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
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
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拔任用工作的流程和标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执行,提高人才选拔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岗位的选拔任用工作,包括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
三、选拔任用标准1. 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要求;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3. 具备出色的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备创新思维和学习能力,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四、选拔任用流程1. 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要求和招聘周期;2. 发布招聘信息:将招聘计划通过公司内部网站、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吸引优秀人才前来应聘;3. 收集简历: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筛选出符合岗位要求的候选人;4. 面试:对筛选出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其综合素质和能力,确定是否符合岗位需求;5. 背景调查:对面试合格的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学历、工作经历、诚信记录等信息;6. 录用决定:根据面试和背景调查结果,综合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潜力,作出录用决定;7. 公示与备案:将录用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和举报,同时将录用结果报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五、选拔任用原则1. 公开原则:选拔任用工作应公开透明,所有应聘者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2. 公平原则:选拔任用标准应公正合理,不歧视任何一方;3. 公正原则:选拔任用过程应公正无私,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进行操作。
六、监督与问责1. 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以贯彻执行;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制度,选拔和任用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组织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_____(具体单位或组织)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
二、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干部队伍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素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将品德修养作为选拔任用的首要条件。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过程应公开透明,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平等的机会,通过竞争选拔出优秀人才。
5、民主集中制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6、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选拔任用工作,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三、选拔任用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任职资格(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2)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
(3)具有相应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四、选拔任用程序1、动议(1)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由_____(具体部门或人员)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
(2)对动议进行充分酝酿和研究,形成初步方案。
2、民主推荐(1)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
(2)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确定考察对象(1)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一贯表现,由_____(具体部门或人员)确定考察对象。
(2)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_____个工作日。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1. 引言干部选任工作是党和国家机关的关键工作之一,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开和科学,中央颁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
2. 相关内容(1)选拔标准选任工作应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和要求,突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以思想政治素质为关键指标,以工作实绩为重要考核标准,以个人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为必备基本素质。
(2)选拔方法对于职位空缺,应当及时组织选拔,所有干部应当参与评定和检查,干部的考核应当与其岗位要求、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察,选拔方法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避免软弱涵养、才子好学等不科学方法。
(3)考核机制应当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机制,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开、科学,建立量化指标体系和考核流程,注重对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问题的考核,对于不能胜任的干部,应及时予以纠错、调整和指导。
(4)执行方式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执行严格的程序,有关方面应当保证程序规范、合法、有效,重点突出党的领导和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注重对于干部的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的考察和评定,推动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5)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有效,对于选拔环节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和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结论干部选任工作始终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注重制度建设和规范执行,才能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的公正、公开和科学。
我们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干部选拔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推动干部选任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使用方法指导与实操介绍详解描述示例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使用方法指导与实操介绍详解描述示例干部选拔任用是一个重要的组织工作,对于一个国家、地区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至关重要。
如何科学、公正、高效地进行干部选拔任用,是每个组织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本文将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使用方法、实操介绍以及详解描述示例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使用方法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使用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确定选拔标准、制定选拔计划、开展选拔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研究决策、公示任免结果、落实任免决定。
首先,确定选拔标准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
组织应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明确干部的素质要求、能力要求等,以便在选拔过程中有明确的标准可循。
其次,制定选拔计划是为了保证选拔工作的有序进行。
选拔计划应包括选拔对象、选拔方式、选拔时间等内容,以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然后,开展选拔工作是具体实施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
通过招聘、考试、面试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选拔,以找到最适合岗位的人才。
接下来,进行考核评价是为了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
可以通过个人面试、能力测试、背景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品德、工作经验等情况。
然后,研究决策是在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由有关领导或者组织决策机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并做出最终决策。
最后,公示任免结果和落实任免决定是为了保证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
通过公示,让组织内外的人员了解干部任免情况,并按照决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安排。
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实操介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实操介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协调、信息收集、评估分析、决策落实。
首先,组织协调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
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选拔任用机构,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职责,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信息收集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
通过广泛收集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如履历、业绩、推荐信等,可以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为后续的评估分析提供依据。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第一条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是指如实记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形成和保管以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为基础的有关资料,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
第三条纪实对象为拟提任正副处级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四条纪实工作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要做到客观真实、贯穿全程、重点突出、简便管用,使每个干部的选任过程各环节可追溯、可倒查。
第五条纪实内容主要有:动议环节,主要纪实动议主体、动议时间、提出动议理由,职数空缺情况,对选任资格条件、范围、方式提出初步建议,研究确定工作方案。
民主推荐环节,主要纪实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范围、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以及有效票数、得票数、得票率等。
采取竞争性选拔的,还需纪实选拔方式、测试情况、成绩和排名等。
考察环节,主要纪实何时通过何种方式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情况,个别谈话情况,征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意见情况等,以及考察期间的群众举报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格查阅核实及个人档案查阅等情况。
讨论决定环节,主要纪实学校干部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对拟任人选酝酿的意见及党委常委会议讨论表决情况。
任职环节,主要纪实任职前公示、备案情况,任职通知文号、试用期和任前谈话等情况。
第六条存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需要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或征求意见的情况时,需记录相关报告和批复、意见等情况。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现选贤任能、公道正派的目标,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建立健全纪实档案管理制度。
各级组织部门应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的管理制度,并明确纪实档案的保存、查询、阅读和借阅等相关流程,确保纪实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宣传教育。
组织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向干部介绍和解读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干部对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同时,加强对纪实工作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的收集和申报程序。
各级组织部门要规范干部纪实材料的收集和申报程序,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同时,加强对干部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的审核和评议工作。
组织部门要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对于复杂和争议性的纪实材料,要进行集体评议,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五、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的保密制度。
纪实材料属于干部个人隐私,组织部门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将纪实材料外泄,确保干部的隐私权。
六、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对于发现问题的组织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研究和改进。
组织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开展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实施意见的落实,可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党和人民选出更多合格、优秀的干部,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
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是指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建立起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序和方法,以确保国家和组织的干部队伍能够合理配置,选拔出适当的人才来担任领导岗位,并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首先,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应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一环节都有相应的程序和标准。
从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到考察、公示、选拨等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流程和要求,保证每一位应聘者的参与机会均等,避免个别性的主观性干扰干部选拔任用的结果。
其次,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应当设立专门的考核机构,由专家组成,对干部的能力、品德、职业素养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这些专家需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应当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对干部的优势和不足进行评价和分析,以便最终选出最适合担任该职位的人员。
再次,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需要完善的选拔任用档案记录系统。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需对每位应聘者的表现和面试情况等详细的记录和评价,以便今后对干部的任用和考核提供参考。
同时,这些档案需要进行机密和保密处理,以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最后,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需要及时的反馈和修正机制。
通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分析和评估,及时总结和借鉴成功和有待改进的经验,完善制度和流程,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能够更加科学有效地进行。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规范和监督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公开。
只有建立和执行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才能有效避免选人用人中出现的腐败和不公正现象,推动干部队伍的优化和发展。
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
****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严格执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是指如实记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形成和保管以考察文书档案为基础的有关资料,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
第三条本办法的纪实对象为集团公司拟提拔任用的中层领导人员。
第四条纪实工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行“谁办理、谁纪实”,做到客观准确、完整具体、简便管用,使每名领导人员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
第五条纪实内容主要包括:(一)动议环节。
主要记录酝酿形成的工作方案,包括动议主体、动议时间、选任方式等情况。
涉及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需记录会同纪委共同提名考察情况。
(二)民主推荐环节。
主要记录书面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
采取竞争性选拔的,记录选拔成绩及排名情况。
(三)考察环节。
主要记录考察工作方案、考察预告、谈话考察情况;拟选拔任用人选个人档案审核的结论性意见、纪检监察部门的结论性意见、调查核实有关信访举报的结论性意见、计划生育部门的结论性意见;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
(四)讨论决定环节。
主要记录集团公司党委讨论决定领导人员任免情况,有无违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情况。
(五)任职环节。
主要记录任职前公示情况;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调查核实情况;任职谈话情况;任职文件情况。
存在按照规定需要报告上级组织、纪委等部门批复同意或征求意见的情况时,需记录相关报告和批复、意见等情况。
第六条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考察任免文书档案以及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的纪实表等材料要及时归档。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是全旗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规定,各级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依法办事的原则.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勤政,团结务实、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选拔任用旗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各苏木乡镇场科级领导干部。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对象人选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如考察对象在本年内已按本实施细则进行过考察的,如无特殊变化,可不再进行全面考察。
第十七条制定考察方案。
为保证考察工作规范有序,凡相对集中的考察都要制定考察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考察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考察方案和考察对象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公示.第十八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对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或拟调整人选,在上会讨论前,应充分征求分管领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第十九条旗委组织部根据考察任务组成若干个考察组,每个考察组必须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第二十条考察人员负有以下责任:1、认真执行干部考察的政策规定。
2、深入了解,全面分析考察对象的情况。
3、如实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考察对象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工作实绩、特长和不足以及民主测评情况。
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_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的对象为提拔担任正、副科级职务的干部,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
第三条科级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主要包括选拔任用程序纪实、重要情况纪实和负面清单纪实。
(一)选拔任用程序纪实。
主要记载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履行程序情况,全程记录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前公示、任职等各个环节。
选拔任用程序纪实要实事求是地记录每个程序发生的时间、范围、结果等要素。
(二)重要情况纪实。
主要记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主要包括:1.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2.在干部考察和任职公示期间信访举报情况及调查结论,以及考察组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问题;3.征求纪检机关或相关部门意见过程中需要说明的情况;4.办党组会讨论决定意见不一致的情况;5.其他重要情况。
(三)负面清单纪实。
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采取适当方式记录在案:1.说情打招呼、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选人用人的;2.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的;3.拉票、跑官要官的;4.在人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廉政等方面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情况下,仍坚持提拔任用的;5.存在阻挠、制止对选人用人问题调查核实和依规依纪处理的。
第四条参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人员,要坚持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记录所参与程序、环节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措辞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第五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
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造成失察失误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纪实结果认定具体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办法延边州林管局林业集团公司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林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是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试用期转正等环节全过程记实和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事项的记实。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企业、林业公检法机关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
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主要包括程序记实和重要事项记实。
“记实表”(附后)实行一岗一表、一事一记。
记录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清楚。
第五条“程序记实”主要记录拟提拔干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试用期转正等八个关键环节操作情况. (一)“初始提名”记录初始提名人选的产生过程。
有组织推荐、基层党委(党组)推荐、领导推荐、个人自荐,或其他推荐形式。
注明推荐单位、推荐时间、被推荐人姓名及职务、推荐人、推荐理由等。
(二)“民主推荐”记录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时间、范围及结果.(三)“确定考察对象R21;记录推荐结果的汇报人、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的反馈意见,及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四)“考察”记录考察组成员、考察对象姓名、考察时间、民主测评情况、谈话范围及人数、需要说明的问题.(五)“酝酿”记录征求干部监督室意见、报告预审情况、征求纪委意见、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征求常委意见、征求协管方意见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记录报告预审情况、酝酿范围及其他相关情况。
(六)R20;讨论决定”记录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主持人、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表决结果等. (七)“任职”记录公示时间、公示结果、任职谈话人、任职文件号等。
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实施办法
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实施办法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实施办法(试行)一、原则与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客观真实;(二)分级负责;(三)责任明确;(四)违规追究。
第三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适用范围:①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成员;②设区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的领导成员;③乡(镇、场、街道)领导成员;④省、市、县(市、区)纪委、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及其下属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成员(不含省管干部);⑤省人大工作委员会和专门- 1 -委员会内设机构及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⑥省委部门、省直单位、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江西省委、省工商联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的领导成员(不含省管干部);⑦高等院校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省级机关和设区市选拔任用处级非领导职务、县(市、区)选拔任用科级非领导职务,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二、含义与主要内容第四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全程记实,是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写实的方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和选任工作过程中的一些重要情况进行记录,并填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以下简称《记实表》)。
第五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1、提名方式:主要记录人选初始提名方式,包括组织提名、个人提名。
组织提名必须经会议研究、集体决定;个人提名必须提交书面材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_7159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_7159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是全旗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规定,各级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勤政,团结务实、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坚强领导集体。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选拔任用旗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各苏木乡镇场科级领导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第五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功底,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现实问题;(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大局意识、群众观念和民主作风,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精选12篇)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篇1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规范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行为,防止用人失察失误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管理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程记实,是指在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完整、准确地记录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和工作过程中的一些重要情况,直观反映工作中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
第三条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适用于公司管理序列各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
第四条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主要包括工作程序记实和重要情况记实。
(一)工作程序记实,主要记录选拔任用有关程序履行的时间和简要情况。
其主要内容包括:1.提名:主要记录拟任职单位职数情况、工作启动的原因、人选提名方式(如: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组织选拔等);2.民主推荐(此环节主要适用于组织选拔提名方式):主要记录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时间、范围、参加推荐的人数、得票数和位次;3.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记录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时间、会议名称、参加人员、会议决议;4.组织考察:主要记录发布考察预告的时间,考察的时间、范围,民主测评、谈话情况,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情况,考察组人员组成等;5.讨论决定:主要记录集体讨论决定的时间、会议名称、参加人员、讨论结果,以及双重管理干部征求相关单位任免意见的情况等;6.任职:主要记录任前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公示范围及公示结果,任职时间、文号等。
(二)重要情况记实,主要记录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重要情况。
其主要内容包括:1.民主推荐得票不靠前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原因;2.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期间信访举报调查情况及结论;3.提名、民主推荐及研究讨论环节意见不一致的情况;4.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任职的情况;5.受纪律处分的人员处分期满或撤销处分后重新提拔任用的情况;6.超职数配备人员的情况;7.双重管理人员任免时相关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8.执行《中国联通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任职回避等规定的情况;9.领导人员身边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或本系统提拔的情况;10.其他重要情况。
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是指以纪实方法记录干部选拔任用过程,
凭借纪实材料评估和验证干部考察、选拔、任用等环节的规范性和公
正性,从而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干部选拔任用纪
实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确定对象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应该明确纪实对象,依据工作需要确定那些环节、那些
人员需要接受纪实。
同时,应该明确各个职责分工,确保纪实工作的
顺利进行。
(二)进行纪实记录。
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中,须进行严格的纪实记录。
具体来说,记录内容可以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各阶段的考察和选拔过程、专
家评议情况、领导小组部署和意见等,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三)汇总和整理材料。
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各阶段产生的材料必须汇总,并进行有效
的整理、归类,以便对相关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和审核。
(四)审核和评估候选人。
对于每一位候选人,必须进行审核和评估。
具体来说,审核内容
包括候选人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秉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确保审核结果真实可靠,客观公正。
(五)领导小组审议并作出最终决定。
领导小组应在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干部选拔
任用进行综合考量,根据纪实记录和评估结果,作出最终决定。
综上所述,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极大地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
公正性和透明度,对于提高干部纯洁性、减少干部不正之风具有重要
意义。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结合《XX省省管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应急管理厅党委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由厅人事处具体负责办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纪实,是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主线,以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为重点内容,通过详实的文字记录,完整的文书档案,准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客观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
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主要包括工作程序纪实和特别情况纪实。
(―)工作程序纪实1动议环节。
主要记录党委会议研究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的相关情况,人事部门提出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包括职数空缺情况,对于空缺职位拟任干部的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方面的建议,党委会议记录等。
2.民主推荐环节。
主要记录参加推荐大会人员范围和人数,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得票及排序情况。
民主推荐情况汇总后,经工作人员签字后确认装入纪实档案。
3.考察环节。
主要记录考察对象的确定情况、干部档案审核、考察谈话、民主测评、廉政测评、政治素质专项测评、征求廉政意见以及考察中有关问题的了解和核实等情况。
4.讨论决定。
主要记录向厅党委会议汇报干部考察情况、调整任免建议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会议研究及确定的意见等。
5.任职环节。
主要记录任前公示情况、公示中反映问题查核、结论以及任前谈话等情况。
(二)特别情况纪实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必须记录。
1.民主推荐得票不高(会议推荐低于30%,谈话调研推荐低于50%)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2.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纪委有保留意见的;3.受党纪政纪处理或纪律处分,处分期满重新任用的;4.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必须交流的;5.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批或者备案的情况;6.其他应当纪实的重要情况。
蚌埠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试行办法
《蚌埠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应坚持实事求是、责任明确的原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道程序、每个环节记录准确、事实清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通过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参照实行。
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主要包括选拔任用程序记实和重要情况记实。
记实统一使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以下简称《记实表》)。
(一)选拔任用程序记实,主要记录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履行的时间和简要情况,主要内容包括:1、提名动议:主要记录人选初次酝酿提名的提名人和动议理由,以及职数使用和空缺情况等。
2、民主推荐:主要记录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时间、范围、参加推荐的人数,以及得票数、得票率和位次等。
3、组织考察:主要记录发布考察预告的时间,考察的时间、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谈话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情况等。
4、讨论决定:主要记录组织人事部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时间、到会人数及讨论决定情况,征求分管领导意见情况等。
5、任职:主要记录任职前公示时间、结果,任职前谈话人,任职时间及文号等。
(二)重要情况记实,主要记载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1、组织提名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情况。
2、民主推荐得票不是最多但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情况。
3、提拔任用人选不是从后备干部中产生的情况。
4、考察前及考察期间信访举报情况及调查结论,以及群众有反映但考察组一时难以查清或核实的问题。
5、任职前公示期间信访举报情况及调查结论。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一、背景与目的领导干部是一个组织或机构中的核心力量,他们的选拔任用对组织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健全选拔任用制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和科学,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与标准1. 公平公正。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保障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2. 能力优先。
选拔任用的首要标准是干部的能力和潜力,兼顾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3. 依法依规。
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程序进行,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
4. 适应需求。
选拔任用干部要与组织的发展需求相适应,充分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和优势。
三、选拔任用程序1. 拟定干部选拔计划。
组织根据发展需要,制定干部选拔计划,明确所需干部的职位、数量、条件等。
2. 资格审查。
根据干部选拔计划,对申请参选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鉴定、任职资格审查和考察考核等。
3. 综合评价。
根据干部选拔计划的要求,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参选干部进行能力测试、面试、综合评估等环节。
4. 决策审议。
由组织决策机构对选拔结果进行审议和决策,确认干部的任用资格。
5. 发布任用决定。
将任用决定通知干部,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选拔任用工具与方法1. 能力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模拟演练等方式,对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测试,以客观衡量干部的能力水平。
2. 评估考核。
通过工作业绩考核、项目评估、360度评价等方式,综合评价干部的工作表现和领导能力。
3. 调研考察。
通过调研、实地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潜力。
4. 面谈沟通。
通过面谈、试讲等方式,与干部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思想水平、团队合作能力等。
五、选拔任用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
2. 评估制度。
建立干部任用后的绩效评估制度,对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量,实行动态管理。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与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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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和倒查追责,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是指如实记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形成和保管以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为基础的有关资料,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
第三条纪实对象为拟提任正副处级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四条纪实工作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要做到客观真实、贯穿全程、重点突出、简便管用,使每个干部的选任过程各环节可追溯、可倒查。
第五条纪实内容主要有:
动议环节,主要纪实动议主体、动议时间、提出动议理由,职数空缺情况,对选任资格条件、范围、方式提出初步建议,研究确定工作方案。
民主推荐环节,主要纪实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范围、时间、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以及有效票数、得票数、得票率等。
采取竞争性选拔的,还需纪实选拔方式、测试情况、成绩和排名等。
考察环节,主要纪实何时通过何种方式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情况,个别谈话情况,征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意见情况等,以及考察期间的群众举报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格查阅核实及个人档案查阅等情况。
讨论决定环节,主要纪实学校干部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对拟任人选酝酿的意见及党委常委会议讨论表决情况。
任职环节,主要纪实任职前公示、备案情况,任职通知文号、试用期和任前谈话等情况。
第六条存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中规定的需要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或征求意见的情况时,需记录相关报告和批复、意见等情况。
第七条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的,须纪实相关过程和结果:在酝酿、讨论或决定有关干部任用事项时有意见不一致情况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的;考察和任前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的;征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意见过程中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情况。
第八条选拔任用过程中对了解到的下列情况也要采取
适当方式记录在案:说情打招呼、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选人用人的;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的;拉票、跑官要官的;存在人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廉政等方面存在影响任用的问题时,仍坚持提拔任用的;存在阻挠、制止对选人用人问题调查核实和依规依纪处理的;其他搞用人不正之风的。
第九条纪实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组织部负责干部选任工作的人员承担具体纪实工作,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人员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条纪实资料是开展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实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见附件)、干部考察任免文书档案材料以及在任用过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材料应及时归档,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纪实专卷。
第十一条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向纪实人员提供各种应当纪实的真实情况和信息。
纪实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准确做好纪实,严禁弄虚作假和泄漏纪实内容。
第十二条对提供虚假信息、泄密、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失察失误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医院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