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doc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You don't have that many viewers, don't be so tire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近年来,房地产公司随着市场的需要也在不断兴起,但是一些发展不好的企业就面临着破产。
房地产企业破产也是需要进行进行破产清算,但是必须符合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要求,根据严格的清楚顺序,确保每个债权人的利益都能够得到平等的对待。
要想了解具体的清偿顺序,可以到文中了解。
一、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1、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
2、宣告程序破产由法院宣告。
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
审理方法由法院决定,可以依职权调查,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
审理后,确认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①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②债权人具有申请破产的权利;③债务人具有破产的能力。
宣告破产要使用书面裁定。
破产裁定书必须记明宣告破产的具体时间,确定呈报债权时间,确定调查债权和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宣布扣押命令,采取保全措施。
3、进行程序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即发出公告宣布下列事项: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姓名、住址;报明债权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
一、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公司注销清算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市工商局清盘管理处报送备案材料:(1)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2)清算组成立文件;(3)清算组各成员的基本材料;(4)有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参加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破产清算程序是怎样二、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是什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申请破产费用是多少如果要通过破产程序注销公司要产生如下费用:1、人民法院收取的受理费;2、管理人收取的清算服务报酬。
以及清算过程中的办公费等破产费用,这些费用均从企业资产的变现金额中支付。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破产是指企业无法清偿债务,资不抵债时向法院申请债
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的一种处理方式。
在破产清算中,企业的债务将被清算,并按照优先顺序分配给各个债权人。
那么,在企业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处理呢?
一、债务申报
一旦企业申请破产清算,债权人应尽快向企业主张自己
的权益,并在法定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其债权申报书。
申报书上需详细列明债权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债权数额和产生债权的事实依据等。
二、债权清算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应配合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关
资料,以便确认其债权是否属实。
如有争议,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债权分配
在确定债权后,破产管理人将按照法定顺序将企业的财
产清算后得到的资产分配给各个债权人。
一般来说,优先受偿的债权有下列顺序:国家税款、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基金、生活费用、维持申请程序费、其他债权。
如果优先受偿债权的债权数额超过了可分配的财产,那么按照比例分配。
四、无法清偿的债务
如果企业在清算后还存在无法清偿的债务,债权人则需
要按比例分担这部分债务。
通常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在清算后无法得到全部债权,那么他们可以在清算结束后继续追讨还有
剩余的债款。
总体而言,企业破产对债权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因此,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更加谨慎选择,切勿一味追求高额回报而忽视风险。
如果传闻某家企业即将申请破产,并有可能影响到您的投资,那么立即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尽快联系企业,主张自己的权益,跟进破产清算进展,尽可能确保自己的债权得到充分保障。
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 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 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 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 或者仅为他人), 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 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如售货时多收货款, 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 按比例分配。
清算公司财产的顺序是怎样的
清算公司财产的顺序是怎样的⼀家公司解散或者破产的时候是需要对公司进⾏清算的,以清偿公司存续期所⽋的债务。
公司清偿债务的时候有⼀定的清偿顺序,那么清算公司财产的顺序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清算公司财产的顺序是怎样的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1)⽀付清算费⽤;(2)职⼯⼯资和劳动保险费⽤;(3)缴纳所⽋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例分配。
公司清算需注意的问题1、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核⼼区分是资⾦问题,若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的,需要进⼊破产清算。
其次,是适⽤法规,解散清算,主要依据《公司法》,⾃治程度较⾼;破产清算,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对公司约束较⾼。
2、清算程序会有法院介⼊吗⼀般情况下,公司符合解散条件,由公司⾃⾏组织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起⼗五⽇内成⽴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会确定的⼈员组成(《公司法》第⼀百⼋⼗三条)。
特殊情况下,法院会介⼊清算程序。
公司逾期不成⽴清算组进⾏清算的,债权⼈可以申请⼈民法院指定有关⼈员组成清算组进⾏清算,法院受理后,清算程序由法院组织。
3、清算期间公司还可以对外经营吗公司进⼊清算程序以后,主要的任务是清产核资,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关的经营⾏为。
4、清算组依何程序通知、公告债权⼈清算组应当⾃成⽴之⽇起⼗⽇内书⾯通知全体已知债权⼈,并于六⼗⽇内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告。
5、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仍以公司作为诉讼主体。
已经成⽴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6、清算期间有多长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逾期不成⽴清算组的,由⼈民法院组织清算,清算组应当⾃成⽴之⽇起六个⽉内清算完毕。
因特殊情况⽆法在六个⽉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民法院申请延长。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商业世界中,公司破产清算是一个严肃且复杂的过程。
当一家公司面临无法偿还债务、经营困难等情况时,破产清算可能成为不可避免的选择。
了解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对于公司的股东、债权人以及相关利益方都至关重要。
一、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1、申请破产公司出现破产原因后,可以由债务人(即公司本身)或者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材料。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2、法院受理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会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会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破产管理人通常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或人员担任,负责接管公司的财产、处理债务等事务。
3、通知和公告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公告的内容包括破产申请受理的时间、破产管理人的名称和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等。
4、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逾期申报债权的,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可以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5、召开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债权人会议的主要职责是核查债权、监督破产管理人、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
6、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破产管理人应当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如拍卖、变卖等。
变价后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法律常识:企业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如下:《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是怎么样的法律常识: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2、欠职工的工资、本应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3、所欠的员工社保费用以外由公司负担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4、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与规则(一)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倒闭欠款怎么办
企业倒闭⽋款怎么办企业经营不善倒闭也有可能,特别是⼀些⼩公司倒闭的⼏率也会⽐较⾼。
⼀些企业在经营的好好的倒闭,其债权⼈就会很担⼼,因为对⽅⽋了⾃⼰不少的⽋款还没有偿还。
那么,企业倒闭⽋款怎么办?下⾯店铺⼩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企业倒闭⽋款怎么办1、当⼯⼚⽋款倒闭时,我们应该及时⾏使⾃⼰的权⼒来维护⾃⾝的合法权益,对⽋款倒闭的⼯⼚采取对应措施。
具体可采取如下做法:(1)⽴即起诉⾄法院维权。
(2)在起诉的时候申请法院冻结公司的所有资产。
(3)待判决⽣效之后再向法院申请拍卖其资产。
2、⼯⼚⽋款倒闭⽋款后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当⼯⼚⽋款倒闭后,债权⼈可及时起诉⾄法院,根据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在进⾏破产清算时,破产财产的清偿应当按⼀定的顺序和⽐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
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
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和共益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2007年6⽉1⽇起施⾏)第⼀百⼀⼗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所⽋职⼯的⼯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的应当划⼊职⼯个⼈账户的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付给职⼯的补偿⾦;(2)破产⼈⽋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破产⼈所⽋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以清偿同⼀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的⼯资按照该企业职⼯的平均⼯资计算。
倒闭(破产)是什么其特征是什么1、倒闭(破产):破产,是指债务⼈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或债务⼈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种法律制度。
狭义的破产制度_仅指破产清算制度,⼴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
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种公司⾏为和经济⾏为。
论述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的原则与顺序
论述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的原则与顺序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是破产程序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有一定的原则和清偿顺序。
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律师费用、会计费用等。
破产费用的原则是通常情况下,它们应该优先于债权人的清偿。
这是因为破产程序需要维持一定的秩序和正常运作,而这些费用是维护破产程序所必需的,所以应当优先得到清偿。
共益债务清偿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各个债权人之间享有的平等权益。
根据共益债务清偿的原则,破产财产应当先偿还优先清偿债权,然后再偿还按次序分配的清偿债权。
其中,优先清偿债权包括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债权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清偿债权;按次序分配的清偿债权则是指按照债权的性质和法定顺序进行清偿。
按照清偿顺序,优先清偿债权的偿付顺序是:第一优先清偿的是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债权,包括劳动者的未支付工资、工资基金以及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医疗费等;第二优先清偿的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清偿债权,如税款、社会保险费等;最后是按次序分配的清偿债权,一般来说,债权人会按照债务的性质和法定顺序来分配清偿顺序。
总的来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在破产程序中都具有一定的原则和清偿顺序。
破产费用应当优先得到清偿,以维持破产
程序的运作;共益债务清偿则根据债权的性质和法定顺序进行清偿,保证各个债权人之间的平等地位。
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详细讲解
企业破产法是我国大陆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企业破产、重整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内容复杂,牵涉面广,需要深入研究。
本文将对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进行详细的讲解,以期帮助读者对相关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是对企业破产财产的处理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破产企业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予以清偿:(一)破产清偿费用;(二)破产债务;(三)优先受偿权债权;(四)次顺位债权;(五)普通债权。
2. 破产企业全部破产财产还清破产债务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仍有未清偿的债权的,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应当无条件清偿。
3. 破产企业全部破产财产还清破产债务后,本企业及其债务人的担保人、保证人有清偿连带责任的,有清偿连带责任。
4. 破产企业转让、以租借、抵押、出质的财产,取得财产的受让人、承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有权按照相应的权利取得清偿。
以上是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主要内容,下面将对其中的细节和涉及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析。
二、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在破产清偿时,需要按照一定顺序进行清偿。
首先是清偿破产的费用,这包括了破产清偿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管理费用、诉讼费等。
其次是清偿破产债务,即破产企业所欠下的各项债务。
然后是清偿优先受偿权债权,这些债权享有相对优先受偿权利。
其次是次顺位债权,最后是普通债权。
这种清偿顺序的规定,是为了保障不同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出现先来后到的情况。
三、破产清偿后仍有未清偿债权的处理当破产企业全部破产财产还清破产债务后,如果破产企业的债务人仍有未清偿的债权,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应当无条件清偿。
这意味着,在破产清偿完成后,如果债务人仍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人需要按照相应的义务进行清偿,不能以破产为由拒绝履行清偿义务。
四、担保人、保证人的清偿责任在破产清偿完成后,如果破产企业及其债务人的担保人、保证人有清偿连带责任,同样需要履行相应的清偿责任。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近年来,房地产公司随着市场的需要也在不断兴起,但是一些发展不好的企业就面临着破产。
房地产企业破产也是需要进行进行破产清算,但是必须符合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要求,根据严格的清楚顺序,确保每个债权人的利益都能够得到平等的对待。
要想了解具体的清偿顺序,可以到文中了解。
▲一、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1、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
2、宣告程序破产由法院宣告。
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
审理方法由法院决定,可以依职权调查,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
审理后,确认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①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②债权人具有申请破产的权利;③债务人具有破产的能力。
宣告破产要使用书面裁定。
破产裁定书必须记明宣告破产的具体时间,确定呈报债权时间,确定调查债权和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宣布扣押命令,采取保全措施。
3、进行程序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即发出公告宣布下列事项: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姓名、住址;报明债权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报明破产债权,应当遵守法院规定的期限,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的,不能成为破产债权,不得以破产人的财产受偿。
公司破产债务偿还顺序
公司破产债务偿还顺序公司⼤多数破产都是因为资不抵债,在这种情况下破产势必要对公司所⽋的债务进⾏偿还。
那么公司破产债务偿还顺序是怎么样的?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偿还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在两个以上的,债务⼈的财产⼜不⾜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
破产费⽤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
例如,破产诉讼的费⽤、聘任⼯作⼈员的费⽤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在优先拨付破产费⽤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职⼯⼯资和劳动保险费⽤。
企业职⼯的权利⾸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职⼯⼯资和劳动保险费⽤应当优先⽀付,以保障⼴⼤职⼯重新就业前基本的⽣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
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的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企业法⼈清偿财产时,前⼀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顺序的清偿。
以此类推,⼀直到被执⾏⼈的财产清偿完毕。
在同⼀顺序中,各个债权⼈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
如果破产财产不⾜清偿同⼀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例偿付债权⼈的债务。
已作为银⾏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
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不能履⾏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的财产。
债务⼈已不能对它们再⾏使权利。
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和其他债权⼈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以上便是⼩编为⼤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店铺进⾏律师在线咨询。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破产财产受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年轻人并不能满足去打工的现状,有条件的就想要自己成立公司,但是因为经营不善就会导致破产。
当企业破产后就会进行财产清算,然后就会确认公司的清偿顺序,这样可以最大化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很多人对破产清算受偿顺序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
▲一、破产财产受偿的先后顺序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抵押的债权在抵押物上优先于其他债权,如果公司已破产,甲某本人的财产除有抵押的部分外只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债权没有优先之说,都是平等的。
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
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
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规定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规定1. 定义在本文档中,公司指的是一家法人实体,其经营活动发生破产的情况下,需要清偿其债务。
2. 债务清偿的顺序根据破产法和相关法规,在公司破产时,债务清偿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 优先支付顺序:- 优先偿付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优先偿付国家机关、国家机构、银行等优先受偿人的债权;- 优先偿付有关环保、质量等债权。
2. 次级清偿顺序:- 次级清偿包括普通债权和次级债权,按照普通债权和次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
3. 股东权益清偿:- 在债务清偿完成后,才能清偿股东的权益。
3. 债务清偿的具体程序公司破产债务的清偿程序如下:1. 申请破产:- 公司发生破产时,应向相关法院申请破产。
2. 重整或清算:- 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进行公司重整还是清算。
3. 制定债务清偿计划:- 在公司重整或清算过程中,债权人可以提出债务清偿计划。
4. 审议债务清偿计划:- 债务清偿计划需经债权会议审议通过。
5. 债务清偿:- 按照债务清偿计划的规定,依次清偿债权。
4. 监督与执行1. 监督人的任命:- 在债务清偿过程中,可由法院或债权人指定监督人进行监督。
2. 债务清偿报告:- 监督人负责编制债务清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清偿情况和资产分配。
3. 债务清偿的执行:- 债务清偿报告经债权会议批准后,由监督人进行执行。
5. 附则本文档中的内容仅用于提供债务清偿规定的概述,并不构成法律意见。
具体操作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以上是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基本规定,具体的操作细节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补充和调整。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论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与物权作者:刘娅青单位:云南民族大学摘要:本文先介绍了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然后从阐述企业破产程序中债权的类别和物权关系入手,对破产程序中涉及的债权与物权关系及其特点,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对企业破产程序中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企业破产;破产债权类别;物权关系;债权与物权关系前言债权问题是整个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核心问题。
企业破产必然引起破产人或他人财产权的转移,这就表明企业破产程序,不仅是对债权债务关系的调整,也关系到物权关系的调整。
为此,认真研究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与物权及其相互关系,对于保障企业破产法的正确实施,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企业破产法对清偿顺序规定(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一)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两者对比,发现后出台的《企业破产法》中,完善《民事诉讼法》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定义,其中第四十一、四十二条进一步规定(二)破产费用: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三)公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简述公司的清算程序
简述公司的清算程序概述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指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对其资产进行分配和债务清偿的一系列程序。
清算程序是保证公司的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对公司管理层和股东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清算程序的类型根据不同情况,公司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自愿清算:公司自愿解散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清算。
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管理层通常会委托专业机构或个人进行清算工作。
2.强制清算:在公司破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法律程序对公司进行清算,以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3.违约清算:当公司无法履行债务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公司进行违约清算,以追回债权。
清算程序的步骤清算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1. 清算委员会的设立在进行清算前,公司的股东通常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选举组成清算委员会。
清算委员会的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其职责是监督和管理清算程序。
2. 资产评估和清算计划的制定清算委员会需要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制定清算计划。
评估资产有助于确定公司的净资产和债务情况,为后续的分配和清偿工作提供依据。
3. 公告和债权登记清算程序需要向公众宣布公司的解散和清算计划,并邀请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登记其债权。
债权登记的目的是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并便于清算委员会确定清偿顺序。
4. 资产的变现和债务的清偿清算委员会需要将公司的资产变现,并按照清算计划对债务进行清偿。
清算委员会可以通过拍卖、出售或其他方式变现资产,以获取资金用于清偿债务。
5. 债权的分配在清算过程结束后,清算委员会需要根据清算计划和债权登记情况,按照法定顺序对资金进行分配给各债权人。
一般情况下,先偿付优先债权人,然后再偿付次级债权人。
6. 清算报告的提交清算委员会在清算程序结束后,需要向相关机构提交清算报告,并进行公告和备案。
清算报告包括了公司的清算过程、资金分配情况和清算结论等相关内容。
清算程序的影响和注意事项公司的清算程序对各方面都有一定的影响,包括债权人、股东、员工和管理层等。
一般公司清算步骤顺序是什么
一般公司清算步骤顺序是什么破产公司清算的顺序是先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是由人民法院依法组织成立的,负责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具体的清算,然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这是自清算组成立十天之内要通知到债权人的,随后会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和债权,最后一步才会拨付相应的破产费用。
▲一般公司清算步骤顺序是什么?▲一、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
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四、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五、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
民法典中破产债务如何处理
民法典中破产债务如何处理营利法⼈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可以向⼈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要指定管理⼈进⾏清算,民法典中破产债务怎样处理?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破产债务如何处理民法典对破产债务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
⽽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后的债务,以公司的财产按⼀定顺序进⾏清偿。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三条【法⼈破产】法⼈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破产清算并完成法⼈注销登记时,法⼈终⽌。
《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百⼀⼗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所⽋职⼯的⼯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的应当划⼊职⼯个⼈账户的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付给职⼯的补偿⾦;(⼆)破产⼈⽋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破产⼈所⽋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以清偿同⼀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的⼯资按照该企业职⼯的平均⼯资计算。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般职⼯的效⼒,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职⼯原与企业订⽴的劳动合同即可依法宣告解除,职⼯成为失业⼈员,有权依据的规定,优先获得破产⼈所⽋职⼯的⼯资和基本社会保险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该⽀付给职⼯的补偿⾦后重新⾃主就业。
破产企业应当⾃⼈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起停⽌⽣产经营活动。
但经管理⼈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管理⼈的名义从事与清算⼯作相关的⽣产经营活动。
如果破产企业在此期间对外签订合同,并⾮以管理⼈的名义,并且与清算⽆关,应当认定⽆效。
破产宣告后,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变价分配,企业的法⼈资格并不⽴即消灭,只有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之后,管理⼈向破产⼈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续,此时企业的法⼈资格才正式消灭。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清偿,优先清偿的债务是破产费⽤和公益债务,其次是公司员⼯的⼯资和各种福利待遇,最后是普通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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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一、的顺序是什么
我国企业一般采取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清偿的最高还欠能力为其注册资本额。
如企业实际资本额等于注册资本时,企业实收资本就是最髙还欠责任,如实收资本额尚不足注册资本,现有资本又不足偿付偾务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各方要补足各自认缴额,使实收资本达到注册资本,以清偿债务。
简单的进行一个排列顺序吧!清偿顺序: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管理、变价和分配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和医疗、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基本费用,以及法律、行政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更加通俗的说,就是公司在支付破产费用之后,(1)应付未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2)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3)尚未偿付的偾务。
同一顺序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清偿。
上述顺序的逻辑关系是,原则上按排序优先,即未支付完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之前,不得淸偿欠税和债务二、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有限公司债务的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列举如下:
(一)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
实际到位的没有达到关于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四)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因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五)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六)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即使是属于公司的债务,那么原则上就应当是以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清偿责任,在公司之后,作为债权人应该留意公告,积极的申报自己的债权,那么之后才有可能获得偿还。
而作为公司
的股东,仅仅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除非存在特殊的情况,如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等,通常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