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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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概述

1.1 爆破地点

15#煤二采区回风巷巷修工作面现已经巷修至F1断层位置,预计断层落差8-10米。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拟采用钻眼放震动炮的方法进行通过,巷道掘进坡度拟定为-18°,预计巷道掘进40米左右方可通过断层带。为了保证通过断层带期间的安全与质量,特制定爆破说明书,并根据审批意见及说明书内容严格执行。

1.2 爆破目的和要求

目的:作为二采区回风巷掘进期间运输、通风、行人等用途。

要求:①严格按按照规格、参数施工,以符合巷道成型。

②由于该巷道开口处人员比较散乱,所以各路口必须有人

警戒。

第二章主要技术参数

2.1 炮孔布置

布孔方式及数量:面孔方式,布孔数量见炮孔示意图表

2.2 炸药

炸药类型:岩石膨化硝铵炸药,直径32mm,200克/节;

2.3 爆破方案

1、装药量:掏槽眼装药量为0.6kg,周边眼、辅助眼装药量为0.2kg,底眼装药量为0.4kg,炸药使用煤矿许用二级乳化炸药。

2、装药及连线方式:装药采用连线正向装药,连线方式为大串联。

3、起爆顺序:采用8号法兰壳延期雷管配合MFB-100型发爆器起爆。起爆顺序: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底眼。

4、布置炮眼:

(1)拉起巷道中、腰线,按照炮眼布置图规定的炮眼位置,将眼位用粉笔标在工作面。

(2)炮眼布置说明:

A、掏槽眼:本工作面巷道掘进采用水平楔形掏槽,掏槽眼安置在岩巷中,水平眼距为800㎜,垂直眼距为500㎜,用一段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爆破。

B、辅助眼:为进一步增加自由面,起到良好的爆破效果,加强巷道成形,布置6个辅助眼。用二段毫秒电雷管起爆。

C、帮眼:亦称周边眼,为确保巷道成形,防止巷道片帮、超(欠)挖,巷道帮眼口与巷道轮廓线留300㎜保护距离,采用三段毫秒延期电雷管起爆。爆破后,按设计要求人工镐刨,刷帮至巷道轮廓线,帮眼间距不大于550㎜。

D、顶、底眼:顶眼口距顶板200㎜布置,底眼口距底板200㎜布置。分别采用五段、四段毫秒延期电雷管起爆。

E、根据煤岩情况可调整炮眼位置及装药量。

附:炮眼布置图

2.4、打眼:

(1)打眼设备:

在煤巷和软岩中打眼,使用气腿式凿岩机综合保护装置一台,¢

27×2000㎜麻花空心钻杆和两翼水钻头。

(2)打眼:

A、首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打眼前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理工作面不安全隐患,同时,检查煤电钻是否正常运转,电缆有无破口、漏电现象,综合保护装置是否正常等,并对机电设备进行试运转。

B、加固工作面迎头5米范围内支护,检查临时支护是否移到工作面,保证支架接顶严实。

C、用镐将工作面松动煤岩处理掉,使工作面基本平整,将巷道中线引至工作面,并用粉笔标在工作面,按照炮眼布置,用粉笔将炮眼眼位标在工作面,在保证安全无隐患,设备安全正常的情况下方可开始打眼。

D、扶钻工及打眼工严格按《岗位操作标准》中有关规定操作,按照爆破图表中规定的方向、角度、深度打眼,不可忽高忽低,忽左忽右。

E、打完眼后,检查每一炮眼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最后将煤电钻等工具撤离工作面,安置在无水且较安全的地点。

2.5、装药、联线、放炮:

(1)爆破材料的存放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引药制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装药: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6、爆破:

(1)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为确保安全,放炮母线长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在煤巷爆破时,放炮母线长度不少于80米,放炮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拐弯75米;在岩巷和半煤岩巷爆破时,放炮母线长度不得少于105米,放炮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拐弯100米。

(3)“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

A、一炮三检:指瓦斯检查员必须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分别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放炮。

B、“三人联锁”放炮制:放炮前,爆破工持警戒牌,班组长持命令牌,安全员持放炮牌。放炮时,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护等安全后,派专人设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把命令牌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及煤尘符合标准后,将放炮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放炮信号后再等5秒,回头看无灯光方可放炮,放炮完毕后,三牌各归其主。

(4)放炮后,待工作面炮烟吹散后,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问题,必须立即处理。

(5)处理拒爆、残爆时,班组长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三章爆破施工组织人员职责

3.1、爆破负责人:全面领导爆破管理工作,负责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组织实施爆破作业。

3.2、施工队队长:负责监督爆破员、安全员实施爆破作业,检查爆破员装药、堵塞和起爆,按爆破总指挥要求。

3.3、爆破员:负责火工品人工搬运、起爆药包加工、装药、联线、堵塞和起爆。

3.4、安全员:负责现场人员、设备转移和撤离,爆破警戒工作。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

4.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4.2、认真组织爆破施工,对所有参加爆破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爆破技术交底,坚持持证上岗,并保证参加火区施工作业的人员熟练掌握爆破施工安全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严禁不教育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爆破人员必须身穿配有警戒标志的纯棉工作服,正确佩戴安全帽,着轻便胶鞋。

4.3、对警戒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严格按设计位置进行警戒;保证警戒范围内人员、设备的撤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4.4、从穿孔、测量、装药、起爆,严格执行三人连锁(爆破队长、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放炮制度,有一人检查不到严禁下道工序进行施工。

4.5、火工材料专人押运和看管,按设计发放。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和其它易燃品进入爆破现场。

4.6、安排专人负责网路敷设和联接。

4.7、装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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