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住院管理办法
新农合、医保费用管理制度
-------------------------------------------------------------------------------------------------------------------------------------- 新农合、医保费用管理制度为严格收费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患者就医,规范医药医保、新农合账目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住院1.1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诊疗过程中,向患者介绍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供患者选择,优先推荐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确需使用目录范围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时,要及时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由患者或家属在《不予支付表》上签字认可。
1.2认真执行“一日清单”制度,由科室向患者发放名称、规格、单价等细目齐全的一日清单。
1.3各科室要定期分析医保、新农合患者的医疗费用,对照科室定额指标、医药比,查找超标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合理控制住院患者医疗费用。
2、押金收取2.1医保、新农合病人住院押金的收取总原则:按比例收取押金,住院患者缴纳相当个人自负部分的押金。
医院根据以往各类医保患者实际报销比例确定押金比例。
目前各类医保缴费比例如下:2.1.1职工:按预计总费用的35%收取;累积超过20万按50%收取。
2.1.2居民:按70%收取;累积超过12万全额收取。
2.1.3新农合:按预计总费用的80%收取。
-------------------------------------------------------------------------------------------------------------------------------------- 3、出院3.1认真审核统筹费用结算单和住院病人费用明细,保证结算正确率。
及时催促出院参保、参合病人进行个人自负费用结算,并完善一切结算手续。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3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一、前言新农合是中国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一种形式,是实行“大病保险、小病统筹”相结合的医疗保障模式,旨在解决农民看病以及大病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
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是指医院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收费、结算、报销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本文将从医院的角度,详细介绍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
二、收费规定1.门诊收费医院门诊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收费规定如下:(1)按照新农合政策规定的门诊诊疗项目进行计费;(2)参保人员凭新农合卡进行刷卡结算,个人按照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自费部分;(3)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费用清单打印和报销。
2.住院收费医院住院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收费规定如下:(1)按照新农合政策规定的住院诊疗项目进行计费;(2)住院期间的费用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3)住院期间的费用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费用清单打印和报销。
三、结算规定1.门诊结算医院门诊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结算规定如下:(1)门诊诊疗结束后,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提供结算材料;(2)参保人员通过刷卡进行结算,个人支付自费部分;(3)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核费用清单,并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2.住院结算医院住院针对新农合参保人员的结算规定如下:(1)住院结束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结算材料;(2)医院根据提供的结算材料进行费用清单打印;(3)参保人员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自费部分;(4)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核费用清单,并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四、报销规定1.门诊报销门诊费用报销的规定如下:(1)门诊结束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费用核定;(2)参保人员持核定后的费用清单和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2.住院报销住院费用报销的规定如下:(1)住院结束后,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费用核定;(2)参保人员持核定后的费用清单和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五、管理流程1.门诊管理流程门诊管理流程如下:(1)挂号:参保人员持新农合卡到挂号处进行挂号;(2)就诊:按照医生的诊疗要求进行诊疗;(3)结算:参保人员凭借新农合卡刷卡进行结算,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结算材料;(4)报销: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费用清单,并根据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样本(二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样本是指医院针对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农民群体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根据新农合管理制度,医院需要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供符合参保农民需求的医疗服务。
医院需要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流程进行结算,并及时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费用。
在新农合管理制度下,医院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参保农民的医疗费用进行控制和审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医院需要配备专门的医保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的事务,包括报销、结算、对账等工作。
此外,医院还需要加强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更新和了解农民医保政策和规定,确保医疗服务的符合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是一套针对农民群体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旨在提供合理、高效的医疗服务,并确保费用的合理控制和报销。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样本(二)一、入院流程1、首诊医师应严格掌握患者入院标准。
外伤患者需住院治疗的,首诊医师应告知患者或家属到医保、新农合结算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患者住院时,应出示本人医保证或合作医疗证,首诊医师认真核对,在入院通知单中标明患者身份,经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3、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时,应确保入院通知单、病案首页中患者基本资料与证件相符并对患者身份作出标识,以利于病房管理。
4、入院后,科室根据患者身份使用不同颜色的一览卡和床头牌。
新农合患者还应填写身份确认书,由护士长及主管医师签名,身份核验书附于病历中。
二、住院管理1、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____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新农合药品目录。
2、医保患者目录外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应控制在____%以下,新农合患者目录外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低于____%。
3、患者住院期间,收治科室应每日为其发放项日齐全、内容完整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
住院新农合备案理流程
住院新农合备案理流程
住院新农合备案是指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后,
进行医院住院治疗时需要进行备案登记的流程。
通过备案登记,可以确保
农民在住院期间能够享受到新农合提供的医疗费用补偿。
下面我们来详细
介绍一下住院新农合备案的理流程:
第一步:入院登记
第二步:备案资料准备
第三步:医院备案登记
医院工作人员收到农民提交的备案资料后,会进行备案登记。
在备案
登记时,医院会确认农民参加新农合的身份和资料,并将这些信息录入系
统中进行备案处理。
同时,医院还会为农民开具住院治疗的费用清单和发票,以备农民结算报销使用。
第四步:费用结算
在农民住院治疗期间,医院会根据实际治疗情况进行费用结算。
农民
可以使用新农合卡进行刷卡结算,医院会将费用直接结算到新农合账户中。
同时,农民还可以向医院索取相关的发票和费用清单,并保存好作为备案
和报销凭证。
第五步:报销申请
当农民出院后,可以向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进行报销申请。
农民需
要携带入院备案资料、治疗发票和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前往新农合管理部
门进行报销申请。
新农合管理部门会核对资料并进行费用报销,将医疗费
用返还给农民。
关于采取措施降低人均住院费用的管理办法
关于采取措施降低人均住院费用的管理办法
近期新农合人均住院费用持续攀高,为了有效降低新农合人均住院费用,根据董事会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凡住院费用累计达到1.5万元的,以中途结算,分段报销的方法降低人均住院费用;具体方式方法,科室灵活把握。
二、鼓励收住有住院指征的轻症病人,凡住院费用在500元以下的新农合住院病人,补贴管床医生30元/人次;住院费用在501~1000元以下,及中途结算分段报销病人,补贴管床医生20元/人次;
三、双方私了、住院者无明显伤害、未报告交警的小交通事故病人,酗酒摔伤的轻症病人,且住院费用在1500元以下,住院天数3天以内者,病人出院时,管床医生可协助其办理新农合手续。
(特别提示:入院记录受伤机制应以伤者或其家属口吻,记录此次受伤无第三方责任等)。
新农合病人暂行管理制度
新农合病人暂行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农合任务,根据省卫计委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农合病人就医管理,切实减轻病人医疗负担,特修订本管理办法:一、由负责医疗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主管新农合管理工作,医保办主任具体负责,并设专干经办新农合管理服务工作。
二、减轻新农合病人住院医疗负担,降低医疗费用,规范医疗行为,做到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严格执行医院“全民医保暂行管理规定”。
三、专科医生严格掌握新农合病人入、出院标准,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根据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核病人身份,杜绝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违规现象。
四、严格执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限制补偿的诊疗项目范围(试行)》,因病情需要使用超出基本药品目录的自费药物和自费诊疗项目或部分报销的大型设备检查及特殊诊疗项目时,应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
五、新农合病人出院结算时,医院根据新农合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病人回所属合管办报销。
六、医保办全程监管新农合病人的医疗费用和新农合政策执行情况。
以上规定请严格执行,违规操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科室承担。
工伤保险病人就医暂行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工伤保险病人医疗需求,规范工伤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由负责医疗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主管工伤保险管理工作,医保办主任具体负责,并设医保专干经办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医院“全民医保暂行管理规定”。
二、医保办负责通过医务部在接到其他工伤医疗服务协议医院的会诊邀请时,及时派出相关专家、急救车尽快赶往邀请医院会诊,配合参保单位将在非协议医院住院的工伤保险病人或待定工伤保险病人尽早转诊到我院诊治。
三、接诊工伤保险病人或待定工伤保险病人看门诊或急诊时,在诊疗手册上详细记录受伤时间(精确到时分)、地点、受伤经过和诊治经过和医嘱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实施细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目的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资源合理分配,减轻农民医疗负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新农合的医疗机构和参保农民。
1.3 管理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单病种定额付费的定义和分类2.1 定义单病种定额付费是指对特定病种的住院治疗费用设定一个固定的支付标准。
2.2 分类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难度,将病种分为不同类别,每个类别设定不同的支付标准。
三、定额付费的标准制定3.1 标准制定依据定额付费标准应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医疗资源消耗、治疗效果等因素综合制定。
3.2 标准调整机制定期对定额付费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医疗技术发展和物价变动。
四、参保农民的住院治疗4.1 住院申请参保农民因病需要住院时,应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4.2 病种确认医疗机构根据参保农民的病情,确定适用的单病种定额付费类别。
4.3 费用结算住院治疗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定额标准进行费用结算。
五、医疗机构的责任5.1 提供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服务规范,为参保农民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5.2 费用控制医疗机构应合理控制医疗成本,确保不超过定额付费标准。
5.3 信息公开医疗机构应公开单病种定额付费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监督管理6.1 监督机构由新农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6.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3 质量评估定期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定额付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七、附则7.1 实施时间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解释权本实施细则由新农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7.3 修改和补充根据实际情况,新农合管理部门可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和补充。
住院用新农合流程
住院用新农合流程要是咱们需要住院然后用新农合报销呀,这里面的事儿我可都清楚呢,今天就给大家唠唠。
一、住院前。
咱们得先选好医院。
不是所有的医院都能直接用新农合报销的哦。
一般来说呢,当地的乡镇卫生院或者县级医院是肯定没问题的。
要是想去大一点的城市里的医院,那得先看看这个医院是不是新农合的定点医院。
你可以打电话问问医院,或者在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查一查。
还有呀,住院之前呢,最好把自己的新农合卡找出来,可别到时候要用了才发现不知道放哪儿去了。
要是卡丢了,也别慌,赶紧去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补办一个,不过这个可能得花点时间,所以还是提前检查好比较好。
二、住院的时候。
到了医院,去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一定要跟工作人员说自己是用新农合报销的哦。
然后就把自己的身份证、新农合卡啥的都拿出来给他们。
工作人员就会把你的信息登记好啦。
在住院期间呢,医生可能会开各种各样的检查、用药啥的。
这个时候呀,咱们就放心听医生的就好啦。
不过呢,有的医院可能会有一些自费的项目,医生一般都会提前告诉你的。
如果觉得这个自费项目太贵或者不太必要,咱们也可以和医生商量商量,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三、出院的时候。
这可是很关键的一步呢。
出院的时候呀,医院会给你一个结算清单。
这个清单上面会清清楚楚地写着你住院期间花了多少钱,哪些是可以报销的,哪些是不能报销的。
你可一定要仔细看看这个清单,要是有啥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当场问清楚哦。
然后呢,医院就会根据新农合的报销政策,直接把能报销的部分给你减掉。
你只需要支付剩下的那部分钱就可以啦。
比如说,你住院一共花了一万块钱,按照报销政策可以报销六千块钱,那你就只需要交四千块钱就好啦。
不过呢,要是你在住院期间有啥特殊情况,比如说转诊了,或者是急诊入院啥的,那报销的流程可能会稍微复杂一点。
如果是转诊的话,你得有转诊证明。
这个转诊证明是在你从当地医院转到上级医院的时候,由当地医院开的。
要是急诊入院呢,事后也得按照医院和新农合管理部门的要求,补充一些相关的材料。
濮阳新农合住院报销流程
濮阳新农合住院报销流程宝子们,今天咱就唠唠濮阳新农合住院报销的那些事儿。
一、住院前。
咱要是知道自己要住院了,就得先选好能报销的医院。
在濮阳啊,有很多定点医院是可以用新农合报销的。
可别稀里糊涂就进了个不能报销的地儿,那可就亏大啦。
这时候呢,咱就可以打听打听,问问身边的亲戚朋友,或者给新农合的相关部门打个电话问问,哪些医院靠谱又能报销。
二、住院的时候。
1. 登记手续。
到了医院,就跟前台的护士小姐姐或者小哥哥说咱是有新农合的。
然后呢,他们就会让咱办一些登记手续,这时候可别嫌麻烦,要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啊,新农合的那些资料啥的都准备好。
一般就是身份证、新农合的本子或者卡之类的。
把这些东西都交给工作人员,他们就会给咱在系统里登记好,这样后面报销的时候才不会出岔子。
2. 治疗过程。
在住院治疗期间啊,咱就安心养病就行。
不过呢,有些医院可能会给咱开一些自费的项目或者药品。
这时候咱就得留个心眼儿啦。
要是觉得这个自费项目不太必要,或者自费药品有更便宜的替代药,咱就可以和医生商量商量。
医生一般也会理解咱们的,毕竟大家都想省点钱嘛。
三、出院报销。
1. 准备材料。
等病好要出院了,可还没到放松的时候呢,因为还有报销的事儿要办。
首先要准备好各种各样的材料。
像住院的发票啊,这个可重要了,那是咱花钱的凭证。
还有住院的费用清单,这个清单上详细写着咱在医院都花了哪些钱,什么床位费啊,药费啊,检查费啥的。
再就是出院小结,这个小结会写咱的病情、治疗过程啥的。
把这些材料都找齐,按照医院的要求整理好。
2. 报销地点。
然后呢,咱就得知道去哪里报销。
在濮阳啊,有的医院在出院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在医院的新农合报销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这可太方便了,要是能在医院直接报,咱就不用跑来跑去了。
但也有些情况可能需要去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去报销。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要搞清楚地方,别到时候白跑一趟。
3. 报销审核。
4. 拿到报销款。
如果审核通过了,就等着拿钱喽。
这个钱可能会直接打到咱们的银行卡上,也可能会给咱现金,具体的方式不同地方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运行,确保新农合住院病人得到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特制定以下制度。
1.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协调小组。
2.新农合管理人员不定期到病房检查病人住院情况,核实住院病人信息准确性。
3.新农合结算人员对新农合病人出院时要严格核对病人的个人信息,严格审验病人的住院资料,确保信息、资料准确性、真实性。
4.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六条禁令》,凡在核查信息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六条禁令的行为,责令停止其行为,情节严重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每日减免结束后,对出院病人的资料进行核对、归纳、存档、交付专人负责。
6.定期对新农合微机程序进行维护,保证其工作运行正常。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制度一、为了方便群众、便于监修,更好地服务于参保农民,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公示栏》,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内容进行完整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公示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优质服务承诺;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埋制度;3、主要医疗服务价格和常用药品价格;4、医务人员简介;5、医生诊疗规范情况;6、医疗费报销程序;7、辖区内住院病人减免明细;8、投诉电话;9、县医管办临时指定的公示内容。
四、县、乡医管办公示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受理时间、受理补偿程序、经办机构人员名单及咨询投诉电话等。
五、参保农民住院减免情况公示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家庭住址、合作医疗证号、疾病名称、就诊医疗机构、入、出院时间、住院夭数、医药费总金额。
合作医疗统筹基金补助金额。
六、参合农民住院补助情况实行三级公示制度:即县饭管办每月通过信息发布会、广播、电视或公告等不同形式向全县公示当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运行情况和获很大额补助的患者情况,各乡镇医管办(卫生院)每月应在本单位设置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栏内公示当月本乡镇所有住院病人的治疗及减免情况,各行政村卫生室每月应在本村公示栏内公示全村本财年度的住院病人减免情况,县直定点医疗机构也要将本单位当月收治的参合农民住院减免情况在公示栏内公示。
江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江苏苏北人民医院
扬州市江都区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缓解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药费用负担,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根据《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和省、扬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行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第二条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尽力保障、略有结余”的原则,充分考虑基金总量、医疗需求增长和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合理设定补偿方案,坚持民主管理、依法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江都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政府办、卫生局、财政局、农业委员会、民政局、广播电视台、监察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针和政策,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等。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合管办”),设在区卫生局内,具体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医药费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镇、村新农合管理组织,负责镇、村新农合政策的宣传、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参加人及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农村居民(含农村中小学生)以户为单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农村居民因就学等原因户口迁出本地,现又回到原籍居住,未参加或者停止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参加原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不包含仙女镇)和其他人员,也可以参加居住地的新农合。
第五条在新农合上一个缴费期至下一个缴费期之间出生的婴儿、退役的士兵,可以参加当年度的新农合。
婴儿出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父母为其申请参加新农合的,其自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
农村居民停止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凭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参加当年度的新农合。
参保人中断参保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参加或新参加保险的人员,需按当年度的筹资标准(含政府资助部分)缴纳,并在补交六个月以后方可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管理制度2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制度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第1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管理制度一、就医转诊制度1、参合患者可自主选择县内乡、县级定点医院就诊。
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药费垫付制度。
2、县内不能诊治的疾病,由县级定点医院出具转诊证明,方可前往市及市以上定点医院治疗。
3、急诊抢救患者,直接到市及市以上定点医院救治的,县合管中心根据上级医院病志资料记载的病情严重程度予以审定,不需要县级转诊证明。
4、肺结核病、精神病经县结核所转诊,方可到市及市级以上定点专科医院住院治疗。
二、药品、诊疗目录管理制度1、参合农民就诊时,要使用《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时,要征得患者或者家属的同意,并在新农合住院自费药品同意单上签字,同时在处方上注明“自费”字样。
2、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按《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执行,必须使用非《辽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范围》的诊疗项目时,应在检查单上注明“自费”字样,并要征得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并在自费诊疗项目同意单上签字。
三、一日清单制度1、定点医疗机构财会科室微机操作人员,必须从参合患者入院当日就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格式及时准确地采集就医信息、病案信息和费用信息,并为患者出具费用项目清单。
2、实施垫付制结算的定点医院,应按照《垫付医药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采集并初审住院病历、一日清单等病案资料,并在出院是上传补偿信息。
3、县合管中心受理参合患者住院病案资料时,认真审查和复核医嘱、处方和一日清单,对于一日清单或与治疗方案不符的病历,不予拨付医药费垫付款。
四、入、出院管理制度1、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农合疾病病种目录》,掌握入院指征,经核对参合人员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2、参合人员住院后,定点医疗机构合管科要跟踪检查住院治疗情况,杜绝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问题发生。
新农合报销政策相关规定
新农合报销政策相关规定年新农合报销政策如下参合人员的门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在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均按25%报销,门诊补偿总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
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住院报销按以下规定办理:(一)起付线。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二)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分段补偿,分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下同)。
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按以下比例报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55%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35%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45%的比例报销。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镇街道卫生院和区级专科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区级综合医院和市级专科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级及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市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
(三)封顶线。
住院报销总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可报销40000元。
(四)尿毒症透析、癌症病人的放疗(化疗)、红癍狼疮、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门诊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每结算报销一次计算一次起付线。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政策分娩的,每人给予300元的一次性补偿。
对于新农合筹资缴费期后至下一个筹资缴费期之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母亲参合的可用其母亲的姓名享受新农合补偿政策。
外出务工人员以及子女随父母或父母随子女在外长期居住,因病在居住地政府举办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持务工单位证明、居住地户籍证明、就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费用凭证等资料,经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审核,到户口所在地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理报销。
新农合政策及注意事项
新农合政策及注意事项
致农合患者 ——农合政策
新农合政策及注意事项
新农合政策及注意事项
新农合费用不予报销的范围
新农合政策及注意事项
新农合费用不予报销的范围:
1、用药执行陕西省2010版用药目录,目录外用药 不予报销。
2、凡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造成 的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农合基金不予报销。
3、交通事故、职业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有明 确第三方责任的各类外伤及疾病所发生的费用农 合基金不予报销。
4、农合每天床位费在20元以下的费用全部纳入报 销范围,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新农合政策及注意事项
新农合费用不予报销的范围:
5、同种病住院必须间隔14天,特殊情况和合疗科 联系。
6、手术用血,抢救用血及临床必须输血治疗的疾病 用血可享受报销,其余用血合疗基金不予报销。
7、凡影响功能的矫形手术项目可纳入合疗报销范围。 8、不孕不育症及计划生育手术费合疗基金不予报销。 9、治疗期间凡与病情无关的医药费用,无医嘱的药
农合患者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入院前一周在该院连续的门诊检验化验费用纳入本次 的住院报销费用。
2、检查费在150元以上的先由患者自付30%,其余纳入 报销范围。
3、住院期间,因本院不具备条件,经本院合疗科报请业 务科院长审核同意在其他医院产生的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检 测费用列入住院报销范围。
4、医用耗材的使用应首选国产耗材,国产耗材全部纳入 新农合报销范围,合资进口耗材的费用,患者先要自付40%, 其余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使用特殊高值医用耗材,要事先 告知患者家属,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新农合政策及注意事项
农合患者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住院病人次均费用管理办法
新农合医疗费用控制管理规定为切实减轻新农合病人医药费用负担,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现根据XX省卫生厅X卫农[2011]XX号《关于控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增长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就新农合费用控制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核定各科室新农合病人次均费用标准:
针灸科4250 内科3250骨科5400
外科3250 妇产科2950
各科室新农合病人的次均费用不得超过上述标准。
二、不纳入科室次均费用计算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科室每月报医院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后,可不纳入科室次均费用计算:
1、因治疗需要住院2个月以上的患者。
2、需特殊用药的患者(如肿瘤化疗用药)。
3、报医务科批准开展高难度新手术、新治疗方法的。
三、奖惩规定:
1、各科室出院病人次均费用每超过规定标准1%,扣发科室劳务奖1%,每低于规定标准1%,奖科室劳务奖1%;
2、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控制不合理费用的增长。
科室药品比例、抗生素使用率超过规定标准时不予奖励;
3、全年次均费用、出院病人药品比例均未超出规定标准,但年内有少数月份因次均费用超标扣发劳务奖的,所扣劳务奖年终返还科室。
四、监督与管理:
医院将“出院患者次均费用”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由财务科、医务科每月进行考核。
各科室应采取措施降低药品使用比例、降低抗生素使用比例。
能用国产药品则不用进口药品,能用价格低的药品则不用价格高的药品。
所有在住院期间的外出检查和治疗,应事先征得病人签字同意,并报医务科批准。
要通过加强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指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指南尊敬的新农合病友:您好!欢迎您来我院就医,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为方便您就医,保障您的医疗待遇,特出此指南。
一:参合农民入院程序:1. 参合农民持入院卡到出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主动出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交纳住院押金,出入院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证件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在入院卡上加盖“新农合”字样章,并发放新农合自费药品单。
2. 入院三日内,参合农民需携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青山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西湖区、进贤县、安义县、高安市参合人员还需出具当地农医局盖章的转让诊单)到二楼新农合窗口办理新农合入院登记手续。
3. 病房医生按相应县区新农合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提供医疗服务,如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医生应告知您或您的家属,并履行自费项目签字制度。
二:参合农民出院结帐程序:参合农民出院,持出院结算通知单到出入院处全额现金结帐。
三: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直补程序:出院结帐后,正常办理了新农合入院登记手续的参合农民可持医院开具的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合作医疗证到出入院处进行新农合初审,新农合审核窗口进行复核后录入打印审核单,通知病人来拿取审核单,最后凭审核单在新农合直补窗口进行直补。
未按期办理新农合入院登记手续的参合农民不能在医院享受直补,由医院医保结算处新农合直补窗口出具告知单,参合农民持告知单回当地县区报销。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享受合作医疗补偿待遇:1、借用他人合作医疗证的;3、涂改、伪造合作医疗证、医药费用单据和病历资料、处方等补偿资料的;4、未遵守合作医疗制度规定,造成不能补偿或影响补偿而无理取闹的;5、存在其他违反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
泰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与医疗费用补偿管理实施细则
泰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与医疗费用补偿管理实施细则一、住院补偿(一)住院就诊管理1、参合人员在泰兴市内定点医院就诊实行自主择院制度,不需办理转院手续。
参合人员凭新农合IC卡和身份证登记入院,人卡不符的,其费用不予报销。
2、受本市医疗技术水平限制,参合人员需要转外地医院就诊的,实行转院审批制度。
参合人员需办理转院手续,转院手续审批后,方可就诊。
转本市以外定点的三级综合医院或三级专科医院的,由泰兴市人民医院、泰兴市中医院或者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办理转院手续;确因病情发展需要转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先由泰兴市人民医院审核,再到市合管办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到外地医院就诊。
转院手续一次有效,再次转院必须重新办理。
3、泰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只限医院本部,不包括分院(在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已注明的除外)、协作医院(病房)、联合医院(病房)等形式的医院(病房)。
4、急诊(抢救):凡因急诊、抢救的急危重症病人可就近在一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先行就诊住院,但必须在一周内凭急诊证明补办转诊审批手续。
5、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等,外出期间因病在异地住院治疗的,必须提供暂住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明。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三)住院起付线1、参合人员每次住院必须自付起付费用,首次住院起付费用标准见上表。
2、农村五保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精神病患者等市政府规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免缴个人住院起付线费用。
3、恶性肿瘤患者个人住院起付线费用减半收取。
4、同一年因病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住院起,个人住院起付线标准在原基础上依次递减20%,但是设最低起付线,除农村五保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外,其他参合人员都设最低起付线,泰兴市乡镇医院最低起付线标准为100元、泰兴市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最低起付线标准为200元和泰兴市以外医院最低起付线标准为300元。
(四)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报医疗费用)补偿范围住院补偿范围指参合人员因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而发生的床位费、药品费、化验和检查费、护理费、手术费、治疗费、材料费、麻醉费等,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报医疗费用)具体指:1、药品费:使用“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按规定全部进入结算范围,其中,村卫生室药品目录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乡镇卫生院药品目录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泰兴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市二院药品目录为《泰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泰兴市以外医院药品目录为江苏省医保目录甲、乙类药品(2007年版),关于中药饮片(中草药)执行《泰兴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的中药饮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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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管理办法
一、医生在接诊新农合患者时核准姓名,查验身份证、户口薄合作医疗证,核实患者身份,若发现与身份不符,及时与新农合办公室联系核实。
二、科室一览表、床头卡有新农合标示,按规定办理新农合登记,认真填写患者情况登记表。
三、杜绝冒名顶替,认真填写患者身份认证单。
(一式两份,一份贴于病历上,另一份交患者报销用)。
四、对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参合农民,告知并督促其三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在我院新农合登记处进行网上登记。
五、认真书写医疗文书,病情记载要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入院24小时完成住院病历书写,医嘱处方使用药物通用名。
意外伤害患者要详细记录受伤原因、时间、地点、伤情及救治情况、出具诊断证明要与病历一致,严禁在病历和诊断证上弄虚作假。
六、严格按照诊疗常规,遵循临床路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原则上只能使用新农合药品目录内药品,目录外用药须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告知书,到新农合办公室审批备案。
目录外用药不超过总药费的15%。
七、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合理收费。
严禁无医嘱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收费项目与医嘱不符等乱收费行为。
坚持一日清单发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