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收费员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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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收费员申报材料
【篇一:收费员星级考评细则】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员星级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考察收费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成绩,鉴定实际业务水平,调动收费员工作、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
面提升收费队伍素质,不断适应高速公路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高速公路收费倡导星级服务,推行收费员星级考评。
第三条收费员星级考评划分为五个星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收费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
水平越高。星级用五角星表示,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
角星表示二星级,依次类推。
第四条收费员星级考评应遵循“统筹安排、分级考核、严格标准、
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科学、客观、公平地评价收费员的年度工
作情况。
第五条收费员星级考评分资格条件、考评内容、考评方法、组织管理、奖励五个部分。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六条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收费一线岗位工作的收费人员(包括收费班长、收费员、监控员、票管员、系管员);
2、爱岗敬业,遵章守纪,考评年度内无重大违纪行为;
3、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从事收费工作连续满一年以上(含)的,可以申报一星级;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取得一
星级资格1年以上(含)的,可以申报二星级;满足本条第一、二
款条件、并取得二星级资格1年以上(含)的,可以申报三星级;
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取得三星级资格2年以上(含)的,
可以申报四星级;满足本条第一、二款条件、并取得四星级资格2
年以上(含)的,可以申报五星级;
4、全年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含3天)以及长期病假累计达3个月
以上、事假累计达20天以上或管理公司予以待岗以上(含待岗)书
面惩处的,或者因严重违纪,给管理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重大影响
等行为的,取消当年的评定资格,次年执行未评定星级收费员待遇。
第七条已取得星级的收费员在本年度未报考更高星级的,必需参加
本年度星级考试;星级收费员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报考方法:
1、符合报考星级的收费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单位领取报考申报表,认真填写,上交本单位。
2、收费站根据个人申请,按照收费员岗位百分制,写出综合评语,
报考一、二星级的单位自备案,报考三、四星级的报公司收费部备案。
第三章考评内容
第九条收费员星级考评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文明服务质量、
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业务水平四个方面。
第十条思想政治表现的考评,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
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劳动态度、廉洁意识等方面的执行
和表现情况。
第十一条文明服务质量的考评,主要包括文明服务水平和质量的综
合评定。
第十二条技术业务理论的考评,主要是现行通行费征收的政策和法规、各项费收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理论考试。
第十三条实际业务水平考评,是参照现行的岗位操作规范、收费管
理硬指标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评,以及对突发事件
的应对能力等方面。
第四章考评方法
第十四条考评总分值为100分,思想政治10分,文明服务质量20分、技术业务理论50分、技能操作水平20分。
第十五条收费员思想政治表现的考评,由各单位评定。在加强日常
管理的基础上,定期进行,月度初评,年度总评。第十六条收费员
文明质量的考评,由各单位评定,可依据结合“微笑服务”考评、“温
馨服务”工程、文明收费员、委屈奖及岗位百分制有关条款的考核及
收费部稽查考核,每月评定出分值,年终总评。
第十七条技术业务理论的考评,由管理公司统一出题,并组织书面
考试。
第十八条实际业务水平考评,结合平时收费工作中的差错率、长短款、废弃票等,进行综合考评;四星级(含)以上考评增设面试程序,以测试报考人员对突发事件应对的能力。
第十九条四项考核项目成绩均达到相应星级标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可评定相应星级。
第二十条实行星级津贴和级别双向浮动制。对经考评取得相应星级
资格的收费员,各级评定机构要加强月度考核工作,结合其平时工
作表现,实行星级津贴浮动;对经考评不能获得相应星级资格的收
费员,视考评成绩高低,实行星级级别浮动制。
第五章评比方法
第二十一条一星级收费员由基层班组对照基本条件和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民主评议,收费站审核上报公司星级评定小组;收费部及
工会组织业务理论考核,最终确定初步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广泛征求意见后审批、命名。一星级收费员一般不超过收费员总数
的30%。
第二十二条二星级收费员由收费站从一星级收费员中择优推荐上报,按规定程序审批、考核。二星级收费员一般不超过一星级收费员的40%。
第二十三条三星级收费员从有突出贡献的二星级收费员中推荐,按
规定程序审核、上报审批。三星级收费员一般不超过二星级收费员
的50%。
第二十四条四星级收费员从特别优秀的三星级收费员
中推荐,按规定程序审核、上报审批。四星级收费员一般不超过三
星级收费员的50%。
第二十六条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将收费人员分为两类,评定时实
行配给制。收费员、收费班长为一类,票管员、监控员、系管员为
一类,按照占参评人员总数的比重及上款比例分别评定。
第五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六条管理公司成立收费员星级评定小组,成员由收费分管领导、收费部负责人以及各站收费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一、二星
级收费员评定工作的监督和对报考三、四级人员评定工作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站成立收费员星级评定小组,成员由各站站长、班长
等组成,主要负责一、二、三、四星级收费员的评定和上报工作。
第二十八条四、五星级考评由集团公司、靖王分公司等共同派员组
成联审小组评定。
第二十九条星级考评原则上定于每月评定一次。
第六章星级等次的分类、申报及审批命名
第三十条星级收费员分为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