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现状与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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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现状与危害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特点及分类
保健食品在许多国家有不同的概念,如在日本称为功能食品,强调以调节人体机能为主要目的。在美国没有保健食品的概念,这一类的保健品统称营养品和功能性食品。我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的特点在于它对人体机能的调节上,而不在于对疾病的治疗上。保健食品是食品,又不是普通食品。
首先,保健食品必须是食品, 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普通食品的基本要求,即能提供一种或多种营养素,能被人体消化吸收,安全无害。
其次,保健食品应有特定的保健功能,可满足一部分特殊人群的特殊生理机能的调节需要;同时,它不能取代正常的膳食摄入和对各种必需营养素的需要。
再次,保健食品是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的特殊食品,是为解决特殊人群的特殊需要的特殊食品,它的食用对象、食用量都有一定的限制,并非人人皆宜。
此外,保健食品对人体的调节作用是缓慢的, 所以保健食品不应也不能作为药品,它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当病人处于病态时,不能取代药物对病人的治疗作用。
保健食品的分类:大的方面分为二类。
一类是特定功能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将保健食品的功能划分为以下27类(每种保健食品最多可以申报和审批两种保健功能):
1. 增强免疫力功能。
2. 辅助降血脂功能
3. 辅助降血糖功能
4. 抗氧化功能
5. 辅助改善记忆功能
6. 缓解视疲劳功能
7. 促进排铅功能
8. 清咽功能
9. 辅助降血压功能 10. 改善睡眠功能。 11. 促进泌乳功能 12. 缓解体力疲劳 13. 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 14.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15. 减肥功能 16. 改善生长发育功能 17. 增加骨密度功能。 18. 改善营养性贫血 19. 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20. 祛痤疮功能 21. 祛黄褐斑功能 22. 改善皮肤水份功能 23. 改善皮肤油份
功能 24. 调节肠道菌群功能 25. 促进消化功能 26. 通便功能 27. 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
一旦发现超出这27种功能的,即是非法宣传,夸大功效。
二类是营养素补充剂,是指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其作用是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预防营养素缺乏和降低发生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的危险性。
二、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市场现状和危害
由于保健食品具有上述的特定保健功能、补充维生素、矿物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特点,在广大人民中具有相当大的消费市场。但是,一些不法商贩利欲熏心,不择手段,向保健品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然后再进行非法宣传,从而扩大销量,欺骗群众,谋取暴利。如果说,20世纪90年代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情况还是个别现象的话,那目前的状况就更令人忧虑。从补肾壮阳到减肥药再到降血糖药,从抗哮喘药到风湿病药再到抗癫痫药,无所不含化学药品。多年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未停止过对非法添加的专项整治和打击,但面对巨大的市场诱惑,不法商人仍然愿意铤而走险,打着纯天然保健的旗号,偷偷在保健食品中加入了西药成分。易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保健食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1、声称抗疲劳(补肾壮阳类)功能产品
此类保健食品最常非法添加枸橼酸西地那非(商品名万艾可,俗称“伟哥”)、他达拉非(商品名希爱力,西力士)、伐地那非(商品名艾力达、利维他、力伟拉)、红地那非等。其中以非法添加枸椽酸西地那非较常见。由于此类药物均属处方药物,须凭处方购买,而保健品的生产及销售要求则低很多,因此这些壮阳药成分大都被非法添加在所谓的“抗疲劳”保健品当中。在没有医师指导的情况下,长期大量服用这种非法添加了“壮阳”药物成分的保健食品,有可能对身体造成极大损害。若服用过量,极易引发毒副作用。会出现头晕、昏晕、甚至青光眼,造成对肾功能、心脏功能、心血管疾病的严重损害。长期服用,还会导致食用者勃起不倒,伤及阴部肌肉组织,甚至加重阳痿,甚至变为永久性阳痿。据统计,全国药检所的补肾壮阳保健食品中,检出率超过50%。
2、声称降糖功能产品
治疗糖尿病的保健食品或中成药多数显效缓慢,而添加降糖的化学药品后,疗效迅速,但若长期服用会引起较严重的副作用。此类假药通常在中成药中非法添加盐酸二甲双胍、盐酸苯乙双胍、盐酸比格列酮、甲苯磺丁脲、格列本脲和格列齐特等化学药品,此类药物的原料药价格低廉,而被添加到保健食品后以高出原来十几倍甚至上百倍的价格销售,并冠以“新药特药”的名称。这些化学药物都是用于医治糖尿病的常用药,降糖效果明显,但是副作用也比较明显,如果长期大量服用,最终会造成病人的低血糖和肾功能损害,甚至导致死亡。
3、声称止咳平喘功能产品
正规的治疗哮喘的保健食品一般显效较慢,造假者为达到“速效”的目的,多在中成药中添加醋酸泼尼松、醋酸地塞米松等激素,以及氨茶碱、磷酸可待因、扑尔敏等化学药品。长期服用此类药品或保健食品会导致依赖并加重病症,若服用者合并有糖尿病、结核病或病毒感染性疾病, 后果将非常严重。
4、声称减肥功能产品
近年来我国肥胖症的迅速增长,一大批保健食品蜂拥而出,这类保健食品中大多非法添加了西布曲明、芬氟拉明、安非拉酮、麻黄碱、呋塞米等,其中以西布曲明、氟芬拉明常见。西布曲明、氟芬拉明的虽有减肥的效果,却对人体的危害非常巨大,所以许多国家都把这些药物列入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药物单。我国卫生部门对这类药物的使用作了严格的规定,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并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原因是西布曲明可能增加严重心血管风险。此类保健食品中还常常被检测出添加酚酞等泻药,“酚酞”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是一种刺激性泻药,过量服用或长期滥用可造成电解质紊乱,诱发心律失常、神志不清以及倦怠无力等症状,女性则会导致不孕。最近还新出现了将原本用来控制糖尿病患者血糖的双胍类药物,被添加于减肥保健品中的现象,对于没有糖尿病的患者可出现低血糖反应,甚至危及生命。
5、声称抗风湿镇痛功能产品
此类假药擅自添加醋酸地塞米松、醋酸泼尼松、氢化可的松、丙酸氯倍他索等肾上腺皮质类激素以及对乙酰氨基酚、非那西丁、萘普生、吲哚美辛、双氯芬酸钠、马来酸氯苯那敏等解热镇痛和抗过敏类药物。由于添加了激素类药物,风湿患者在服用假药后,症状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缓解,因而往往误认为假药的疗效好,但长期服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