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调整通知
上海电价调整通知
上海电价调整通知尊敬的用户: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决定对上海市的电价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电价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上海市的居民家庭和企业用户的电价将有所调整,具体的通知如下:一、居民家庭电价调整居民家庭电力价格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
居民用户的用电费用由基本电费和用电量电费组成。
基本电费按每户每月五元收取;用电量电费采用按阶梯分段计价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第一档: 1—50千瓦时,0.6149元/千瓦时。
2、第二档: 51—100千瓦时,0.8783元/千瓦时。
3、第三档: 101—200千瓦时,1.0883元/千瓦时。
4、第四档: 201—300千瓦时,1.2983元/千瓦时。
5、第五档: 300千瓦时以上,1.4383元/千瓦时。
二、企业用户电价调整企业用电价格实行阶梯电价制度。
企业用户的用电费用由基本电费和用电量电费组成,其中基本电费按用户用电类型和容量确定,用电量电费采用按阶梯分段计价方式,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第一档: 1—10000千瓦时,0.6117元/千瓦时。
2、第二档: 10001—50000千瓦时,0.7902元/千瓦时。
3、第三档: 50001—100000千瓦时,0.9672元/千瓦时。
4、第四档: 100001—300000千瓦时,1.1442元/千瓦时。
5、第五档: 300001千瓦时以上,1.3212元/千瓦时。
注意:1、居民家庭电价调整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2、企业用户电价调整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3、调整后的电费,将在您下一个电费结算周期内正式执行;4、电价调整后,您的用电量不变,将对您的用电费用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最后,我们建议用户使用电器设备时注重节能环保,有效利用电力资源;同时在保证用电安全前提下谨慎使用各种不安全的用电设备和方法;加强和提高用电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因用电造成的火灾、安全事故等。
上海市电力公司2021年6月30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25•【字号】浙发改价格〔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21号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为更好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和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结合我省电力供需形势变化,现就调整我省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大工业电价用户需全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
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
二、峰谷时段及电价浮动比例(一)统一大工业电价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峰谷时段。
具体时段划分见表1。
表1 峰谷时段划分(二)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
春节、劳动节、国庆节10: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三个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三)调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具体见表2。
浮动比例以平段电价为基础,平段电价包含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输配电价(不含容(需)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表2 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三、执行时间大工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分阶段执行,其中1-10(20)千伏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浙江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期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价格调整通知函(整理11篇) - 其他范文
价格调整通知函(整理11篇)-其他范文篇1:物业电价调整通知函尊敬的XX物业小区全体业户: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水平统一提高0.037元/千瓦时,上述规定自201x年7月1日起按实际用电量开始实施。
参考电费调整后的价格,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本物业小区为合表用户单位),本物业小区将全体业户的电费电价进行统一调整,自201x年7月1日起,由原来的0.77元/千瓦时,调整为0.81元/千瓦时,以后统一按此标准进行核收。
希望广大业户按照管理处的通知,积极配合小区的电费收取工作,按照新的电费标准及时进行缴费,如有疑问,请致电管理处:xxxx进行咨询。
特此通知。
XX市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XX物业管理处二OXX年八月二十日篇2:产品价格调整的通知函致客户函尊敬的客户:你们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和帮助!我司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精神,多年来为我公司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广大用户的认可。
国内企业生存环境承受了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售后服务环节增加、通货膨胀趋势加重等多重挤压,我们成都瑞拓公司也不例外。
20下半年以来,我公司一直承受着因原材料、人力成本(加工费、人工费)、运输、市场研发费等价格上涨而导致生产成本上升的困扰。
为了我司的可持续发展并能更好地为客户长期服务,本着长期诚信服务、共同发展、质量取胜的经营理念,经过多方面的`慎重考虑,我公司决定从20xx年3月11日开始,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价格做适当调整(现各型产品价格涨幅约10%),以缓解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
此次价格调整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广东**公司电话********。
我们也将一如既往地以高品质的专业服务全力回报广大客户的厚爱和支持。
电价调价通知函
电价调价通知函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信赖与支持。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政策,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公司将对所辖区域的电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价调整范围
本次电价调整适用于我公司供电范围内所有用电客户。
二、电价调整内容
1. 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电价保持不变,第二档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05元,第三档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3元。
2.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1元。
3. 大工业用电: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15元。
4. 农业生产用电:电价保持不变。
具体电价标准,请参照附件。
三、电价调整时间
本次电价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用电客户认真核对自己的用电情况,合理调整用电负荷,降低用电成本。
2. 我公司将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提供节能技术咨询和服务,帮助客户提高用电效率。
3. 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电价调整详情,请及时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XXXXXXXXXXX,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五、温馨提示
1. 请广大客户关注电价调整信息,及时调整您的用电计划,以免影响您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2. 请各用电客户按时足额缴纳电费,以免产生滞纳金。
3. 我公司将继续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确保您的用电需求得到满足。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共创美好未来!
敬请予以关注并相互转告。
顺祝商祺!
XX供电公司
2022年12月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电价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电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12.21•【文号】发改电[2003]124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电价的通知(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发改电[2003]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改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网公司:为了解决煤炭涨价等因素对电价的影响,调节电力供求,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高速电价水平,并规范电价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燃煤机组上网电价。
将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调度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一律提高每千瓦时0.7分钱(含税),用以解决2003年、2004年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增支的影响。
二、相应调整电网销售电价。
全国各省级及以上电网经营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含贫困县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用电外,其余各类用电价格在委颁发的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提高0.8分钱(含税)。
三、调整、规范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政策。
凡是对电解铅、铜、氯碱等高耗能企业未征收“两分钱”农网还贷基金(电价)的,一律恢复征收;我委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经济规模的电解铅、铜、氯碱、铁合金等高耗能企业实行的电价优惠政策,仅限于2002年用电基数部分,今后新增电量不再实行优惠电价,一律按我委颁发的目录电价执行。
除目前电力供应较富余的东北地区外,其余地区地方政府自行出台的高耗能用电优惠电价措施,一律停止执行。
东北地区自行出台的高耗能用电优惠电价措施,将另行清理。
四、规范上网电价管理。
我委尚未核定上网电价的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按省级电网上年度平均购电价格执行;已核价机组2004年度及以后发电量超过2003年实际发电量部分,上网电价执行省级电网上年度平均购电价格。
电费涨价通知
电费涨价通知尊敬的用户: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能源市场行情变化,我公司决定自即日起对电费价格进行调整。
为了更好地维护供电设施、提升服务质量,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我们不得不做出这一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一、调价范围此次电费调价范围涵盖我公司所辖所有用户,包括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等各类用电客户。
二、调价标准根据国家能源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市场行情变化,我公司对电费价格进行了全面评估和调整。
新的电费价格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居民用户:0.3元/度工商业用户:0.35元/度特殊行业用户:0.4元/度三、调价原因能源市场变化:近期国际油价波动较大,影响了我国能源市场的供需关系,导致电力生产成本上升。
设施维护升级:为了提升供电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我公司需要加大对设施的维护和升级投入,增加了运营成本。
环保要求: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我公司正在逐步引入更多的清洁能源,并对传统能源进行淘汰和更新,这也带来了一定的成本压力。
四、调价执行时间新的电费价格将于本月月底正式执行,请各位用户提前做好准备。
届时您将按照新的价格标准支付用电费用。
五、服务保障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稳定的用电服务。
如果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的客服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在未来的合作中,我们能够携手共进,共同推动能源事业的发展!特此通知。
此致敬礼XXX供电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小区水电费收取标准调整通知
小区水电费收取标准调整通知尊敬的小区业主及住户:您好!为了确保小区水电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提供更优质的水电服务,根据相关成本核算和实际运营情况,经过慎重研究和评估,小区的水电费收取标准将进行适当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背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水电设施的维护成本不断增加,包括设备的更新、维修、保养以及能源价格的波动等因素。
为了保障小区水电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维持良好的服务质量,对水电费收取标准进行调整成为必要之举。
二、调整详情1、水费调整原收费标准:每吨_____元。
新收费标准:每吨_____元。
2、电费调整原收费标准:每度_____元。
新收费标准:每度_____元。
三、执行时间新的水电费收取标准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正式执行。
四、计费方式1、水费按照实际用水量计费,每月定期抄表。
若业主对用水量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
2、电费实行阶梯电价制度,根据每月用电量分档计费。
具体阶梯划分及对应电价如下:第一档:每月用电量不超过_____度,电价为每度_____元。
第二档:每月用电量在_____度至_____度之间,超过第一档的部分电价为每度_____元。
第三档:每月用电量超过_____度,超过部分电价为每度_____元。
五、缴费方式1、线上缴费业主可通过小区官方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缴费等平台进行水电费缴纳。
具体操作流程可在小区公众号或物业管理处咨询。
2、线下缴费业主可前往小区物业管理处,使用现金、银行卡等方式缴纳水电费。
六、温馨提示1、请各位业主和住户及时关注新的水电费收取标准,合理安排用水用电,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2、为了确保您的正常用水用电,请在缴费期限内按时缴纳水电费。
逾期未缴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滞纳金,并可能影响您的水电正常使用。
3、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详情,请随时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服务。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共同营造一个舒适、便捷、和谐的居住环境。
房县工业电价调整通知公告
房县工业电价调整通知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市场监管司的要求,结合我县电力市场供需状况和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我县决定对工业电价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对象
本次调整适用于我县所有工业用户,包括各类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用电大户等。
二、调整原因
为了推动我县工业发展,提升工业竞争力,适应国家能源政策的要求,我县电力部门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决定对工业电价进行必要的调整。
三、调整内容
1. 工业电价调整为按阶梯电价制度执行。
具体电价标准按照国家能源局和省电力公司的规定执行,详细阶梯电价表请参见我县电力公司官方网站或咨询电力公司客服热线。
2. 工业用户的电价将根据用电量的不同分为几个档次,用电量逐级递增,每个档次的电价也会相应递增。
四、调整时间
本次工业电价调整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届时工业用户将按新的电价标准缴纳电费。
五、其他事项
1. 为了确保电价调整能够顺利实施,我县电力公司将加强与工业用户的沟通与协商,及时解答用户相关问题。
2. 工业用户在使用电力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用电政策,合理节约用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工业用户如对本次电价调整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县电力公司反馈,我们将认真听取并及时回复。
特此通知。
房县电力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05•【字号】甘发改价格〔2024〕424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4〕424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为适应我省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供需形势转变、系统用电负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促进新能源消纳,引导用户调整负荷,更好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精神,结合我省电力供需实际,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我省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予以优化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全体工商业电力用户(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和农业生产电力用户(农业排灌用电除外)。
二、时段划分高峰时段:6∶00-8∶00、18∶00-23∶00;平时段:23∶00-6∶00(次日)、8∶00-10∶00、16∶00-18∶00;低谷时段:10∶00-16∶00。
三、价差比例峰谷价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024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保持不变,2025年及以后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另行明确。
四、电取暖用电居民集中取暖用电和工商业取暖用电,峰谷时段和峰谷电价均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88号)规定执行。
五、执行方式(一)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原则上峰谷价差比例不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调整电费物业温馨提示通知
调整电费物业温馨提示通知亲爱的业主:大家好!作为新小区的物业公司,我们一直以来都在尽心尽力地为大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以保障小区的居民们能够有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时常收到一些业主们提出的关于电费调整的建议和意见。
为了更好地满足大家的需求,我们决定对小区电费进行调整,从而更好地保障小区的用电安全和节约能源。
在此特别通知如下:一、电费调整的原因1. 小区用电量逐年增加:随着小区居住人数的增多,小区的用电量逐年增加,而我们的电费是按照实际用电量来计算的。
为了更好地保障小区的用电需求,我们需要对电费进行适当的调整。
2. 节约能源:资源是有限的,我们需要更加珍惜和节约能源。
通过适当调整电费,我们可以鼓励大家节约用电,从而减少对资源的浪费。
3. 维护小区设施:小区的电力设施需要定期维护和更新,而这些费用也是需要由业主来承担的。
通过调整电费,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小区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转。
二、电费调整的具体内容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业主们的建议,我们决定对电费进行如下调整:1. 基础电费:基础电费将根据居住面积大小进行区分,并适当调整。
居住面积越大的业主,基础电费也将相应增加。
2. 用电价格:用电价格将按照国家最新的电价标准进行调整,以更好地反映实际用电成本。
3. 耗电设备管理费:对于一些额外的耗电设备,如空调、电热水器等,我们将对其进行额外的管理费用收取,以鼓励业主节约用电。
三、电费调整的具体方案为了保障业主的权益,我们会采取以下一些措施:1. 通知提前:我们会提前15天通知所有业主,告知电费的调整情况,并对业主们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
2. 进行调查:我们将进行家庭用电情况的调查,以更好地了解每个家庭的用电情况,从而为业主提供更加个性化的用电建议。
3. 提供节电建议:我们将定期提供一些节电的建议和方法,帮助业主们更好地节约用电,降低电费支出。
四、配合措施的启动为了使这一调整能够更好地得到实施,我们需要大家的鼎力配合:1. 对调整提出建议:如果您对电费的调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和解决您的问题。
关于调整贵州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贵州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市场需求变化,经研究决定,我局决定对贵州省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进行调整。
具体通知如下:一、上网电价调整从即日起,贵州省上网电价将有所调整。
新的上网电价将按照新能源发展、电力市场化改革以及供需平衡的原则进行制定。
上网电价的调整旨在引导电力企业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销售电价调整为适应电力市场形势的变化,提高电力营销环节的市场竞争力,我局决定对贵州省的销售电价进行调整。
新的销售电价将根据负荷成本和价格弹性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确保合理的电力定价,推动供需平衡,满足广大用户的用电需求。
三、调整方案的执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市场改革的部署,贵州省将按照此次通知的要求,对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方案由贵州省能源局制定,并在相关电力市场运行机构进行公示。
各电力企业和用户可根据调整方案,合理安排用电计划和电力采购,确保用电安全和供应稳定。
四、争议处理对于调整后产生的争议,电力企业和用户可向贵州省能源局提出相关申诉和建议。
贵州省能源局将依法依规处理争议,并及时公示处理结果。
请各单位密切关注贵州省能源局发布的具体调整方案,并按照要求适时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电力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为用户提供优质的电力服务。
用户应合理规划用电计划,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节约用电,满足自身用电需求的同时,为保护环境和推动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贵州省能源局日期:XXXX年XX月XX日各市县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前文的通知,贵州省能源局决定对贵州省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进行调整,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解读调整方案及其实施细则,以确保各单位能够准确理解并按要求筹划和执行相关工作。
一、上网电价调整方案新的上网电价调整方案将根据新能源发展、电力市场化改革和供需平衡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
电价增减变动通知书范文
电价增减变动通知书范文尊敬的客户: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因为电力市场的调整,我们不得不对电价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以确保电力市场的稳定运行和供应的可持续性。
在此,我们向您通知下述电价的增减变动。
一、电价增加范围和原因鉴于电力生产、配送和输送环节的成本不断增加,以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公司不得不调整一部分用户的电价。
具体情况如下:1. 工业用户:工业用户的用电量大、负荷高,对电力市场需求较大。
但由于电力生产成本的上升,我公司不得不对一部分工业用户的电价进行适度调整。
这样的调整可以确保我公司的运营经济可行性,进一步优化我国电力市场结构和资源配置。
2. 商业用户:商业用户是城市经济的主要支撑力量,也是我公司的重要客户群体。
然而,由于电力生产成本的压力上升和国家能源资源进行可持续利用的要求,我公司不得不对部分商业用户的电价进行适度调整。
这样的调整可以更好地平衡电力需求和供应,促进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3. 居民用户:居民用户是我公司的最广大用户群体,我们深知这部分用户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尽管如此,由于供电成本和国家能源政策的需要,我公司在适当范围内对部分居民用户的电价进行了调整。
此举旨在让电力市场更加健康和可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
二、电价降低范围和原因除了上述需要调整电价的用户类别,我公司也考虑到一些用户的实际情况,对部分用户的电价进行了适当的降低。
具体细节如下:1. 农业用户:我公司充分认识到农业对电力的需求,也了解到农业用户面临的经济压力。
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群众的福祉,我公司对部分农业用户的电价进行了适度下调。
这样的调整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电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2. 特定指定用户: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需求,我公司对一些特定指定用户的电价进行了下调,以支持相关重点发展领域的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加快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2023年电价调整通知(通用5篇)
2023年电价调整通知(通用5篇)2023年电价调整通知篇1各市物价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30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省陆上风电上网标杆电价20xx- 20xx年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60元(含税,下同)。
20xx年核准的为0.58元。
项目两年核准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不执行该核准期对应的标杆电价。
20xx年前核准但于20xx年底前仍未开工建设的,上网电价按0.60元执行。
二、我省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一)光伏电站20xx年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上网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98元。
20xx年以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但于20xx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按0.98元执行。
(二)分布式光伏1、“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xx38号)规定,项目所发全部电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2、“全额上网”模式。
项目发电量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我省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
3、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并网发电之日起,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程序、管理办法支付电费,省物价局不再批复具体项目上网电价。
三、其它事项(一)未尽事宜,按照发改价格〔20xx〕304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确保相关价格政策执行到位。
山东省物价局20xx年2月5日2023年电价调整通知篇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xx-20xx)》关于风电、光伏电价20xx年实现平价上网的目标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决定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政策。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24•【字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鼓励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当前电力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等情况,适当调整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
为契合用电负荷特性变化,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冬季(1月、12月)每日18:00~20:00为尖峰时段,8:30~11:30、20:00~21: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夏季(7~9月)每日20:30~22:30为尖峰时段,16:30~20:3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其他季节(2~6、10~11月)16:00~22:00为高峰时段,0:00~6:00为低谷时段,其余为平段。
二、暂缓实施尖峰电价。
尖峰时段用电暂执行高峰时段电价标准。
后续视电力供需紧张形势,并结合经济社会承受能力,适时予以恢复。
三、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
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
四、电网企业要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分时电价执行情况,执行分时电价产生的损益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五、其他事项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898号)执行。
六、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202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计量装置暂不具备条件的,深谷电量按照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电能表用电曲线数据计算;当采集的用电数据缺失时,由电网企业制定用电曲线数据拟合办法,对缺失数据进行拟合后计算。
电价调整通知
电价调整通知
尊敬的用户: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通知,为适应时代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的需要,我公司决定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电力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一、居民用电价格
居民用电价格分为两档:不超过230千瓦时和超过230千瓦时。
1.不超过230千瓦时部分价格从 0.52元/千瓦时上涨到 0.55元/千瓦时;
2.超过230千瓦时部分价格从 0.88元/千瓦时上涨到 0.91元/千瓦时。
二、非居民用电价格
非居民用电价格按用电量分为三档,分别为不超过1千伏安、1千伏安至10
千伏安和10千伏安以上。
1.不超过1千伏安部分价格从 0.501元/千瓦时上涨到 0.524元/千瓦时;
2.1千伏安至10千伏安部分价格从 0.617元/千瓦时上涨到 0.643元/
千瓦时;
3.10千伏安以上部分价格从0.558元/千瓦时上涨到0.581元/千瓦时。
三、其他说明
1.所有电价均不含税;
2.根据国家政策,取消了居民阶梯电价,调整后为一致电价;
3.取消了非居民尖、峰、谷电价,调整后为平价电价。
以上调价计划已经报国家能源局备案,并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如果
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我们将会尽快为您解答。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
电费涨价通知
电费涨价通知尊敬的用户:我们诚挚地向您通知,由于一系列因素的叠加影响,我公司不得不调整电费价格。
本通知将对新的电费价格进行详细说明,并解释调整的原因和后续措施。
一、电费调整原因1. 燃料成本上升:近期国际油价持续走高,燃煤发电等能源成本大幅增加,导致电力企业的燃料成本压力加大。
2. 增加减排力度:我国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但清洁能源建设成本较高,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保改造以及新能源开发,这也是电费调整的原因之一。
3. 基础设施投资: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电力企业需要对电网进行扩容改造和维护,以确保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这些基础设施投资需要巨额资金,进一步增加了电力企业的成本。
二、电费调整方案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评估,为平衡电力企业的经费支出和收入情况,我们已制定了以下电费调整方案:1. 工商业电价调整: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工商业用电价格将根据不同的用电层次和季节进行调整。
新的工商业电价将根据实际用电量采取阶梯计价的方式,并在用电高峰期增加适度的峰谷电价差异化。
2.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鉴于居民生活用电对经济的敏感性,为了减轻居民生活压力,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调整将相对较小。
然而,新的电价仍然会有一定幅度的上涨。
三、影响和应对措施1. 影响:此次电费涨价将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生活成本,尤其是大型企业和能源密集型行业。
电费上涨可能对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竞争力产生一些压力。
2. 应对措施:我们理解电费上涨对消费者和企业的影响,因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来缓解电费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 提供用电改进建议:我们将为企业和居民提供用电节能和优化的建议,帮助用户合理使用电力,降低用电成本。
- 引导清洁能源使用:我们将积极引导用户选择清洁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等,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 加强能源管理:我们将加强电力企业的能源管理,提高供电效率,降低损耗,确保电力的正常供应。
- 完善服务体系:我们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需求,确保用户得到满意的服务体验。
限产限电政策调价通知函
限产限电政策调价通知函尊敬的各位用户:我们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公司的支持与信赖。
为了响应国家能源发展的政策要求,以及应对当前能源供应紧张的形势,本公司决定从即日起对电力价格进行调整,并对部分地区进行限产限电政策的执行。
特此通知。
一、调价政策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保障能源供应的平衡,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本公司将对电力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调价细则如下:1. 工商业电力价格调整: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工商业电力价格将根据实际成本进行合理测算,并在原价基础上进行适度上涨。
2.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调整:为了保障居民生活权益,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将保持稳定,不会发生调整。
3. 新能源电力价格优惠:新能源电力价格将获得一定程度的优惠,以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与应用。
二、限产限电政策1. 限产范围:为了避免能源浪费和滥用,本公司将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限产的范围和目标。
请各地用户配合,并合理规划能源使用。
2. 限电时段:为了保障正常用电需求,限电时段将在高峰时段进行,具体时间段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 限电措施:限电期间,电力供应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各用户在用电上需谨慎规划,做好节约用电的准备。
4. 限电调整:根据能源供应情况的变化,本公司将随时调整限电政策,及时通知各位用户。
三、合作与支持本公司深知限产限电政策对广大用户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影响,我们将全力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用户的困扰。
同时,我们也期盼各位用户能够理解和支持本次政策的实施。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协助和解答。
再次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祝好!xx电力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电价调整通知3篇
电价调整通知3篇电价调整通知篇1据悉,新疆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我区电价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中称,自7月1日起,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州、哈密市、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等8地(州、市)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现行基础上统一降低4厘/千瓦时;伊犁州、塔城地区、博州、吐鲁番市、哈密市、巴州、喀什地区、克州等8地(州、市)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统一降至0.312元/千瓦时。
电价调整通知篇2尊敬的电力客户:您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954号)文件要求,自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共事业附加费的收取。
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减少0.015元,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户用电每千瓦时减少0.007元。
本次电价调整涉及到电能表预置电价规则的改变,如果您是持卡购电客户,建议您在看到通知后,自8月15日起自行到所辖营业网点通过购电写卡的方式更改购电卡的电价参数为您节省电费。
衷心地感谢您一直以来对锡林浩特供电分局的信任与支持,我局全体职工也将继续同心协力,积极进取,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电力客户而不懈努力!关于此次电价调整,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对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锡林浩特供电分局8月11日电价调整通知篇3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__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3105 号)、《__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1号)和《__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通知》(琼价价管〔〕344号)精神,为合理疏导电价矛盾,决定适当调整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用电价格,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做调整。
本篇__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用电仍按现行政策不执行两部制电价。
现就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电价通知如下:一、物业小区用电价格(一)居民生活、经营场所等用电价格物业小区中__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价格为0.5883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083元/千瓦时(1KV以下),并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合表居民用户生活用电、小区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609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295元/千瓦时(1KV以下);商业部分的经营场所、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9012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时(1KV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