反应,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造成损失。
四、所用渔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所用渔药的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五、禁止使用人用药物。
六、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生产的兽药。
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淘汰的渔药。
七、药物购回后,保管员应对其进行验收(包括厂家、批准文号、有效期、是否是禁用药等),合格者登记入库;不合格者上报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禁止入库。
八、实施处方管理制度,技术员根据具体情况,按疗程用药,杜绝药物的滥用和浪费。
九、养殖后期,尽量不使用药物,必须治疗时根据所用药执行休药期(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休药期不应少于20天。
)
十、建立并保存全部用药记录、治疗用药记录包括养殖池编号、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名称(商品名及有效成份)、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疗程、康复情况等。
池塘养鱼高产养殖大全第九节渔药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池塘养鱼高产养殖大全第九节渔药使用中的注意事项一、渔药使用原则1、无公害水生动物养殖过程中对病、虫、敌害生物的防治,坚持“全面预防,积极治疗”的方针,强调“防重于治,防治结合”的原则;2、渔药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农业部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执行标准的渔药;3、推广健康养殖技术,改善养殖水体生态环境,科学合理地混养和密养,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提倡生态综合防治和使用生物制剂、中草药对病虫害进行防治;4、严禁使用对水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以修复的渔药,严禁直接向养殖水体泼洒抗生素,严禁将新近开发的药作为渔药的主要成分。
外用泼洒药及内服药具体用法及用量应符合水产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的规定。
二、药物选择选用渔药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础,选用“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毒性小、副作用小、用量小)的渔药。
渔药的功能很多,对于养殖生产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预防疾病,治疗疾病,消灭、控制敌害和改善环境等。
目前常用于防治细菌、病毒性水产养殖动物疾病和改善水域环境的全池泼洒渔药有氧化钙(生石灰)、漂白粉、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二氧化氯、二溴海因、四烷基季胺盐络合碘等;常用杀灭和控制寄生虫性原虫病的渔药有氯化钠(食盐)、硫酸铜、硫酸亚铁、高锰酸钾、敌百虫等,这些渔药常用于浸浴机体、挂篓和全池泼洒;常用内服药有土霉素、红霉素、诺氟沙星、磺胺嘧啶和磺胺甲噁唑等。
中草药有大蒜、大蒜素粉、大黄、黄茶、黄柏、五倍子、空心莲和苦参等,可以用中草药浸液全池泼洒和拌饵内服。
三、鱼塘施药错误做法1、饥饿时施药。
药被鱼当饵料吞进肚中,不但不能治病,还会带来严重后果;2、药没溶解。
药物有的是块状,有的是颗粒状,冷水难溶化,渔民只图简单,洒入水中了事,药物没分解,不能发挥作用;3、混合用药。
渔药合理使用技术要点
渔药合理使用技术要点作者:刘万学来源:《黑龙江水产》 2016年第2期刘万学(黑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黑龙江哈尔滨 150018)在水产养殖过程中,鱼病防治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其中渔药的使用是非常重要的手段。
目前市场上渔药种类繁多,养殖户滥用渔药,经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那么掌握正确的施药方法就尤为重要了,其技术要点如下:一、首先是渔药的选择目前普遍使用的渔药主要有以下五类:一是抗生素,用于抑制病原菌生长,主要内服;二是消毒杀菌剂,用于细菌感染消毒,主要外用;三是营养剂和代谢改善剂,内服用于改善鱼类体质、利胆强肝、造血;四是环境改良剂,主要用于改良水质和底质;五是中草药。
1、首先要对症下药。
对照症状掌握病因,在专业医师指导下选择用药。
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药物敏感性实验,选择治疗效果最好的药物,计算治疗所需的用量,且勿盲目下药,造成浪费,甚至会贻误时机,加重病情。
2、要选择使用经过国家认证的正规渔药生产厂家生产的绿色无公害渔药。
规模大的厂家生产的渔药,技术力量强,有生产批号,生产规范,质量可靠,可以减少生产上和经济上的损失。
选药时详细阅读药物使用说明书,遵照医师的嘱咐,并注意药物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方法。
选择使用方便、经济价廉的渔药。
目前市场上的渔药商品名很多,价格有高有低,要看清楚渔药的成份和所需成份的含量多少,在使用时以操作简便为主。
3、严禁使用国家明文禁用的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变态)毒性的渔药。
农产品质量安全倍受国家和社会重视,如使用禁用渔药必将受到严厉的罚处。
二、渔药的施用方法鱼池施药应根据鱼病的病种、病情、养鱼品种、饲养方式、施药目的(是治疗还是预防鱼病)来选择不同的用药方法。
1、全池泼洒法:这是用药物防治鱼病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采用对某些病原体有杀灭效果,而对鱼体本身又安全的药物浓度,把称量好的药品用水稀释,均匀泼洒到整个池塘的水体,以杀灭鱼体表或鱼鳃部的病原体。
此法是将整个池塘的水体作为施药对象,使用时要准确测量水体,测量鱼池面积,平均水深要准确无误,在正确计算水量的前提下,选择适宜的施药浓度来计算用药量。
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
渔用药物的使用方法随着渔业的快速发展,为了增加养殖效益、防治疾病,渔民们经常使用各种渔用药物。
药物使用不当可能会导致鱼类死亡、水体污染,甚至会威胁到人类的健康。
在使用渔用药物时,需要注意以下10条使用方法。
1.药物选择选择合适的药物对于防治疾病十分重要。
使用药物前需要明确鱼类患上的疾病类型,并选择针对性治疗的药物。
还需要注意药物是否合法、有效,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对水体产生影响等。
2.药物剂量药物剂量的不同可能会影响到治疗效果和副作用的产生。
在使用药物时,需要按照说明书进行使用,并注意不可随意改变剂量,否则可能会产生过量或过少的风险,对鱼类造成伤害。
3.药物配合在选择药物时,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药物的配合使用。
对于一些复杂的疾病,需要使用多种药物联合治疗,这需要根据药物的化学性质、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4.药物选择时间在渔用药物中,不同的药物使用时间也存在差异。
一些药物可以在鱼类感染病菌的早期使用,而一些药物则必须在病情加重后使用。
药物使用时间的选择也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5.水体环境条件药物使用的环境条件也十分重要。
在使用药物前需要考虑水体温度、PH值、硬度等因素,选择适合的药物及剂量使用,这样能更好地防治疾病,并减少药物的浪费。
6.药物喂食方式不同类型的药物喂食方式也不同,在使用药物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药物喂食方式。
一些药物可以加入鱼饵中喂食,而另一些药物则需要溶解在水中直接喂食。
7.药物停药在使用药物时,若鱼类病情得到有效控制,需要适时停药,并进行后续观察,以防病情反复。
在使用药物后应保持水体清洁,减少药物积留,以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8.药物存储药物的存储条件也需要特别注意。
应将药物存放在密封、阴凉、干燥的地方,避免阳光照射,防止药物因光照、湿度等因素而降低药效,甚至造成污染。
9.药物检测在使用药物前,需要进行药物残留检测,避免残留过量造成人类健康的威胁。
在药物使用过程中,也需要随时检测药物的残留情况,以保证水体质量安全。
常用渔药的使用注意事项(二)
常用渔药的使用注意事项(二)作者:胡升翔来源:《农村百事通》2014年第06期二、使用渔用消毒剂的注意事项1.含氯、溴消毒剂:当水温高于25℃时,按正常用量将含氯、溴消毒剂用于河蟹,会造成河蟹死亡(在室内做试验,则河蟹不会死亡),死亡概率在20%~30%。
在水质肥沃时使用,会导致缺氧泛塘。
2.外用消毒、杀虫药:早春,特别是北方,鱼体质较差,按正常用量用药,会造成鱼类死亡,特别是鲤鱼容易死亡,死亡概率在5%~10%,且一旦造成死亡,损失极大。
对患有肝胆综合征以及其他内脏疾病的鱼类,要降低用药量,否则会造成鱼类死亡。
3.水质因素:当水质恶化或水体缺氧时,应谨慎使用外用消毒、杀虫药。
用药后48小时内,应加强对用药水体的观察,防止造成继发性水体缺氧。
4.碘制剂、季铵盐制剂:对冷水鱼类(如大菱鲆)有伤害,并可能致死。
5.一水硫酸锌:用于海水贝类时应小心,有可能致死,要特别注意防范使用后水体缺氧。
6.硫酸铜、硫酸亚铁:贝类禁用,用药后注意增氧,瘦水塘、鱼苗塘要适当减少用量;30天内的虾苗禁用。
广东鲂、鲟、乌鳢、宝石鲈慎用。
7.硫酸铜:不能和生石灰同时使用。
当水温高于30℃时,硫酸铜的毒性增加,硫酸铜的使用剂量每667立方米水体不得超过300克,否则可能会造成鱼类中毒泛塘。
还要注意,有烂鳃病、鳃霉病的鱼塘不能使用。
8.高锰酸钾:斑点叉尾鮰、大口鲶慎用。
9.有效成分大于20%的海因类含溴制剂,在水温超过32℃时,若667立方米水体内3天累计用量超过200克,则会造成在脱壳期内的甲壳水生动物死亡。
10.阳离子表面活性消毒剂:若用于软体水生动物,轻者会影响生长,重者会造成死亡。
海参不得使用。
11.所有能杀藻的药物在水体缺氧状态下均不能使用,否则会加速泛塘。
12.季铵盐碘:瘦水塘慎用。
13.生石灰:水体中氨氮含量较高时,严禁使用生石灰。
否则,会氨中毒,造成养殖鱼类的大量死亡。
14.使用硫酸铜时的其他注意事项:(1)硫酸铜的毒性与水温成正比,因此一般应在晴天上午使用效果较好,并要依水温高低相应减少或增加用量。
渔药的使用技术与注意事项
渔药的使用技术与注意事项●鱼病发生的原因和机理●病害预防●用药规范●水产动物疾病的诊断●主要养殖病害的防治人为因素n1)放养密度不当和混养比例失调,混养的品种及比例和放养密度与鱼病的发生也有很大的关系;n2)投喂的饲料营养不均衡或腐败变质;n3)拉网、搬运造成的机械损伤;n4)换水、增氧等管理措施不当。
理化因素n水温n溶解氧(D O)n酸碱度(P H)n亚硝酸盐(N O2-)n氨氮(N H4+)n硫化氢(H2S)n农药n重金属n其他生物因素n一般常见的鱼病,多数是由于各种生物如病毒、细菌、霉菌、寄生虫、寄生藻类等传染或侵袭鱼体引起的,这些能够使鱼致病的生物称为病原体。
n双穴吸虫虫卵可以随鸥鸟的粪便排入水中,经过一系列孵化发育后可以感染鱼类。
内在因素n外界的致病因子只有通过鱼体才能引发病害。
鱼体是否产生病害,除环境因素、病原体的毒力和入侵途径外,主要取决于鱼体的内因,即鱼体免疫力的强弱。
所以鱼的种源纯正、体质良好时,抗病力就强;不同种类的鱼对同一种致病因子的反应也可能不同。
例如,在草鱼出血病爆发时,在发病池塘中的鲤鱼就不发病。
病害预防§鱼场设计建造过程中要有防病意识§培育、使用抗逆性强的良种,人工免疫如通过口服、注射、浸泡获得疫苗。
§池塘养殖管理过程中的防病措施§(1)每年进行清塘可用生石灰70~80kg/亩(干法);清淤、暴晒冰冻;§(2)保持水质:晴天14:00开增氧机偿还氧债;每月泼洒生石灰1~2次;使用微生态制剂(3)分塘、并塘时动作要轻、速度要快,避免损伤鱼体。
§(4)消毒:鱼体、水体、饵料、食台、网具只有做好了病害预防工作,才有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水产动物疾病控制的几大难点★ 难以发现★ 难以对症治疗★ 难以准确诊断采用免疫技术就无难点!免疫技术应用途径v预防传染病—— 最有效的方法(天花、麻痹症、肝炎、艾滋病等)v治疗传染病—— 最精确的方法(抗毒素、抗血清、单抗、工程抗体)v检测传染病—— 最灵敏的方法(血清学技术、标记技术等)免疫的类型v天然免疫:种免疫、品系免疫、个体免疫v获得性免疫:自动免疫:天然自动免疫、人工自动免疫被动免疫:天然被动免疫、人工被动免疫免疫的注意事项v接种疫苗的选择v接种途径的确定v接种时机的判断免役预防的要点v接种的时机鱼苗的规格(鱼类免疫机能发育规律)当地流行情况、发病比例(鱼类免疫机能的局限性及成本考量)v疫苗的来源商品疫苗、自家疫苗(土法制备疫苗)v接种的途径/方式注射、浸泡、喷雾v免疫调节剂/刺激剂已商品化的鱼用疫苗(亚洲)鳗弧菌(Vibrio(Listonella) anguillarum)副溶血弧菌(V.parahaemolyticus)弧菌(Vibrio spp.)鳗弧菌+病海鱼弧菌(V.anguillarum+V.ordalii)格氏乳球菌[Lactococcus garvieae (Enterococcus seriolicida)] 杀鱼巴斯德氏菌(Pasteurella piscicida)嗜水气单胞菌(Aeromonas hydrophila)草鱼出血病细胞灭活疫苗已商品化的鱼用疫苗(北美)v 鳗弧菌(V.anguillarum)v杀鲑弧菌(V.salmonicida)v杀鲑气单胞菌(Aeromonas salmonicida)v鲁氏耶尔森氏菌(Yersinia ruckeri)v迟缓爱德华氏菌(Edwardsiella tarda)v鳗弧菌+病海鱼弧菌(V.anguillarum+V.ordalii)v鳗弧菌+杀鲑弧菌(V.anguillarum+V.salmonicida)v鳗弧菌+杀鲑弧菌+杀鲑气单胞菌(V.anguillarum+V.salmonicida+A.salmonicida)v鳗弧菌+杀鲑弧菌+鲁氏耶尔森氏菌(V.anguillarum+V.ordalii+Y.ruckeri)已商品化的鱼用疫苗(欧洲)v 传染性胰脏坏死病毒[infectious pancreatic necrosisvirus(IPNV)]v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病毒[viral haemorrhagic septicemia virus(VHSV)]v鳗弧菌(V.anguillarum)v杀鲑弧菌(V.salmonicida)v杀鲑气单胞菌(A.salmonicida)v鲁氏耶尔森氏菌(Y.ruckeri)v鳗弧菌+病海鱼弧菌(V.anguillarum+V.ordalii)v鳗弧菌+杀鲑弧菌(V.anguillarum+V.salmonicida)v鳗弧菌+病海鱼弧菌+杀鲑气单胞菌(V.anguillarum+V.ordalii+A.salmonicida)v鲤弹状病毒+传染性胰脏坏死病毒(Rhabdoviruscarpio(SVCV)+IPNV)免疫刺激剂v革兰氏阳性菌与菌体肽聚糖v革兰氏阴性菌与菌体脂多糖v从放线菌中提取的短肽v真菌与真菌多糖v海藻与海藻多糖v甲壳质与壳多糖v化学合成物质v中草药免疫多糖的试验对象与内容v对中华鳖的应用研究v对日本鳗鲡的应用研究v对南美白对虾的应用研究v对黄鳝的应用研究v对异育银鲫的应用研究v对中华绒螯蟹的应用研究v对银鲫连续应用免疫多糖的最佳时间免疫刺激剂应用效果v利用免疫多糖(酵母细胞壁)的试验研究为例,证明免疫刺激剂是有效果的!用药规范¡渔药的基本知识:—渔药的概念—渔药具有的功能—无公害水产品生产适用渔药的基本要求—渔药产品标识—环境对渔药的作用—渔药的使用方法渔药的使用方法用药规范¡渔药的使用规范:¡国家农业部颁发文件规定,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
使用渔药的十点注意事项
使用渔药的十点注意事项
目 录
• 了解渔药 • 选择合适的渔药 • 遵守用药原则 • 注意用药安全 • 合理使用渔药
目 录
• 做好用药记录 •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提高养殖技术与管理水平 • 加强监管与执法力度
01
了解渔药
渔药的定义与分类
渔药是指用于预防和治疗水产动物疾病的天然或人工药物,可分为抗微生物渔药 、抗寄生虫渔药、环境改良剂等。
06
做好用药记录
记录用药时间、地点、品种等信息
记录用药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品种,以便于跟踪和管理。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养殖户更好地了解用药情况,及时发现并 解决问题。
记录药品使用量、使用方法等信息
详细记录药品的使用量和使用方法,确保按照规定的剂量 和方式使用。
避免过量使用或错误使用药品导致的不良后果。
为确保水产品上市时药物残留降到最低,需 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
避免药物过敏反应
过敏反应
部分渔药可能导致水产动物的过敏反应,如 皮肤红肿、呼吸困难等。
应急处理
如遇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必要的应 急处理措施,如使用抗过敏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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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渔药
避免滥用药物
不要随意使用渔药,需根据病情、养殖品种、规格、 养殖环境等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
加强渔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其能够及时发现并处 理违法行为。
保持高压态势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渔药、假冒伪劣产品等 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让不法分子无处遁形。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养殖户的法 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常用有效鱼药的合理使用
常用有效鱼药的合理使用常用的有效鱼药根据它们的药理作用可以分为三类:抗细菌感染药物、抗寄生虫药物和抗真菌药物。
在使用这些鱼药时,有一些合理的使用原则和注意事项,下面是对常用有效鱼药的合理使用方法的详细介绍。
首先是抗细菌感染药物。
这类药物常用于治疗细菌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鳃炎、腹水病、红斑病等。
常用的抗细菌感染药物有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和磺胺类。
在使用这些药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合理选择药物:不同的细菌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所以在使用抗细菌药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
可以根据养殖鱼的症状和病原菌的检测结果,选择对该菌株敏感的药物。
2.注意药物剂量:在使用抗细菌药物时,应按照说明书中的剂量进行使用。
剂量过大可能导致药物残留,对鱼类产生不良影响;剂量过小则可能无法达到治疗效果。
3.控制疗程和频次:对于一般感染疾病,一般需要连续使用3-5天。
使用后应停药2天,观察治疗效果,若症状未缓解,可再次使用。
但要避免连续使用过多次数,以防细菌产生耐药性。
4.清除过滤介质:在使用抗细菌药物期间,要暂时关闭过滤系统或者移除活性炭,以避免药物被过滤介质吸附,影响药效。
接下来是抗寄生虫药物。
这类药物常用于治疗细腻软体虫、鳃腔虫和鳃膜虫等寄生虫感染引起的疾病。
常用的抗寄生虫药物有硝酸盐类、多环类和五蒿类。
在使用这类药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与温度和水质有关的问题。
使用抗寄生虫药物前后,要确保水质稳定,水温合适。
一般情况下,水温不低于18℃时,药物效果最好。
2.合理选择药物:寄生虫的种类较多,因此在使用抗寄生虫药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可以通过寄生虫的形态特征或者寄生虫检测来判断病原虫种类。
3.控制疗程和频次:对于大部分的寄生虫感染,一般需要连续使用3-5天抗寄生虫药物。
使用后应停药2天,观察治疗效果。
如有需要,可再次使用。
但同样要避免使用次数过多。
最后是抗真菌药物。
这类药物常用于治疗水霉病和胞浆菌病等真菌感染引起的疾病。
鱼药的管理和规范使用
渔药的管理和规范使用一、渔药的定义、分类及特点1.定义渔药是“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及改善养殖水体的一切物质。
2.分类目前大多以其使用目的进行分类。
大体可分9大类:⑴环境改良剂以改良养殖水域环境为目的所使用的药物,包括底质改良剂、水改良剂和生态条件改良剂。
⑵消毒剂以杀灭水体中的微生物(包括原生动物)为目的所使用的药物。
包括氧化剂、双链季铵盐、有机碘等。
⑶抗微生物药指通过内服、浸浴或注射,杀灭或抑制体内微生物繁殖、生长的药物。
包括抗病毒药、抗细菌药、抗真菌药等。
⑷抗寄生虫药指通过药浴或内服,杀死或驱除体外或体内寄生虫的药物以及杀灭水体中有害无脊椎动物的药物。
包括抗原虫药、抗蠕虫药和抗甲壳动物药等。
⑸生物制品通过物理、化学手段或生物技术制成微生物及其相应产品的药剂,通常有特异性的作用。
包括疫苗、免疫血清等。
广义的生物制品还包括微生态制剂。
⑹微生态制剂是一类活的微生物制剂,具有改善机体微生态平衡的作用。
主要是细菌或真菌,对动物有益,可改善动物的代谢,无致病性,对致病微生物并有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从而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
微生态制剂除活的细菌等外,一般还包括促进这些微生物生长的物质,称为益生元(Prebiotics),如寡糖。
活的微生物制成的微生态制剂则称为益生菌(Probiotics)。
⑺中草药指为防治水产动植物疾病或养殖对象保健为目的而使用的药用植物,经加工或未经加工,也包括少量动物及矿物。
⑻其它包括抗氧化剂、麻醉剂、防霉剂、增效剂等药物。
3.特性药物按照其应用的范围一般分为三大类,即人用药物、兽药及农药。
渔药是与渔业生产及水生生物如观赏鱼类有关的药物,又称水产药,可另列一类。
尽管在多数情况下渔药被包括在兽药之内,但是渔药有明显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其应用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易受环境因素影响两方面。
其应用对象主要是水生动物,其次是水生植物以及水环境。
用于水生动物的药物与兽药以及人用药物的关系较密切,而用于水生植物的药物则多与农药有关。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为规范我镇渔药使用安全,提高稻鱼品质和质量安全,降低药物对环境的污染,增强稻渔产量和提高种养户收入,特制定本准则。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渔用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使用方法与禁用药。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中的管理及病害防治中的渔药使用。
2 渔用药物用以预防、控制和治疗水产动植物的病、虫、害,促进养殖品种健康生长,增强机体抗病能力以及改善养殖水体质量所使用的一切物质。
2休药期最后停止给药日至水产品作为食品上市出售的最短时间。
3 渔药使用基本原则3.1 水生动物养殖过程中对病害的防治,坚持“全面预防,积极治疗”的方针,强调“以防为主、防重于治,防、治结合”的原则。
3.2 渔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务院、农业部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未经取得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生产执行标准的渔药。
3.3 在水产动物病害防治中,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渔药,建议使用生物渔药、生物制品。
3.4 病害发生时应对症用药,防止滥用渔药与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
3.5 食用鱼上市前,应有休药期。
休药期的长短应确保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留量必须符合NY 5070(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要求。
3.6 水产饲料中药物的添加应符合NY 507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要求,不得选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也不得在饲料中长期添加抗菌药物。
4 常用渔药4.1 水产增养殖中常用的外用渔药及使用方法表1渔用药物使用方法5 禁用渔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
严禁使用对水域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以修复的渔药,严禁直接向养殖水域泼洒抗菌素,严禁将新近开发的人用新药作为渔药的主要或次要成分。
禁用渔药见表2。
表2 禁用渔药。
渔药的管理和规范使
① 执行官方采样程序,注意取样的科学性与代表性。 ② 采取适宜的样品前处理方法。 ③ 选择正确的药物分析方法。 ④ 作出准确的结果判断。
3.生产管理
①根据我国农业部的明文规定,2005年以前全国兽药生产行业必须达到GMP标 准。
②企业必须按农业部制定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如原料,辅料应当符合 国定标准或生产质量要求,出厂前经过质量检验,附产品合格证。
③一般每两年对生产企业作一次常规的以及特别项目抽查监测,对质量投诉案件 派人员到企业调查监测,并出具公开的报告,接受公众监督。
⑸ 澳大利亚:
1992年颁布《国家残留监督管理法》、《国家残留扣押法》和《国家残留结果规 定法》,以及《农业和兽医化学物质使用法》;
(二)监控体系的建立
国外对渔药残留的控制有一系列的规定和措施:
①对药物的使用规范和安全性有制定了严格的法规;
②对渔(兽)药开发、生产的各阶段均有规范指令文件予以控制,如实验室管理 规范(GLP)、临床实验技术规范(GC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LP)等;
⑷ 我国 关于渔药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食品安全的危险性分析技术未建立; 对水产品安全性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研究工作较少; 至今没有进行全面的水产品中药物残留的监控技术和限量标准的研究; 未建立规范用药制度、生产日志制度、环境检测制度、大型养殖场登记报备制度等。
2.审批管理
渔药的审批管理应重在审批的理念 美国的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对药物审批的一套较严密体系: ①药物对人类安全性的各项指标; ②药物作用于病原的有效性; ③药物作用于所有非病原生物的各种毒性; ④药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⑤运用残留动力学建立的有关渔药的残留量及药物在体内的半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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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药残留是目前水产品最常见的污染源,导致水产品中药物超标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滥用药物和饲料添加剂是主要的罪魁祸首。
规范用药是防止水产品种药物残留超标,提高水产品的质量及跨越“绿色壁垒”的根本措施。
为此,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如何规范使用渔药,以供广大养殖户参考。
养鱼:水库养鱼四项必注意
1、严格执行国家法规
近几年,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了《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农业部193号公告明令禁止使用21类40余种兽药及化合物。
国家把规范用药纳入法制轨道,有法可依,养殖户、消费者的利益都受到法律保护。
希望广大养殖者严格执行。
2、科学合理使用药物
科学合理使用渔药是保证水产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对水产养殖用药进行了规定: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
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品消费;禁止使用假、劣渔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
原料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在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该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3、严格遵守休药期制度
药物进入鱼体内,一般要经过吸收、代谢、排泄等过程,不会立即从体内消失。
药物或其代谢产物以蓄积、贮存或其他方式保留在组织、器官或可食性产品中,具有较高的浓度。
在休药期间,鱼体组织中存在的具有毒理学意义的残留通过代谢,可逐渐消除,直至达到“安全浓度”,即低于“允许残留量”,或完全消失。
当然,休药期随鱼的种类、药物种类、制剂形式、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及组织中的分布情况等不同而有差异。
经过休药期,暂时残留在鱼体内的药物被分解至完全消失或对人体无害的浓度。
由此可见,休药期的规定是为了减少或避免供人食用的水产品中残留药物超量,保证食品安全。
4、合理利用中草药
中草药具有无药物残留、无激素、无耐药性、药源广、就地取材、价格低廉、疗效稳定、毒副作用小等优点,是生产无公害水产品的重要生产资料。
中草药不仅能抗菌、消炎、抗病毒、驱杀寄生虫,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在抗生素、磺胺类药物的抗药性越来越强、耐药菌株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开发利用中草药防治鱼类疾病显得非常重要,其剂型越来越多,用途也越来越广泛。
5、正确使用渔用生物药品
渔用生物药品指应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其代谢产物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相关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水产动物传染病和其他有关疾病的生物制剂。
它的效果或安全性应采用生物学方法检定并有严格的可靠性。
水产上应用最多的生物制品是疫苗,渔用疫苗是具有良好免疫原性的鱼类病原处理后制成的成品,用以接种水生动物能产生相应的特异性免疫力的渔用生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