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拒赔通知书
保险拒赔通知书
保险拒赔通知书篇一:平安拒赔通知书模板(痕迹不符合)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张飞:贵公司/您依据12513323900020305669号保单,因皖n-H699L号车于20XX年4月16日在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临淮镇发生碰墩子事故(报案号:92500002700028582102,向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其中全部/部分损失共¥6756元不属于我司保险责任范围,不能予以赔付,现作拒赔处理。
拒赔理由:此案件经过我司审核碰撞痕迹不符合,不能予以赔付。
特此通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20XX年4月18日篇二:山东理赔中心关于加快拒赔案件处理的通知(定稿)山东理赔服务中心关于加快拒赔案件处理的通知各机构理赔服务中心:为了及时稳妥的处理拒赔案件,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收到被保险人请求后,情形复杂的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山东理赔服务中心对材料齐全的拒赔案件的审核时效及超时效后的处理办法明确如下:山东理赔服务中心审核时效为3个工作日;公司理赔服务中心审核时效为4个工作日;超上级公司审核时效未给出意见的,在确保无拒赔反复的情况下,各地机构理赔服务中心可先按照保险法规定,在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根据鲁保监发[20XX]115号《山东保监局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拒赔案件管理的通知》要求。
山东理赔服务中心对单证《拒赔案件通知书》增加了拒赔核定的时间,具体见附件。
附件:《拒赔通知书》电子版自行下发之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山东理赔服务中心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YonGaninSURancEco.,LTd.拒赔案件通知书尊敬的被保险人:篇三:保险合同纠纷赔偿案例保险合同纠纷赔偿案例发布日期:20XX-10-03作者:范其勋律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西民初字第08598号原告王文学,男,汉族,1978年11月29日出生,农民,住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平泉镇喧哗街26号3单元102室。
拒赔通知书范文
拒赔通知书范文篇一:山东理赔中心关于加快拒赔案件处理的通知(定稿)山东理赔服务中心关于加快拒赔案件处理的通知各机构理赔服务中心:为了及时稳妥的处理拒赔案件,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收到被保险人请求后,情形复杂的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山东理赔服务中心对材料齐全的拒赔案件的审核时效及超时效后的处理办法明确如下:山东理赔服务中心审核时效为3个工作日;公司理赔服务中心审核时效为4个工作日;超上级公司审核时效未给出意见的,在确保无拒赔反复的情况下,各地机构理赔服务中心可先按照保险法规定,在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根据鲁保监发[20XX]115号《山东保监局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拒赔案件管理的通知》要求。
山东理赔服务中心对单证《拒赔案件通知书》增加了拒赔核定的时间,具体见附件。
附件:《拒赔通知书》电子版自行下发之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山东理赔服务中心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一日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YonGaninSURancEco.,LTd.拒赔案件通知书尊敬的被保险人:篇二:工程索赔范本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一、索赔成立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由我单位承建的,于20XX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XX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与李某、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与李某、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4【案件字号】(2020)晋02民终7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柴涛雷剑飞邓亮【审理法官】柴涛雷剑飞邓亮【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李某;杨某【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李某杨某【当事人-个人】李某杨某【当事人-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本院观点】关于上诉人保险公司上诉提出的李某伤残赔偿标准的问题,李某一审时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公司及邻居的证明等证据可以证实李某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事实,上诉人对此不予认可,但一、二审均未提交相关反驳证据证明其主张,故一审法院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李某的残疾赔偿金并无不当,上诉人该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施救费为事故发生后李某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对此应予以赔偿,上诉人该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合同侵权鉴定意见证据不足新证据重新鉴定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保险公司上诉提出的李某伤残赔偿标准的问题,李某一审时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公司及邻居的证明等证据可以证实李某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事实,上诉人对此不予认可,但一、二审均未提交相关反驳证据证明其主张,故一审法院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李某的残疾赔偿金并无不当,上诉人该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上诉人提出的不认可李某伤残等级鉴定的问题,本院经审查,该鉴定系一审法院委托山西金盾司法鉴定中心作出,该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具备鉴定资质,鉴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不认可该鉴定结论,但并未提交足以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故对其该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2018-2019】车险拒赔通知书-范文模板 (1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车险拒赔通知书篇一:保险公司14大理由拒赔投保人应对有术诉讼讨公道保险公司14大理由拒赔投保人应对有术诉讼讨公道通常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保险金时,会找出一大堆理由来,其中很多是和客户的行为相关的,在此我们列出了保险公司拒赔的14大理由,保险客户可以逐项对照,将拒赔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真要觉得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合理,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为自己讨回公道。
推荐阅读拒赔理由之一:未如实告知案例:201X年11月30日,张红(化名)与某寿险公司,签订了一份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是王刚(化名,张红的丈夫)。
201X年12月9日,王刚被查出患有肝癌,后张红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则拒绝赔付保险金,同时决定终止保险合同,理由是张红“过失未如实告知”。
但张红称自己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王刚是乙肝患者,自己并不存在故意或过失。
但在庭审时,保险公司则向法院提交了王刚向医生陈述的患有乙肝20多年的病历记录。
法官认为,张红虽不是故意带病投保,但她是可以知道被保险人长期身患疾病,主观上是有过失的。
最后,张红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同意这一申请。
缴费五年之后,张红及其丈夫却未能获得希望中的保障。
分析:这样的真实案例我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在签订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未能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以致引起纠纷,甚至导致无法获得赔偿。
通常,消费者在购买寿险或健康险产品时,投保书上通常都有健康告知一栏,要求被保险人就自身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病史进行如实告知。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因过失未进行健康告知的,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而一旦出险,保险公司也多以“带病投保且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
当然,随着去年我国《新保险法》实施后,张红将不会被拒赔。
车险拒赔通知书
车险拒赔通知书篇一:平安拒赔通知书模板(痕迹不符合)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张飞:贵公司/您依据12513323900020305669号保单,因皖n-H699L号车于20XX年4月16日在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临淮镇发生碰墩子事故(报案号:92500002700028582102,向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其中全部/部分损失共¥6756元不属于我司保险责任范围,不能予以赔付,现作拒赔处理。
拒赔理由:此案件经过我司审核碰撞痕迹不符合,不能予以赔付。
特此通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20XX年4月18日篇二: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商业险交强险下载打印版.doc节点接到客服报案后,与客户联系查勘定损事宜30分钟时效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后,作出核定的时间区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间十日内作出核定,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5000元以下5000元-3万元3万元-5万元从发起定损任务到定损结束的时间区间10万元以上特殊车型、稀有车型等因配件与客户协商确定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定损的车型符合万元以下“1小时通知赔非人伤事故1万元以下付”的案件,1小时;其他案从单证收集齐全到核赔通过的时间区间件:1个工作日非人伤事故1万元-3万元3个工作日非人伤事故3万元-5万元5个工作日非人伤事故5万元以上7个工作日人伤事故7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从公司与客户达成赔偿协议到支付赔款10天自做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益人发出拒赔通知书,说明理由其他保险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我公司在与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节点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抢救费用支付的书面通知后出具抢救费用《承诺支付/垫付抢1个工作日救费用担保函》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涉及人身伤亡的保险责任核定被保险人自作出核定之日起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书面说明理由2000元以下的仅涉及财产损失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给付保险金1万元以下的涉及人身伤亡5万元以下的涉及人身伤亡其他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20天明、资料之日起,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和相关单证后进行审核,对于根据现有材料能够确定赔款金额明显超过医疗费用限额或死亡伤残限额的案5天24小时72小时5天7天72小时涉及财产损失的保险责任核定24小时时效72小时件,由医疗审核人员签署意见,先予支付赔款赔案索赔材料清单请选择保险类型:车险车险索赔的材料具体内容请下载下载打印版.doc敬请注意:1.索赔所需单证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单证原件。
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怎么写
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怎么写我们去保险理赔的时候,有些情况保险公司是会拒赔的,保险公司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保险那公司拒赔通知书怎么写,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合法吗?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怎么写,关于这个问题店铺⼩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案例分析:⼀张拒赔通知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即将到来,各个领域的“打假”活动也在此展开,这时“诚信”问题成为⼤家关注的焦点。
本期“保险演播室”敬请⼤家关注保险业⾥的“诚信”问题。
⽚段⼀:⽣⽼病死乃⼈之常情,即使是万分⼩⼼,谁也不能保证⾃⼰⼀辈⼦不⽣病,平时患上点⼩⽑病,在家吃吃药就能解决,可能花费不多;⽽⼀旦患上重⼤疾病,动辄需要上万元的治疗费⽤,这是⼀般⼯薪家庭所⽆法承受的。
这不,故事的主⼈公张⼥⼠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这天,张⼥⼠在厨房做饭,听见客厅⾥有打碎杯⼦的声⾳,于是急忙跑出来看个究竟。
原来是张⼥⼠的丈夫⽼王晕倒在地。
张⼥⼠万分焦急,⽤⼿不停地推⽼王……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张⼥⼠的丈夫王先⽣在四年前患上了⾼⾎压和糖尿病,不过由于发现得早,经过及时治疗病情得以控制,四年来都未曾复发。
然⽽这天,王先⽣却突然发病昏迷了,不知所措的张⼥⼠急忙将丈夫送进了医院。
经过⼤夫的检查,王先⽣是因为⾼⾎压、糖尿病、⾼脂⾎等症引发了脑梗塞,必须住院接受治疗。
⾯对这突如其来的厄运,⼀家⼈⼀点思想准备都没有。
经过治疗,半年后,王先⽣⾝体基本康复。
为了节约住院的费⽤,两⼝⼦便商议提前出院,将⽼王接回家⾥休养。
转眼⼀个多⽉⼜过去了,在妻⼦悉⼼的照料下,王先⽣的⾝体⼀天天好转。
然⽽⾯对⼀张张医院⾼额费⽤的票据,张⼥⼠⼼⾥却怎么也⾼兴不起来。
张⼥⼠下岗多年,⽽王先⽣由于单位效益不好,也早已经提前退休了。
这些年,家⾥的⽣活是靠开杂货店的微薄收⼊和王先⽣70%的退休⾦才勉强维持下来。
但这次丈夫的⼀场⼤病不仅花光了家⾥的所有积蓄,还⽋下了不少的外债。
天⽆绝⼈之路,就在两⼝⼦⼀筹莫展时,张⼥⼠突然想起⾃⼰曾为丈夫购买过⼀份保险。
拒赔通知书格式
拒赔通知书格式篇一:平安拒赔通知书模板(痕迹不符合)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张飞:贵公司/您依据12513323900020305669号保单,因皖n-H699L号车于20XX年4月16日在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临淮镇发生碰墩子事故(报案号:92500002700028582102,向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其中全部/部分损失共¥6756元不属于我司保险责任范围,不能予以赔付,现作拒赔处理。
拒赔理由:此案件经过我司审核碰撞痕迹不符合,不能予以赔付。
特此通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20XX年4月18日篇二:财产险案件模板1财产险案件模板一、事故背景:20XX年05月10日晚21点左右,因为山东省管辖地区普降暴雨,造成一家生产办公家具的公司被水淹,厂区内进水最深的地方70cm,最浅的地方10cm。
因为暴雨造成被保险人的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库存货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事故发生后,险人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施救。
被保险人厂区内的施救工作一共持续了3天时间,参与施救的人员每天大约30人左右。
我公司的理赔人员也积极的参与施救和受损物品的清点工作。
二、报案受理:我司电话中心晚21点30分左右接到被保险人报案,派工查勘人员XXX,查勘人员接到电话中心的通知后,立刻赶往现场,赶到现场后因为被保险人厂区周围积水太深无法进入,于是回到公司查阅了保单的情况后,与被保险人电话联系约定次日早晨赶到现场。
三、承保情况介绍:通过查阅被保险人的保单发现,被保险人在我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保险的有效期是从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29日,保单的地址与被保险人报案所述地址基本,具体现场查勘的时候在进一步核对。
保险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及装修、机器设备、办公用具、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保险金额的确定都是根据20XX年11月份的资产负债表中数据确定。
保额合计1000万元,所教保费为人民币30000元,保单约定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非车险理赔未决赔案管理办法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车险理赔未决赔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非车险未决赔案管理,规范理赔处理流程,提升未决赔案案件数量和估损金额的准确性,特制定《非车险理赔未决赔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中的非车险未决赔案,是指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险、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等九大险种项下未结案的理赔案件,简称未决赔案。
第二条非车险理赔未决赔案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利用系统管控功能、平台数据分析以及监控督导机制,强化过程管控,在确保估损充足的前提下,提升未决赔案个案及整体的估损规范性、准确性和调整及时性、合理性,真实准确反映非车险业务经营情况。
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包含处理流程、估损规则、指标管控、监控质检和考核问责等。
第三条总公司非车险理赔部是负责全司非车险(不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险)未决赔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处理流程,建立管理指标和监测考核体系,优化系统功能,提供管理工具,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公司未决赔案管理,以及建立与精算部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
总公司车意险理赔部负责全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险两大险种的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制定,以及相应管理指标设置、监测考核体系建立、人意险系统功能优化、管理工具提供等工作,同时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险未决赔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分公司分管总经理为所属分公司未决赔案管理的总体负责人,负责对总公司未决赔案管理制度和理赔处理流程的有效贯彻执行。
分公司应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确保未决赔案管理和理赔处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各分公司理赔管理部门是实施细则的具体执行部门,是分公司未决赔案管理的责任部门。
部门内应设置未决管理专岗,负责未决管理细则的执行督导,对未决赔案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分析,监测评估指标数据异动情况,督办和质检辖内各机构未决赔案的及时处理和估损调整等。
机动车索赔申请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联系电话: 本车车牌号码: 驾驶员姓名: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 省 市被保险人名称: 被保险人银行账号: 被保险人开户行: 银行 省 市 分行/支行 到账短信通知号码:我单位(本人)同意贵公司根据保险条款核定的赔偿金额,并委托以下单位(个人),请勾选收款人与被保险人 的关系(监管禁止非被保险人收款的地区不允许委托收款):□行驶证车主 □受害人 □法院 □指定收益人 □律师 □ 其它 代为收取本次事故的保险赔偿金额。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银行账号: 收款人开户行: 银行 省 市 分行/支行 到账短信通知号码: 委托金额: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备注:交案人 签名: 被保险人 签章: (索赔权益人)交案人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 赔款金额一万元以上请提供以下信息材料: 被保险人为个人:职业: 工作单位: 住所地或工作单位地址:被保险人为非自然人(企事业单位)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尊敬的被保险人:为了保证你的索赔权益,并能尽快获得相应赔偿,请按照事故的真实情况,准确填写以下内容。
报案号:T AIPING GENERAL INSURANCE CO.,LTD.版本号:201107机动车辆保险索赔温馨提示尊敬的被保险人:为了方便您办理保险索赔手续,请详细阅读《机动车辆保险索赔温馨提示》,依照保险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下列单证,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提供诚信、高效、优质的保险服务并接受监督,谢谢合作。
请阅读以下的单证类型:□ 一、单方事故不涉及人伤案件单证□ 二、单方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单证□ 三、多方事故不涉及人伤案件单证□ 四、多方事故涉及人伤案件单证□ 五、全车盗抢险案件单证□ 六、火灾/自燃案件单证一、单方事故不涉及人伤案件单证□ 1、赔款收据、索赔申请书、赔款委托书;□ 2、肇事司机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肇事司机驾驶证体检证明;□ 3、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4、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6、保险公司出具的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表;□ 7、维修发票、施救费发票等相关费用发票;□ 8、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
车险拒赔通知书(范本)
车险拒赔通知书车险拒赔通知书篇一:平安拒赔通知书模板(痕迹不符合)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张飞:贵公司/您依据12513323900020305669号保单,因皖N-H699L号车于201X年4月16日在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临淮镇发生碰墩子事故(报案号: 92500002700028582102,向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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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报案人、赔偿请求人与行驶证上所述车主是何关系,保险合同上对此有否特别约定或标注,受害人直接请求赔偿的是否提供被保险人的请求直接支付受害人的请求书,怠于请求的是否存在怠于请求的情形。
应注意核实出险时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对于保险标的转让未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也未办理保险批改手续的,由于新《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注意不能以标的转让未办理批改手续为由进行拒赔。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2【案件字号】(2020)鲁02民终506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姜蓉范黎强张好栋【审理法官】姜蓉范黎强张好栋【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刘某某;张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刘某某张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当事人-个人】刘某某张某【当事人-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经典案例】涉港澳台案例【代理律师/律所】祝媛山东金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祝媛山东金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祝媛【代理律所】山东金彩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权责关键词】合同过错合同约定鉴定意见重新鉴定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一审判决采信涉案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正确。
本案一审法院依法委托潍坊盛泰司法鉴定所对被上诉人刘某某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误工期进行法医学鉴定。
鉴定意见为“1.刘某某之伤构成六级伤残。
2.误工期限为210-270日。
3.护理期限为120-150日。
"上诉人认为伤残等级过高但其未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重新鉴定,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司法鉴定意见存在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有资质、鉴定程序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故一审判决采信涉案司法鉴定意见书并无不当。
保险拒绝处理巅峰话术
保险拒绝处理短信尊敬的×××:没错,钱币一定会贬值,投保时预计未来可领回的钱一定较没价值,但不可忽略的是,您所缴的钱也会跟着贬值,但保险公司却不会因为通货膨胀而调升您的保费,所以相比较之下您不会吃亏,反而是还可能赚到好处,因为您的保额却在逐年上升。
当然,保险的功能也不只是储蓄而已,拥有一份和财产匹配的保险,能使财产不致因外在因素和税金而贬值。
事实上,最怕贬值的东西不是保险或财产,而是一个人的能力。
当能力受损的时候,才是他最受威胁的时候,保险是他力图振作的最好后盾。
我会再与您联络。
祝好尊敬的×××:如果买了保险就会出事,保险公司岂不亏损累累,早就关门大吉?事实上,买了保险反而较不易出事,我们曾作过统计,买了保险不出事的机率大约是不买保险的两倍。
原因有几个:1,买保险的人较有责任感,当然对本身的安全较为注意,不愿做无谓的冒险;2,一个能被保险公司接受的人,必然也会珍惜自己的安危;3,以宗教的观点来说,买保险是善举,众善凝聚,怎会让买保险的人经常出事呢?所以,买保险非但不是不吉利的事,还是上上之策呢!祝好尊敬的×××:其实,信基督教或拜菩萨都是劝人为善,但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一旦发生任何意外事故,能够加以物质安慰的,却只有保险事业做得到。
宗教能使人的心灵有所寄托,让精神为之安和宁静,对未来充满喜悦信心,处理谦和慈祥,但若想长保无虑无忧,除靠精神之外,保险才是解决烦恼的妙法。
更何况每个人都依赖上天,上天势必分身乏术。
所以说:“上帝无法分身照顾每一个人,所以创造了保险公司。
”我会尽快与您联络。
祝好尊敬的×××:其实,人寿保险从来不是,以后也都不会是一项投资。
确切地说,人寿保险是积蓄,积蓄与投资几乎是同义词,但是人寿保险主要是对抗人类最终的死亡,创造即时财富的保障工具。
当您用一部分宽裕资金进行投资时,可能会比开始时更富有一点,但也只是一点而已。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昆明市城北支公司、李某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昆明市城北支公司、李某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31【案件字号】(2019)云01民终44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敏李城橙饶丽佳【审理法官】赵敏李城橙饶丽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昆明市城北支公司;李某1;转某某;马某;马某某;张某某【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昆明市城北支公司李某1转某某马某某张某某【当事人-个人】李某1转某某马某马某某张某某【当事人-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昆明市城北支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谢伟超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谢伟超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谢伟超【代理律所】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昆明市城北支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一审中所做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和司法鉴定人员作出,鉴定认为李某1颅脑损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依据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1.2的规定,从病历记载内容看,李某1颞部软化灶形成,系认定为其脑软化灶形成的病理依据,虽鉴定中记载李某1自述“头晕、头疼"等症状没有病历记载,但其左侧小脑脑挫裂伤,右侧额颞部硬膜外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少量出血的伤情造成有上述症状的出现符合人的正常病理反应和自然规律,故鉴定人陈述具有客观性,以此为依据对李某1颅脑损伤伤残作出的鉴定结论真实客观。
鉴定时点和公估时间相距四个月,公估人员并不具有医师资格和鉴定资格,对李某1右踝关节伤情的描述,。
【权责关键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撤销法定代理合同过错共同过错特别授权法定代理人书证鉴定意见证明力证据不足新证据重新鉴定客观性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另行起诉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
刘金乐、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金乐、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4【案件字号】(2019)津01民终826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宝莉刘洪雨邵丹【审理法官】刘宝莉刘洪雨邵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金乐;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当事人】刘金乐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当事人-个人】刘金乐【当事人-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刘金乐【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中刘金乐以车辆所有人的身份主张相应的车辆损失及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但并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实,现车辆在登记机关的所有人仍为宋宝莲,刘金乐以协议书、证人证言等方式并不能推翻登记机关的权属记载,作为特殊动产的机动车的权属仅能以登记机关的记载为准,其在本案中主张的权利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并无不妥。
【权责关键词】证人证言证明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刘金乐以车辆所有人的身份主张相应的车辆损失及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但并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实,现车辆在登记机关的所有人仍为宋宝莲,刘金乐以协议书、证人证言等方式并不能推翻登记机关的权属记载,作为特殊动产的机动车的权属仅能以登记机关的记载为准,其在本案中主张的权利一审法院未予支持并无不妥。
综上所述,刘金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0元,由上诉人刘金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1-03 21:17:01【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关于车辆权属,原告提供了其与案外人宋宝莲于2018年3月15日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由原告向宋宝莲购买津R×××××号车辆,价款65000元,但原告并未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故原告不能证明其对津R×××××号车辆具有所有权并长期使用的事实,其作为权利人主张车损及替代性交通工具费一审法院不予认可;原告主张的律师费及误工费并未提交证据予以佐证,故一审法院对原告的以上损失亦不予认定。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龙嘉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龙嘉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11【案件字号】(2021)湘01民终1266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学里姜文张文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龙嘉明;徐超【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龙嘉明徐超【当事人-个人】龙嘉明徐超【当事人-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段欢喜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段欢喜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段欢喜【代理律所】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被告】龙嘉明;徐超【本院观点】本案上诉争议焦点在于误工费标准、护理费标准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的认定问题。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鉴定意见新证据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上诉争议焦点在于误工费标准、护理费标准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的认定问题。
误工费标准,本案中龙嘉明提交劳动合同、银行流水、工作证明佐证其收入情况及误工后未发放工资,一审法院参考该工资发放情况将误工损失计算至定残前一日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维持。
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本案中一审法院认定护理费标准符合该规定,本院亦予以维持。
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自2019年12月20日起本地区新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统一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故一审法院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认定被扶养人生活费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陈天才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陈天才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07【案件字号】(2020)沪01民终68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盛萍【审理法官】盛萍【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王喆;陈天才【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王喆陈天才【当事人-个人】王喆陈天才【当事人-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告】王喆;陈天才【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6 14:47:52【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7年底,李冰向金拓荣盛公司出具承诺书一份,载明:“李冰承诺:由哈尔滨金拓荣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代缴2012年1月至2017年11月的各项保险,在2018年12月20日前交齐至公司,由公司代缴至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具体金额以管理局实际出具清单为准。
李冰个人欠缴金拓荣盛公司计算如下:养老保险2013年1月-2018年12月金额为45864.8元;失业保险2012年1月-2017年11月金额为3731.48元;医疗保险2013年1月-2016年4月金额为15162.01元;工伤保险2012年1月-2016年8月金额为1182.5元;生育保险2012年1月-2016年8月金额为731.58元,以上共计66672.37元。
如李冰未按期缴纳以上款项,李冰承担由此为金拓荣盛公司带来的所有损失和所有法律责任。
"2013年1月-2018年12月,李冰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为45864.8元。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胡伟营医疗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胡伟营医疗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04【案件字号】(2020)粤01民终1163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余军梅【审理法官】余军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胡伟营;何梓亮;何梓媚;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胡伟营何梓亮何梓媚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当事人-个人】胡伟营何梓亮何梓媚【当事人-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代理律师/律所】李政广东正派律师事务所;凌蔼华广东正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政广东正派律师事务所凌蔼华广东正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政凌蔼华【代理律所】广东正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被告】胡伟营;何梓亮;何梓媚【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权责关键词】撤销第三人证明诉讼请求开庭审理书面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另查明,原审法院作出(2018)粤0115民初3248号民事判决后,保险公司提出上诉,本院作出(2018)粤01民终18074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还查明,胡伟营在本案原审中提交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显示在2018年5月25日前有发放工资的记录,该日期起至2019年11月10日没有发放工资。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靖边支公司与高益千、李根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靖边支公司与高益千、李根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6【案件字号】(2020)陕08民终227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贺金丽李佳悦韩连梅【审理法官】贺金丽李佳悦韩连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靖边支公司;高益千;李根海【当事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靖边支公司高益千李根海【当事人-个人】高益千李根海【当事人-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靖边支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四东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李锐陕西尊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四东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李锐陕西尊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四东李锐【代理律所】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陕西尊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靖边支公司【被告】高益千;李根海【本院观点】本案各方当事人对李根海所有的陕KXXX某某号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在上诉人处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间李根海驾驶该车辆将高益千撞伤,李根海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等基本事实无争议。
太平财险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理由如下:一、本案系第三者高益千起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非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且高益千在本案中无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优先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权责关键词】撤销法定代理合同过错无过错法定代理人鉴定意见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相同。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各方当事人对李根海所有的陕KXXX某某号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在上诉人处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间李根海驾驶该车辆将高益千撞伤,李根海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等基本事实无争议。
拒赔通知书格式
拒赔通知书格式篇一:平安拒赔通知书模板(痕迹不符合)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张飞:贵公司/您依据12513323900020305669号保单,因皖n-H699L号车于20XX年4月16日在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临淮镇发生碰墩子事故(报案号:92500002700028582102,向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其中全部/部分损失共¥6756元不属于我司保险责任范围,不能予以赔付,现作拒赔处理。
拒赔理由:此案件经过我司审核碰撞痕迹不符合,不能予以赔付。
特此通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20XX年4月18日篇二:财产险案件模板1财产险案件模板一、事故背景:20XX年05月10日晚21点左右,因为山东省管辖地区普降暴雨,造成一家生产办公家具的公司被水淹,厂区内进水最深的地方70cm,最浅的地方10cm。
因为暴雨造成被保险人的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库存货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事故发生后,险人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施救。
被保险人厂区内的施救工作一共持续了3天时间,参与施救的人员每天大约30人左右。
我公司的理赔人员也积极的参与施救和受损物品的清点工作。
二、报案受理:我司电话中心晚21点30分左右接到被保险人报案,派工查勘人员XXX,查勘人员接到电话中心的通知后,立刻赶往现场,赶到现场后因为被保险人厂区周围积水太深无法进入,于是回到公司查阅了保单的情况后,与被保险人电话联系约定次日早晨赶到现场。
三、承保情况介绍:通过查阅被保险人的保单发现,被保险人在我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保险的有效期是从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2月29日,保单的地址与被保险人报案所述地址基本,具体现场查勘的时候在进一步核对。
保险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及装修、机器设备、办公用具、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保险金额的确定都是根据20XX年11月份的资产负债表中数据确定。
保额合计1000万元,所教保费为人民币30000元,保单约定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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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赔通知书
致:尊敬的
保险单号:赔案号:
保险险种:保险金:
事故时间:事故地:
案由:
由于上述事故,您于年月日向我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RMB
¥(金额)的请求,经核定,我公司认为本次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理由如下:
一、案件事实:
二、所依据的条款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因此,我公司对于您就上述事故提出的请求不能给付,敬请谅解。
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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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太平财产保险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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