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新建违法建设行为工作流程图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具体流程和法律依据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具体流程和法律依据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10年企业拆迁关停维权一、立案阶段(一)、阶段概述违法建设的立案阶段是违法建设处罚程序的第一个阶段,执法部门在接到违法行为的线索以后,先要针对这些线索做一个甄别,如果符合立案的条件还要履行一个内部审批的手续,通常都是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只有内部审批手续完成以后,这个案子才可以正式进入到查处的环节,才正式启动调查程序。
一般立案线索来源于三个方面:第一是来源于城管执法部门在进行日常巡查、检查;第二是来源于相关群众的的投诉、举报;第三是来源于其他部门移送和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
(二)程序要点:1、限期立案:执法部门如果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在两个工作日立案。
2、填表签字:立案时执法人员应填写《立案审批表》,还应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
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查处的案件,由中队负责人审核,报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乡、镇城管执法中队查处的案件,由中队负责人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市或者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的案件,由支队(中队)负责人审核,报市或者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法律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七条: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管执法职权进行日常巡察、检查,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予查处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立案。
第十九条:立案时,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相关材料,按照下列规定办理立案审批手续:(一)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查处的案件,由中队负责人审核,报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二)乡、镇城管执法中队查处的案件,由中队负责人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三)市或者区、县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的案件,由支队(中队)负责人审核,报市或者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
局违法建设整治实施方案

局违法建设整治实施方案为了有效整治和治理局违法建设现象,维护城市规划和建设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特制定局违法建设整治实施方案,以期达到规范建设行为,提高城市建设质量的目标。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局违法建设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建设规划,不搞违法建设行为。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和法律法规要求。
三、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局违法建设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形成震慑效应。
四、加强规划管理加强对建设规划的管理,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坚决杜绝违法建设行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管,确保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局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局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划,不参与违法建设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局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局违法建设整治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八、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九、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划,不参与违法建设行为,共同维护城市建设秩序。
十、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加大对局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违法建设行为,恢复城市建设秩序。
十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划,共同维护城市建设秩序。
总之,局违法建设整治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执法力度,加强规划管理,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整治力度等多种措施的综合施策,才能有效整治局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市建设秩序,提高城市建设质量。
【城管方案】武清区违法建设联动查处方案

【城管方案】武清区违法建设联动查处方案违法建设联动查处方案为做好全区违法建设行为的巡控、查处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根据我区环境秩序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按照“属地为主、明确责任,部门联动、依法查处”的工作的原则,严格落实违法建设联动查处机制,遏制违法建设行为高发势头,加大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拆除力度,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违法建设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李建成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钟书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周德友,区委常委、公安武清分局局长李明,副区长刘广生,区政协副主席刘士栋任副组长,刘广生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法制办、信访办,区建委、综合执法局、房管局、规划局、国土局、供电公司、水务局、公安武清分局、公安消防支队、卫生局、新闻中心以及全区29个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执法局政委李士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范围的违法建设查处活动。
三、职责分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一)区综合执法局加强对街(镇)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培训,推动街(镇)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未经规划部门许可违法建设的控制和依法拆除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1、依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第1项和《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第四条第5项、《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市管理执法职责的通知》(津政发[2007]90号)第一条的规定,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2、依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
3、依据《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第七条第1项和《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第四条第7项及《关于调整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津政发[2007]101号)的规定,依法查处逾期未进行安全鉴定或经鉴定影响房屋安全而继续施工以及使用的违法建设行为。
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方案范文标题: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也面临着一些违规违法建设的问题。
这些违规违法建设对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以及社会秩序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防控违规违法建设,维护城市的良好发展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明确违规违法建设的防控措施,加强相关管理工作。
二、防控原则1. 法律法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防控工作,坚决打击违规违法建设行为。
2. 人民安居原则:确保人民居住安全,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3. 预防为主原则: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的违规违法建设抵制氛围。
4. 综合治理原则: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违规违法建设的防控工作。
5. 严格执法原则:加强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法建设行为。
三、防控措施1. 宣传教育(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违规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和不良影响,提高公众的违规违法建设意识。
(2)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举办违规违法建设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比赛等,提升公众对于合法建设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3)加强学校教育,将违规违法建设防范知识纳入课程体系,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合法建设意识。
2. 加强监管(1)建立健全违规违法建设的监管机制,明确各级职责和权利。
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违规违法建设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
(2)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合法建设。
(3)加强对建设材料和施工设备的质量监管,建立质量追溯制度,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3. 建立举报机制(1)建立公众举报违规违法建设的渠道,设立专门电话、网络平台等,便于公众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2)对于公众的举报,相关部门要进行及时核实和调查,对属实的举报案件进行严厉处理,打击违规违法建设行为。
4. 加强执法力量(1)增强执法部门的人员和经费投入,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2)建立违规违法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11.12•【字号】晋建市字〔2018〕310号•【施行日期】2018.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市字〔2018〕310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各有关单位:现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1月12日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有效遏制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等违法现象滋生,切实加大对违法转分包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两年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中央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治乱有关要求,以《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开展全省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两年行动(以下简称“两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强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遏制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长效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竞争氛围,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一)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转分包等行为1.开展全面排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新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检查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检查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违建执法流程图(改)

听证告知
7 日内
下达《听证告知书》 、 《听证通知书》 、 《听证公告》 、 《送达回证》
组织听证
由各级法制部门组织听证,制作《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听证完毕后起草《行政处罚听证报告》 ,供案审会决策
行政处罚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送达回证》
2 个月内提出行政复议 (西安市人民政府) 6 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 《现场勘验笔录》,影像资料
已建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为
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送达回证》
违法处理意见报告后,5 日内制作
处理意见报告
制作《行为违法案件处理意见报告》
处罚告知
制作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 《送达回证》
3~7 日(陈述申辩)
责令限期拆除
3 日内
制作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 、 《送达回证》
制作发布《强制拆除公告》
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 市财政非税收 组织强制拆除
制作下达《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 、 《送达回证》
由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制作《行强制拆除现场笔录》
补办规划手续
确认
制作《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履行笔录》
结案
制作《行政违法案件结案报告》
仍未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拟制强制执行方案
拟制强制执行方案,拟报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复制《行政复议决定书》 、 《行政裁定书》 、 《行政判决书》 未缴纳罚款或依法没收的 强制执行报批 制作《行政违法案件处理意见报告》 告
制作下达《催告通知书》 《送达回证》
强制拆除公告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违法建设执法流程图
案件受理 填写《行政违法案件受理登记表》 附:《违法建设认定书》及《违法建设处意见》(规划部门出具)
查处违法建设情况汇报

查处违法建设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市在城市建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违法建设的问题。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特向相关部门汇报查处违法建设情况。
首先,针对违法建设的情况,我们对市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了一些违法建设的现象。
其中包括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违法行为,以及超出规划范围、未取得相关手续的建筑项目。
这些违法建设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也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针对这些违法建设情况,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违法建设的监测和巡查力度,加大了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了违法建设的发生。
在整治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些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对我们的整治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同时,一些涉及到违法建设的利益集团也对我们的整治工作提出了一定的阻力。
但是,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推进整治工作,绝不手软。
为了更好地加强城市管理,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惩处力度,让违法建设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最后,我市将继续加强城市管理,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城市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意见.doc

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意见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坚决遏制与处理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土地管理和建设规划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范围大云镇区域内发生的各类违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
二、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具体处理办法(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属情节特别严重的违反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对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一律作拆除处理:1、占用基本农田的;2、擅自占用土地或超出批准面积使用土地,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3、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4、严重影响土地规划,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5、建新不拆旧及擅自搭建的;6、与现行城乡总体规划严重冲突,影响城市道路交通、消防、泄洪、环境、镇容村貌的;7、房屋质量严重受损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利益的;8、引起相邻权纠纷,群众意见大的;9、通告发布后新建的;10、已发停工通知或限期整改通知后,继续抢建的。
11、土地已经出让的;12、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应当予以拆除的;(二)对升层、翻建等行为的具体处理办法1、对升层的处理原批准建房檐口高度为6.8米以下的,如需加层的,加层部分的高度不超过2.9米,檐口高度不得超过8.8米,以坡屋面结顶,8分坡势,檐口不得砌墙体;升层后合法户型面积的计算以原批准面积为准。
2、对翻建的处理翻建的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8.8米;超出原批准的合法宅基地面积的,超面积部分作没收处理或拆除处理;翻建后合法户型面积仍以原批准面积为准;3、升层或翻建户,在征得左右前后邻舍同意、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报村民委及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
县查违办公室运行机制

县查违办公室运行机制依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县城及周边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管理体制的通知》(秭办文【2013】91号)文件精神,现成立秭归县查违办公室,在县查违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工作。
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协调统一各职能部门,及时高效地对县城及周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以下简称两违行为)进行查处。
一、人员构成县政府办副主任梅先兼任查违办公室主任,县城管局局长林松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谭宏(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谭永虎(县规划局局长)、周建亭(县公安局副局长)、黄柳军(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副主任。
二、机构职责及人员分工办公室职责:对县查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在县查违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县城及周边的两违行为进行查处;及时摸清县城及周边的两违情况,准确地掌握两违态势;迅速高效地对县城及周边的两违行为进行处理,结合实际调查对每一处违建(占)户拿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并上报到领导小组;负责对县城规划范围内的五个自然村、三个社区的两违情况进行考核统计,并将统计结果上报到领导小组;指导、考核、协助茅坪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
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由规划、国土、城管各抽一人,负责日常值班。
小组成员的职责:主任梅先:负责全面协调,统一部署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对办公室成员监督领导。
常务副主任林松:协助梅主任管理好日常事务,负责安排部署日常具体工作,强化城管执法部门的相关责任;副主任谭宏:负责对违法用地的日常情况进行记录,负责相关情况、报告的起草,负责将茅坪镇违法用地情况对镇村进行考核,协调国土执法部门对县城及周边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副主任谭永虎:协调规划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认定,对已建成的遗留违法建设分步处理,负责接待村(社区)基层组织的举报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并将举报内容及时告知涉及的部门;副主任周建亭:负责协调公安部门为控违拆违工作提供安全保障,负责处理日常查处过程中所遇到的无理取闹、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的违法行为;副主任黄柳军:负责协调县城管执法大队对县城及周边新增在建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强拆。
规划执法行政处罚工作流程1

规划执法行政处罚工作流程一、立案。
1.案件来源:一是巡查发现;二是群众直接举报(省条例第56、65条是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三是上级交办。
2.填写立案呈报表。
经办人填写,所长决定。
指定的经办人至少1人为管理员。
二、调查。
1.现场照片。
必须写明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
2.勘查笔录。
需经当事人或者现场施工人签名核对。
附简笔现场平面图,表明违法建筑面积、四至间距。
3.当事人身份。
个人的以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为准,单位的以单位登记的证照为准,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现状平面图。
注明图幅号和调阅经办人。
5. 谈话笔录。
当事人、承办人(至少1人为管理员)、记录人等都要签名核实。
6、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证、房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权属依据。
7、其它:其它证人(四邻等利害关系人)证言、该地块控制性详细、历年航测图、总平面图等影响违法行为处理的相关证据材料。
三、处理决定。
1.停工。
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可依违法建设现场照片、勘查笔录以及确定当事人身份等初步证据,先发放停止施工建设通知书。
发放停止建设通知书后,必须将案件录入规划监察系统。
经责令停工后,发现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发现之日起2日内由规划所报分局,分局汇总后于次日报市局督查支队,由督查支队汇总后以市局名义报告市政府。
2.行政处罚。
经责令停止建设后,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可以现场拆后照片结案。
违法建筑物还继续存在的,需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一是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当事人、告知承办人(至少1人为管理员)、记录人等都要签名核实。
二是填写行政处罚处理表。
写明违法建设基本情况,违法的法律法规条文,拟处理意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今后无论是拆除还是没收都要并处罚款,暂定80元\平方米;限期拆除的,一般限期7天以内为宜)报所长审核。
所长审核后报分局监察科。
分局监察科报市局监察处审核。
经市局监察处审核后,将处罚决定书送督查支队备案。
三是送达。
处罚决定书作出后,由规划所管理员负责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可留置送达。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国土资源部本级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明确部立案查处的范围、工作程序和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适用本规范。
二、工作要求和流程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遵循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案情分析和调查报告、案件审理、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部审议形成处理决定、实施处理决定、执行、结案的工作流程进行;具体工作由执法监察局和其他业务司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三、立案(一)立案管辖范围。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以属地管辖为原则,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原则上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
国土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管辖的案件,具体包括: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土资源部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国务院要求国土资源部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4.国土资源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其中,国土资源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是指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其他部门移送以及执法督察工作中发现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重大、典型违法行为,经部批准立案查处的案件。
(二)立案呈批。
对需要由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先行组织对违法基本事实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现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报部批准后立案:1.有明确的行为人;2.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3.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4.未超过行政处罚时效;5.符合国土资源部立案管辖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区域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简易处理工作细则工作流程图

四
制作地价罚 款方案
街道办提出处罚方案和补缴地价方案 (5个工作日内)
规划土地监察局核查处罚方案 规土委核查补缴地价方案
五
查违小组会 议审议
符合简易处理条件
符合简易处理条件 并处于下列条件 (一)宗地面积大于3万(不含3万)平方米、容积率小于 1.0(不含1.0)的违法建筑; (二)两规申报后期补录的违法建筑; (三)因特殊情况(如死亡继承、解除挂靠关系、国有企业 划拨等 )需理顺权属关系的违法建筑; (四)其他需区查违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的疑难项目。
七
缴交地价罚款
八
信息共享
区城市更新局不定期向区查违办抄送项 目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区域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简易 处理工作细则工作流程图
一
街道办初审 申报主体递交申请至街道办 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更新局合法用地比例情 况意见文件、简易处理申请书 当事人身份确认、建设时间核查、权属调查、 分宗定界、建筑物现状用途核查
街道办初审(20个工作日内) 社区公示7日 街道办将申报材料移交至区查违办 (3个工作日内)
二
区查违办复审
区查违办向规土委发出征询处理意见函 (5个工作日内)
若材料齐全,区查违办需设立卷宗,建立台账
三
规土委审查
出具规划土地审查意见书 (10个工作日内)
核查内容: (一)非法占用已完成征转地补偿手续的国有土地; (二)占用基本农田; (三)占用一级水源保护区用地; (四)占用规划高速路、快速路、主干路、广场、城市公园 绿地、高压走廊及现状市、区级公共设施等用地; (五)压占原水管渠蓝线; (六)不符合橙线管理要求; (七)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禁止建设区内; (八)与非农建设用地重叠
街道办查违领导小 组会议审议
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实施方案

02
违法建设现状分析
违法建设的地域分布
城市中心区域
该区域通常为商业和居住的繁华地带,违法建设多集中在旧城区和历史街区,破坏了原有的城市肌理和风貌。
郊区及农村
在郊区和农村地区,违法建设多出现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体土地上,部分地区存在大规模的违法建设工业园区和住 宅区。
风景名胜区
这些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多涉及私搭乱建、违规改造和破坏景观等问题,对景区的环境和文化造成严重影 响。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城 市规划的认识和法律意识。
鼓励公众参与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同时加强 对公众意见的吸纳和反馈,提高公众对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
查处违法建设的措
违法建设的类型和特点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未取得规划许可
一些业主在未经过正规程序审批的情况下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将工业用地、农 业用地等非建设用地用于建设。
部分业主在进行建设活动时未取得或伪造 规划许可证件,导致所建建筑物不符合城 市规划要求。
违规扩建、加层
建筑质量低劣
部分业主在已有的建筑物上进行扩建或加 层,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报建。
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实 施方案
汇报人: 2023-12-02
目录
• 引言 • 违法建设现状分析 • 控制违法建设的策略和方法 • 查处违法建设的措施和程序 • 实施方案的组织和保障措施 • 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和效果评估
引言
01
背景和目的
违法建设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 定进行建设,破坏城市规划、影响城市功能和布局、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 生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城乡规划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制度(三篇)

城乡规划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制度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是指未经规划行政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设活动或者违反规划许可条件进行建设的行为。
这些违法建设项目不仅影响城乡规划的统一性、合理性,也会对环境、生态、居民生活等方面带来严重的影响和隐患。
为了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制定了城乡规划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管理法》4.《城乡规划管理条例》5.《城市发展与规划建设》系列政策二、处理制度主要内容1.违法建设的查处与处罚根据城乡规划违法建设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的大小,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建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处罚决定等环节。
相关部门应对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立案调查,并依法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并将听证结果作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3.责任追究对于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的,应予以相应的责任追究,包括行政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等。
同时,对于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也应予以相应的责任追究,应承担违法建设的所有后果。
4.违法建设项目治理和修复根据城乡规划违法建设的具体情况,相关部门可以要求其进行整改,恢复原状,或进行规划调整。
对于严重危害城市环境和群众生活的违法建设项目,可以组织城市治理与修复,并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的相关项目中。
5.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城乡规划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和举报,对于有效的举报,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存在问题与改善措施1.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力度不够。
目前,尽管相关部门对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进行了一定的监督和查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力的情况。
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方案(2篇)

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镇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秩序,完善建设管理制度,杜绝违规违法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特制定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方案。
一、机构设置:成立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社区)、镇驻村干部、执法小组、纪委监察室、建设管理科为成员。
各村(社区)成立村主任为组长,督查员为副组长,各委员、社长为成员的村(社区)防控小组。
二、防控内容:非法占地、违规修建、未批先建(改、扩、新建)、非法买卖房屋、非法转让宅基地、无正规手续非法修建圈舍、鱼池等、非法圈地、无审批手续的堆料场等。
三、防控措施:1、加大宣传,营造防控氛围通过广播、会议、宣传单、学习参观等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在辖区内营造常态化的防违、控违、查违、拆违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让镇域内各单位和居民对各聚居点规划、重点防控区域、建设项目申报及建房审批程序、风貌控制、违规违法建设处罚等情况有较为详细的了解。
2、加强巡查,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萌芽态势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以建设管理科为主体,各村(社区)及驻村干部配合的方式,对全镇定期巡查,每半月一次,每次巡查不少于____人,具体分区如下:。
由各村(社区)、驻村干部、各执法小组成员在下村(社区)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对所到区域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填好《村(社区)域内建设行为巡查台帐》;3、鼓励举报,巩固防控战线由各村(社区)发动全域内居民积极参与建设管理,鼓励居民举报违规违法建设行为,加深对不法建设行为的防控和打击力度,建立并巩固防战线。
同时各村(社区)片区巡查人员对村民举报情况作好登记,填好《违规违法建设行为举报台帐》;4、严格执法,震慑不法行为由建设管理科组织执法小组、各村(社区)及驻村干部对举报的违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进入执法程序,并填好《违规违法建设行为执法台帐》;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案例,交由市风管办执法大队、县规划建设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执法部门查办;5、严肃问责,规范防控队伍建设由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进行问责,并填好相关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