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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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嘉明镇卫生院

关于院党支部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通知院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建设风清气正的医院环境,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先将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通知如下:

一、班子责任

院党委班子对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面领导责任。

二、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

(一)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熊正伟同志

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对全院的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党支部委员、副院长唐中山同志

对全院的住院部、门诊部、药房、医技科、财务科、后勤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三)党组织成员、门诊部主任李良和同志

对医院门诊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四)党组织成员、防保站副站长李福军同志

对医院公共卫生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五)党组织成员、住院部主任郑军同志

对医院住院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三、责任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和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附: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复败工作任务分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

附件:

2012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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