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对外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税会实务】对外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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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对外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于某种目的,有时发生对外捐赠产品或货币的行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超出3%限额的以及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应列入纳税调整项目,缴纳所得税。
无论何种捐赠,在会计合核算上都应该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到计算所得款时,应将不符合税法要求的捐赠剔除,无需做任何调帐处理。
因为按会计原则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身就存在着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时,必须严格按着以下程序:(1)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吸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2)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3)将调整后的怕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如下:某厂年末“本年利润”帐户余额为95万元,通过希望工程,捐助失学儿童5万元,已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假设企业当年无其他任何调整项目,全年应纳税款为:(1)调整所得额:95+5=100万元;(2)计算允许扣除金额:100×3%=3万元;(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00-3=97万元;(4)全年应纳所得税额:97×33%=32.01万克。
若年内已预缴所得税20万元,则应汇算清缴32.01-20=12.01万元。
并做如下会计处理:。
财税实务:新准则与新税法下捐赠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新准则与新税法下捐赠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捐赠业务,特别是在救灾扶贫或一些新设立的企业在开业时,经常会发生社会各界的捐赠,对此事项新会计准则改变了以前的核算方法,其会计与税务处理在捐赠方和受赠方各不相同。
一、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新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中,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只需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有关科目,如果被捐赠的固定资产已提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或无形资产已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将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将捐赠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应交纳的流转税等相关税费,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交纳流转税及所得税。
如果对外捐赠符合公益、救济性捐赠条件,按照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所得税条例》规定,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标准统一为12%,超过限额部分要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我国现行税法对两种形式的捐赠有明确规定:(1)符合税法一般规定条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在限额内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2)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如果对外捐赠不符合公益、救济性捐赠条件,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项捐赠支出要在当期全额进行纳税调整。
二、接受资产捐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接受捐赠”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新准则将其归人“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增加当期的所有者权益。
如何处理对外捐赠款项【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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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74.9+16.11+10)×25%=25.25(万元)。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及教育费附加。
捐赠在当年利润中扣除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失是指 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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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相应的,对外捐赠也是企业非日常或非 固定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该支出不分公益救济性与非公益救济性捐 赠,一律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即不管税法如何界定,会计处理中都 作为企业的支出在当年会计利润中扣除。对外捐赠引起企业的库存商品 等资产流出事项(虽然税法是作为视同销售处理)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号—— —收入》中销 售收入确认的 5 个条件,企业不会因为捐 赠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利润。因此会计核算不作销售处 理,而按成本转账。 涉及捐出固定资产应首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对捐出固定资 产的账面价值、发生的清理费用、相关税费等进行归集,最后将其余额 转入营业外支出的借方。 如果企业对捐出资产已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捐出资产会计核算还必须 同时结转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例如:2013年,某企业将自产产品 2000件(成本单价 100元,单位售 价 150元)通过减灾委员会向雅安地震灾区捐赠。当年度不包括以上捐赠 业务的利润总额为 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增值税税率 17%,无 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注:在国家税务总局对雅安尚未出台新的优惠政策 之前,捐赠支出所得税暂按 12%扣除,按 17%缴纳增值税。)对外捐赠时 的账务处理(单位为万元):借:营业外支出 25.1贷:库存商品 20应交
企业对外捐赠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大全五篇]
企业对外捐赠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大全五篇]第一篇:企业对外捐赠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企业对外捐赠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企业对外捐赠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会计处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自制货物捐赠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成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计算】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计算】1、视同销售需计算企业所得税,不影响会计利润,最后做纳税调增(视同销售收入-成本);2、视同销售收入作为计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基数;3、如果不符合捐赠税前扣除的条件,全额纳税调增(会计上的营业外支出金额=成本+销项税);如果符合公益性损赠的扣除限额规定,在会计利润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支部分做纳税调增。
外购货物捐赠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买入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企业有同类产品的对外售价按售价计算,无售价按购入的市场价计算】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1、视同销售需计算企业所得税,不影响会计利润,最后做纳税调增(视同销售收入-购进时的成本);2、视同销售收入做为计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基数;3、如果不符合捐赠税前扣除的条件,全额纳税调增(会计上的营业外支出金额=购入价+销项税);如果符合公益性损赠的扣除限额规定,在会计利润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支部分做纳税调增。
捐赠货币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等不影响如果不符合捐赠税前扣除的条件,全额纳税调增(会计上的营业外支出金额=捐赠货币金额);如果符合公益性损赠的扣除限额规定,在会计利润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支部分做纳税调增。
第二篇:企业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一)企业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在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接受捐赠、对外捐赠资产业务会计实务处理
接受捐赠、对外捐赠资产业务会计实务处理引言对于一个组织或公司来说,接受捐赠和进行对外捐赠资产是一项重要的业务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正确的会计实务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接受捐赠以及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相关的凭证和会计记录。
接受捐赠的会计实务处理捐赠收入确认当组织接受捐赠时,在会计上应当确认捐赠收入。
捐赠收入可以分为现金捐赠和非现金捐赠两种形式。
现金捐赠对于现金捐赠,组织应立即确认捐赠收入。
下面是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流程:1.首先,准备一张收据来记录捐款人的姓名、捐赠日期和金额。
收据-----------------捐款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金额:XX.XX元2.在会计系统中,录入一笔收入凭证,将捐赠收入金额填入收入科目。
会计凭证收入科目借贷--------------------------------捐赠收入 XX.XX银行存款或现金 XX.XX非现金捐赠对于非现金捐赠,例如物品和设备,组织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相应的收入。
下面是非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流程:1.首先,评估捐赠物品或设备的公允价值。
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或专业评估机构的估值报告。
2.在会计系统中,录入一笔收入凭证,并将公允价值填入收入科目。
会计凭证收入科目借贷--------------------------------捐赠收入公允价值增加其他收入公允价值捐赠资产的确认和披露当组织接受捐赠时,不仅需要确认捐赠收入,还需要确认捐赠资产。
下面是确认和披露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流程:1.首先,评估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
与非现金捐赠类似,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或专业评估机构的估值报告。
2.在会计系统中,录入一笔资产凭证,并将公允价值填入资产科目。
会计凭证资产科目借贷--------------------------------捐赠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公允价值3.注意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捐赠资产。
通常将捐赠资产列为固定资产,并在披露中注明是通过捐赠获得的。
对外捐赠产成品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对外捐赠产成品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问:向其他单位捐赠产成品一批,成本30000元,公允价为100000元。
1、借:营业外支出117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销项税17000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0贷:产成品300002、借:营业外支出35100贷:产成品30000销项税5100.以上分录哪个正确?如果计算企业所得税,只考虑视同销售部分的调整,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答: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条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上述规定,用于捐赠的货物不符合准则第二条规定的收入界定,也不符合第四条收入的确认条件,捐赠发生时,会计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及“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即可。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对外捐赠,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会计上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捐赠,企业所得税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对于自制产成品对外捐赠将涉及以下两项调整:1、视同销售收入调整金额100000元,视同销售成本调整金额30000元,视同销售利润对应税所得额影响70000元;2、不能税前扣除的直接捐赠35100元全额调增。
企业对外捐赠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外捐赠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外捐赠的会计处理与其他业务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的会计处理方式:
1. 首先,企业需要确定捐赠的金额或物品,并记录在业务损益表中的捐赠费用账户中。
2. 如果企业捐赠给非营利组织或慈善机构,可以将捐赠金额或物品列入企业的其他支出中。
这将在捐赠费用账户中增加一个对应的金额,并减少企业的利润。
3. 如果企业捐赠给政府部门,捐赠金额或物品可以被列入企业的税收支出中。
这将在捐赠费用账户中增加一个对应的金额,并减少企业的纳税额。
4. 如果企业捐赠给其他企业,捐赠金额或物品可以列入企业的其他费用中。
这将在捐赠费用账户中增加一个对应的金额,并减少企业的利润。
5. 在捐赠费用账户中记录捐赠的日期、受益人以及捐赠的目的和约束。
6. 另外,企业还需要记录捐赠收入(如果有)和相应的账户。
捐赠收入通常来自于捐赠人对企业的捐款。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处理的具体细节可能会因公司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会计准则的要求、捐赠金额的差异以及受益方的不同等。
因此,在处理捐赠事务时,最好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相关法律顾问以确保合规性。
对外捐赠的会计账务处理
对外捐赠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对外捐赠现金、银行存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对外捐赠商品,按照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什么是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支出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
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为此,要设置“营业外支出”账户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核算。
企业发生各项营业外支出时,记入这个账户的借方;期末结转损益时,从贷方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库存商品是什么?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主营业务成本是什么?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
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关于企业对外捐赠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关于企业对外捐赠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关于企业对外捐赠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一、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㈠、原制度、准则下的会计处理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接受现金捐赠,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接受非现金捐赠,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应交的所得税(或弥补亏损后的差额计算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在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的,应在年度终了,按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借记“待转资产价值”,按本期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转入应纳税所得税的价值减去本期应交所得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会[2003]29号)文件联合颁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其中问题二——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进行纳税调整?对上述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并作出了一些修订,修订的要点是:1、“待转资产价值”科目适用的范围及会计处理方法,由原来外商投资企业扩展到所有的内外资企业;2、“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反映企业接受的货币性捐赠和非货币性捐赠;3、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仍如前述制度“待转资产价值”会计科目说明中列示的处理方法;4、取消“资本公积”会计科目中的“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对接受的现金捐赠按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数额后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在解答中还对有关接受捐赠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原则和相关解释进行了归纳提示。
接受捐赠、对外捐赠资产业务会计实务处理
接受捐赠、对外捐赠资产业务会计实务处理接受捐赠和对外捐赠资产是一个普遍存在于各个组织和机构中的业务活动。
在会计实务中,对这些捐赠资产的处理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和方法。
首先,接受捐赠资产时,捐赠方通常会提供一份捐赠通知或者捐赠合同。
这份文件需要被会计人员仔细审查,并确认其中包含了捐赠资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使用限制等信息。
接受捐赠通知后,会计人员需要将相关信息记录在捐赠资产登记簿中,以便后续的管理和核算。
其次,对于接受的捐赠资产,会计人员需要对其进行评估和计量。
常见的评估方法有现值法和历史成本法。
现值法是通过将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与捐赠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相加来确定资产的价值。
历史成本法则是根据捐赠资产在获得时的成本来计量资产的价值。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会计人员都需要遵循公允价值原则,确保资产的评估和计量结果准确可靠。
第三,捐赠资产在会计报表中的处理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将捐赠资产列为非流动资产或者公益支出。
对于非流动资产,会计人员需要将其登记在资产负债表中,并按照其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折旧。
对于公益支出,会计人员需要将其列入损益表中,并在财务报表中注明该项支出是由捐赠资产产生的。
最后,对外捐赠资产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对外捐赠资产是指机构通过出售、转让或者赠送自身拥有的资产,以支持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公益事业。
在会计实务中,对外捐赠资产通常会涉及到固定资产的出售或者利息的赠送。
对于固定资产的出售,会计人员需要按照已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将出售所得的现金流量记录在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利息的赠送,会计人员需要将其列入损益表中,并在财务报表中注明该项支出是由对外捐赠资产产生的。
综上所述,接受捐赠和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实务处理需要会计人员仔细审查捐赠通知、评估和计量资产的价值、将资产记录在相应的会计记录中,以及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展示捐赠资产所产生的收入或支出。
这些处理都需要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确保捐赠资产的处理与管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关于捐赠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关于捐赠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本文仅转给那些极度热爱会计的朋友,一起分享和学习一些东西,也欢迎大家说出自己的看法。
(欢迎关注我的新浪微博@肖曙光财务)捐赠就是一方无偿的赠予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必然涉及捐赠方和受赠方。
一、捐赠方在会计上,捐赠方捐赠的行为一般是计入营业外支出,总的来说,分录大概是:借:营业外支出贷:XX资产(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清理,库存商品等等)本文只讨论库存商品的捐赠,这种业务怎么做账?用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计入营业外支出呢?捐赠也是存货的处置,那要不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呢?有没有销项税呢?所得税方面,这项支出能税前扣除吗?如果用公允价值做营业外支出,这样,库存商品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就要计入当期损益,有两种做法:第一种:借:营业外支出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第二种: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营业外收入(库存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如果在借方就是营业外支出)如果用账面价值,就这样做: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面再说这个销项税的事)可以发现,不管是用公允价值做还是账面价值做,最后对利润表上利润总额的影响是一样的,所以干脆用简单的方法——用账面价值。
要不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捐赠库存是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流出的行为,不是收入,就不能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有没有销项税呢?在增值税方面,用自产、委托加工、外购的货物对外捐赠、投资等要视同销售,所以有销项税。
也可以这样想,如果捐赠的存货是自己生产的,领用的材料入账时肯定有进项税抵扣,所以现在对外捐赠必须要视同销售交销项税。
但是,销项税是根据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乘以适用税率来计算的,不是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可以是最近库存的售价,这就说明视同销售在会计上是不体现收入的,而报税的时候要作为收入。
所得税方面,既然计入了营业外支出,就影响了损益,让不让税前扣除是一个问题。
向外捐赠怎么记账
向外捐赠怎么记账向外捐赠怎么记账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于某种目的,有时发生对外捐赠产品或货币的行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超出3%限额的以及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应列入纳税调整项目,缴纳所得税。
无论何种捐赠,在会计合核算上都应该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到计算所得款时,应将不符合税法要求的捐赠剔除,无需做任何调帐处理。
因为按会计原则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身就存在着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时,必须严格按着以下程序:(1)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吸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2)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3)将调整后的怕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如下:某厂年末“本年利润”帐户余额为95万元,通过希望工程,捐助失学儿童5万元,已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假设企业当年无其他任何调整项目,全年应纳税款为:(1)调整所得额:95+5=100万元;(2)计算允许扣除金额:100×3%=3万元;(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00-3=97万元;(4)全年应纳所得税额:97×33%=32.01万克。
若年内已预缴所得税20万元,则应汇算清缴32.01-20=12.01万元。
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所得税12.01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2.01万元上缴税款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2.01万元贷:银行存款12.01万元对允许扣除的捐赠额3万元,与实际捐赠5万元之间的差异2万元,无需做任何会计处理。
向外捐赠怎么记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828号)进一步细化了视同销售的具体界定,在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结转视同销售成本。
【资格考试】最新对外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四篇)
教学资料参考范本对外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四篇)目录:对外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带息票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二新准则下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三资产评估增值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四对外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于某种目的,有时发生对外捐赠产品或货币的行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超出3%限额的以及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应列入纳税调整项目,缴纳所得税。
无论何种捐赠,在会计合核算上都应该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到计算所得款时,应将不符合税法要求的捐赠剔除,无需做任何调帐处理。
因为按会计原则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身就存在着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时,必须严格按着以下程序:(1)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吸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2)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3)将调整后的怕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如下:某厂年末“本年利润”帐户余额为95万元,通过希望工程,捐助失学儿童5万元,已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假设企业当年无其他任何调整项目,全年应纳税款为:(1)调整所得额:95+5=100万元;(2)计算允许扣除金额:100×3%=3万元;(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00-3=97万元;(4)全年应纳所得税额:97×33%=32.01万克。
若年内已预缴所得税20万元,则应汇算清缴32.01-20=12.01万元。
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所得税12.01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2.01万元上缴税款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2.01万元贷:银行存款12.01万元对允许扣除的捐赠额3万元,与实际捐赠5万元之间的差异2万元,无需做任何会计处理。
捐赠的会计处理方法
捐赠的会计处理方法一、企业对外捐赠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外捐赠的时候呀,这会计处理还挺有趣的呢。
如果是用货币资金捐赠,就比较直接啦。
比如说企业捐了10000元现金出去,那会计分录就是借记“营业外支出- 捐赠支出”10000元,贷记“银行存款”10000元。
这就表示企业把钱花出去做善事啦,同时这部分支出是作为营业外支出的哦,不影响企业日常经营的利润计算,但是会影响最后的净利润呢。
要是捐赠的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呢,就稍微复杂一丢丢。
假设企业生产的产品成本是8000元,市场售价是10000元,捐出去了。
这时候呀,要视同销售呢。
先做一笔销售的分录,借记“营业外支出 - 捐赠支出”11300元(这里是按照售价10000元加上13%的增值税算出来的哦,10000×1.13 = 11300),贷记“主营业务收入”10000元,贷记“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元。
然后再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8000元,贷记“库存商品”8000元。
二、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反过来,如果企业接受了捐赠呢。
如果是接受的货币资金捐赠,比如收到了5000元的捐赠款,那会计分录就是借记“银行存款”5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 - 捐赠利得”5000元。
这就像是天上掉馅饼啦,这笔钱是额外的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让企业的利润增加呢。
要是接受的是固定资产捐赠,假设接受了一台设备,市场价值是20000元,那就要借记“固定资产”20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 - 捐赠利得”20000元。
这台设备就成了企业的资产啦,同时还增加了企业的收益呢。
捐赠的会计处理其实就是这么个事儿,虽然看起来有点小复杂,但只要理解了背后的原理,就像解开一个小谜题一样,还是很有趣的呢。
无论是捐赠出去还是接受捐赠,都体现了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一种互动和爱心传递,在会计账本上也都有它们独特的记录方式哦。
会计实务: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下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由于新会计准则将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与税法对企业接受捐赠的处理保持了一致,所以,一般情形下,企业无需再对接受捐赠资产进行纳税调整。
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对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确定的价值存在差异,则必须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对因企业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可在不超过5年内的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交所得税。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收入金额不大,则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收入金额较大,所得税费用负担较重,应按照捐赠资产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按照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确定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按当期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此外,在税务处理上,企业对接受捐赠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可按税法规定结转销售成本、计提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额等。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
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老会计经验】企业对外捐赠的会计处理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
【老会计经验】企业对外捐赠的会计处理
2008年,某企业将自产产品1000件(成本单价100元,单位售价150元)通过减灾委员会向地震灾区捐赠。
当年度不包括以上捐赠业务的利润总额为5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增值税税率17%,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对外捐赠时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2.55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万元。
本年利润=50-12.55=37.45万元,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37.45×12%=4.494万元,纳税调增额=12.55-
4.494=8.056万元,企业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7.45+8.056)×25%=11.3765万元。
其中的帐务处理,有网友认为应该是这样:
借:营业外支出 17.55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万元。
再补做一笔结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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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于某种目的,有时发生对外捐赠产品或货币的行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超出3%限额的以及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应列入纳税调整项目,缴纳所得税。
无论何种捐赠,在会计合核算上都应该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到计算所得款时,应将不符合税法要求的捐赠剔除,无需做任何调帐处理。
因为按会计原则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身就存在着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时,必须严格按着以下程序:(1)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吸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2)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3)将调整后的怕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如下:某厂年末“本年利润”帐户余额为95万元,通过希望工程,捐助失学儿童5万元,已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假设企业当年无其他任何调整项目,全年应纳税款为:(1)调整所得额:95+5=100万元;(2)计算允许扣除金额:100×3%=3万元;(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00-3=97万元;(4)全年应纳所得税
额:97×33%=32.01万克。
若年内已预缴所得税20万元,则应汇算清缴32.01-20=12.01万元。
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12.01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2.01万元
上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2.01万元
贷:银行存款12.01万元
对允许扣除的捐赠额3万元,与实际捐赠5万元之间的差异2万元,无需做任何会计处理。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