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雾航安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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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航安全提醒
转眼又到了一年的雾季,海雾作为影响船舶航行的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在春季,给海上航行安全带来的最大影响是能见度下降,造成船舶了望困难,极易发生船舶碰撞等海上交通事故,从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
根据国内外多年事故统计,80%以上的海上交通事故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或与人为因素有关,而船舶碰撞事故中有60%~70%是在雾中航行时发生的,因此公司对各轮提出以下雾中航行安全要求:
1、船舶进入雾航前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完成能见度不良检查表,在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簿和轮机日志上认真记录船舶雾航采取的各项措施,包括船长上驾驶台时间。船长应督促驾驶员对各种航行仪器、雾号和航行灯进行检查,以确保雾航中正常使用,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排水和水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2、及时抄收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海警告和雾航警报,船长对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汐潮流及通航密度等信息应做到充分的掌握,结合本船性能和特点,做好各种复杂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准备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5、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了望,悉心观察,从灯光、水天线、风向、目标等的变化中
判断能见度是否正在恶化,是否正在进入雾区。
6、能见度小于5海里时,即认为能见度不良,应处于雾航的戒备状态,做好一切雾航准备工作。包括规定施放雾号,通知机舱备车,进行系统观测,不论白天、夜间必须开启航行灯,同时应毫不迟疑地报告船长。
8、能见度严重不良时,船长必须立即到驾驶台亲自指挥,坚持在驾驶台值守。值班
驾驶员应将船位、四周环境和己采取的措施报告船长,船长应研究核实雾航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督促值班驾驶员认真了望,勤测船位。
9、机舱接到备车航行通知后,值班轮机员应立即做好操纵主机的一切准备,报告轮
机长,并严格执行驾驶台的备车、用车命令。
10、全船应保持肃静,禁止喧哗,以免干扰驾驶员的听觉,驾驶人员必须利用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了望,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交谈,必要时打开驾驶台门窗,充分利用视觉、听觉观察可疑动向和音响。
11、当航经近岸、船舶密集、水道狭窄等复杂水域遇雾时,应视情在驾驶台或船首增加了望人员,船首了望人员应及时将所发现或听到的情况及疑点报告驾驶台。
12、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使用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内把船停住。
13、充分利用AIS、雷达、VHF等助航仪器,获取他船的信息,跟踪其动态,视情发
布本船雾航警报,以提醒过往船舶注意。对碍航船应及早协调避让,避免造成行动上的误会。
14、雾中航行,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应对危险来船进行雷达连续观测和标绘以判断来船动向及最近会遇距离,对危险来船实施预操作。严禁使用自动舵。
15、船长和驾驶员均应熟悉本船雷达特性,通过变换距离档,调整增益、雨雪抑制等以发现微弱目标及识别假回波。
16、雾中两船相遇,致有碰撞危险时,无直航船、让路船之分,两船均应及早采取避免碰撞的行动,采取避让行动时。
17、应保持足够的安全横距,并随时警惕对方行动。
18、对于海上固定的渔区在设计航线时就应考虑远离,沿岸航行应注意到渔网、渔船随时出现的可能性,谨慎驾驶,防止事故的发生。
请大家务必谨慎航行,确保船舶雾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