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说明书用药满足的5个条件
超说明书用药的医保规范与法律依据
【超说明书用药】——即:“超常处方”【违规表现】:重慢病处方存在“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属于《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第十九条第3款【超常处方】(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①给药剂量、②适应人群、③适应证、④给药途径在《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一、临床表现(一)给药剂量——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药品的用法、用量与《药品说明书》不符。
1.超出药物适应证相应的用药治疗剂量——过大(给药剂量不适宜);包括:①单次剂量②日剂量;2.超出药物适应证相应的用药疗程或期限——(给药期限不适宜);疗程——过长或过短3.超出药物剂型相应的给药途径或方式——(给药途径不适宜)①给药途径与临床用药目的不符——给药途径在《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②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不宜选择口服途径给药。
③只能静脉注射的药物——开成“肌内注射”。
给药次数——过多或过少(给药频次不适宜);⏹给药频次过少——不能确保血清和组织内抗菌药物有效浓度覆盖手术全过程;⏹给药频次过多——存在不必要的重复给药。
(二)适应人群——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超出了《药品说明书》所列出的用药人群范围。
⏹性别⏹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儿童或婴幼儿⏹老年患者⏹肾功能异常者(三)适应症——超说明书用药情况——(处方药品与临床诊断不符、不对症)处方用药治疗疾病超出药品所列出的适应证范围。
A.无指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适应证不适宜;B.选择使用药物的适应证与患者疾病的临床表现及用药目的不相符合——即“无用药指征”而开具处方使用药物的现象。
(四)给药途径——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超出药物剂型相应的给药途径或方式(给药途径不适宜)A.给药途径与临床用药目的不符——给药途径在《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B.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不宜选择口服途径给药。
C.只能静脉注射的药物——开成“肌内注射”。
D.给药次数——过多或过少(给药频次不适宜);⏹给药频次过少——不能确保血清和组织内抗菌药物有效浓度覆盖手术全过程;⏹给药频次过多——存在不必要的重复给药。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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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如下一、超药品说明书用药(Off-label uses)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依据《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侵权责任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根据以上法规,当临床医生因治疗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如须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必须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并备案。
四、《处方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
五、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首先应对药品说明书有深入、细致、透彻地了解,并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六、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知情同意书》和医务部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认真分析其合理性、并进行调研核准,临床药师对住院超说明书用药患者开展药物监测工作,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药物不良反应小组,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3篇)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症、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二、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原则(一)为保障病人安全,临床用药原则上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即不得超说明书用药。
(二)特殊情况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影响病人生活质量或危机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和疗法。
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权衡病人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病人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
3.有确凿循证医学证据。
4.病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1.临床确需超说明书用药时,对病人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医师应充分告知病人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看进入审批程序经批准后使用。
知情同意书存档病历中(住院病人)或科室(门诊病人)。
2.超说明书用药时需由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并提供权威的循证医学依据,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同意后,由医务科邀请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相关专家会诊,经讨论同意后批准使用。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使用与调剂1.超说明书用药必须开具处方。
2.药师调剂超说明书用药时,首先应对药品说明书有深入、细致、透彻地了解,并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3.调剂时要认真核对知情同意书、超说明书用药批件及处方,确认无误后方可调剂。
4.药师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严重违反“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即便是已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外,药师也应当依法拒绝调配,或与医师联系进行合理用药干预,详细指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请开方医师重新开具合理处方,认真把好合理用药关。
我国超说明书用药的法定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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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药品使用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症、给药方法、剂量等不在药品说明书之内的用药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药品说明书未明确说明的适应症;2. 药品说明书未明确说明的给药方法;3. 药品说明书未明确说明的剂量;4. 药品说明书未明确说明的给药途径;5. 药品说明书未明确说明的用药人群。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适用条件1. 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2. 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3. 有合理的医学实践依据;4. 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并备案;5. 患者知情同意。
四、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流程1. 临床医师提出超说明书用药申请,需提供相关文献依据;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讨论,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讨论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超说明书用药;4. 被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需在病历中详细记录用药原因、剂量、给药途径等信息;5. 药剂科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审核,确保用药安全、合理;6. 临床医师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五、超说明书用药的监督与评价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监督,确保用药规范;2. 医院对超说明书用药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3. 对违反超说明书用药规定的医师,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2)
xxxx医院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临床上为规范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防范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法》等,特制定本院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一、由于超说明书临床用药,会产生诸多的法律问题,加上为防范医疗纠纷投诉,本院对临床科室超说明书用药上持不支持的态度,但不反对,超说明用药前提是流程合规。
二、科室监管上对于超说明书用药要慎重,必须副高及以上医师申请并且各级签字完善之后才能使用,未按照规范,后期责任科室自负。
三、临床科室无论是常规用药还是急救用药,超说明用药目的是有效治疗效果,不允许试用态度,违规责任医师自负。
四、临床医师处方已备案的超说明书用药,应向患者或家属、监护人告知用药理由、治疗方案、预期效果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署《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使用。
五、具体细则(一)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内涵指药品使用的人群、适应证、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等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记载范围内的用法。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医疗法规均规定须按照药品说明书合理使用药物,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将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但依据《医师法》要求,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书面的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处方医师在考虑超药品说明书使用前,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保留相关证据,最大限度防范医疗风险。
(二)超说明书用药原则1、使用超说明书用药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因患者治疗需要,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的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权衡利弊保障患者的治疗权益;2)有科学的医学实践证据证明该治疗方案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如有充分的文献报道、循证医学研究结果及申请扩大药品适应证、调整剂量或途径、扩大使用人群等的研究结果等;超说明书用药依据材料:①国外药品说明书已批准而国内药品说明书未批准的用法,提供国外药品说明书;②国内外权威学协会/组织指南、诊疗规范;③系统评价或Meta分析;④病例报告;⑤随机对照试验;⑥队列研究;⑦专家共识;⑧病例对照研究等;3)需经本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特殊情况下(如罕见病、儿童、肿瘤等超说明书用药),可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伦理委员会共同审批;4)应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决定权,对循证医学证据强度较低、用药风险较高的超说明书用药,还应签署知情同意书;5)定期监测评估患者状况,用药科室对超说明书用药的不良反应有风险防控预案。
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
XXXX医院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一、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依据《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超说明书用药又称“药品说明书外用法”、“药品未注册用法”,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剂量、疗程、途径或人群等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记载范围内的用法。
三、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医师是超说明书用药的第一责任人。
应建立管理制度,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四、超说明书用药应具备的条件1、因患者治疗需要,在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2、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3、具有循证医学证据;会批准同意;5、获得患者或其家属明确知情同意。
五、当临床确需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科室填写《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备案申请表》,填写超说明书事项,包括药品适应证、剂量、疗程、途径或人群等;需详细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专家审议通过后,伦理委员会批准同意,报医务部备案,药学部留存。
提交超说明书用药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超说明书用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应急预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抢救等特殊情况不应受此限制,但应事后备案。
临床使用时与患者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
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处方或医嘱时,与药学部留存档案相符时,方可进行调剂。
六、应权衡利弊,保障患者利益最大化。
超说明书用药时,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等,权衡患者获得的利益和可能带来的风险,保证该药物治疗方案是最佳方案,以保障患者利益最大化。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3篇)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一、超药品说明书用药(Off-labeluses)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依据《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侵权责任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根据以上法规,当临床医生因治疗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如须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必须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并备案。
四、《处方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
五、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首先应对药品说明书有深入、细致、透彻地了解,并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六、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知情同意书》和医务部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认真分析其合理性、并进行调研核准,临床药师对住院超说明书用药患者开展药物监测工作,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药物不良反应小组,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1.明确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部门首先,医院应建立或明确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部门。
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
医疗机构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专家共识(广东省药学会2014年11月6日印发)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即“药品未注册用法”,以下简称“超说明书用药”)在临床实践中不可避免。
广东省药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曾于2010年3月18日印发了《药品未注册用法专家专识》,明确了超说明书用药是医师、药师所享有的一种国际通行职业权利,也是一种合法的用药行为;同时认为超说明书用药应满足5个条件:1、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2、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3、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4、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或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及伦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伦理会”)批准;5、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原卫生部办公厅2012年12月26日在有关文件中转发了该共识(卫办医管函〔2012〕1179号)。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超说明书用药规范管理的可操作性,本会有关医院药学专家就超说明书用药管理流程达成以下共识:1、超说明书用药申请拟超说明书用药的科室经科室讨论后,向医院药学部门提交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表,并附超说明书用药方案、风险应急预案以及超说明书用药依据(表格式样见附录1)。
超说明书用药依据通常为循证医学证据,包括:国内外说明书、政府文件、RCT的系统评价或Meta分析文献、其他对照试验、病例观察文献、指南、专家共识等。
2、药学部门初审药学部门对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进行初审,主要针对药品的超说明书用法进行循证医学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有效性等级、推荐强度和证据等级。
评价标准参照Micromedex的Thomson分级系统(见附录2)。
3、药事会和伦理会审批药事会审批通过的药品可直接按批准方案使用。
当超说明书用药风险较大时,除药事会同意外,还须提交伦理会审批。
4、超说明书用药品种和目录经药事会和伦理会审批通过的超说明书用药品种,统一在医务部门备案,目录保留在医务部门和药学部门。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5篇)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一、超药品说明书用药(Off-labeluses)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依据《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侵权责任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根据以上法规,当临床医生因治疗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如须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必须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并备案。
四、《处方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
五、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首先应对药品说明书有深入、细致、透彻地了解,并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六、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知情同意书》和医务部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认真分析其合理性、并进行调研核准,临床药师对住院超说明书用药患者开展药物监测工作,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药物不良反应小组,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1.明确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部门首先,医院应建立或明确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部门。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及程序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及程序为了加强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保证合理用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超说明书用药定义超说明书用药又称“药品说明书外用法”“药品未注册用法”,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剂量、疗程、途径或人群等未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记载范围内的用法。
二、超说明书用药的规则(一)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二)超说明书用药有3个条件:1、在患者疾病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2、具有循证医学证据下的超说明书用药实践;3、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超药品说明书用药。
三、超说明书用药的审批流程(一)各临床科室凡有超说明书用药,均需填报超说明书用药申报表(见附件一),注明超说明书内容,提交使用依据,申报表提交医务科。
(二)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临床科室超说明书用药提请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三)超说明书用药通过论证后,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议批准,方可在临床使用中执行。
四、医师不得使用未经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
若违规使用,发生医疗差错、纠纷、事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五、药师应严格审核处方,对未经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进行干预。
六、当临床医师明确需要超说明书用药时,首先报科主任同意,提供使用依据,提交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表(见附件二)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需与家属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附件三);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方能调剂药品。
七、所有经医院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都必须有明确的用药剂量、用药方法、用药疗程和相关记录。
超说明书用药出现任何的不良事件,临床科室都应该及时上报,填写不良反应报告单,提交给医院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三篇)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是指在医疗机构中,对超过药品说明书推荐用法用量范围的药物使用进行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1. 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应制定和落实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确保合理用药和医疗质量安全。
2. 药物审核: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审核制度,由药师或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医师对超说明书用药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临床讨论:对于申请超说明书用药的患者,医疗团队应进行临床讨论,评估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风险,确定是否需要超说明书用药,并制定详细的用药方案。
4. 知情同意:在对患者进行超说明书用药前,医生应向患者充分介绍用药的目的、效果、可能的风险和不良反应,并取得患者或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
5. 监测与跟踪:医疗机构应建立超说明书用药的监测与跟踪机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复查和评估,发现并及时处理用药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
6. 档案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超说明书用药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药方案、监测结果等内容,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7. 继续教育与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安排医务人员参加药物临床应用知识的更新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超说明书用药的认识和理解。
8. 不良反应报告:医疗机构应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对超说明书用药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及时上报和处理,确保患者的安全。
9. 管理评价:医疗机构应建立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评价制度,对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的实施效果和问题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通过上述规定和程序的实施,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超说明书用药的风险,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二)是指在临床药物应用过程中,根据药物说明书以外的情况,合理应用药物的管理规定与程序。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与程序:1. 完善药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物管理规定、药物应用程序、药物库房管理等内容,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范文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本管理规定制定之目的在于规范超说明书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利益。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超说明书用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店等。
三、定义1. 超说明书用药:指医生在临床实践中,基于相关研究支持和合理判断,为患者开具使用超出药品说明书中推荐的用法、用量及适应症范围的药物。
2. 医疗机构:指依法设立,专业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
四、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原则: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用药管理的首要目标,超说明书用药应尽量避免对患者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2. 知情原则:医生应充分告知患者超说明书用药的可能风险、效果以及可能的替代治疗方案,患者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超说明书用药。
3. 确保合理性原则:超说明书用药应基于科学依据和医学技术水平,并经过医疗机构内部审查和审核。
五、超说明书用药的条件与限制1. 科学依据:医生开具超说明书用药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临床试验数据、疗效研究等。
2. 专业判断:医生应基于其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判断,确保超说明书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患者知情同意:医生在开具超说明书用药前应详细告知患者相关信息,并取得其明确的知情同意。
4. 内部审查:医疗机构应建立超说明书用药审查制度,对医生开具超说明书用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定条件。
六、超说明书用药管理的程序与要求1. 申请:医生需在开具超说明书用药前向医疗机构提交申请,包括但不限于病例、研究数据等。
2. 审查: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超说明书用药审查委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并对申请医生进行面谈。
3. 决策:超说明书用药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资料和医生面谈情况,做出决策,决定是否批准超说明书用药。
4. 监管:医疗机构应建立超说明书用药监测系统,定期对已批准的超说明书用药进行跟踪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医生和超说明书用药审查委员会。
超说明书用药满足的5个条件
超说明书用药满足的5个条件
1. 安全性:超说明书用药应具有足够的安全性,即在正确使用的条件下,不会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或副作用。
2. 有效性:超说明书用药应具备明确的疗效效果,能够有效地对病症产生治疗或缓解的效果。
3. 适应症范围:超说明书用药应具有明确的适应症范围,即用于特定疾病或病理状态的治疗或管理,而不是用于所有类型的疾病。
4. 用药剂量:超说明书用药的剂量应具备明确的指导原则,包括给药途径、给药频率和给药数量等方面,以确保安全有效地应用。
5. 用药时机:超说明书用药应具有明确的用药时机,即在特定的疾病发生阶段或症状出现时,使用该药物能够对病情产生最佳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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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说明书用药满足的5个条件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在医生的指导下,患者在遵循药物说明书外,根据个人情况
采取超过说明书推荐剂量或方法的用药方式。
以下是超说明书用药满足的5个条件:
1. 临床必要性:超说明书用药必须基于患者的特定临床情况和医生的判断,以
满足患者特殊需要。
医生需仔细评估患者的病情、年龄、身体状况、用药史等因素,确保超说明书用药是必要的、有益的且风险可控的。
2. 充分知情同意:在进行超说明书用药前,医生必须向患者提供充分的相关信息,如用药的目的、剂量、可能的风险和效果等。
患者需要理解并同意超说明书用药的选择,以及可能的后果和风险。
3. 监测和评估:超说明书用药需要医生对患者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评估,以确保
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指标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药物治疗方案,确保患者获得最佳治疗效果。
4. 风险评估和管理:超说明书用药需要医生对可能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采
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医生需要权衡药物治疗的潜在风险与患者的受益,确保超说明书用药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5. 专业团队共识:超说明书用药需要医生与专业团队之间的共识和合作。
医生
应与其他医疗专业人员,如药剂师、护士等密切配合,共同制定和执行超说明书用药方案,以确保安全有效的用药。
总之,超说明书用药是一种在医生的指导下,根据患者特定临床情况进行的用
药方式。
在实施超说明书用药前,医生必须评估患者的临床必要性,促使患者充分理解并同意超说明书用药的选择,进行监测和评估,评估和管理潜在风险,并与专业团队合作以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