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泄露后如何选择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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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鉴定机构有哪些

商业秘密鉴定机构有哪些

商业秘密鉴定机构有哪些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经营信息是不需要鉴定的,所以没有鉴定机构。

但国家科委有个知识产权中心,即国家科委鉴定中心,主要是为技术信息进行鉴定。

商业秘密是一个公司发展的非常重要的东西,一旦出现商业秘密泄漏的现象,对公司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

当然,商业秘密也是需要鉴定的,那么我国商业秘密鉴定机构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一个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业秘密鉴定机构有哪些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经营信息是不需要鉴定的,所以没有鉴定机构。

但国家科委有个知识产权中心,即国家科委鉴定中心,主要是为技术信息进行鉴定。

二、商业秘密的救济途径法律在对被侵犯的商业秘密进行司法救济时,一般是分别援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的有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追究法律责任:(1)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违约行为,如果合同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应当承担保密义务而非法公开、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则依合同法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2)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民事侵权行为,如果商业秘密被他人非法获取、泄露或使用,其权利人可依侵权行为法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其民事救济方法一般是申请法院颁发禁止侵害令,禁止侵害令又分临时禁止令和长期禁止令。

临时禁止令一般在诉讼中发出,长期禁止令一般在案件审结裁决时发出。

请求损害赔偿既可单独使用,又可同时使用;(3)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依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一般是刑事责任。

二、我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第一从商业秘密持有者与侵害商业秘密者之间的关系看,除了双方没有任何关系,但侵害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如盗窃、利诱、胁迫等侵害商业秘密情形外,侵害商业秘密主要发生在买卖、承揽、授权、雇佣关系中,其中在雇佣关系中是最容易发生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

合同法对存在民事合同关系情形下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了规范。

失泄密应急处置预案

失泄密应急处置预案

失泄密应急处置预案一、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然而,即使在最安全的环境中,泄密事件仍然可能发生。

为了应对此类事件,制定一套失泄密应急处置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失泄密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其中的关键要素。

二、应急处置的目标1.最小化影响:应急处置的首要目标是最小化失泄密事件对组织造成的影响。

通过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减轻泄密事件带来的财务、声誉和法律风险。

2.及时响应:应急处置的关键是及时响应。

在发现泄密事件后,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尽快阻止信息扩散并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三、制定失泄密应急处置预案的步骤1.风险评估:首先,对组织内部的信息系统与信息资产进行风险评估。

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潜在威胁,并确定可能泄密的敏感信息。

2.制定应急响应策略: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应急响应策略,包括信息安全团队的组成、责任分工和行动计划等。

3.制定通知和报告流程:明确通知内部和外部相关方的流程和程序。

确定通知的时间表和内容,并确保按照法律和合规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4.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通过模拟实际情况,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改进。

四、关键要素1.快速响应:对失泄密事件的及时响应至关重要。

组织应建立信息安全事件处理的通知机制,确保在发现事件后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信息保护: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

应对泄密事件的措施应包括信息封锁、修复受损系统、数据备份与恢复等操作,以防止进一步的信息泄露。

3.合规性与法律要求:组织在应对失泄密事件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合规要求。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及时报告泄密事件,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4.事后追踪与总结:在失泄密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后,组织应进行事后追踪和总结,以便改进应急预案。

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组织的信息安全能力。

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和维权手段

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和维权手段

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和维权手段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商业竞争变得愈发激烈。

企业的商业秘密成为了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侵权行为也日益增多。

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法律措施和维权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和维权手段。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和价值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包括技术方案、产品设计、客户清单、市场策略等。

商业秘密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价值,它可以帮助企业保持竞争优势,提高市场地位,增加利润。

二、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1.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保护商业秘密的首要任务是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应当明确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义务和责任,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同时,法律法规还应当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和手段,确保企业在商业秘密泄露和侵权行为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2. 合同和保密协议的签订企业可以通过签订合同和保密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

合同和保密协议可以明确约定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和责任,规定违约行为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

这样一来,一旦商业秘密泄露或侵权行为发生,企业就可以通过合同和保密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追究责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3. 加强内部管理和安全措施企业应当加强对商业秘密的内部管理和安全措施。

这包括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和流程,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如加密、备份、访问权限管理等。

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安全措施,企业可以有效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侵权行为。

三、商业秘密维权的手段1. 司法救济企业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权益。

当商业秘密泄露或侵权行为发生时,企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司法救济是一种有效的维权手段,可以通过法律的力量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权益。

2. 行政救济除了司法救济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行政途径来维护商业秘密权益。

商业秘密法

商业秘密法

商业秘密法商业秘密法是一种保护商家和企业机密信息的法律制度。

它是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工具,有助于维护创新和竞争力。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市场信息等。

商业秘密可以是某项技术的专利设计、内部的研发计划或者销售渠道的布局等。

商业秘密在商业环境中的价值不言而喻。

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们使企业能够保持竞争优势,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商业秘密的保护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依赖法律制度来进行。

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商业秘密法律框架,但其主要目标都是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和可追索性。

保密责任和合同企业可以通过雇佣合同或保密协议来确保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密。

当员工签署这些文件时,他们承诺在员工关系期间和离职后继续保持商业秘密的保密。

保护技术企业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

例如,加密技术、访问控制和防火墙等可以帮助防止商业秘密被未经授权的人员或竞争对手获取。

知识产权保护有时,商业秘密可以通过获得专利、商标或版权等知识产权来进行保护。

这种保护机制可以确保商业秘密在一定时间内得到法律保护。

追求法律救济如果商业秘密被泄露或盗窃,企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求救济。

根据商业秘密法律制度,企业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寻求赔偿或禁止侵权行为的救济。

商业秘密法的挑战商业秘密法的实施面临一些挑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挑战:跨国保护挑战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企业在不同国家开展业务日益普遍。

但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商业秘密法律制度存在差异,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法律环境制定相应的保护策略。

数字化挑战现代商业活动越来越依赖于数字技术,商业秘密的保护也面临着数字化挑战。

黑客攻击、数据泄露和网络间谍等威胁对商业秘密构成了实质性的威胁。

员工保密意识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认识和意识也是一个挑战。

员工故意或不慎泄露商业秘密可能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因此,企业需要加强员工保密意识的培训和教育。

法律救济的途径如何选择

法律救济的途径如何选择

法律救济的途径如何选择在我们的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和问题。

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寻求法律救济就成为了维护权益的重要手段。

然而,法律救济途径并非单一,而是多种多样的,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明智的选择。

法律救济途径主要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和解是指双方通过协商,自愿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这种方式具有高效、灵活、低成本的特点。

例如,在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中,如邻里之间的小摩擦、消费纠纷等,如果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沟通,就可能通过和解迅速解决问题,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和费用。

调解则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帮助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解决方案。

调解的第三方可以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或者法院等。

调解的优势在于能够借助第三方的中立地位和专业知识,促进双方理性地解决纠纷。

比如在劳动争议中,劳动仲裁部门的调解就常常能够有效地化解矛盾。

仲裁是一种具有准司法性质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具有保密性、专业性和高效性等特点。

在一些商业纠纷中,由于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对专业知识要求较高,当事人可能更倾向于选择仲裁。

诉讼则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诉讼是最权威、最正规的法律救济途径,但同时也相对复杂、耗时较长、成本较高。

然而,在一些重大、复杂的纠纷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中,诉讼往往是不可替代的。

那么,在面对具体的法律问题时,我们应该如何选择合适的法律救济途径呢?首先,要考虑纠纷的性质和复杂程度。

如果是简单的民事纠纷,如小额债务纠纷、轻微的人身损害赔偿等,和解或者调解可能是更快捷、经济的选择。

而对于复杂的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可能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

其次,要考虑成本和效率。

和解和调解通常成本较低、效率较高,但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仲裁的费用相对较高,但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强制执行力。

诉讼的成本最高,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但法院的判决具有最强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员工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1、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将要承担以下的刑事责任:(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要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要处罚金或者单独处罚金;给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就可能要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且判处罚金。

(2)明明就知道或者应该是知道上面行为,还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将会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3、行政责任,泄露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接下来有关部门就会根据泄露秘密的情形,对侵权人做罚款等处罚。

二、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也叫“商业机密”,是市场竞争中形成的独特的知识资本和智力产权,包括企业的生产方法、技术图纸、工艺流程、设计方案、产品配方、销售情报、市场信息、客户名单、产销策略、财务数据、网站服务器密码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

没有约定的,只要商业秘密还具有秘密性,就应当保密。

如果商业秘密不再具有价值性,就没有保密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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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发现商业秘密泄露该怎么维权1、民法救济如果像员工跟公司有签订保密协议的,那就根据合同的约定,如果员工违反了保密条款,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可以根据保密合同的约定,或要求商事仲裁或进行诉讼,要求员工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有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公司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员工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刑法救济如果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比较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立案侦查。

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解读美国商业秘密法保护侵权与赔偿

解读美国商业秘密法保护侵权与赔偿

解读美国商业秘密法保护侵权与赔偿商业秘密是企业经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产,美国商业秘密法的制定和实施,为企业提供了法律保护措施。

在美国,商业秘密法主要由联邦法律和各个州的法律共同构成,以确保商业秘密的保护、防止侵权行为并对侵权行为进行赔偿。

本文将对美国商业秘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其保护侵权与赔偿的机制。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由企业拥有、应该保密的商业信息,其具备独立性、秘密性、经济价值性以及经过合理保护的特点。

商业秘密可能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方案、客户列表、技术设计、生产流程、市场策略等。

这些商业秘密对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利益具有重要影响,一旦泄露或被侵权,将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美国商业秘密法将商业秘密视为一种不动产权利,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权利的保护范围包括商业秘密的使用、获得、披露和发布等一系列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认定要认定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首先需要确定商业秘密的存在以及其被合法地保护。

法院通常会评估以下要素来判断商业秘密是否受到了侵权:1. 商业秘密的独立性:商业秘密必须是由企业独具创造性或是根据特定环境和市场需求而形成的,而非公共领域已有的信息。

2.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商业秘密必须是保密的,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被揭示给有关人员,企业内部以及与企业有特定关系的人员。

3. 商业秘密的经济价值:商业秘密必须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有实质性影响,其泄露或被侵权将给企业带来损失。

当这些要素被满足且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被侵权,企业享有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权利。

三、商业秘密侵权的救济措施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商业秘密法保护权益的救济措施包括以下几点:1. 临时禁令:当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被侵权,法院可以发布临时禁令,禁止侵权方在一定时期内使用或披露商业秘密,以保护商业秘密不再受到损害。

2. 赔偿损失:如果商业秘密的泄露或侵权给企业的经济利益造成了损失,企业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法院通常会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判决,并赋予未来潜在损失的计算机制。

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救济

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救济
救济
中图分类号 : F 2 D 5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6 2 9 8 (0 60 - 0 6 0 17 — 2 52 0 )4 04 - 5
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救济
程 乾 平①
【 要】 对 于商业秘 密侵权的救济 , 摘 存在着许 多法律救济方法 , 中民事法 其 律救 济起 着 重要 的作 用 。世 界 各 国或地 区都 制 定 了适应 本 国或地 区发 展 的 法律 救
三、 各国 商业 秘密 的 民事 法律 救济
在商业秘密法律救济保护制度中, 可以分为实体上的救济制度和程序上的救济制度。 实体上的商 业 秘密 救济 制度 , 主要 包括 : 民事 、 政 与刑 事法律 救济 制度 。 文主要 讨论 的是 实体 法上 的 民事法 律 行 本
救 济 。美 国《 权 行 为法第 一 次重述 》 77条 以及 《 一 商业 秘 密法》 2条 和第 3条 赋予 商业 秘 密 侵 第 5 统 第
⑤ 孔祥俊著 :商业 秘密保护法原理》 中国法制 出版社 19 年 7月版 。 16 17 《 , 97 第 5— 5 页。
维普资讯
2o o 6年 第 4期
北 京政 法 职业学 院学 报
总第 4 8期
权 都有 区别 的 。①因而 , 商 业秘 密 的法律 属 性 出发 , 而学者 们 提 出许 多调 整商 业秘 密保 护 的理 论 从 进 和学说 , 中主要 有 “ 同法理 论 ” “ 其 合 、反不 正 当竞 争 法 理论 ” “ 产法 理 论 ”“ 当得 利说 ” 、财 、不 以及 “ 密 保
① ② ③ 程乾平 : 南京 大学法学 院 2 0 04级硕士研究生。 参 见 ( lc ’ L w Dcinr)第 16 B aks a it ay , 3页 。 o 1 参见《 牛津法律大词典》 光明 日报 出版社 , 7 3页。 , 第 6

商业秘密泄露案例分析

商业秘密泄露案例分析

商业秘密泄露案例分析引言:商业秘密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资产,其保护对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商业秘密泄露导致的损失经常出现,为此,国家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

下面将通过分析某商业秘密泄露案例,深入探讨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要求和相应救济机制。

案例背景:某跨国制药公司研发出一种具有创新性的药物,可以有效治疗特定癌症。

为保护商业秘密,该公司采取了多项合理的保密措施,并和一家国内制药公司合作进行进一步的研发和生产。

然而,后来这一独家优势被曝光,造成了该公司的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1. 商业秘密的定义和形式:商业秘密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对于未公开的商业信息,具有经济价值,并且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的情况下,被视为商业秘密。

本案中,该药物的研发过程、技术参数和特性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

2. 泄露行为的认定:商业秘密泄露是指没有商业秘密拥有者许可,未经合法途径获取商业秘密的,或者在商业活动中以未经合法途径获取的商业秘密为基础,未经合法使用或者未经合法披露的行为。

在本案中,非合作方蓄意、未经许可地获取并使用了该药物的商业秘密,构成商业秘密的泄露。

3. 法律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包括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内容,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合理选择保密措施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需要对商业秘密进行明确约定以及对合作方的保密义务进行约束。

4. 法律救济机制:商业秘密泄露案件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或选择仲裁进行救济。

在该案中,受害公司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请求法律保护并要求违法行为的停止和赔偿受损经济损失。

同时,公司也可以选择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结论: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保护商业秘密有利于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

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流程详解与法律流程

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流程详解与法律流程

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流程详解与法律流程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流程详解与案例分析一、引言商业秘密作为企业重要的资产,对企业的竞争力和经营利益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保护体系。

本文将详细解析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流程,并通过案例分析加深理解。

二、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流程详解1. 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商业秘密是指具有商业价值、不为公众所知晓,并且商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进行保护的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市场信息等。

2.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为了确保商业秘密的保护,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加密和访问控制:采用密码、权限管理等技术手段,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相关信息;- 物理保护:采用实体锁、安全门禁等物理手段,保护商业秘密的存储和传输过程;- 员工培训和保密协议:对员工进行保密意识的培养,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 监测和防范:建立监测机制,发现并及时防范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3. 商业秘密的识别与分类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对商业秘密进行识别和分类,以便更好地实施保护措施。

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程度和特点,可以将其分为核心商业秘密、辅助商业秘密和一般商业秘密。

4. 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与救济当商业秘密遭受侵权时,企业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涉及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盗窃、侵犯、非法获取和泄露等。

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企业可以通过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救济等方式来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5. 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流程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起诉讼:企业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明确要求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侵权事实;- 举证和质证:企业需要提交证据以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和重要性,被告方可以进行质证和辩解;- 判决和执行: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如认定侵权行为,可以判决对侵权人进行赔偿,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上诉和执行后救济:对于不服判决的一方可以提起上诉,同时,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问题,也可进行相关的救济。

商业秘密法律咨询解答商业秘密保护和侵权问题

商业秘密法律咨询解答商业秘密保护和侵权问题

商业秘密法律咨询解答商业秘密保护和侵权问题商业秘密法律咨询解答商业秘密保护和侵权问题商业秘密是指商业主体在经营活动中,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对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并非公开的,且在取得经济利益上具有一定独占性的信息。

商业秘密不仅仅包括技术、科研成果等专有技术信息,还包括销售渠道、客户信息、价格策略等商业经营活动中的保密内容。

1. 商业秘密的合法性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法》的规定,商业秘密的保护是合法而必要的。

商业秘密的保护可通过合同、保密协议、妥善控制业务流程等方式实现。

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并帮助企业保持竞争优势。

2.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和救济措施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合法权利人许可,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获取、使用、披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和商业信誉受损,因此合法权利人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2.1 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保护商业秘密的正常运作。

2.2 赔偿损失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行为产生的经济损失以及合理费用。

2.3 销毁、删除侵权信息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销毁、删除侵权信息,以防止商业秘密被进一步泄露。

3. 商业秘密保护需要注意的问题3.1 保密义务的约定当员工、合作伙伴等参与商业秘密的保护与使用时,权利人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劳动合同中必要的条款,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

3.2 加强安全保密措施权利人应采取必要的技术、物理、组织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

3.3 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视性,增强保密意识。

4. 对商业秘密的合理利用和共享商业秘密的保护并不意味着不得与他人共享或利用。

权利人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与他人进行商业秘密的共享和合作,但必须事先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如何处理商业合作中的商业秘密泄露

如何处理商业合作中的商业秘密泄露

如何处理商业合作中的商业秘密泄露商业合作中的商业秘密泄露是一项重要的风险,对于企业而言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

因此,如何处理商业合作中的商业秘密泄露是每个企业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如何有效地处理商业合作中的商业秘密泄露。

一、加强保密意识保密意识的提升是处理商业秘密泄露的首要任务。

企业应制定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及权利,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通过定期的保密知识培训和案例分析,使员工深入了解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增强其保密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建立保密机制建立有效的保密机制对于处理商业秘密泄露至关重要。

企业可以采用以下措施来加强保密机制的建设:1. 分级管理: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商业秘密进行分级管理,制定详细的保密级别和相应的管理措施。

2. 访问权限控制:建立严格的访问权限制度,限制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访问和获取权限。

只有与商业秘密相关的人员才能获得相应的权限。

3. 加强技术保护: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密商业秘密的存储和传输过程,确保商业秘密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泄露。

4. 控制外部合作方:与外部合作方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管。

定期检查合作方的保密措施,并签署保密协议。

三、加强合同约束力商业合作中签订的合同是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依据,因此加强合同约束力对于处理商业秘密泄露至关重要。

在合同中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商业秘密定义:明确商业秘密的含义和范围,避免争议和误解。

2. 保密责任:明确合同双方的保密义务,并约定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

3. 知识产权保护:对商业秘密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明确相关权益和转让方式。

4. 争议解决:合同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加强监控和防范措施保密工作需要日常的监控和防范措施。

在处理商业秘密泄露方面,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监测机制:定期对商业秘密的存储和传输过程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的泄露风险。

失泄密应急预案

失泄密应急预案

失泄密应急预案一、引言在当今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可能给个人、组织甚至国家带来严重的损失。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失泄密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制定一份完善的失泄密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内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各类信息的失泄密事件。

三、应急处置原则1、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现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2、分级处置原则:根据失泄密事件的性质、范围和影响,实行分级处置,确保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协同配合原则: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失泄密事件的处置工作。

4、保密原则:在处置失泄密事件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失泄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指挥失泄密应急处置工作。

副组长:由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担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失泄密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和修订失泄密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失泄密应急培训和演练。

指挥和协调失泄密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失泄密事件及处置情况。

总结失泄密事件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3、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日常保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发现失泄密隐患及时报告。

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失泄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失泄密应急处置的各项决策和措施。

五、预防措施1、加强保密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保密意识。

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保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技能。

2、完善保密制度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规范保密工作流程。

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控制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

3、强化技术防范采用先进的保密技术手段,如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等,加强对涉密信息的保护。

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时的法定救济方式

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时的法定救济方式

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时的法定救济方式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当企业发现其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时,可以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处罚,但要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的有关证据。

因此,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就应注意各项文档的保管。

请见:《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2、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此处的仲裁有两个含义,一是劳动仲裁,二是普通的经济仲裁。

企业与员工因劳动争议产生的纠纷,例如员工合同期未满,擅自跳槽,带走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利益的,企业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企业申请普通经济仲裁的前提是其与侵权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注:签订仲裁协议情形通常很少),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向当地仲裁机构或者双方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在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前提下,即发生了合同纠纷与侵权行为竞合的情况时,权利人可以本着有利于已方诉讼的原则,选择向被告所住地、侵权行为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4、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侵权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他还将受到刑罚的处罚。

侵权人将被判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商业秘密保护法基本知识

商业秘密保护法基本知识

商业秘密保护法基本知识商业秘密是商业活动中的核心资产之一,对企业的竞争力和价值至关重要。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合法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介绍商业秘密保护法的基本知识。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拥有独特性、实用性并为其合法持有人带来商业价值的信息,可以是技术方案、客户信息、销售数据、营销策略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较广泛,凡具有商业价值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信息,都可以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依据商业秘密保护法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1. 法律规定:各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商业秘密。

例如,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美国《经济间谍法》等。

2. 合同约定:企业可以通过与员工、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来保护商业秘密。

这些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3. 商业惯例:商业界通常会遵循一些行业内的保密惯例,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和安全性,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访问控制:对商业秘密的访问进行限制,只有经过授权的员工才能接触到商业秘密信息。

2. 物理安全措施:采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等设备保护商业秘密的存储或处理场所,防止未经授权者的闯入和窃取。

3. 技术保护:采用加密技术、防火墙等技术手段,防止商业秘密在网络传输中被截获或窃取。

4. 员工教育: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商业秘密保密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四、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措施当商业秘密被侵犯时,合法持有人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1. 停止侵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行为停止,阻止商业秘密的进一步泄露。

2. 赔偿损失:要求侵权方赔偿因商业秘密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3. 执法救济:向有权机关举报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由其进行调查和处理。

4. 刑事追责:对于故意窃取、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跨境商业秘密保护的挑战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跨境商业秘密的保护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我的合作伙伴盗用了我们的商业机密我可以采取什么法律行动

我的合作伙伴盗用了我们的商业机密我可以采取什么法律行动

我的合作伙伴盗用了我们的商业机密我可以采取什么法律行动在商业活动中,保护商业机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商业机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机密,其泄露或盗用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竞争力下降。

然而,当我们发现合作伙伴盗用了我们的商业机密时,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查明事实并保留证据首先,必须确保确凿的证据证明合作伙伴盗用了我们的商业机密。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后续的法律行动中有更有力的支持。

可以通过收集电子邮件、商业文件、合同、图片等各种证据来证明这一事实,并将其妥善保存以备将来使用。

二、警告信一旦确定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合作伙伴盗用了商业机密,我们可以采取最简单的法律行动之一,即发送警告信。

这封警告信应详细说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并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我们的损失。

这封信通常有助于解决问题,因为侵权方可能意识到他们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三、采取诉讼行动如果对方不予理睬或拒绝停止侵权行为,我们必须采取更为严厉的法律行动。

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诉讼程序需要依靠律师,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指控。

在诉讼过程中,我们还可以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对方继续盗用商业机密。

四、追究刑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商业机密的盗用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行为,我们可以向警方报案并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并与执法机构密切合作。

如果涉及到跨国界的盗窃行为,我们还可以寻求国际执法机构的协助。

五、寻求和解或调解除了上述的法律行动,我们还可以选择寻求和解或调解来解决争端。

和解和调解都是指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项争议解决的协议。

这种方式可以避免长时间的诉讼和高昂的费用,并有可能达成一种相对满意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当我们发现合作伙伴盗用了我们的商业机密时,我们可以选择采取一系列的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是,在选择合适的法律行动之前,我们应该充分评估案件的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案。

浅谈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和公力救济途径

浅谈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和公力救济途径

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 为三类 :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构成必须同时具有三个要件 : 1直接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 密 即以盗窃.利诱、胁迫 . 1保 密性 。商业秘 密的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持有人主观上将 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是以非法占有 . 其所 持有 的某种信息视 为商业秘 密 并采取客观 的保密措施加以 为 目的窃取他人商业秘密 :利诱是以非法 占有 为目的 ,以给予利 管理 。这里所说的保密措施 .是指所有人依 据具体情势而采取 的 益或许诺给予利益 为手段 从有关人 员获取商业秘密:胁迫是指 合理 的措施 .而非过分 的或极端的措施 。因为在商业秘 密的使用 用 威 胁 或 要 挟 的 方 法 强 迫 有 关人 透 露 。
员 。所 以 商 业 秘 密 的保 密 性是 相 对 的 此 相 对 在 于秘 密权 利 人 允许他人使 用所 掌握 的商业秘 密。本类 的对 象为虽然是 以正 当
所采取的保 密措施使得其 商业秘密 .不能被从其泄露或使用 中能 手 段 获 得 商 业 秘 密 .但 由于 对 权 利 人 负 有 不 得 披 露 、 使 用 或 允
法律对其 保护 等于束 缚了社会上他人 的手 脚 不利于增进社 使 用 或者 披 露 的 视 为侵 犯 商业 秘 密 。构成 第 三 人违 法行 为有 两 3 新 颖 性 。商业 秘 密 的 新颖 性 即指 商 业 秘 密 不 为 公 众 所 普 违法 行为 明知或应知 ” 客观要件是指第三人 客观 上实施 了违 遍 知晓。商业秘 密法律制度并不 要求商业秘密 具有专利那样 的 法行 为 包括从第二人那里获取商业秘密 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保密性”特点所 新颖性 即不要 求该商业秘 密是 独一无二 的。评 判一项所谓商 该商业秘密 .披露该商业秘 密。因商业秘密的 ” 业秘密是否具有新 颖性主要考虑 两个 因素 :其一 拟议中 的商 决定 如果不对获得了商业秘密的第三人的行为加 以规定 势必 业 秘密在持有人 以外 的本行业 中的应 用程度 ;其二 本行业专 难 以有效地保护有关 的商业秘密 的所有人的权利。 业 人员对该协议 中的商业秘密 的知 晓程度。只要这种 ” 应用程 度 ”与 ” 知晓程度 不是 普遍 的 即被认 为构 成商业秘 密的新

___《商业秘密法》单元作业三答卷

___《商业秘密法》单元作业三答卷

___《商业秘密法》单元作业三答卷商业秘密是企业在商业活动中所拥有的具有经济价值并且不为公众所知晓的信息。

保护商业秘密对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至关重要。

《商业秘密法》为商业秘密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措施。

本文将回答单元作业三的问题。

问题一: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的保密性:商业秘密必须满足保密性的要求,即未公开或者未被广泛知晓。

2.经济价值:商业秘密必须对企业有经济价值,能够提供商业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合理保密措施:企业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包括订立保密协议、限制访问与披露等。

问题二: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1.约定保密义务:与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2.控制访问权限:限制商业秘密的访问范围,仅允许有必要的人员了解和使用商业秘密。

3.加强信息技术安全:通过技术手段,如加密、火墙等措施,保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4.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内部制度和规范,规范员工在使用商业秘密时的行为。

问题三: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没有固定的时间限制。

一般来说,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取决于信息的保密性和经济价值。

只有在商业秘密未被公开或者失去商业价值时,保护期限才会终止。

问题四:商业秘密泄露后的法律救济措施有哪些?商业秘密泄露后,受害企业可以寻求以下法律救济措施:1.行政救济: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处罚,要求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惩处。

2.民事救济: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赔偿,并请求法院采取禁止令等措施保护商业秘密。

3.刑事救济:对于严重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受害企业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侵犯行为进行刑事追究。

综上所述,商业秘密的保护是企业重要的法律课题,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并在泄露时及时寻求合适的法律救济。

保密协议的司法保护与救济途径

保密协议的司法保护与救济途径

保密协议的司法保护与救济途径保密协议在商业合作和技术交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确保了各方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然而,如果违反了保密协议,又该如何进行司法保护和救济呢?本文将探讨保密协议的司法保护与救济途径。

一、保密协议的司法保护1. 司法保护的基础保密协议的司法保护建立在法律规定和契约理论基础之上。

法律规定了保密协议的合法性和法律效力,契约理论则强调各方必须遵守协议的约定。

2. 侵权行为的认定当一方违反了保密协议的约定,泄露了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另一方可以通过起诉侵权行为来寻求司法保护。

侵权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授权的披露、使用或转让商业秘密等。

3. 举证责任在保密协议的司法保护中,受侵权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保密协议的存在、约定的内容以及对方的违约行为。

因此,在签署保密协议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举证责任。

4. 计算损失赔偿受侵权方可以要求侵权方支付损失赔偿。

计算损失赔偿的方法有多种,包括根据损失的性质、范围和成果来确定。

双方应在保密协议中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以减少争议和纠纷。

5. 禁令和救济措施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受侵权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判令禁止侵权方的进一步侵权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法院可以颁布禁止令、责令删除、销毁侵权信息等。

二、保密协议的救济途径1. 行政救济在某些情况下,受侵权方可以通过行政救济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干预,要求制止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2. 替代救济除了司法救济外,受侵权方还可以寻求替代救济方式。

比如,选择仲裁或调解等替代解决争议的方式,这可以更加快速、低成本地解决争议,同时保护双方的商业关系。

3. 合同约定的救济途径在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特定的救济途径,比如选择仲裁机构、适用的法律和审裁程序等。

这样可以提高解决争议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1. 约定明确的条款在签署保密协议时,双方应当注意约定明确的条款,明确各项权利义务和救济途径,以避免后续的争议和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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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俊超自2006年起在鹤壁市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反光材料公司)任业务员,负责部分省市的销售及客户拓展工作。

反光材料公司与宋俊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有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并向宋俊超支付了相应的保密费用。

反光材料公司对其经营信息制定了保密制度,对客户及潜在客户信息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鹤壁睿明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明特公司)经营期间,宋俊超以宋翔名义参与办理睿明特公司工商登记手续的相关工作。

睿明特公司银行往来账目显示,睿明特公司与反光材料公司的多笔交易客户重合,宋俊超以个人名义从睿明特公司账户取款多次。

反光材料公司遂以侵害知识产权之商业秘密为由,将宋俊超等诉至法院。

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反光材料公司制作的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秘密。

宋俊超负有对反光材料公司的忠实义务,其中包括对工作中接触到的经营信息进行保密的义务,其明知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客户名单的非公开性和商业价值,但仍私自与反光材料公司的客户进行交易,且与睿明特公司来往频繁,构成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反光材料公司经营信息的行为,侵害了反光材料公司的商业秘密。

睿明特公司不正当地获取、使用了宋俊超所掌握的反光材料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宋俊超、睿明特公司对反光材料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共同侵权。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律评析】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
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有关信息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
(一)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二)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
(三)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
(四)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
(五)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
(六)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

第十三条第二款: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

综上,可将商业秘密构成要件归纳为“不为公众所知悉”、“价值性”、“保密措施”三个要件。

反光材料公司所提供的交易记录及客户来往票据,其中“品种”、“规格”、“数量”能够说明客户的独特需求,“成交日期”能够反映客户要货的规律,“单价”能够说明客户对价格的承受能力、价格成交的底线,“备注”反映了客户的特殊信息,这些内容构成了反光材料公司经营信息的秘密点,体现了反光材料公司掌握的客户信息的特有,不能从公开的信息中获取。

因此符合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客户名单以及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认定条件。

反光材料公司提供的交易记录及客户来往票据,涵盖时间长,包含客户众多,这些经营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在生产经营中具有实用性,能够为反光材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竞争优势。

因此符合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解释第十条“价值性”的认定条件,即“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反光材料公司为上述经营信息制定了具体的保密制度,对客户及潜在客户信息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其与宋俊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明确约定了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向宋俊超支付了相应的保密费用,由此证明了反光材料公司为上述经营信息所采取的合理保密措施。

因此,以上符合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的解释第十一条“保密措施”的认定条件。

本案中反光材料公司制作的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秘密。

宋俊超违反保密约定,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反光材料公司经营信息。

睿明特公司与宋俊超利用所掌握的反光材料公司的客户信息,与反光材料公司的特定客户进行交易,侵
害了反光材料公司对其客户名单享有的商业秘密权利。

反光材料公司选择司法途径救济,遂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将宋俊超等诉至法院,帮助企业及时有效地制止侵权行为。

当商业秘密发生泄露之后,企业管理者面临着采取何种途径进行救济的问题:是采取法律手段还是采取民事手段维权?
笔者认为选择何种维权方式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和侵权的情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商业秘密保护不同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在泄密事件还不至于使秘密信息完全公开的情况下,使用民事手段维权(诸如进行协商、主张违约责任等)更为有效,如果第三方介入处理,会增加泄密的可能性,造成企业商业秘密的二次泄露、企业声誉受影响等情况。

在民事维权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一部分技术信息存在申请专利的可能性,如果能够及时申请专利,就可以使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享有独占使用该技术的权利,从而维护企业利益。

但是这个时机的把握需要企业管理者同专利代理人及时沟通,如果申请时机选择不当,可能会带来专利申请无法授权、加大泄密等法律风险。

除民事手段外,企业可采取的法律手段也有很多,如申请行政机关予以处理,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以及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行政执法具有简便、快捷的优势,提请行政机关处理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泄密的进一步扩大,但是其对内容、期限等未有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难以操作。

提起诉讼或仲裁,能够理清双方责任,确定赔偿数额,但时间上有一定的长度,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维权成本。

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以及最高院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上述情况下,企业就进一步面临选择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的问题。

刑事诉讼中关于证据证明力的要求和民事诉讼不同,更加高于民事诉讼。

另外在民事诉讼中由于商业秘密类似案件的复杂性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而刑事诉讼没有相应的要求。

在维权过程中,对于证据的收集、提供以及损害赔偿额度的计算问题,都存在一定困难。

对企业管理者而言,对于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需要做好事前防范;得知自家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应该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在必要情况下寻求专业人员的协助,以便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就是商业秘密泄露后如何选择救济途径的介绍,随着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增强,越来越多人懂得要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知识产权中的商标、专利、版权注册业务坑太多,很多人怕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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