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部信息保密工作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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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部信息保密工作的
管理规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信息保密工作的管理规定为做好公司信息保密工作,特制订此规定。下列信息均属于公司保密范围:
1、外来参观。所有外来参观活动,须由综合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并且参观时须有公司指定人员陪同。外来参观人员提出关于公司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或数据,必须由公司指定专人回答。外来人员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公司员工有权制止其进入生产车间和控制室。
2、对外宣传。公司对外宣传,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指定专人对外提供相关信息。公司员工不得私自将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参数等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其他公司。
3、工程建设。公司工程建设情况,如生产工艺、设备型号规格、招标价格、工程进度及工程图纸等。
4、市场营销。公司发展战略、投资计划、客户资源、销售渠道、财务状况等。
5、生产运营。麦芽清理打包单、除根单、倒仓单、大麦麦芽进厂单等单据及相关分析数据。
6、规章制度。公司管理制度、总结材料、薪资、员工档案为公司保密资料,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均不得泄露给他人或其他公司。
附则:
1、本规定所称“信息”包括通过语言、文字、符号、图表、图像等形式表现的任何资料。
2、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