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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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创业扶持政策

广东省创业扶持政策

广东省创业扶持政策想在广东省创业的话,有哪些扶持的创业政策出台呢?今天店铺整理了广东省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广东省创业扶持政策广东创业扶持政策介绍如下:除国家限制行业之外免收企业所得税一年部分行业免税可达两年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广东政府应国家政策,制定了相关的简化企业注册审批手续、免交企业所得税等措施,选择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大学专业or本科、研究生)创业者,非国家限制专业的从经营日期算起一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等17个管理收费项目。

对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算着从事咨询行业、信息行业和技术服务型企业经营单位、或是对外贸易行业、旅游业、居民服务业等等可以享受免征所得税两年。

创业租金补贴给予高校毕业创业经营场地的租金补贴,最长给予两年,每年三千的租金补贴,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企业小额创业贷款广东政府要求为帮助大学生找到自主创业的第一笔资金,帮助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的创业贷款和担保。

东莞户籍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最高可获得8万元的贷款。

申请创业资助高校大学生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一次给予5千元的创业资助,但是条件是必须得正常营业半年以上,并且取得营业执照或是法定注册程序的创业者,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广东江门创业扶持政策广东江门新一轮的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日前正式启动。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新出台的《江门市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首次将农村劳动力纳入扶持范围,社保补贴等一系列补贴的标准和期限都有所提高和延长。

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有6.7万人享受到各项资金补贴7324万元。

农村劳动力获扶持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寇军民介绍,新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明确和扩大了就业扶持对象。

优惠扶持和重点帮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和创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尚未享受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5类本市户籍人员,具体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2.20•【字号】穗人社规字〔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1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2019年2月20日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全市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加强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8〕159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8〕19号)和《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17〕30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指由市区两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扩大和促进就业、鼓励自主创业、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改善就业创业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经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各区确需新增的项目支出,所需资金从各区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第三条本办法促进就业创业项目的资金安排,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除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由市级财政负担外,其他项目由市、区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比例共同负担。

就业补助资金市区分担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市区共同负担项目由市本级财政负担的资金,通过提前下达转移给各区,各区据此列入下年度年初预算,并向同级人大报告。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07.02•【字号】粤财社〔2015〕109号•【施行日期】2015.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5〕109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财税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规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7月2日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全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强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引导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催生和扶持一批具有较高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使其成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引擎。

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装修补贴办法-精品

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装修补贴办法-精品

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装修补贴办法某某市科技局根据某某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加快武夷智谷软件园数字信息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南政办(2018)23号)文件对入驻某某市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

本办法从文件正式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补贴标准1、租用部分按照26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若实际装修费用低于260元/平方米,按工程实际造价予以补贴。

2、走道等公共部分的装修补贴面积按租用面积分摊,按照1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若实际装修费用低于130元/平方米,按工程实际造价予以补贴。

二•补贴条件1、凡新引进的、工商注册地、纳税均属于孵化基地,并在孵化基地办公经营,需进行自行装修的入蜉企业。

2、企业应具备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条件,并符合园区环保、安全方面的要求。

3、入孵企业租期结束或退租时,不得拆除,装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某某市武夷新区科技创意产业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科创中心)。

4、入蜉企业装修完毕并有员工常驻运营后,6个月内向市科创中心申请。

三、申报材料1、企业申请报告。

2、入孵协议(房屋租赁合同)。

3、租用房屋装修对比图片资料。

4、房屋装修协议、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6、由运营单位某某市大闽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出具的实际装修面积认定书、走道等公共部分分摊面积认定书、入孵企业常驻运营证明。

、审批程序1、入孵企业向市科创中心申请,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装修完毕超过6个月申请不予受理;2、市科创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3、市科技局指定办公室、财务科及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实验收;4、市科创中心汇总验收意见,并形成兑现建议方案报市科技局局务会审批;5、审定结果挂网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于后,启动资金划拨程序。

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

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

广东省政府对创业的扶持政策及孵化器优惠政策:1.天河区人社局赴成都“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天河区“引智”工作系列活动之一。

2.省人社厅、科技厅推出科技人员职称改革政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粤府〔2015〕1号)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广东省科技厅为了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要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

《意见》旨在通过整体性改革创新科技人员的评价机制和方法来引导更多的科技人员积极投入到技术创新这一最具发展潜力和生命力的领域中来,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筑牢人才基础。

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

(穗字〔2015〕4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

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穗府办〔2015〕27号)(详见附件)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

(穗府办〔2014〕61号)6.广州市国资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统计局关于对市属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补助的实施办法(穗国资〔2015〕8号)7.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5〕26号)8.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穗科信〔2014〕2号为引导我市企业持续加大研发(R&D)经费投入,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力争2017年实现全市研发经费倍增、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7%的目标,促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9.广州市国资委科技创新委财政局统计局关于对市属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补助的实施办法(穗国资〔2015〕8号)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我市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支出水平的战略部署,积极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抢占企业发展制高点,结合市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孵化器企业优惠政策

孵化器企业优惠政策

孵化器企业优惠政策一.政策背景孵化器企业作为创新创业的重要推动力量,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支持孵化器企业健康发展,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二.税收优惠1. 增值税减免: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在销售额不超过规定标准时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折扣。

2. 所得税优惠:鼓励投资者参预孵化器项目,并赋予所得税方面的奖励措施,如在特定期限内获利部份实行适当调整或者豁免等。

三.土地使用权及租金补贴1. 土地使用权费用补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区域产能布局需求情况, 对入驻园区并且满足相关条件(例如注册时间)的初次购买商服类房屋单位(含厂房) 或者自建生产性服务设施 ( 含配套公共基础设施 ) , 赋予最高100% 的土地使用权费补助。

2. 租金补贴:对入驻孵化器企业赋予租金减免或者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以降低其运营成本。

四.融资支持1. 利息优惠:为鼓励银行和其他机构向孵化器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及融资服务,政府将出台利率优惠措施。

2. 风险投资基金设立:政府会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专项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或者债权投资等方式的相关支持,提升子公司发展力度和综合实力。

五.人材引进与培训对于在创新领域具有突出能力和潜力的高层次人材,在签约期内享受相应待遇,并且可以参加相关技术交流活动等。

六.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存量项目: 在团队所涉及到已申请并取得实效(包含发明专利,软件版权) 的科研成果方面 , 团队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相关专利的转让或者使用权。

新增项目: 在团队所涉及到新研发成果方面 , 团队可优先享受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政策,包括费用补贴、快速审批等。

七.其他1. 办公场地和设施:提供免费或者低价办公场地,并配备基础设施和服务。

2. 市场推广与对接资源:为孵化器企业提供市场营销咨询、品牌宣传以及商务洽谈等全方位支持。

附件:- 孵化器企业入驻条件要求清单- 纳税人资格认定材料列表法律名词注释:- 增值税减免:指根据国家规定,在一定范围内按比例减少应纳税额的政策措施。

创业孵化基地租金补贴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租金补贴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租金补贴办法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涌现出来,创业也逐渐成为许多青年的选择。

但是,刚创业的时候,资金相对较为紧张,租房成为创业者的首要问题。

此时,创业孵化基地的租金补贴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租金补贴的作用在创业孵化基地中,租金补贴作为一种资金扶持的形式,可以帮助创业者分摊创业成本,减轻创业者的负担,让创业者更加专注于自己的事业。

二、租金补贴的方式1. 按照时间段补贴租金补贴可以按照时间段进行补贴,比如,初期的租金可以获得30%的免费补贴,中期可以获得20%的免费补贴,后期可以获得10%的免费补贴。

这样的方式能够真正地体现出租金补贴的作用,让创业者在初期和发展期间获得更多的支持,而在后期可以减少国家的扶持。

2. 按照租赁面积补贴租金补贴也可以按照租赁面积进行补贴。

比如,创业者租用的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可以获得20%的免费补贴;如果面积在50-100平方米之间,则可以获得30%的免费补贴;如果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则可以获得50%的免费补贴。

这种方式可以让创业者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获得的租金补贴,不同的企业租用不同的面积,补贴也不同,更加公平合理。

三、租金补贴的实施实施租金补贴需要创业孵化基地和有关政府进行合作。

首先,基地要制定相关的规定,明确补贴的范围和标准,以及申请条件。

其次,有关政府要批准并出资支持实施租金补贴计划,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创业事业的发展。

最后,需要对使用租金补贴的创业者进行严格的备案和监管,确保资金的真正使用效果。

总之,租金补贴是一种有效的创业扶持政策,可以帮助创业者真正地去除租金这个困扰,专注于业务,让创业者更加踏实、稳定地走好创业之路。

同时,政府和创业孵化基地的支持和协作也是租金补贴实施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力量。

广州创业政策法规范文(通用3篇)

广州创业政策法规范文(通用3篇)

广州创业政策法规范文(通用3篇)【篇1】广州创业政策法规【篇2】广州创业政策法规(一)国家、省、市创业政策法规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都会从其中一种程度上鼓励和扶持大家自主创业,促使创业促进就业。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自主创业持续升温,各级人民的政府不断完善制订各类帮扶自主创业的政策法规,以此鼓励自主创业。

1.国家创业政策法规近年来,切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一系列更有针对性的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政策法规,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5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4号)以及支持和鼓励新办企业、高技术企业及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等。

这些政策法规当中,从其中一层面上都鼓励帮扶自主创业行为,如《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111号)就是专门贯彻落实党的17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要求的。

2.广东省创业政策法规同样,广东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大省,从细的层面上贯彻落实中央政府有关鼓励创业的工作部署,以此促进我省就业工作的发展。

如《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23]9号)、《广东省人民的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23]34号)等等。

3.广州市创业政策法规广州,经济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蕴藏着无限的商机。

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青年尤其是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因此,越来越多的青年(大学生)选择创业之路。

作为社会的主要群体,青年在创业当中充当着主力军的作用。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什么是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简称创业孵化基地,是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导向,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类场地,为作为孵化对象的创业者提供低租金、低费率的创业环境,并引入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服务、技术支持、市场开拓、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形成有滚动孵化微小型企业功能的创业载体。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创业孵化基地有的功能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政府给予创业孵化基地的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1年以上创业孵化服务(含创业项目、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以及相关后续跟踪服务等)的,可按实际孵化成功(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户数,每户一次性3000元的标准,享受创业孵化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创业人员在社保方面的补贴(1)创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本地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标准按其缴纳的养老、医保之和的50%额度给予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他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创业人员能够得到的资助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5000元的创业资助,符合条件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创业孵化补贴申请指南

创业孵化补贴申请指南

xx区创业孵化补贴申请指南一、补贴对象和条件补贴对象:xx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补贴条件: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期限创业孵化服务的(不含场租减免),按实际孵化成功(在本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注:1.创业孵化补贴专用于补贴孵化基地场地租金、日常管理费用以及为创业者提供的创业项目、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和相关后续跟踪服务等费用。

2.孵化成功是指入孵时未进行法定登记注册手续的入孵实体,在孵化协议期内完成法定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地址在孵化基地场地内。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每户3000元。

三、提交资料1.《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创业孵化补贴花名册》(在省资金系统申请后打印);2.入驻创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与入驻创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书面服务协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4.创业孵化基地的银行账户。

四、申请流程1.符合补贴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于创业单位实际孵化成功后3个月内,由申请人登录省资金系统申请(网上申请详见本指南第五点),尽快将申请资料递交镇街就业服务窗口;镇街人社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加具审核意见,由申请人送xx 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办理。

2.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科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在省资金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创业孵化补贴汇总审批表》及资料送就业促进科办理资金申报手续,报区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区政府机关财务核算处将资金拨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注:已领取加载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初创企业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五、网上申请第一步:登录xx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省资金系统”)(网址::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在线申请。

2.填报申请信息:①登记申报信息(填写单位申报信息,点击保存按钮);②登记入驻单位信息(单个录入/批量录入);③提交申请;④打印《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3份。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创业孵化基地是什么概念?创业者在其中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下面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什么是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简称创业孵化基地,是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导向,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类场地,为作为孵化对象的创业者提供低租金、低费率的创业环境,并引入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服务、技术支持、市场开拓、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形成有滚动孵化微小型企业功能的创业载体。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创业孵化基地有的功能(1)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

并给予减免租金和管理费。

(2)协助创业者申请创业扶助资金和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3)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评、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创业信息等服务。

(4)提供创业项目推荐、技能培训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等服务。

(5)指导和协助办理开业相关手续。

(6)提供孵化企业发展的法律、会计、评估、专利、人才培养、战略设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

(7)指导协助退出孵化基地的企业,做好迁址、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服务工作。

(8)搭建创业交流平台,营造创业文化与氛围。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政府给予创业孵化基地的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1年以上创业孵化服务(含创业项目、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以及相关后续跟踪服务等)的,可按实际孵化成功(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户数,每户一次性3000元的标准,享受创业孵化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创业人员在社保方面的补贴(1)创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本地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

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摘要:一、创业孵化基地的重要性1.提供创业场所2.提供政策支持3.对个体工商户的帮助二、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流程1.准备材料2.提交申请3.审核与批准4.领取补贴三、申请注意事项1.申请条件2.申请材料3.申请时间4.申请地点正文: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选择在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开始自己的事业。

这些基地不仅提供了优质的创业场所,还提供了丰富的政策支持,为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的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创业孵化基地的重要性创业孵化基地作为扶持创业者的重要载体,具有以下特点:1.提供创业场所: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了舒适、便利的办公环境,降低了创业初期的场地成本。

2.提供政策支持:基地协助创业者了解并申请政府提供的各类优惠政策,减轻创业负担。

3.对个体工商户的帮助:基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市场推广、技术支持等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二、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流程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租赁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

2.提交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3.审核与批准: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予以批准。

4.领取补贴:申请人根据管理部门的通知,领取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三、申请注意事项1.申请条件:申请人需为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个体工商户,并符合基地的入驻要求。

2.申请材料: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准确,以免影响申请进度。

3.申请时间:关注管理部门的申请时间通知,按时提交申请。

4.申请地点:到指定的申请地点提交申请,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发展机会。

天河区重点企业租金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天河区重点企业租金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天河区重点企业租金补贴专项申报指南一、引言天河区政府为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特设立了租金补贴专项资金。

重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租金补贴,以降低租金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本指南旨在帮助企业了解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申请条件1.企业必须是在天河区注册并正常经营的重点企业。

2.企业租赁或使用的房屋必须位于天河区范围内。

3.企业租赁的房屋不能超过规定的最大面积,具体情况以政府发布的文件为准。

4.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流程1.登录天河区重点企业租金补贴专项申报系统。

2.注册并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3.填写租赁房屋的具体信息,包括面积、租赁期限等。

4.提交租金补贴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5.完成申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编号,企业可进行打印备份。

四、申报材料1.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2.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需提供房屋面积和租金等信息。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房屋租赁发票和缴费凭证。

五、申报审核1.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初步审核。

如发现申请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将要求企业进行补正或补充材料。

2.初步审核通过后,进入终审阶段。

相关部门将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终审,并评估申请企业的发展前景和对区域经济的贡献。

3.终审通过的企业将获得租金补贴资金,并在申报系统中查询到相关信息。

六、租金补贴资金发放1.审核通过的企业将根据租金补贴政策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2.资金将直接打入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3.企业需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相应的使用证明和报销相关支出。

七、其他事项1.企业需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如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后续的租金补贴资格。

2.企业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虚假情况被发现,将面临法律责任。

八、结语本指南总结了天河区重点企业租金补贴专项申报的流程和要求,希望能对企业申报工作提供帮助。

企业在申请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和申报指南,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实习生补贴申请流程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实习生补贴申请流程

附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程序一、项目初审单位(一)用人单位招用工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场地租用补贴、创业培训补贴除外),灵活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就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补贴的初审单位为各区(县级市)就业办和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高指中心)。

(二)社会公共管理岗位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初审单位为各区(县级市)就业办。

(三)就业见习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人事代理服务补贴的初审单位为市高指中心。

(四)场地租用补贴的初审单位为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业中心)。

(五)创业培训补贴的初审单位为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以下简称市就业训练中心)。

二、申领程序(一)按月申领补贴项目创业培训补贴、社会公共管理岗位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人事代理服务补贴申领程序: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每月10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经初审单位初审通过的,每月15日前向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提交汇总申报资料。

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审核后交市财政局核准,于当月30日前核拨补贴资金至申请单位或个人。

(二)按季度申领补贴项目用人单位招用工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包括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岗位补贴、场地租用补贴共6项,创业培训补贴不受此限)、灵活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申领程序: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每季度后第一个月25日前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初审单位初审通过后,每季度后第二个月20日前向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提交汇总申报资料,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审核后交市财政局核准,于每季度后第三个月20日前核拨资金至申请单位或个人。

三、申领资料(一)用人单位招用工补贴、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岗位补贴1.《年第季度申领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审批表》(附表1);2.《年第季度申领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花名册》(附表2);3.身份证、高校毕业证复印件(新增人员);4.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之一的复印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09.11•【字号】粤人社发〔2015〕166号•【施行日期】2015.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各地级以上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财政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税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创新创业新趋势,通过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建设定位明确、功能完善、运作规范、效果良好的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切实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牵头作用,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作为促进和帮扶劳动者自主创业的重要载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重视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构建创业孵化和服务体系,促进创新创业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

2.明确定位、突出重点。

以服务初创者、初创企业和初创团队为基本定位,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为重点对象,重点孵化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创新引领能力强、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创业项目,搭建滚动利用、循环发展的创业孵化平台。

3.集成资源、完善链条。

通过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服务,有效集成创业政策、服务和项目,整合利用各方资源,打造创新创业生态链,为孵化对象提供全链条增值服务。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03版本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03版本

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61号),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鼓励创新创业,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建设和发展,规范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每年安排用于促进孵化器发展的科技经费,专项用于毕业企业落户广州奖励、孵化器取得其他孵化成效(如企业挂牌上市、企业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绩效评价80分以上等)奖励以及孵化器建设贷款贴息和新增面积补贴、孵化器提供公共技术等各种服务补贴、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补贴、孵化器采购服务补贴、在孵企业融资补贴、场租补贴、创新创业活动补贴等。

第二章各方职责第三条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制订专项资金的年度计划,发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组织申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中介机构独立开展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提出专项资金的明细分配计划,负责公开专项资金有关信息,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自评,参与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第四条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办理专项资金拨付,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五条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申报事项的推荐审查、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将市财政安排的资金下达至受款单位,配合开展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七条中介机构受市科技主管部门委托,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专业评审意见。

严格维护项目申报单位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

客观、及时地向市科技主管部门反映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接受市科技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支持对象和范围第九条本办法支持对象包括孵化器及其在孵企业,以及与孵化器相结合的投资机构、公共技术平台服务机构等。

广州创业补贴政策

广州创业补贴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一)申请条件: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二)补贴标准:以上人员成功创业(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二、租金补贴(一)申请条件: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二)补贴标准: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

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一)申请条件:2010年1月1日后在本市创业且毕业2年内或毕业当年度进入经本市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给予每年1000-5000元场地租用补贴,根据租赁合同的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1)实际租赁面积为100 m2及以下的给予每户1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2)实际租赁面积为101—500m2的给予每户3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3)实际租赁面积为501m2及以上的给予每户5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申请条件:1.在穗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二)补贴标准:以上人员在本市主自创业,吸纳毕业2年内在穗或广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并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为招用人员购买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申请条件: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

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

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1.19•【字号】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就业指导正文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的《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月19日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2022年11月25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23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青年创新创业活动及其相关管理、服务等工作。

本条例所称的青年,其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超过三十五周岁不满四十五周岁的个人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参照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青年创新创业促进工作应当坚持政府引导、青年自主、市场导向、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建立青年创新创业促进工作协调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日常工作由同级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承担。

全体成员会议负责研究、协调青年创新创业工作中的下列事项:(一)研究青年创新创业促进发展工作年度计划;(二)推动相关部门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三)建立青年创新创业监测评估机制,每年研究审议监测评估报告;(四)提出促进青年创新创业的措施、意见和建议;(五)统筹、指导、协调青年创新创业促进工作重大事项;(六)研究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广州创新创业政策

广州创新创业政策

广州创新创业政策创新的创业很有新意,在广州,有什么关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呢?今天店铺整理了广州创新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广州创新创业政策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意见发布今年创新创业政策红包多年初至今,国务院常务会议共召开7次,其中5次涉及创业创新,并出台了包括减税降费在内的诸多扶持政策《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已发至部委,很快就会对外发布,《意见》从构建众创空间、降低创新创业门槛等八个方面再为创业创新送上政策“大礼包”《意见》明确,将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将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开局不过两个多月时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已经收到各种政策“红包”。

年初至今,国务院常务会议共召开7次,其中5次涉及创业创新,并出台了包括减税降费在内的诸多扶持政策。

昨日上证报记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为创业创新再送上政策“大礼包”。

这个“大礼包”包括: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降低创新创业门槛;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丰富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指出,将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将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规范和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据了解,目前《意见》已经发至部委,很快就会对外正式发布。

从去年开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成为国务院常务会议热词,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9次研究讨论创业创新工作,并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今年开始,有关创业创新的工作步伐明显加快,从1月7日至2月25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先后5次讨论部署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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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办法
为进一步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搭建创业平台开发就业岗位的作用,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09〕50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一)2009年1月1日后经广州市市一级认定并为进驻创业人员提供场租减免等优惠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下简称“基地”)。

(二)由本市户籍人员创立的,2010年1月1日后入驻基地并正常经营满一年,且准时支付场地租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由该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申领,以下简称“创业组织”)。

二、补贴标准
(一)基地按以下标准给予场租补贴:
1、门面型、市场型、楼宇型的基地给予一次性2万元场租补贴;
2、园区型的基地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场租补贴。

(二)创业组织按以下标准给予场租补贴:
1、实际租赁面积为100 m2及以下的给予每户1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 1 -
2、实际租赁面积为101m2—500m2的给予每户3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3、实际租赁面积为501m2及以上的给予每户5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三)创业组织的场租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

三、申领程序
(一)申请受理
1、符合条件的基地或创业组织可分别在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前向所在区(县级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办理。

2、《办法》公布之日前已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应自《办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办法》公布之日后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应自符合条件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基地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审批表》(见附件1);
(2)基地内所有入驻企业(个体户)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创业组织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广州市创业组织场租补贴审批表》(见附件2);
- 2 -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经营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人代表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个体户)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个人存折银行帐号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核验原件,所提交的复印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三)材料审核
申报材料由区(县级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受理审核,分别于每年6月15日、11月15日前提交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复核,后分别于每年6月30日、11月30日送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四、区(县级市)本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场租补贴办法,可根据本区(县级市)实际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实施。

五、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评估修订。

附件:1.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审批表
2.广州市创业组织场租补贴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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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审批表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基地申请场租补贴。

2、“创业基地情况” 、“银行信息”中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均由申请人填写;3、“银行信息”中的“补贴金额”由审核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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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州市创业组织场租补贴审批表
5
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创业组织申请场租补贴。

2、“创业组织情况”、“银行信息”中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均由申请人填写;3、“银行信息”中的“补贴金额”由审核单位填写;4、“创业基地(出租方)意见”由创业基地(出租方)出具相关意见。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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