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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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近几年来,我国国内沿海运输船舶发展迅速,船舶数量大增,通航密度加大,加上国内沿海海域还会受到

雾霾等不良天气的影响,因此对我国沿海船舶的安全航行构成了较大的威胁。由于船舶在雾中航行时能见

度降低,影响了正规瞭望、陆标定位困难,容易发生海上交通事故,造成船体损伤,甚至人员伤亡及海洋环境

的污染。据统计,70%以上的海上碰撞事故是船舶在雾中航行时发生的。因此,航运界一直关注着船舶雾航

安全的研究。

1 雾航前的准备工作

雾航实际上是船舶在雾、雪、暴风雨、沙尘暴、霾或其它相类似原因而导致能见度受限制情况下的习惯称

谓。船舶为了确保雾航安全,必须要进行充分的雾航准备。船长应该督促大副和轮机长检查水密和排水设

备,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值班驾驶员发现能见度在迅速下降时,应抓紧时机测定船位,并观察周

围海面情况,以利安全航行和避让。船长和船舶驾驶员应该对船上的航海仪器、通信设备、航行灯号、雾号进

行认真检查,消除存在的隐患,以确保雾航中主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及时通过船上的海上安全信

息接收设备接收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行警告、雾航警报,并将雾情资料及时呈报船长。船舶在雾季开航

前、进入多雾水域前及雾袭来前,应根据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流情况、通航密度、定位方法等,结合本船性

能悉心研究,制订出船舶雾航时的安全措施。

2 雾中航行的措施

2.1 保持正规瞭望

“避碰规则”第五条“瞭望”规定:“每一船在任何时候都应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

有效手保持正规的瞭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计划”。[1]而规则中提出的正规瞭望、施放雾号

和开启甚高频(VHF,Very High Frequency)都是要依靠人的主观判断得出结论。实际上适合能见度不良情

况下使用的最有效手段是使用雷达来进行观察,船舶驾驶员通过雷达屏幕上显示的物标回波来判断他船的

动态。驾驶员在使用雷达的同时也要注重运用视觉、听觉来进行瞭望,对于雷达的观测一定要进行系统连续

的观察,以便全面掌握他船的动态。全船应保持肃静,严禁喧哗,防止扰乱值班驾驶员的视听,驾驶台前后左

右的门窗保持开启,便于充分利用好视觉和听觉来观测可疑的动向和声响,严禁跟雾航操作无关的交谈,以

免影响值班瞭望。雾中航行时,当船舶航行至近岸、船舶通航密集区、进出港航道、狭窄航道等复杂水域时,

第10卷第4期

2011年12月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OURNAL OF NANTONG VOCATIONAL &TECHNICAL SHIPPING COLLEGE

Vol.10 No.4

Dec.2011

摘要:针对船舶雾中能见度下降、船舶瞭望和利用陆标定位困难等问题,文章从雾航前的准备工作和雾航中的具

体措施两方面阐述了船舶雾航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并就雾航时的避碰行动进行了分析,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雾航;避碰;措施

中图分类号:U67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891(2011)04-0029-03

船舶雾航时的应对措施探析

任云烨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航海系,江苏南通226010)

收稿日期:2011-08-19

作者简介:任云烨(1968—),男,江苏通州人,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航海系讲师,硕士。

doi:10.3969/

应该派人进行瞭头,瞭头人员应将听到或看到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驾驶台。注意VHF16 频道或其它规定

频道的收听,并在通话空隙中及时广播本船的雾航警报,雾航警报的内容一般有本船的船名、报告的时间、当

时的船位、航向、航速以及意向等,让他船了解本船的意图。

2.2 及时报告船长和机舱值班人员

船舶驾驶员一般通过观测水线、灯光、目标等来判断能见度是否正在恶化,判断船舶是否进入雾区。船

舶值班驾驶员应该把船位、当时四周的环境以及采取的一些措施向船长报告。船长应研究、核查雾航安全措

施的实施情况。在获悉遭到雾袭后,必须立即到驾驶台监航,必要时亲自操作,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及时向该

辖区交管中心报告。值班驾驶员要认真瞭望,勤测船位,改自动舵为手动操舵,及时通知机舱值班人员备车

航行。在得到备车航行的通知时,船舶值班轮机员应立即报告轮机长,轮机长立即下机舱检查核实船舶是否

已做好机动操作的一切准备工作。

2.3 切勿盲目航行

雾航时,必须使用适合当时环境、条件和本船特点的安全航速。在条件和环境许可的情况下,该航速状

况应能确保来船在两海里以外安全通过或面临紧迫危险前的一半距离内将船停住。为确保船舶雾中航行时

的安全,在出现视线恶劣、航道复杂、渔船密集、避让困难、定位困难以及船长对当时的船舶航行安全无把握

时,船长应该选择好锚地锚泊或滞航,切忌盲目航行。内河航行时,当视距降到1 500 米或

以下时,船长应亲

自操纵船舶并根据当时的情况立即选择合适的地点抛锚,抛锚地点应避免选在航道上,抛锚时应及时与周围

船舶进行联系,通知周围船舶做好相应的避让措施。

3 船舶雾航时的避碰行动

3.1 充分估计和判断碰撞危险

首先,船舶驾驶员应该熟悉本船雷达的的特性,在用雷达观测目标时,要通过经常变换量程(RANGE)、

调整增益(GAIN)等手段及早发现弱小不易发现的目标,仔细甄别真假回波;其次,船舶驾驶员在雷达上特别

是对危险来船要进行连续观测,利用自动标绘雷达的ARPA功能,判断来船动向及最近会遇距离(CPA)和最

近会遇时间(TCPA),并利用相对运动矢量来判断来船是过本船船头还是船尾;最后,要利用以上数据了解本

船所处的态势,及时判断出是否存在碰撞危险。

雾中航行的相遇船舶,一旦发现双方存在碰撞危险时,因为这时的两船已经没有了直航船与让路船之

分,而是两船均有让路的义务,应该及早通过AIS 认清对方的身份,然后通过VHF联系对方,确定好采取避

免碰撞的相应行动。当船舶雾中航行时,除非已经判断出与来船不存在碰撞危险外,一旦听到他船的雾号疑

似在本船的正横以前,或者是本船与正横以前的他船不能避免紧迫局面时,应立即把本船的航速减低到仅能

维持其航向的最小速度,如有必要应把船完全停住,且必须极其谨慎小心地驾驶本船,直至脱离碰撞危险,切

勿盲目转向。[2]

3.2 运用良好的船艺

早让、宽让是避免海上碰撞的良好船艺行为,是通常采取的避碰手段,尤其是浓雾中航行,只要在海上条

件允许的情况下避让来船时,应该及早采取避让行动(海上一般相距6 海里时就应该采取行动)、宽让(最近

会遇距离CPA应大于2 海里时)、大幅度让(为让对方在雷达上发现本船的避让意图,最忌讳的是采用一连串

小的舵角转向,而应该采用大舵角,使对方在雷达上可以发现本船采取的转向行动),采取避让行动后还应该

持续观察避让的效果,直至确认与来船驶过让清为止。

当雾中航行时,应及早与来船进行联系,利用VHF设备互通信息,达到相互协调避让的意图。当仅凭雷

达观测他船时,应根据CPA和TCPA的数值来判断彼此是否正在形成紧迫局面或存在着碰撞危险,一旦发现

存在以上情况,应该及早地采取相应的避让行动。如果采取转向避让时,除对被追越船外,则应避免对正横

以前的船舶采取向左转向,对正横后的船舶避免采取朝着它转向的行动。雾中航行采取正确的转向行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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