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动物种类的定性检测T-RFLP方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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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2013年第一批179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2013年第一批179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2013年第一批179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03.04
•【文号】国质检认[2013]123号
•【施行日期】2013.09.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2013年第一批179项出
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2013年3月4日国质检认[2013]123号)经审查,现将《出口食品中蜡样芽胞杆菌检测方法》等179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代替标准自本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2013年第一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
附件:
2013年第一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

动物源性食品检疫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动物源性食品检疫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IC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T ××××—××××食品安全动物源性食品检疫检测试验室质量控制规范The Quality control criterion for the Quarantine laboratoriesof the Food of animal origin(征求意见稿)××××-××-××公布××××-××-××实行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公布目次序言 (1)引言 (2)1 范围 (1)2引用原则 (1)3 术语和定义 (2)4 管理规定 (3)4.1组织和管理 (3)4.2质量方针、质量目旳和质量承诺 (4)4.3管理体系 (5)4.4文献控制 6 4.5 沟通 (11)4.6 突发事件旳准备和响应 (13)4.7质量与技术记录旳控制 (14)4.8 投诉处理 (15)4.9 不符合工作旳控制 (15)4.10 纠正和防止措施 (16)4.11 内部审核 (11)4.12管理评审 (12)4.13 持续改善 (20)5 技术规定 (20)5.1.服务和供应品旳采购 (21)5.2人员 (22)5.3设施和环境条件 (25)5.4设备 (17)5.5试验试剂和废弃物旳管理 (30)5.6原则物质、测量溯源和不确定度 (20)5.7试验系统 (21)6 过程控制规定 (22)6.1总则 (22)6.2协议和任务旳受理与评审 (22)6.3样品采集、保留、转运和处置 (24)6.4检疫措施及确认 (25)6.5检疫试验过程主体程序 (26)6.6检疫试验过程辅助程序 (27)6.7分包 (28)6.8 成果汇报 (29)6.9 疫情汇报 (30)7 检疫质量保证 (30)7.1内部质量保证 (30)7.2外部质量保证 (30)附录A规范与ISO/IEC17025:2023和ISO9001:2023条款对照表 (32)附录B 动物检疫样品流转处理 (34)附录C 试剂、消耗品验收措施和质量保证 (38)附录D 动物源性食品检疫试验室废弃物处理 (40)前言本原则是根据我国目前规范化管理动物源性食品检疫试验室管理体系建设旳迫切需要而制定,意在对动物源性食品检疫试验室旳管理规定、技术规定、过程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方面旳内容进行规范化管理,为本类试验室旳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性旳规范文献。

畜禽肉及肉制品中牛羊猪鸡鸭源性成分定性PCR检测方法湖北标准2020版

畜禽肉及肉制品中牛羊猪鸡鸭源性成分定性PCR检测方法湖北标准2020版

畜禽肉及肉制品中牛羊猪鸡鸭源性成分定性PCR检测方法湖北标准2020版FORMTEXT FORMTEXT DB42/T 1591 — FORMTEXT 20201畜禽肉及肉制品中牛羊猪鸡鸭源性成分定性PCR 检测方法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牛(普通牛、瘤牛、牦牛和水牛)、羊(绵羊和山羊)、猪(家猪和野猪)、鸡、鸭源性成分的定性PCR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牛(普通牛、瘤牛、牦牛和水牛)、羊(绵羊和山羊)、猪(家猪和野猪)、鸡、鸭的肉及肉制品中源性成分的定性PCR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19495.2转基因产品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GB/T 27403-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分子生物学检测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原理根据牛、羊、猪、鸡和鸭的物种特异性序列,设计特异性引物,对待检样品提取的DNA进行PCR扩增,依据扩增特异性片段的结果,判断待检样品中是否含有牛、羊、猪、鸡和鸭源性成分。

5试剂和材料5.1除另有规定外,试剂为分析纯或生化试剂。

实验用水符合GB/T 6682的要求。

5.2琼脂糖。

5.3GelRed 核酸染料。

注:根据需要可选择其他效果相当的核酸染料作为核酸电泳的染色剂。

5.410mol/L 氢氧化钠溶液:在160mL 水中加入80.0g 氢氧化钠(NaOH),溶解后,冷却至室温,再加水定容至200mL。

5.50.5mol/L 乙二铵四乙酸二钠溶液(pH 8.0):称取18.6g 乙二铵四乙酸二钠(EDTA-Na 2),加入70mL 水中,再加入适量氢氧化钠溶液(5.4),加热至完全溶解后,冷却至室温,用氢氧化钠溶液(5.4)调pH 至8.0,加水定容至100mL。

动物源性饲料中猪源性成分的定性PCR检测方法编制说明

动物源性饲料中猪源性成分的定性PCR检测方法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行业标准《燕窝的分子生物学真伪鉴别方法》(计划编号为2007B149),归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工作。

二、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燕窝是由雨燕科金丝燕及同属类的唾液凝结而成的物质,是一种名贵的保健食品。

由于燕窝的营养价值较高,消费者对其需求日益增长。

而燕窝是一种稀缺资源,世界贸易统计每年收获的燕窝总重量只有大约2000吨。

正是在这种供需矛盾和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燕窝市场的掺假掺杂现象十分普遍,造假材料主要包括银耳、猪皮、琼脂、果胶、蛋清等,使消费者蒙受损失。

目前缺乏燕窝质量相关的检测标准,十分有必要开展燕窝产品真伪鉴别方法研究并进行标准化,以保证燕窝市场的规范化运行〔1,2〕。

三、编制原则本标准的编写是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的。

本标准是在“十一五支撑项目”《功能性食品有效成分检测和鉴伪技术的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

期间参考了大量国内外相关文献,通过多次实验和反复论证,吸收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在遵循标准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基础上,确定了燕窝产品真伪鉴定的实时荧光PCR和双向电泳检测方法标准。

四、国内外文献调研情况目前燕窝的鉴定方法很多,如表面特征、溶涨性、泡沫、染色、灼烧等简单的物理方法,微观形态的显微观察方法,蛋白质含量、紫外吸收、氨基酸组成、唾液酸含量、多糖组分等仪器分析方法。

但上述方法存在一些缺陷,例如燕窝是唾液腺的分泌物,不存在明显的组织细胞特征,因此显微鉴别的结果可靠性不高;燕窝理化鉴别的物质基础在于其粘蛋白,虽有一定的特异性,但由于伪品在制造过程中往往加入一定量的蛋清做粘合剂,故理化鉴别专属性不强;红外光谱法存在样品取样均匀性问题;气相色谱法是以寡糖链成分为分析基础,形成燕窝的单糖指纹图谱以作鉴别,但在生物合成过程,糖蛋白中的糖链是通过糖基转移酶从核苷酸糖将单糖顺次地装配到已形成的糖链受体上,最终生成的糖链结构不但决定于每个糖基转移酶的专一性,而且也受到肽链结构和形成异头键能力的影响,故糖链的合成过程不是模板化的,可以终止不同阶段,因而糖链结构普遍存在微不均一性。

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检测方法及标准概述

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检测方法及标准概述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肉类制品被摆上了餐桌。

为了利益最大化,有不发商贩掺假销售,更有甚者把不可食用动物的肉添加到商品中出售,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同时,动物源性饲料中违规掺杂禁用成分的情况也很严重。

如果动物源性饲料细菌超标或者违法添加了禁用物质,就有可能使饲养的禽畜生病,甚至导致食用者患病。

为了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保障动物源性饲料的质量安全,对肉类食品及饲料进行动物源性鉴定是非常必要的。

1 动物源性成分检测技术研究进展有资料表明20世纪80年代,国外学者开始研究肉的种属鉴定检测,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均由很多相关报道。

其中国内外动物源性成分检验方法主要有两种:核酸检测和蛋白质检测。

核酸检测方法主要包括普通PCR、实时荧光PCR、数字PCR、环介导等温扩增(LAMP)、重组酶介导链替换核酸扩增法(RAA法)、试纸片法、基因芯片检测、膜芯片法、液相芯片法、显微镜法与二代测序等。

每一种检测方法都有各自的特点及优势,可以从不同方面反映材料的真实情况。

在实际检测工作中,由于食品或原材料的加工方法不同,还应根据样品的不同加工方式选择适用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众多的研究资料表明最为快速准确的方法是PCR方法[1],其中探针法实时荧光PCR检测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在所有的检测方法中最为突出,对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的要求也不高,容易掌握。

目前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中以实时荧光PCR方法最多。

2 现行动物源性成分检测标准方法目前,我国已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动物源性成分检测方法主要有:国家标准18项(表1),行业标准35项(表2),地方标准及其他标准20项(表3)。

其中以PCR和实时荧光PCR检测方法为主。

这些标准方法可以检测出不同种类的动物源性成分,适用范围也各不相同,检测人员可以根据需求自主选择。

目前颁布的这些标准方法基本涵盖了常见的动物源性成分,可以检测日常食品及饲料中可能会遇到的肉源性种类。

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检测方法及标准概述□ 刘彦泓 大连市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摘 要:本文分析列举目前食品及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的检测方法,探讨目前动物源性检测的研究进展。

动物性食品卫生检验

动物性食品卫生检验

动物性食品卫生检验动物性食品的生物性污染指:微生物、寄生虫和昆虫等生物对动物性食品的污染。

内源性污染:动物在生活过程中,由其自身带染的微生物或寄生虫所造成的食用产品污染,又称一次污染。

内源性污染的主要途径有:1、非致病性和条件致病性微生物2、致病性微生物3、寄生虫外源性污染:指动物性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过程中,受到外界环境中微生物或寄生物的污染,又称二次污染。

外源性微生物污染动物性食品的主要途径:1、通过水源、空气、土壤污染2、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污染3、储运过程中的污染4、有害动物的污染动物性食品生物性污染的危害:食品的腐败变质、食源性疾病食品腐败变质:指在以微生物为主的各种因素作用下,所发生的食品成分和感官性质的变化,结果使食品的品质降低或变为不能食用的状态。

食源性疾病:凡是通过摄取食物而使病原体及其毒素或其他有害物质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疾病或中毒性疾病,统称为食源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的分类:食源性感染、食源性中毒食源性感染:指人们食用了患人畜共患病动物的肉、孚L、蛋等或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食源性中毒(“食物中毒”):指人们食用了某些被微生物及其毒素、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有毒生物组织,致使人们发生急性中毒性疾病。

动物性食品生物性污染的评价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数、致病菌、细菌菌相菌落总数:只能作为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标志,反映食品受微生物污染的程度,但不能区分细菌的种类。

大肠菌群数:指一大群在37℃、24h内能够发酵乳糖,产酸,产气,需氧或兼性厌氧的革兰阴性无芽抱杆菌。

细菌菌相:指共存于食品中的细菌种类及其相对数量的构成。

其中相对数量较大的细菌称为优势菌种(属、株)。

沙门杆菌食物中毒机制与临床表现:大量活菌经肠系膜淋巴结进入血液循环,引起全身感染;活菌在肠系膜淋巴结和网状内皮系统被破坏时,释放出内毒素;活菌+内毒素共同作用于胃肠道,引起黏膜充血、水肿和出血,使患者出现一系列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腹泻、体温升高等急性胃肠炎症状。

精编【安全生产管理】中国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

精编【安全生产管理】中国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

【安全生产管理】中国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中国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Introduction of Official Safety Control on Chinese Products ofAnimal Origin for Export & Import一、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on Import and Export Food Safety(一)法律Laws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Entry and Exit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Animal Disease Prevention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Food Hygien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Product Quali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二)法规Regulations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Regula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Entry and Exit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Regula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3、《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Veterinary Medicine4、《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Feeding Fodder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Pesticides6、《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Breeding Stock and Poultry(三)部门规章Regulations of Ministry1、动物卫生控制Animal Disease Control(1)《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26号局令)(2)《动物疫情方案管理办法》(1999年10月20日农业部发布)(3)《国家动物疫情测报体系管理规范(试行)》(4)《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5)《关于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等7个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1) Control Measures for report on animal epidemic situation (issued by Ministryof Agriculture on Oct 20th, 1999)(2) Control Measures for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Live Birds Supplied toHong Kong and Macao (Order of AQSIQ No.26)(3) Specifications on State Animal Epidemic Situation of report and Forecast(4) State Emergency Provision On Prevention and Cure of HPAI(5) Notification regarding of issuing 7 important epizootic control technicalprotocols including 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Control Technical Protocol ( MOA [2002] No. 74)2、进出口肉类、水产品及蜂蜜生产加工卫生安全控制Hygiene and Safety control on Processing of Meat, Aquatic product and honey for export and import(1)《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6号令)(2)《出口肉禽饲养用药管理办法》(3)《出口禽肉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4)《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31号令)(5)《出口蜂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20号局令)(6)关于印发《出口鳗鱼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管要求(试行)》的通知(1) Control Measures for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Meat for entry-exit (AQSIQAnnouncement No. 26, 2002)(2) Regulation on Drug Usage Control for Export Chicken(3)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Chicken and ChickenProducts(4)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Entry and Exit AquaticProducts (AQSIQ Announcement No. 31, 2002)(5)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on honey and honeyProducts for export (CIQ Announcement No. 20)3、出口食品企业注册管理Administration on Registration of Food Establishments for Export(1)《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0号令)(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2002年认监委第3号公告)(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认监委2002第15号公告)(4)《出口鳗鱼养殖场登记管理办法》(1)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of Sanitary Registration for Food processingEstablishment for Export (AQSIQ Announcement No. 20)(2) Regulation on Administration of HACCP Management System Certification (CNCAAnnouncement No.3 2002)(3) Regulation for Administration of Domestic Manufacturers Regarding FoodExport Registration in Foreign Countries (CNCA Announcement No.15,2002)(4)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of registration on farm of eels for export4、残留监控Residue Monitoring(1)《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令20号)(3)《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计划》(4)《残留分析质量控制指南》(5)《关于发布《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通知》(1)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detailed rul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Veterinarydrugs(2)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for implementation of Pesticide (MOA ORDER No.20)(2) Special Renovation Plan on Drug residues of aquatic products(3) Quality Control Guideline for Analysis of Residues(4) Notice on MRLs of veterinary drugs in the foods of animal5、病原微生物控制Pathogen Control(1)《关于执行<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的通知》(2)《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境肉鸡产品检验检疫管理的通知》(3)《关于进一步加强禽流感防疫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4)《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境肉类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5)《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 Circular Letter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Standards of Fresh, Frozen Poultry Products(2) Circular Letter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Quality Controls of Exported Chicken Products(3) Emergency Circular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AI Prevention and Identification(4) Circular Letter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Quality Controls of the Import of Meat Products(5) Management of Quality Inspection, Supervis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Import and Export of Meat Products6、出口食品加工储运卫生控制Sanitary Control in Processing and Storage of Foods for Export(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规范》等规范(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2号局令(1)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of Sanitary Registration for Food processing Establishment for Export(2) Sanitation Criteria for Slaughtering and Processing Enterprises of meat Products, and ect.(3) Administrative measure of supervision on quality and safety of food Processing Enterprises(四)技术标准1、国际标准( International Standards)(1)《动物卫生法典(OIE)》(2)《哺乳动物、禽、蜜蜂A和B类疾病诊断试验和疫苗标准手册》(3)《国际水生动物法典(OIE)》(4)《国际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5)《国际植物保护组织(IPPC)有关标准》(6)《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有关标准》(1) 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2) Manual of Diagnostic Tests and Vaccines for Terrestrial Animals(3) Aquatic Animal Health Code(4) Manual of Diagnostic Tests for Aquatic Animals(5)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Phytosanitary Measures(6) Relative standards of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2、国内标准(部分GB和SN标准)Domestic standards (Some GB and SN)(1)GB 2707-1994 猪肉卫生标准(2)GB 2710-1996 鲜(冻)禽肉卫生标准(3)SN/T 0418—95 出口冻家兔肉检验规程(4)SN/T 0419—95 出口冻肉用鸡检验规程(5)SN/T 0384—95 出口冻对虾检验(1) GB 2707-1994 Hygiene standard for pork(2) GB 2710-1996 Hygienic standard for fresh (frozen) poultry(3) SN/T 0418—95 Rule for inspection of frozen rabbit meat for export(4) SN/T 0419—95 Rule for inspection of frozen chicken for export(5) SN/T 0384—95 Rule of the inspection of frozen prawn for export二、组织管理体系(Management System)(一)组织机构Organization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新一届政府机构,我国涉及动物健康和保护、植物保护以及食品安全的官方机构主要有三个,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和卫生部。

T-RFLP

T-RFLP
T-RFLP技术
桂林医学院生物技术学院
——程骏
T-RFLP简介
T-RFLP中文全称是末端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
(Terminal restriction fragment length polymorphism ),又可以称为16sRNA基因的末端限制 性片段分析技术。它是将目标DNA片段的一个末端(通常 是5′端)用荧光标记,这样在酶切后,分析的目标只限 于有荧光标记的末端限制性片段上。酶切后产生长度不 等的末端限制性长度片段经过毛细管电泳分离,并经ABI 自动测序仪上检测和计算后,输出末端限制性片段长度 的大小和荧光强度图。测序仪上输出的图谱含有的不同 波峰越多,则表明微生物种类越丰富。通过比较不同样 品图谱间波峰的异同,就可以得到不同样品中菌群的差 异。
下面是一张酶切不完全的电泳图
四、送去做T-RFLP的测序
这个实验测序是送去生工做的测序, 用的是DNA测序仪ABI3730,大约3~4 天能拿到,因此我的实验部分大约两周 能做一次。
五、图谱分析和数据分析
这是两个 同组样本 的图谱, 波峰大致 上是相同 的,这样 表明这两 个样本数 据是比较 可靠的。
总结
IL-10基因的发现及IL-10细胞因子在动物体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 引起大家的注意,特别是其在免疫系统中的作用。通过T-RFLP技术 得到的数据,我们可以初步判定IL-10基因对于小鼠的肠道菌群是有很 大影响的,正常小鼠和IL-10基因敲除小鼠之间肠道菌群存在很大差异 ,至少有一种或多种菌群在数量上差异很大。 由于在时间、知识和现有条件的情况下,这个实验没有得到关于 具体菌群方面的结论。不过仅仅是通过数据我们就能得到比较丰富的 结论了,随着T-RFLP技术越来越被广泛应用在医学、环境学、地质 地理学和微生物学的研究中,我想这项技术在国内会发挥重要作用。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第四批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第四批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5年第四批12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2015年第四批12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经审查,现将《国境卫生检疫标准编写基本规则总则》等12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替代标准号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被代替标准自本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2015年第四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质检总局2015年12月4日序号标准编号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SN/T0011.1-2015国境卫生检疫标准编写基本规则总则SN/T1256-20032016-07-012SN/T0260-2015出口谷朊粉检验规程SN/T0260-19932016-07-013SN/T0800.4-2015SN/T0800.4-19992016-07-014SN/T0801.5-2015出口动植物油脂检验方法第5部分:熔点检验方法SN/T0801.5-19992016-07-015SN/T0839.9-2015进出口工业甘油第9部分:纯化甘油20℃密度的测定SN/T0839.9-19992016-07-016进出口尿素中氮含量的测定SN/T0840-19992016-07-017SN/T0901-2015进出口合成纤维网络丝网络度、网络牢度测定方法SN/T0901-20002016-07-018SN/T1027-2015出口危险货物1L-25L气体容器包装检验规程SN/T1027-20012016-07-019SN/T1135.12-2015马铃薯M病毒检疫鉴定方法2016-07-0110SN/T1135.13-2015马铃薯Y病毒检疫鉴定方法2016-07-0111SN/T1150-2015南芥菜花叶病毒检疫鉴定方法SN/T1150-20022016-07-01SN/T1173-2015鸡病毒性关节炎检疫技术规范SN/T1173-20032016-07-0113SN/T1221-2015鸡传染性支气管炎检疫技术规范SN/T1221-20032016-07-0114SN/T1308-2015出入境船舶检验检疫查验规程SN/T1308-20032016-07-01SN/T1327-2015进出口花岗石现场放射性剂量检测控制标准SN1327-20032016-07-0116SN/T1361-2015进出境棉花检疫规程SN/T1361-20042016-07-0117SN/T1422-2015入出境航空器医学媒介生物控制标准SN/T1422-20042016-07-0118SN/T1495-2015进出口化妆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SN/T1495-20042016-07-0119SN/T1701-2015进出口工艺人发原料检验规程SN/T1701-20062016-07-0120SN/T1906-2015出境热带海水观赏鱼检验检疫规程SN/T1906-200721SN/T2122-2015进出境植物及植物产品检疫抽样方法SN/T2122-20082016-07-0122SN/T2257-2015聚四氟乙烯材料及不粘锅涂层中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SN/T2257-20092016-07-0123SN/T2419.2-2015进出口家具检验规程第2部分:儿童家具SN/T2419-2010SN/T2500-20102016-07-0124SN/T2558.10-2015进出口纺织品功能性检测方法第10部分:吸水性2016-07-0125SN/T2558.11-2015进出口纺织品功能性检测方法第11部分:防沾水、防油、易去油污性能2016-07-0126SN/T2715-2015进口铁矿检验规程2016-07-0127SN/T3078.2-2015化学品热稳定性测定第2部分:热重分析法2016-07-0128SN/T3478-2015进出口纺织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服装婴幼儿衣着附件2016-07-0129SN/T3701.14-2015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技术要求第14部分:桩工机械2016-07-0130SN/T3776.1-2015出口纺织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第1部分:纺织原料2016-07-0131SN/T3896.3-2015进出口纺织品纤维定量分析近红外法第3部分:聚酰胺纤维与聚氨酯弹性纤维的混合物2016-07-0132SN/T3896.4-2015进出口纺织品纤维定量分析近红外法第4部分:棉与聚氨酯弹性纤维的混合物33SN/T3896.5-2015进出口纺织品纤维定量分析近红外法第5部分:聚酯纤维与粘胶纤维的混合物2016-07-0134SN/T4301.3-2015进出口纺织品专业通用技术要求第3部分:实验室标准操作程序建立指南2016-07-0135SN/T4346.4-2015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第4部分:交通工具、货物、邮包及集装箱卫生检疫查验36SN/T4346.7-2015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第7部分:卫生处理2016-07-0137SN/T4346.8-2015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第8部分:实验室检测2016-07-0138SN/T4347-2015进出口化妆品中氯乙酰胺的测定气相色谱法39SN/T4348-2015螯虾瘟检疫技术规范2016-07-0140SN/T4349-2015进境熊蜂现场检疫监管规程2016-07-0141SN/T4350-2015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检疫鉴定和处理程序2016-07-0142SN/T4351-2015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中乙烯雌酚、甲孕酮液相芯片检验技术规范2016-07-0143SN/T4352-2015饲用血液制品检验检疫监管规程2016-07-0144SN/T4353-2015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快速筛选方法显色法2016-07-01SN/T4354-2015消费品中金属附件镍释放量的快速筛选方法显色法2016-07-0146SN/T4355-2015进出口纺织化学品毒理性质(Q)SAR模型评估规范2016-07-0147SN/T4356-2015进出口纺织品耐氯化水(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的测定2016-07-0148进出口纺织品纤维定性分析陶瓷、玄武岩、聚苯硫醚和聚醚醚酮纤维2016-07-0149SN/T4358-2015进出口纺织品中1,1-二氯乙烷和1,2-二氯乙烷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2016-07-0150SN/T4359.1-2015进出口纺织织物检验规程第1部分:机织物2016-07-0151纺织品重金属(铅、镉、汞、镍)筛选方法能量色散X荧光光谱法2016-07-0152SN/T4361-2015检验检疫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2016-07-0153SN/T4362-2015进出境货物电子标识应用技术规范2016-07-0154铜精矿中硫含量的测定高频燃烧红外吸收法2016-07-0155SN/T4364-2015进出口铜精矿中汞含量的测定原子荧光光谱法2016-07-0156SN/T4365-2015铜精矿中铜、铅、铬、砷、银、锑、铋、镍、铁、铝元素含量的测定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2016-07-0157SN/T4366-2015金矿石中硫含量的测定高频燃烧红外吸收法2016-07-0158SN/T4367.1-2015进出口钢管检验规程第1部分:焊缝锅炉管2016-07-0159SN/T4367.3-2015进出口钢管检验规程第3部分:石油天然气道无缝管2016-07-0160SN/T4367.5-2015进出口钢管检验规程第5部分:地质石油钻套无缝管2016-07-0161SN/T4367.6-2015进出口钢管检验规程第6部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及镀锌焊接钢管2016-07-0162SN/T4367.7-2015进出口钢管检验规程第7部分:电线套管2016-07-0163SN/T4367.8-2015进出口钢管检验规程第8部分:异型钢管2016-07-0164SN/T4368-2015工业润滑油残留原始抗氧化剂含量的测定线性扫描伏安法2016-07-0165SN/T4369-2015进出口煤炭中砷、汞、铅、镉、铬、铍的测定微波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2016-07-0166SN/T4370-2015进出口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规程通则67SN/T4371-2015进口氯化钾化肥放射性检测规程2016-07-0168SN/T4372-2015聚烯烃氧化诱导时间的测定差示扫描量热法2016-07-0169SN/T4373-2015邻苯二甲酸酐中马来酸酐的测定气相色谱法2016-07-01SN/T4374-2015磷矿石和磷精矿中氧化铁、氧化铝和氧化镁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2016-07-0171SN/T4375-2015塑料树脂过氧化值的测定2016-07-0172SN/T4376-2015铜及铜合金废料铜含量的测定硫代硫酸钠滴定法2016-07-01SN/T4377-2015铜及铜合金废料杂质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2016-07-0174SN/T4378-2015化肥中三聚氰胺含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和离子色谱法2016-07-0175SN/T4379-2015涂料产品中三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2016-07-01SN/T4380-2015辛醇-水分配系数缓慢搅动法2016-07-0177SN/T4381-2015食品接触材料纸、再生纤维材料使用改性聚苯醚测定纸和纸板迁移物的试验方法2016-07-0178SN/T4382-2015食品接触材料纸、再生纤维材料荧光增白的纸和纸板牢度的测定2016-07-01SN/T4383-2015食品接触材料糯米纸聚乙烯醇(PVA)含量的测定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2016-07-0180SN/T4384.1-2015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1部分:通用要求2016-07-0181SN/T4385-2015进出口发电设备检验技术要求输出功率小于100千瓦的离网式太阳能发电系统2016-07-01SN/T4386-2015进出口性辅助器具检验规程2016-07-0183SN/T4387-2015进出口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检验规程2016-07-0184SN/T4388-2015皮革鉴定扫描电镜和光学显微镜法2016-07-0185生活用纸中乙二醛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2016-07-0186SN/T4390-2015树脂工艺品甲醛含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2016-07-0187SN/T4391-2015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尿裤、消毒棉环氧乙烷残留量的测定2016-07-0188SN/T4392-20152016-07-0189SN/T4393-2015进出口化妆品中喹诺酮药物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16-07-0190SN/T4394-2015出口食品中红木素和降红木素的测定液相色谱法2016-07-0191SN/T4395-2015出口食品中磷化氢残留量的检测方法气相色谱法2016-07-0192SN/T4396-2015出口食品中荧光增白剂85、荧光增白剂71和荧光增白剂113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2016-07-0193SN/T4397-2015出口食品中牦牛源性成分的检测方法实时荧光PCR法2016-07-0194SN/T4398-2015出口移动通信设备运输包装检验规程2016-07-0195SN/T4399-2015国境口岸伯氏疏螺旋体实时荧光PCR检测方法2016-07-0196SN/T4400-2015国际卫生船队(船舶)创建规程2016-07-0197SN/T4401.1-2015临床检验标本中毒品成分的定性及定量分析方法第1部分:氯胺酮2016-07-0198SN/T4402-2015入境废纸卫生处理规程2016-07-0199SN/T4403-2015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后续监督管理规程2016-07-01100SN/T4404-2015菜豆金色花叶病毒属病毒PCR筛查方法2016-07-01101SN/T4405-2015黄瓜花叶病毒检疫鉴定方法2016-07-01102SN/T4406-2015竹花叶病毒的检疫鉴定方法2016-07-01103SN/T4407-2015美柏肤小蠹检疫鉴定方法2016-07-01104SN/T4408-2015古氏短体线虫检疫鉴定方法2016-07-01105SN/T4409-2015苹果蠹蛾辐照处理技术指南2016-07-01106SN/T4410-2015梨小食心虫辐照处理技术指南2016-07-01107SN/T4411-2015木质包装材料真空熏蒸处理规程2016-07-01108SN/T4412-2015进境集装箱空箱检疫规程2016-07-01109SN/T4413-2015转基因玉米品系检测可视芯片检测方法2016-07-01110SN/T3567.2-2015交叉引物恒温扩增检测方法第2部分:霍乱弧菌2016-07-01111SN/T3567.3-2015交叉引物恒温扩增检测方法第3部分:大肠杆菌O157:H7 2016-07-01112SN/T3567.4-2015交叉引物恒温扩增检测方法第4部分:黄热病毒2016-07-01113SN/T3567.5-2015交叉引物恒温扩增检测方法第5部分:沙门菌属2016-07-01114SN/T3567.6-2015交叉引物恒温扩增检测方法第6部分:结核分枝杆菌2016-07-01115SN/T4414.1-2015出口食品热加工设备热分布检验规程第1部分:蒸汽杀菌锅2016-07-01116SN/T4414.2-2015出口食品热加工设备热分布检验规程第2部分:水杀菌锅2016-07-01117SN/T4414.3-2015出口食品热加工设备热分布检验规程第3部分:蒸柜2016-07-01118SN/T4415-2015出口食品热加工设备杀菌检验规程UHT杀菌机2016-07-01119SN/T1052-2015进出口阻燃帆布检验规程SN/T1052-20022016-07-01120SN/T4416-2015进出口功能性纺织品检验规程燃烧性能2016-07-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通则》等215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通则》等215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通则》等215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05.07
•【文号】国质检认[2012]237号
•【施行日期】2012.06.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通关,标准化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通则》等215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质检认〔2012〕237号2012年5月7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国家质检总局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经审查,现将《出口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通则》等215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代替标准自本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
附件:。

动物源性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有关要求

动物源性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有关要求

进境检疫审批所有肉类产品和以下目录的水产品一、项目申请单位资质: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作为该批进口产品的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并已列入总局主管部门公布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名单。

②诚信经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的有关规定。

③能按实际进口需求如实申办检疫许可证。

三、申请时间进口肉类产品、需要申请许可的水产品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办理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四、申请要求1、同一申请单位、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地区)、拟从同一结关地入境的,一次只能办理一份检疫许可证。

2、申请单位能按规定逐份使用许可证,即:在同一结关地的同一品种、同一输出国家(地区)的前一份许可证核销完毕后,才核销使用下一份证。

3、凡许可证未核销使用且已超过有效期的(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突发疫情废止的除外),不再受理该企业当年提交的同一输出国家(地区),同一肉类品种的申请。

进出境肉类产品一、136 号令1、本办法所称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人类食用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2、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收货人、发货人根据监管需要实施信用管理及分类管理制度。

3、进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一)由国家质检总局实施制度或管理措施:1、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2、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肉类产品实行检疫审批制度。

3、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进口肉类产品口岸。

进口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具备进口肉类产品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检验检疫的设备设施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进口肉类产品应当存储在检验检疫机构认可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存储冷库或者其他场所。

肉类产品进口口岸应当具备与进口肉类产品数量相适应的存储冷库。

存储冷库应当符合进口肉类产品存储冷库检验检疫要求。

中国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DOC

中国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DOC

中国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介绍.DOCOfficial Safety Control on Chinese Products of Animal Origin for Export & Import一、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Laws,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on Import and Export Food Safety(一)法律Laws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Entry and Exit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Animal Disease Prevention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Food Hygien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Product Quali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二)法规 Regulations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Regula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the Entry and Exit 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Regula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Inspection3、《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Veterinary Medicine4、《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Feeding Fodder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Pesticides6、《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Breeding Stock and Poultry (三)部门规章Regulations of Ministry1、动物卫生控制Animal Disease Control(1)《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26号局令)(2)《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1999年10月20日农业部发布)(3)《国家动物疫情测报体系管理规范(试行)》(4)《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5)《关于印发《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等7个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1)Control Measures for report on animal epidemic situation (issued by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n Oct20th,1999)(2)Control Measures for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Live Birds Supplied to Hong Kong and Macao (Order of AQSIQ No、26)(3)Specifications on State Animal Epidemic Situation of report and Forecast(4)State Emergency Provision On Prevention and Cure of HPAI(5)Notification regarding of issuing7 important epizootic control technical protocols including 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Control Technical Protocol ( MOA[2002] No、74)2、进出口肉类、水产品及蜂蜜生产加工卫生安全控制Hygiene and Safety control on Processing of Meat, Aquatic product and honey for export and import(1)《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6号令)(2)《出口肉禽饲养用药管理办法》(3)《出口禽肉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4)《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31号令)(5)《出口蜂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20号局令)(6)关于印发《出口鳗鱼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管要求(试行)》的通知(1)Control Measures for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Meat for entry-exit (AQSIQ Announcement No、26,2002)(2)Regulation on Drug Usage Control for Export Chicken(3)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Chicken and Chicken Products(4)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Entry and Exit Aquatic Products (AQSIQ Announcement No、31,2002)(5)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on honey and honey Products for export (CIQ Announcement No、20)3、出口食品企业注册管理Administration on Registration of Food Establishments for Export(1)《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0号令)(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2002年认监委第3号公告)(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国外卫生注册管理办法》(认监委2002第15号公告)(4)《出口鳗鱼养殖场登记管理办法》(1)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of Sanitary Registration for Food processing Establishment for Export (AQSIQ Announcement No、20)(2)Regulation on Administration of HACCP Management System Certification (CNCA Announcement No、32002)(3)Regulation for Administration of Domestic Manufacturers Regarding Food Export Registration in Foreign Countries (CNCA Announcement No、15,2002)(4)Administrative Measures of registration on farm of eels for export 4、残留监控Residue Monitoring(1)《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令20号)(3)《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计划》(4)《残留分析质量控制指南》(5)《关于发布《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通知》(1)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detailed rul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Veterinary drugs (2)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for implementation of Pesticide (MOA ORDER No、20)(2)Special Renovation Plan on Drug residues of aquatic products(3) Quality Control Guideline for Analysis of Residues(4)Notice on MRLs of veterinary drugs in the foods of animal5、病原微生物控制Pathogen Control(1)《关于执行国家标准的通知》(2)《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境肉鸡产品检验检疫管理的通知》(3)《关于进一步加强禽流感防疫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4)《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境肉类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5)《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1)Circular Letter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Standards of Fresh, Frozen Poultry Products(2)Circular Letter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Quality Controls of Exported Chicken Products(3)Emergency Circular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AI Prevention and Identification (4)Circular Letter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Quality Controls of the Import of Meat Products(5)Management of Quality Inspection, Supervis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Import and Export of Meat Products6、出口食品加工储运卫生控制 Sanitary Control in Processing and Storage of Foods for Export(1)《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卫生注册规范》等规范(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52号局令(1)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of Sanitary Registration for Food processing Establishment for Export (2)Sanitation Criteria for Slaughtering and Processing Enterprises of meat Products, and ect、(3)Administrative measure of supervision on quality and safety of food Processing Enterprises(四)技术标准1、国际标准( International Standards)(1)《动物卫生法典(OIE)》(2)《哺乳动物、禽、蜜蜂A和B类疾病诊断试验和疫苗标准手册》(3)《国际水生动物法典(OIE)》(4)《国际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5)《国际植物保护组织(IPPC)有关标准》(6)《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有关标准》(1)Terrestrial Animal Health Code(2)Manual of Diagnostic Tests and Vaccines for Terrestrial Animals(3) Aquatic Animal Health Code(4)Manual of Diagnostic Tests for Aquatic Animals(5)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Phytosanitary Measures(6)Relative standards of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2、国内标准(部分GB与SN标准)Domestic standards (Some GB and SN)(1)GB2707-1994 猪肉卫生标准(2)GB2710-1996 鲜(冻)禽肉卫生标准(3)SN/T 041895 出口冻肉用鸡检验规程(5)SN/T 038495 Rule for inspection of frozen rabbit meat for export(4)SN/T 041995 Rule of the inspection of frozen prawn for export 二、组织管理体系(Management System)(一)组织机构Organization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新一届政府机构,我国涉及动物健康与保护、植物保护以及食品安全的官方机构主要有三个,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和卫生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源性加工食品抽样及样品管理方案》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源性加工食品抽样及样品管理方案》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源性加工食品抽样及样品管理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6.19•【文号】质检办食监[2008]329号•【施行日期】2008.06.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2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2月27日)废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源性加工食品抽样及样品管理方案》的通知(2008年6月19日质检办食监[2008]3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局制定的《动物源性加工食品抽样及样品管理方案》(见附件)已经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动物源性加工食品抽样及样品管理方案附件:动物源性加工食品抽样及样品管理方案一、抽样对象生产企业供应奥运会的动物源性食品。

动物源性食品(Animal Derived Food)是指全部可食用的动物组织以及蛋和奶,包括肉类及其制品(含动物脏器)、水生动物产品及制品、蛋及蛋制品、奶及奶制品等。

批次的限定:同一批原辅料、同一班次。

二、抽样地点生产加工企业成品库。

三、抽样人员及要求抽样小组由2名以上(含2名)专职抽样人员组成。

抽样人员不得参与检验工作,做到抽、检分离。

抽样前,应向被抽查企业出示身份证/工作证和总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向企业介绍抽样的性质和抽样方法、检验依据、判定规则等。

四、抽样方法及数量(一)抽样方法有现行有效国家标准的,依据国家标准规定执行;无标准规定的,其抽样方法为: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4个或 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小包装样品,样品数量由承担检验任务的质检机构根据检验合理需要确定。

(二)抽样量包括检验样品、检验机构备用样品和企业留样样品,一般企业留样样品数量等同于检验样品数量,检验机构备用样品数量应为检验样品数量2倍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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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食品中微生物学检验通则SN 0330—94General guidance for microbiologicalexamination of export foods 代替ZB X09 009—86━━━━━━━━━━━━━━━━━━━━━━━━━━━━━━━━━━━━━━━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微生物学检验的取样、检验和结果报告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食品中微生物学检验一般规则。

2 取样2.1 一般要求2.1.1 取样必须遵循无菌操作程序,防止一切可能的外来污染。

每取完一份样品,应更换新的取样用具或将用过的取样用具迅速消毒后,再取另一份样品,以免交叉污染。

2.1.2 从取样至开始检验的全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食品中固有微生物的数量和生长能力发生变化。

2.1.3 确定检验批,应注意产品的均质性和来源。

如产品包括若干不同的质量档次或来源,应将质量档次或来源相同的那些产品划分在一起,组成若干分批,然后由这些分批按分层随机取样法取样。

2.1.4 取样必须是随机取样,可利用随机取样表〔见附录A(补充件)〕或其他适当方法进行。

2.2 取样数量2.2.1 出口贸易合同对食品取样数量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规定取样;出口贸易合同没有规定具体取样数量的,可参照同一产品的品质检验取样数量取样,或按单位包装件数N的N**1/2值取样。

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取样,每批货物的取样数量不得少于5件。

2.2.2 对于需要检验沙门氏菌的食品,取样数量应适当增加,最低不少于8件。

2.2.3 如出口贸易合同规定在一批货物的若干个子样中,任何一个子样均不得发现致病菌或含菌量不得超过某一限量,而检验方法又有足够的灵敏度时,可将各子样合并为一个样品进行检验,并根据并样后的检验结果判定整批产品合格与否。

2.2.4 实验室检验样品一般为25g;如合同有特殊规定,按合同规定办理。

动物源性成分

动物源性成分

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检‎测技术研究‎进展摘要:饲料安全与‎动物生产、环境污染和‎人类健康密‎切相关。

动物废弃物‎进入饲料行‎业曾经弥补‎了蛋白质饲‎料不足的缺‎口,但却带来了‎新的问题。

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的‎定性或定量‎检测技术已‎成为国内外‎的研究热点‎,适用于各种‎样品、基于各种原‎理的方法和‎技术被开发‎出来。

本文以组织‎学特征为基‎础的显微镜‎分析方法、以蛋白质和‎D N A为基‎础的免疫学‎和P CR分‎析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近红‎外光谱法在‎动物源性饲‎料组分中的‎研究应用进‎展等方面做‎了综述,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讨‎论。

饲料安全已‎与动物生产‎、环境污染和‎人类健康密切相关。

动物源性副‎产品因富含‎蛋白质、钙、磷等营养成分而‎被应用于畜‎禽饲料中, 但现有的证‎据表明, 在动物饲料‎中添加未经‎加热处理牛‎源性饲料或‎感染过痒病‎因子的牛( 羊) 肉/ 肉骨粉( MBM) 后能够引发和传播‎疯牛病( BSE)。

我国于19‎99、2001和‎2004年‎先后下发了关于‎对动物源性‎饲料生产和‎管理的相关‎条例, 主要对反刍‎动物源性饲‎料组分、MBM、肉粉、骨粉、血粉、动物内脏干‎粉和动物废‎弃物等使用‎做了严格的规定。

目前关于饲‎料中动物源‎性成分检测‎主要以样品的组‎织学特性和‎品种特异性‎的生物标记‎物( 如蛋白质、DNA和其‎他生物大分‎子等) 为对象, 其中PCR技‎术发展迅速‎, 已逐步被世‎界各国采用‎。

但由于动物源‎性饲料组成‎上的复杂性‎, 单一的PC‎R技术仍不能克‎服耗时、效率低和假‎阳性等问题‎。

因此,研究并建立‎一种( 套) 快速、灵敏、可靠的动物‎源性饲料检测技术‎, 对于提高饲‎料质量、防止饲料掺‎假、控制进口饲料‎安全和制订‎相关饲料法‎规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中动物‎源性成分是指动物组‎织以及蛋和‎奶,包括肉类及‎其制品(含动物脏器)、水生动物产‎品等,检测技术是‎指上述成分‎中蛋白质和DN‎A等具有种‎间特异性物‎质的物种鉴‎定和含量分‎析技术。

DB12_T653-2016鲜冻畜、禽肉中动物源性成分的定量检测实时荧光PCR法

DB12_T653-2016鲜冻畜、禽肉中动物源性成分的定量检测实时荧光PCR法

ICS67.050B45DB12天津市地方标 准DB12/T 653—2016鲜冻畜、禽肉中动物源性成分的定量检测实时荧光PC R法Quantitative PCR method for animal derived materials in meat and meat products2016-09-27 发布2016-11-01 实施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t,—*_刖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天津市东丽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新、易萌、刘娜、兰青阔、刘雪岩、陈锐、朱珠、王成、徐石勇。

本标准2016年9月首次发布。

鲜冻畜、禽肉中动物源性成分的定量检测实时荧光PCR法i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鲜冻畜、禽肉中动物源性成分(包括牛、羊、猪、鸡、鸭等)的定量PCR检测方法 的术语和定义、检测方法、结果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生鲜、冷冻畜禽肉中动物源性成分的定量PCR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实时荧光 PCR real time PCR实时荧光PCR是指PCR反应体系中加入荧光基团,利用荧光信号积累实时检测整个PCR过程,对未知模板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3.2Ct 值cycle time每个反应管内的荧光信号达到设定的阈值时所经历的循环数。

3.3内参基因reference gene能够同时检测出多种动物源性成分的基因(包括牛、羊、猪、鸡、鸭等)。

3.4牛源性成分bovine-derived materials牛种属特异性DNA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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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动物种类的定性检测T-RFLP方法》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关于下达2009年度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下达的编写任务通知(计划编号2009B134),由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动物种类的定性检测T-RFLP方法》的起草工作。

本标准是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的。

二、标准编制的目的和意义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对禽、肉、鱼等食品及其加工食品(如香肠、罐头等)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对于一些凭肉眼难以辨认其来源的动物源性食品(尤其是经过加工的食品),某些商家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常常用比较廉价的动物品种替代比较昂贵的动物品种。

现存比较常见的商业欺诈行为之一就是乱贴标签,标签上标明的原料成分与实际使用的原料成分不符。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和健康,而且还有可能打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也考虑到宗教信仰问题,世界各国都对食品标签的内容做了严格的规定。

例如,在新加坡市场上,食品标签必须包括食品的品名(或对食品真实性的描述用语)和食品的成分,当食品由两种或多种成分构成时,对每一种成分应按它们的重量或所占比例给予恰当说明,其顺序应按照他们占有的重量百分比递减标示。

我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也对食品标签的具体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于早在2000年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

该办法第二章标签审核的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的内容包括:标签的格式、版面以及标注的与质量有关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对于乱贴标签现象,世界各国也在相关法规中作出明确规定。

如瑞士《食品条例》(Food Ordinance)的第十九章中要求食品标签不允许欺骗消费者。

我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中也明确规定“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

法规已经明确规定食品必须加贴标签,而且食品标签不允许欺骗消费者。

贯彻执行这类法规的条件之一就是食品监管机构必须具有判断食品标签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能力。

对于动物源性食品而言,一个重要的判断依据就是检测其标签上标明的动物种类是否与实际使用的动物种类相符,即进行动物种类鉴定。

因此,开展动物源性食品中动物种类鉴定方法的研究对于更好地保障我国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加强对国内动物源性食品市场和生产企业的监管,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已颁布的与动物种类鉴定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1)GB/T 20190-2006 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定性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2)GB/T 21101-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猪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PCR方法3)GB/T 21102-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兔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实时荧光PCR法4)GB/T 21103-2007动物源性饲料中哺乳动物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实时荧光PCR法5)GB/T 21104-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反刍动物源性成分(牛、羊、鹿)定性检测方法PCR方法6)GB/T 21105-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狗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PCR方法7)GB/T 21106-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鹿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PCR方法8)GB/T 21107-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马、驴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PCR方法9)GB/T 21110-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骆驼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PCR方法10)SN/T 1119-2002 进出口动物源性饲料中饲料中牛羊源成分检测方法PCR法11)SN/T 2051-2008 食品、化妆品和饲料中牛羊猪源性成分检测方法实时PCR 法从已制定的标准可以看出,已建立的常用的动物种类鉴定方法主要是物种特异引物普通PCR法和实时荧光PCR法。

如果是普通PCR法,PCR产物还需要经过测序或酶切进一步确定所含物种。

物种特异引物PCR或实时荧光PCR方法的检测灵敏度和特异性都很好,已建立的标准适用于鉴定猪、牛、羊、兔、狗、鹿、马、驴和骆驼9种动物成分。

对于其他的动物种类,由于还没有提供特异性的引物和探针,目前所建立的标准还没有提供方法进行鉴定。

而且对于牛和羊,所建立的标准不能鉴定是水牛还是奶牛,是山羊还是绵羊。

在没有特异引物和探针的情况下,根据文献资料的报道,国际上更多的是采用PCR-RFLP方法,这种方法使用通用引物而不是物种特异引物对提取的样品DNA进行扩增,扩增产物经适当的限制性内切酶酶切,通过产生的酶切图谱确定动物种类。

当客户需要我们鉴定送检样品中有没有某种动物成分,而这种动物成分又不在已建立标准所能鉴定的动物种类的范围内时,PCR-RFLP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一般,只需要三种以上的限制性内切酶便可以确定动物种类。

对于普通的PCR-RFLP方法,PCR扩增后产物经酶切后用琼脂糖凝胶分析酶切结果。

普通琼脂糖凝胶的分辨率有限,片段小于100bp时条带不仅容易弥散,而且不容易准确判断片段大小,因此这种方法的结果判断受主观影响较大。

例如,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定性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GB/T 20190-2006)中写到“PCR 扩增产物经Sau3A I限制性内切酶酶切后,牛源性成分酶切产物的长度是57bp和214bp,绵羊源性成分酶切产物的长度是91bp和204bp,山羊源性成分的酶切产物的长度是92bp和202bp”。

实际用普通琼脂糖凝胶电泳判断这种短片段的酶切产物大小是很不准确的。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于2008年向质检总局申报并立项了《食品中动物源性成分种类识别技术研究》(课题编号2008IK155)。

该课题首次尝试采用荧光标记和毛细管电泳技术解决PCR-RFLP技术中普通琼脂糖电泳分辨率较低的问题。

该课题于2009年2月经过专家鉴定并获得专家的一致好评。

研究结果也得到国际同行的认可,文章发表在Meat Science 85 (2010): 265-269。

在此课题的基础上,课题组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立项了行业标准《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动物种类的定性检测T-RFLP方法》(计划编号2009B134)。

本标准所建立的方法拓宽了我国已建立的动物种类鉴定的实验思路,可以有效完善我国已建立的动物种类领域的标准体系,为我国在动物源性食品鉴定方面提供新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三、本标准的研究过程1. 实验材料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检实验室为课题组提供了马、鹿、狗、猪、牛、绵羊、鸡等动物种类的血清样本。

小鼠肌肉组织由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提供。

三文鱼、火鸡、水牛、绵羊和山羊样本从进口样本中采集。

鲟鱼样本由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提供。

2. 实验方法的建立 2.1 DNA 提取方法的确认 2.1.1 传统方法选择最常用的SDS 方法提取动物组织。

操作步骤详见标准。

该方法能很好地提取出动物组织中的DNA 。

2.1.2 试剂盒法比较了三种常用的动物组织DNA 提取试剂盒的效果。

三种试剂盒分别为Promega 公司生产的Wizard® Genomic DNA Purification Kit(Wizard® 基因组DNA 纯化试剂盒)、Qiagen 公司生产的DNeasy® Blood & Tissue Kit (血液和组织DNA 提取试剂盒)和天根公司生产的TIANamp Genomic DNA Kit (TIANamp 基因组DNA 提取试剂盒)。

天根试剂盒和Promega 试剂盒提取DNA 的效果比较图见图1.1。

天根试剂盒和Qiagen 试剂盒提取DNA 的效果比较图见图1.2。

从电泳结果可以看出,对于未经加工的肉制品,三个试剂盒都可以提取出完整的DNA 。

4 3 2 1 M 4 3 2 1Tiagen Promega图1.1 天根试剂盒和Promega 试剂盒DNA 提取效果比较。

1为牛奶样品,2为猪肉样品,3为鸡肉样品,4为牛肉样品,M 为分子量标准DL2000。

9 8 7 6 5 4 3 2 1 M9 8 7 6 5 4 3 2 1 MTiagen Qiagen图1.2 Tiagen 试剂盒与Qiagen 试剂盒提取效果比较。

M ,分子量标准DL2000;1,虫草牛肉(平遥,冠陶牌);2,麻辣驴肉(平遥,冠陶牌);3,生鸡肉;4,水果乳酪;5,胡椒乳酪;6,山羊奶酪;7,猪肉香肠;8,唐扬(鸡肉制品);9,生牛肉。

对于加工过的食品,由于加工过程中DNA降解,只能看见弥散的核酸,并看不到明显的条带。

三个试剂盒相比,Tiagen试剂盒的效果好于Promega试剂盒,与Qiagen试剂盒提取效果相当。

但是Tiagen试剂盒比Qiagen试剂盒廉价很多。

2.2 目的基因的选择2.2.1 引物合成通过查阅文献,分别合成了cytb1,cytb2,cytb3和12S rRNA的通用引物,引物序列见表1.1。

表1.1 cytb和12S rRNA基因通用引物序列和扩增产物长度2.2.2cytb1、cytb2、cytb3和12S rRNA扩增不同种类动物样品的扩增效果比较:分别用cytb1、cytb2、cytb3和12S rRNA引物扩增提取出来的鸡、狗、马和牛的DNA。

扩增产物电泳结果见图1.3。

从电泳结果来看,12S rRNA能够从全部4种动物中扩增出目的条带。

cytb1和cytb2扩增不出目的条带。

Cytb3能从牛肉DNA中扩增出明显的目的条带。

因此决定弃用cytb1和cytb2,将cytb3和12S rRNA引物用更多的物种做进一步的比较。

比较结果见图1.4。

从电泳结果来看,12S rRNA能够从全部18种动物中扩增出目的条带。

而cytb3只能从8种动物中扩增出明显的目的条带。

因此,选用12S rRNA基因作为扩增的靶基因。

图1.3 12S rRNA和cytb1、cytb2、cytb3扩增产物电泳图。

A,12S rRNA;B,cytb1;C:cytb2;D:cytb3。

18 17 16 15 14 13 NC M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NC 18 17 16 15 14 13 M 12 11 10 9 8 7 6 5 4 3 2 1图1.4 12S rRNA 和cytb3 PCR 扩增产物电泳检测图。

A : 12S rRNA 扩增结果;B : cytb 扩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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