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项目采购管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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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项目采购管理案例项目采购是从项目外部购买项目所需的产品和服务的过程。采购过程涉及具有不同目标的双方或多方,各方在一定市场条件下相互影响和制约。通过流程化和标准化的采购管理和运作,可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作用。项目采购管理过程包括采购计划、合同编制、招标、供方选择、合同管理和合同收尾等。

9.1案例一:投标人资格

阅读以下信息系统项目采购管理中关于投标人资格问题的叙述,回答问题1至问题3。

9.1.1 案例场景

某广播电台的“广播稿件计算机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建设资金包括国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

按照有关规定,该广播电台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建单位。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提出了以下条件:

(1)依法经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银行信用等级为A.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4)能够为本项目指派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

(5)从事传媒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6)完成过三个以上(含三个)传媒行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7)对本项目所需主要软件拥有著作权或具有本项目所需主要软件的著作权人出具的代理(授权)销售证书。

(8)近两年运营状况良好,无亏损记录。

(9)近期没有可能会带来不良影响的重大诉讼事项。

A 公司是一家面向传媒行业的软件开发公司,但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B 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计算机技术服务公司,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但从未承担过传媒行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A、B 两公司决定本着优势互

补的原则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希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 公司)是一家大型综合性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其属下的系统集成部从事传媒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完成过三个以上传媒行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D 公司是一家上市的纺织企业,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C 公司以购买股权的方式,成为 D 公司的控股股乳后来又以资产置换的方式将其系统集成部的全部资产置换到 D 公司,系统集成部的全部员工也与C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又与D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 D 公司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C 公司决定单独投标,并与 D 公司签署协议,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整体转包给 D 公司。C 公司、D 两公司所签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问题1】请用300字以内文字说明,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所提条件中,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

【问题2】请用250字以内文字说明,A, B 两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问题3】请用200 字以内文字说明,C 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9.1.2 案例分析

【问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

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下面对招标公告中所列出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逐条分析:

(1)依法经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首先应该明确,该项目建设资金包括国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应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要求投标人是“依法经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条明显违法。

(2)银行信用等级为 A。

银行信用等级可以体现投标人的资信,对投标人的银行信用等级提出要求是合法的。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资质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装备、系统建设质量、人员构成与素质、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要素。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单位,必须经过资质认证并取得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凡需要建设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单位来承建计算机信息系统。要求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是合法的。

(4)能够为本项目指派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是指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中的代表人,是受系统集成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对系统集成项目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2002年8月,信息产业部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20021382 号文件),决定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推行项目经理制度。要求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指派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是合法的。

(5)从事传媒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6)完成过三个以上(含三个)传媒行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从事同类项目的时间和数量可以体现投标人的经验、能力和业绩,这两条要求都是合法的。

(7)对本项目所需主要软件拥有著作权或具有本项目所需主要软件的著作权人出具的代理(授权)销售证书。这条要求可以避免知识产权纠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需的。

(8)近两年运营状况良好,无亏损记录。

(9)近期没有可能会带来不良影响的重大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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