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度(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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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度

根据2009年第九次部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完善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水平,根据国家有关经济运行分析要求,确定我部交通运输经

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度。

一、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度安排及工作机制

(一)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是对一定时期交通运输行业运行的全过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以统计数据及调查获得的行业信息资料等为主要依据,结合上下游产业及其他相关行业资料,分析行业运行的基本情况、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研判未来一段时期的运行趋势,并提出预防或解决问题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定期开展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对于确保国家有关调控政策的落实,提高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采取“统一归口、分工协作”原则。综合规划司负责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搜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的行业运行统计数据和有关材料,编写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积极参与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

析工作。

(三)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主要以季度为频度,重点对每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的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国家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要求和交通运输行

业具体运行情况,可适当调整频度。

(四)综合规划司组织有关单位对交通运输行业半年、全年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集中会商。原则上半年会商会议于6月底召开,全年会商会议于12月底召开,有关单位按照分工,准备相关分析材料,参加半年度、年度的交通运输经济运行会商会议。为满足当前季度、月度分析工作的需要,综合规划司视情组织召开季度或月度经济运行分析会商会议,有关单位

根据分工,准备相关材料并参加会商会议。

(五)部务会每季度专题研究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有关单位原则上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按照任务分工向综合规划司提供季度分析材料。综合规划司负责编写分析报告,

提交部务会议审议,并报国务院办公厅。

二、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框架内容

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包括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四个行业,其中民航和邮政的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分别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负责,我部负责有关汇总工作。主要分析

框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态势与特点。

第一,公路、内河、沿海以及民航、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重大规划项目的建设进展,

以及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

第二,旅客和货物运输生产形势及变化特点,包括公路、水路、港口、城市交通、民航、

邮政业务等。

第三,煤油矿箱等大宗重点货物运输情况。

第四,公路、水路运价变动情况。

第五,运输、建设安全和应急处置等情况。

第六,行业重大改革推进及重大政策实施情况。

(二)交通运输经济运行中的主要问题。

分析判断交通运输行业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趋势以及产生原因,一是分析行业运行中已显现的问题,二是对行业运行中的潜在问题进行预判,对行业运行态势进行监测、研判。

(三)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当期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情况,对未来一定时期的行业发展态势进行定量或定性判断,并预测主要指标。其中,一季度分析应对上半年走势进行预测,上半年分析应对下半年走势进行预测,三季度分析应对全年走势进行预测,全年分析应对下一年度走势进行预测。

(四)下阶段工作及措施建议。

一是针对交通运输行业内部需要研究并落实的有关工作。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政策,运输市场的规范、稳定和引导政策,行业安全发展相关政策,重大问题的协调及宣传政策等。二是向国务院或国家宏观管理决策部门请示或反映需要支持的政策措施建议。

三、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任务分工

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由综合规划司牵头,政策法规司、财务司、公路局、水运局、道路运输司、安全监督司、科技司、搜救中心、质监总站为成员单位,其他司局视情参与。部科学研究院、规划研究院、水运科学研究院和其他研究机构作为咨询单位。具体任务分工

如下:

(一)综合规划司。

组织和协调部内、部属单位共同开展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搜集行业经济运

行的统计数据并进行分析。负责部内司局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交换等工作。组织与经济运行分析相关的专项调研,组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专题研讨会和座谈会。组织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编写。向部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有关部门报送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

析报告。

(二)政策法规司。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和重大改革推进进展情况,以及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三)财务司。

负责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交通专项资金(包括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港口建设费和预算外资金)的征收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提出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强化预算执行等相关

建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公路局。

负责公路建设进展及建设市场监管情况,公路养护管理和抢修保通情况,国家高速公路及重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收费公路通行费征收、公路治超及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网络运行等有关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资料。

(五)水运局。

负责水路工程建设及建设市场监管情况,煤油矿箱等大宗重点货物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水路运输和港口经营市场情况,节能减排等有关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相

关资料。

(六)道路运输司。

负责城乡道路旅客运输(包括城市客运)、货物运输、国家紧急道路客货运输、国际道路运输、重点城市重点客运站、道路货运价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等有关情况的分析,提出

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七)安全监督司。

负责行业安全、应急信息统计及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

并提供相关材料。

(八)科技司。

负责行业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并提供相关材料。

(九)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负责水上突发事件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计分析,对我国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力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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