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心理个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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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实证研究

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实证研究

教丨育I保丨护■EDUCATION AND PROTECTION•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实证研究王燕飞张文韬(湖南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湖南长沙41(X182)扌商要:青少年法治教育是预吩青少年犯罪、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必然选择。

以武汉地区青少年为研究样本,通过分析实地调研数据,总结和评价了中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提出加强和改善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结果表明,目前青少年对我国法治教育的认知状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片面性和不平衡性、家庭及社会教育缺乏、过度依赖理论灌输等问题。

为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水平、破解目前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要多层面加快青少年法治教育建设,构建合理渠道化解青少年法治教育"边缘化”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保障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可持续性.,关键词:青少年;法洛教育;边缘化;发展路径心理矫治是刑罚执行机关的心理专业人员运用心理学方法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问题、人格障碍以及行为问题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①实务中一般将其分为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两大类。

其中,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就是根据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特征以及存在的心理问题所进行的有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措施。

在社区矫正中.对于未成年服刑人员心理矫正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实践上也在不断进行探索。

一、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心理问题与矫治模式1•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问题。

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所处的年龄阶段(14至18周岁)是其人生发展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

一般认为这一年龄阶段正好处于少年时期末端与青年时期开始,从整个人生发展阶段角度看具有不可替代的过渡作用。

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特征有:精力充沛,逆反心理较强;认知与辨别能力差,但同时可塑性强;情绪敏感冲动,充满矛盾等等。

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问题又可以被称作是心理失衡。

通俗地说,心理问题是人们心理上出现的各种负面、消极的情绪与心理状态的总称,如焦虑、恐惧、抑郁、自闭等等。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下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的个案干预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下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的个案干预
罪的风险。
03
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现状分 析
涉罪未成年人数量及特点
数量逐年增长
随着社会发展和未成年人 犯罪率的上升,涉罪未成 年人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 。
低龄化趋势
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涉足 犯罪行为,且年龄呈现低 龄化趋势。
犯罪类型多样化
涉及的犯罪类型多样,包 括盗窃、抢劫、打架斗殴 等。
考察帮教工作现状及问题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应用领域
心理咨询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可以应用于心 理咨询领域,帮助个体解决内在 的心理问题和外在的社会问题。
教育辅导
该模式可以应用于教育辅导领域 ,通过改善学生的心理状态和社 会适应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
展和学习成绩的提高。
犯罪矫治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可以应用于犯 罪矫治领域,通过改善犯罪嫌疑 人的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 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并降低再犯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评估指标的确定
根据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的目标和要求 ,确定评估指标,包括认知、情感、 行为、社会功能等方面。
评估指标的量化
将评估指标进行量化,制定相应的评 估标准和评分细则,以便进行客观、 准确的评估。
评估方法选择及应用
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评估指标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如量表评估、观察评估、访 谈评估等。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特点
综合性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综合了多种理论和方法,包括心理分析 、认知行为、人际交往等,以全面了解和解决个体的心理 问题。
互动性
该模式强调个体与其所处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通过改善 个体的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和 心理健康。
目标导向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的目标是帮助个体解决内在的心理问题 和外在的社会问题,通过改善个体的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 能力,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和心理健康。

一例服刑人员严重心理问题的个案报告

一例服刑人员严重心理问题的个案报告


体 的。而焦虑 的对象是 指向未来且 并不 具 体 的。 求助者的焦虑可视为 面对生活重大事件 的焦虑症
状 ,因此可以排除焦虑症。

42焦虑 自评量表 .
( A ) 分 S g
标准分 6 分 ,提示有 中度焦虑 。 5
6原 因分析 .
43抑郁 自评量表 ( D )分 . S S
总分 10 ,平均分 1 ,因子分如下 : 7分 . 9 躯 体 化 1 ,强 迫 症 状 1 ,人 际关 系 敏 感 功能受损程度,三项的等级标准尚不能达到神经 . 7 . 5 6 。 2 ,抑 郁 1 ,焦虑 2 ,敌对 2 ,恐怖 23 . 7 . 9 . 9 . 0 _,偏 症的诊 断分数 ( 分) ()与焦虑症相鉴别 : 3 执 2 ,精神病性 0 ,其他 1 。 . 2 . 9 . 0 求 助者有担 心害怕 的症状 ,但 对象 是现实具 说 明求助者 的症状 主要 表 现在 焦虑 、恐 怖 、 偏执和人际关 系敏感等方面 。
() 主动求医,寻求帮 助 1
() 有 自知力 ,能说 明 自己遇 到的问题 ,并 大的限制 2 ()经历 了对求 助者来说很重 大的 负性 生活 2 对 问题有 自己的看法 () 冲突性质属常形 ,是生 活重 大事 件 ,对 事件 ,负性情绪长 时间无法缓解 ,因人 际关 系不 3 佳缺少了社会支持 系统的帮助 。 于服刑人员来说改造成绩 与刑期 有重大关联 ()冲突持续 3 ,求 助者会 出现短暂情 绪 4 月 失控 ( 伤心流泪 ,大吵大闹)
63 。 心理学原 因
()经医院检查 ,求助者没有与之相关的躯 5
体器质性疾病 () 生理上 :头 昏,饮 食不好 ,睡眠质量 下 高的戒备心和敌意 ;不喜欢循规守矩 ,容 易激动 , 6 遇到委屈时情绪表达强烈,并且有抵触情绪,有 降 ( 7 )心理上 :伤心难过 ,焦虑 ,记忆力下降 时敢于公然与之对抗 。 ()错误的观 念 :因为自己各方面表现较好 , 2 () 社会功 能上 :消极 怠工 ,不 想参 加劳 动 8

社区矫正典型案例

社区矫正典型案例

社区矫正典型案例——东门街道陈某的个案分析日期:2009-6-24 14:48:57 人气:1495一、接案及建立专业矫正关系随着深圳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进一步推开,2007年7月19日,陈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被分到了东门街道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作为东门街道司法所第一批社区矫正人员,陈某受到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

他们向陈某详细介绍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考核及管理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奖罚分细则等社区矫正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方法。

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帮助下陈某填完一系列表格,并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上签了名。

矫正关系初步建立。

二、资料收集陈某在转入社区矫正前,一直都在东门派出所的管辖下,从派出所转送过来的材料以及之后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家访收集到陈某的一些基本情况。

(一)个人资料1、个人基本资料陈某,男,已婚,195X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广东XX市人2、主要犯罪事实及处罚陈某在任广东深圳市XX对外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期间在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获得巨款1200万人民币。

被判定为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三十万人民币。

刑期执行期限自2003年11月28日至2013年6月13日止。

3、身体状况陈某中等偏胖的身材,体虚多病。

2007年1月12日经XX监狱医院鉴定,陈某患高血压、冠心病、脂肪肝、高血脂症、左眼失明等疾病并准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

4、服务对象的能力及特点陈某曾任广东深圳市XX对外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人称陈总,掌管拥有几千万资产的公司,口才很好,能力也较强。

(二)背景资料1、家庭情况陈某妻子现年55岁已退休,夫妻恩爱。

儿子在英国读书今年刚毕业,目前在英国工作。

有5个弟弟,兄弟感情不错,据悉陈某出事后,其弟曾为其多方奔走。

父母健在,父母对其十分疼爱和关心,经常电话联系。

2、社区环境案主住在一个比较好的小区里,据了解其房子是拆迁补偿而来。

小区内都住着许多原来的拆迁户,彼此都相互熟悉。

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个案研究

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个案研究

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个案研究引言个案背景小李是一名八岁的男孩,他的父亲因为犯罪被判刑,并被送入监狱服刑。

母亲则因为精神疾病无法独自抚养小李,因此小李被送到了孤儿院。

小李在孤儿院内生活得很不开心,经常闷闷不乐,不愿意和其他孩子交流,情绪低落,成绩也一直处于较差的状态。

介入过程社会工作者得知小李的情况后,首先与孤儿院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小李的情况和问题所在。

通过对小李的访谈和观察,社会工作者发现小李的心理问题较为严重,他内心深处充满了对父亲的思念和对未来的恐惧,无法适应当前的生活环境。

社会工作者与小李进行了多次的心理辅导和情感疏导,通过谈话和游戏等方式,帮助小李释放内心的情感,并慢慢建立起对社会工作者的信任。

社会工作者还联系了小李的父亲和监狱内的心理医生,了解了小李父亲的犯罪原因和服刑情况,以及对小李的影响。

通过这些了解,社会工作者更好地了解了小李所面临的困境。

社会工作者还联系了学校的老师和孤儿院的工作人员,了解了小李在学校和孤儿院的表现和情况。

社会工作者还协调了学校老师对小李的教育方式和方式进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小李的需求。

运用“关怀者需求”的理论,社会工作者利用小李对父亲的思念和对未来的恐惧这两个需求点,通过陪伴和心理辅导的方式,帮助小李建立起心理支撑,重建起对未来的信心。

社会工作者还利用社会资源,帮助小李的母亲获得了精神疾病的治疗和康复,为小李回归家庭创造了条件。

效果评估经过一段时间的干预和关怀,小李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和其他孩子之间的交流也有所增加,他也开始在学校和孤儿院内表现出更加积极的态度。

社会工作者还与小李的父亲取得联系,并通过电话和书信的方式,帮助父子之间建立起了更加和睦的沟通与联系。

小李的母亲在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获得了精神病的治疗和康复,最终成功接回了小李,小李重返了温馨的家庭。

社会工作者还协调了社区资源,为小李的家庭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在小李回家后也给予了一定的帮助和指导。

一例未成年犯罪的社区心理矫正案例分析

一例未成年犯罪的社区心理矫正案例分析

一例未成年犯罪的社区心理矫正案例分析作者:杨嵩来源:《智富时代》2017年第02期【摘要】本文通过对一名16岁的未成年人进行的四次社区心理矫正进行总结,具体描述了矫正对象主要存在的问题,心理矫正的目标、心理矫正过程中所用的技术,对矫正过程的过程和优缺点进行总结和反思,最后对矫正对象进行评估。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社区心理矫正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上升,矫正内容日趋复杂,因此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与方案就成为社会必须关注的内容。

一、一般资料严某,男,16岁,2016年1月17日因涉嫌偷盗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情节较轻,态度良好,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为初犯,因此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建议司法部门对其进行分流被法院受理,执行社区矫正。

严某出生在重庆,其出生时母亲因难产去世,后与父亲、姐姐前往云南并在其两岁时父亲重新组建家庭,家庭关系良好,继母对待两个孩子尽心尽力。

小学时,严某成绩非常好,但在初中时因与同学打闹摔断腿而休学,后重返学校时与老师发生冲突,遂厌学、沉迷网络,结交不良同伴。

初二后辍学离家独自混迹昆明,在过很多地方打工。

严某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对于他的情况完全不理会,继母对其有心无力,多番管教均以失败告终。

二、主诉从小父亲就不太管我,成天都在外打工,也没有关注我的情况,虽然继母整天在我面前唠叨,但是对我还是不错的,初中开始结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加上厌学、辍学,早早的就踏入了社会,很多时候都没有钱,又想到母亲很辛苦,不好意思往家里要钱。

案发当日本想回家,但苦于没钱,于是在同乡的鼓动下前往某大学进行偷车,他负责望风。

“当时也没想过太多,就是觉得没钱了,应该要找点钱,也没考虑过偷车会犯法,再说我只是望风,没想到要承担这么严重的后果。

”三、主要问题及表现正式进行社区矫正时已经是案发8个月后,严某已经从看守所出来,这时严某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有担心怎么面对父母、亲人和邻居;如何应对周围的人看待自己的异样眼光;不知道自己以后能干什么;情绪低落、逃避、不想面对现实。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分析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分析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分析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这类人群由于犯罪行为而被判处社区矫正,心理健康问题的存在会给他们的矫正过程带来挑战。

本文将从心理压力、自尊心、焦虑、抑郁、人际关系、恶性循环、解决方法、社区支持、教育体系和预防措施十个方面展开分析,以期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实现心理健康。

心理压力是社区矫正对象常常面临的一大问题。

他们在社会中背负着许多负面标签和偏见,这给他们带来了重重压力。

因此,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和疏导至关重要。

心理咨询师可以通过倾听和建立信任关系,帮助他们减轻压力,找到合适的应对方式。

自尊心的缺失也是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问题。

犯罪行为往往会使矫正对象的自尊心受到打击,产生自卑感和自责感。

社区矫正机构应该积极开展心理干预,鼓励矫正对象以积极的态度面对自己的过去,并通过积极参与有建设性的活动来重建自尊心。

焦虑和抑郁是社区矫正对象常常面临的心理问题。

由于矫正施加的各种限制和压力,他们很容易产生焦虑感和抑郁情绪。

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应该注重心理干预,采取一些有效的方法来帮助他们缓解焦虑和抑郁,如心理治疗、药物治疗和支持团体等。

人际关系是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通常会面临来自家庭、朋友和社区的种种压力和负面评价。

因此,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和家人、朋友以及社会建立更好的沟通和理解是至关重要的。

社区矫正机构可以组织一些社交活动,帮助矫正对象与外界建立更加积极的人际关系。

恶性循环是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的障碍之一。

矫正对象往往面临着回归原罪的诱惑和再次犯罪的风险。

因此,社区矫正机构应该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以帮助他们打破恶性循环,远离犯罪行为。

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问题的方法有很多。

除了心理干预和心理治疗外,还可以采取其他措施,如提供职业培训和教育,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和就业。

此外,购买保险和建立完善的就业安置机制等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案例分析报告范文社区矫正是一种在社区环境下对犯罪分子进行改造和帮助的方式。

心理辅导是社区矫正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心理问题的识别和解决,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建自我认同和自我评价体系,调整非法行为的认知和态度。

本文将结合案例分析的方式,深入探讨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的重要性和方法。

【引言】社区矫正对象的流入不仅带来了对社会治安的威胁,更为他们和他们的家庭带来了各种心理问题。

心理辅导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它既是矫正对象走出罪恶阴影的关键,又能为社区安全和和谐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案例分析】某社区矫正中心的小明,因犯有盗窃罪被判处社区矫正,开始接受心理辅导。

由于小明内心充满愧疚和失落,他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恐惧和无助。

经过心理辅导师的引导,小明逐渐打开心结,积极面对过去的错误,并对现在和未来树立了正确的信念。

【辨析心理问题】在心理辅导中,首要任务是辨析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确定适合的心理干预方法。

小明的案例中,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自我认同和自我评价的缺失,以及对未来充满的悲观情绪。

【建立信任关系】心理辅导的前提是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在心理辅导初期,心理辅导师需通过倾听、理解和接纳的方式与社区矫正对象建立联系,在小明的案例中,心理辅导师通过与小明分享自己的经历,激发了小明的共鸣和信任。

【自我认知与自我评价】社区矫正对象常常对自己的行为产生否定或负面评价,因此,心理辅导的关键在于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自我认同和自我评价。

在小明的案例中,心理辅导师通过正向反馈、鼓励和身份确认的方式,帮助小明重新认识自己,并为自己的未来制定积极的目标。

【认知重建】社区矫正过程中,辅导师需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调整非法行为的认知和态度。

在小明的案例中,他曾认为自己是无药可救的人,通过心理辅导,小明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是可以修复和弥补的。

辅导师通过认知重建的技巧,帮助小明建立起积极向上的思维模式。

【情绪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常常面临各种挫折和压力,情绪管理是心理辅导的重要方面。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下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的个案研究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下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的个案研究
合作。
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扩大样本规模,对不同类型的 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深入研究。
探讨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与其他 治疗方法的结合,提高治疗效 果。
关注心理社会治疗模式的长期 效果,以及影响因素的研究。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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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 获。经调查,张某在半年内多…
张某性格内向,缺乏人际交往能力,加上家庭经济条件 一般,导致其沉迷于网络游戏,对现实生活失去信心和 兴趣。同时,张某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导致 其走上犯罪道路。
要点二
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抓 获。经调查,李某在路上拦截…
李某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往,对学习缺乏兴趣,导致 其沉迷于网络游戏和不良嗜好。同时,家庭经济条件较 差,父母离异,缺乏关爱和支持,使其产生自卑和逆反 心理。
03
个案基本情况介绍
个案基本情况
张某,男,17岁,初中文化程度,家庭经济 条件一般。父母离异,跟随父亲生活。性格 内向、不善言辞,喜欢沉迷于网络游戏。
李某,男,16岁,初中文化程度,家庭经济 条件较差。父母离异,跟随母亲生活。性格
孤僻、不愿与人交往,对学习缺乏兴趣。
个案犯罪情况及原因分析
要点一
个案帮教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与解决方案
主要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复杂,包括家庭关系 紧张、学业压力大、社交问题等。在帮教 过程中,需要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 措施。
解决方案
通过认知行为疗法,帮助未成年人认识和 改变不良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通过家 庭治疗,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关系;通过 社交技能训练,提高未成年人的社交能力 等。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中的应用
适用范围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适用于因心理和社会因素导致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对于那些存在认知偏差 、情绪管理障碍、家庭关系紧张等问题的人。

社区矫正案例分析-社区矫正案例点评

社区矫正案例分析-社区矫正案例点评

社区矫正案例分析-社区矫正案例点评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一、个案分析目前青少年在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占的比例不大,考虑到青少年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前提条件较为类似,因此采用个案分析的形式对如何做好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探讨。

通过实例的详细分析,从特殊性中发现一般性,有助于为今后开展青少年矫正工作提供参考。

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蔡某,男,1989年4月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现在厦门市交通职业中专就读。

xx年10月22日下午,蔡某与王某、施某、谢某四人在本市秀德大厦附近,殴打在校生陈某并抢走一部诺基亚6820型手机及在校生黄某的人民币10元。

xx年10月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

同时,共同退赔被害人黄某人民币十元,退赔被害人陈某人民币二千三百七十七元。

二、特点分析从蔡某的案例,可以从中发现青少年犯罪的几个特点:1. 突发性。

由于青少年各项生理基能正在发育之中,身体增长的速度快,但是心里发育却相对滞后,自我控制力不强,因此在某种偶然的诱导和刺激下,容易遇事起意,突然实施犯罪,脑子一热,说做就做,不计后果。

本案中蔡某及其同犯就是出于对金钱的渴望,在好奇和刺激的心理作用下实施了抢劫。

事实上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根本没有意识到其和同伴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后果会如此严重。

2. 团伙化。

由于青少年年纪尚轻,心理承受能力也有限,势单力薄的心理使得他们容易结伙作案,通过结伙成群,互相壮胆,互相煽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增强安全感。

因此,多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的共同作案。

本案中蔡某以及其他五名被告均是纠集成伙共同犯罪。

3. 低龄化。

近年来,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18岁左右,其中14-16岁少年犯罪的比例日渐增大,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

本案中,共有6名被告,均未满18周岁,其中蔡某及其同案犯王某还未满16周岁。

青少年犯罪心理调研活动数据及个案分析报告

青少年犯罪心理调研活动数据及个案分析报告

青少年犯罪心理调研活动数据及个案分析报告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尹荔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犯罪心理状况和个性特征,探析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为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提供心理学依据,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共青团通海县委与通海县检察院联合开展了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活动.现针对此次调研活动采取的方法、运用的工具及得到的原始数据,和两个青少年犯罪个案的访谈结果,分析汇报如下:一、调研方法和形式:1、调研对象及范围:23名14-18岁青少年犯,其中21名在押,2名分别被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发出问卷30份,收回23份,有效问卷23份.某县七所中学14-18岁在校青少年及家长、某社区14-18岁青少年的家长.发出学生问卷374份,收回364份,有效问卷325份,随机抽取260份;发出家长问卷424份,收回419份,有效问卷381份,随机抽取260份.2、调查方法及工具:①采用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是指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被选取的调查对象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的调查方法.]、个案访谈法,对21名在押青少年犯及2名分别被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青少年犯及家长进行心理互动.②采用量表调查问卷(问卷二和问卷四)和问卷调查法(学生、家长自填问卷、统一指导语,包括问卷一和问卷三).应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王极盛教授编制的《中国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问卷二)了解260名14-18岁在校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状况,该量表由60个项目组成,有10个分量表,分别为强迫症状[反映受试者做作业必须反复检查,反复数数.总在想一些不必要的事情,总害怕考试成绩不好等强迫症状.]、偏执[反映受试者觉得别人占自己便宜,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对多数人不信任,别人对自己评价不适当,别人跟自己作对等偏执问题.]、敌对[反映受试者控制不住自己脾气,经常与别人争论,容易激动,有摔东西的冲动等等.]、人际关系敏感[反映受试者别人不理解自己,别人对自己不友好,感情容易受到别人伤害,对别人求全责备,同异性在一起感到不自在等问题.]、抑郁[反映受试者感到生活单调,感到自己没有前途,容易哭泣,责备自己,无精打采等问题.]、焦虑[反映受试者感到紧张,心神不定,无缘无故的害怕,心里烦躁,心里不踏实等问题.]、学习压力感[反映受试者感到学习负担重,怕老师提问,讨厌做作业,讨厌上学,害怕和讨厌考试等问题.]、适应不良[反映受试者对学校生活不适应,不愿参加课外活动,不适应老师教学方法,不适应家里学习环境,情绪不平衡等问题.]、情绪不稳定[反映受试者情绪不稳定,对老师和同学以及父母,学习热情忽高忽低等问题.]、心理不平衡[反映受试者感到老师和父母对自己不公平、对同学比自己成绩好难过和不服气等问题.],量表是采用五级计分法,即无为1分,轻度为2分,中度为3分,偏重为4分,严重为5分,在心理健康测试中,总均分和各分量表均分的分值参考分值均为:小于分值2说明没有问题,分值2-2.99说明有轻度问题,分值3-3.99说明有中度问题,分值4-5说明有重度问题.把总均分判断学生总体情况与分量表判断学生具体的心理健康问题二者结合起来,就可以全面、具体地判断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采用英国著名教育家唐纳德.切尼希的著作《父母必读》里的《家长教育方法量表》(问卷四)对260名家长进行测试,通过测试了解14-18岁青少年的家长教育孩子的方法状况,从而分析家长教育方法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该量表包括20个项目,每个项目有三个答案,评分标准为:a=1分,b=2分,c=3分,积分总数与总数评价相对照,可大致了解教育子女是否成功.问卷调查法(问卷一和问卷三)的问题主要是根据我们想了解的,问卷二和问卷四里没有涉及到的,而又可能对研究青少年心理健康及犯罪动因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设计的,具体包括14-18岁青少年与家长、老师、朋友的互动关系、处理不良情绪的方式,攻击心理和行为,学校的管理体制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等内容,及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习惯、打理日常生活、合理管理钱财、科学支配时间)、有效交流能力(口头语言沟通、书面语言沟通、肢体语言沟通、学会寻求帮助)、独立决策能力(会自己做决定、学会做小决定、会做合理决定、用技巧做决定)、劳动创新能力(劳动中会动手、让劳动创造美、劳动创造能力、实现人生价值)、获取信息能力(处理信息能力、创造信息能力、交流信息能力、信息免疫能力)、自我[自我又称自我意识或自我概念,是个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认知,包括对自己的生理状态、心理状态、人际关系及社会角色的认知.对孩子来讲,是自信还是自卑?老师是否喜欢自己?爸妈是否疼爱自己?同学是否喜欢自己?自己在学校是很棒的还是很差的?都属于自我概念的认知.对孩子来说,父母及周围人对他的态度就是他自我概念形成的镜子,孩子从这些态度中形成对自己的认知,如果这些态度是积极的,孩子自我的概念的形成可能就是积极和自信的,如果这些态度是否定的,孩子自我概念的形成就有可能是消极和自卑的.自我概念的形成分三个阶段:即从生理自我到社会自我,最后到心理自我.第一阶段是生理自我形成阶段(8个月-3岁),是一个人对自己躯体的认知,包括占有感、支配感和爱护感等.孩子通过自己的肢体、肌肤、感官刺激来感知自己的存在.这个阶段父母最重要是给孩子更多的拥抱、抚摸和鼓励.最好由父母亲自带.第二阶段是社会自我的形成阶段(3岁-13、14岁),是社会如何看待一个人并被他意识到,孩子会从别人的眼中判断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并分析得出父母和周围人期望自己如何去做.这一阶段父母要给予孩子更多的鼓励,让孩子形成自信、乐观的个性,父母太高的期望会导致孩子焦虑,不正确的期望则是孩子毛病和坏习惯的开始.第三个阶段是心理自我的形成阶段(青春期——成年,大约10年).心理自我是一个人能知觉和调节自己的心理活动,以及一个人态度、价值观、人格特征形成的阶段,这一阶段,是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发展的要求调控自己的心理与行为.孩子逐渐脱离对成人的依赖,表现出主动和独立,强调自我价值和自我理想,特别重要的是发展了自尊和自信,因此父母要给予孩子尊重和理解,给予合适的引导而不应该是过多的干涉,才有利于孩子形成明确的个体态度、独立自我的信念,及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过多的压制和干涉要么引起孩子强烈的叛逆和抵制,要么会使孩子失去自我和真正长大的机会.]认识能力(认识评价自我、对照反思自我、修正完善自我、监控调节自我)、处理情绪能力(培养积极情绪、学会表达情绪、调适不良情绪、食补改善情绪)、和谐关系能力(与自己和谐、与他人和谐、与社会和谐、与自然和谐)、野外生存能力(野外识别方向、野外获取食物、野外搭建帐篷、意外事故求救)9项能力掌握程度的自我评价、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及预防建议等内容.二、调查结果及分析:1、对21名在押青少年犯和分别被判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2名(青少年犯甲、青少年犯乙)青少年犯的问卷调查结果及分析:①选取问卷中的17个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内容为:⑴“如果您与家人关系不是很好,那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18人(78%)回答“父母总是和我们的想法不一致”;2人回答“父母对我过分溺爱”,2人回答“父母对我过分苛刻”,1人回答“其他”.⑵“父母间的感情对孩子各方面的发展重要吗”,5人(22%)回答“最重要”,11人(48%)回答“很重要,6人回答“一般”,1人回答“无关紧要”.⑶“父母主要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教育,抚养您成长”,6人(26%)回答“家长式粗陋管教”;12人(52%)回答“不经常打骂孩子,但在每件事情上,要孩子听从家长的意见”;2人(9%)回答“对孩子没有什么特别要求,使孩子的内心感受不到父母对他的教育和爱”;3人(13%)回答“很爱孩子,尊重孩子的想法”.⑷“父母与您经常交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6人(26%)回答“学习”,2人(9%)回答“学习、感情和娱乐”,2人回答“感情”,5人回答“金钱、娱乐”,8人回答“问我干什么工作或好好干活或生活上的事或生活状况.”(交流内容为其他的有15人,占65%)⑸“您感到每做一件事情时会受到父母的干涉吗?”2人(9%)回答“会受到父亲的干涉”,14人(61%)回答“父母亲都会干涉”,7人(30%)回答“父母会尊重我的意见.⑹“您心里有烦恼时向谁说?”,19人(83%)选择会跟朋友、同学、网友或者不说,4人(17%)选择跟父母说.⑺“当您与周围人发生争执(吵架、打斗)后,是否会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当时缺少必要的宽容、忍耐与豁达?”,13人(57%)回答“会意识到,并且往往事后意识到我的自尊心在当时受到的伤害,但没有我当时想象的那么严重,如果当时冷静一下,或许会找出比攻击对方更为适宜的处理方式”,8人(35%)回答“没感觉,事情过去了,就不会再想了”,2人(8%)回答“没有这样想过,相反,我还觉得别人才缺乏必要的宽容、忍耐与豁达,我打伤别人,实属活该”.⑻“在生活中您对那些不喜欢,看不惯的人反应如何?”,4人回答“十分讨厌”,6人(26%)回答“心里压抑对其的厌恶感,会避免与其正面相见”;5人回答“不但心理上感到厌烦,而且还想对其进行口头或者身体的攻击”,8人回答“既然感觉厌恶,就采用言语或行为对其进行攻击和教训,不管是否会对其造成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产生攻击心理或想用语言和行动实施攻击的13人,占57%)⑼对于“您对师生关系的满意程度是”2人回答很满意,3人回答满意,(回答满意以上的5人仅占22%)13人回答一般,2人回答不满意,1人回答较差,2人回答很差.⑽“您对同伴关系的满意程度是”7人回答很满意(30%),12人回答满意(53%),4人回答一般(17%).⑾“您所了解到的社会环境中可能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4人(17.4%)回答“黄赌毒、暴力和网络”,10人(43.5%)回答“黄赌毒”,4人(17.4%)回答“暴力”,5人(21.7%)回答“网络”.⑿“学校有没有组织过全面深入的法制教育”3人回答“经常”,10人回答“有时”或“偶尔”(43%),10人回答“从不”(43%).⒀“您认为现在学校的管理体制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帮助吗”8人回答“很有帮助”(35%),7人回答“有一点帮助”(30%),4人回答“没有帮助”,4人回答“可能助长犯罪”.⒁“您认为现在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现象关心程度如何”4人认为很关心(17%),11人认为一般,4人认为关心不够,4人认为很不关心,导致此现象频繁发生.⒂“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如何?”1人认为较强(4%),16人认为一般,6认为根本没有.⒃“逃学原因是什么?”7人(30%)认为对学校、家庭的生活感到压力大,不快乐,5人(22%)认为也许做了家长、学校不满意的事,逃避家长或是学校老师严厉苛刻的责骂与惩罚,11人(48%)认为也许只是仅仅为了寻求自己想要的自由与刺激,向往那种逃课、逃学过程中的新鲜感.⒄“你是否参加过青少年心理专业辅导”3人回答“有时”或“偶尔”,20人(87%)回答“从不”;“如果有机会,你愿意参加这种培养综合能力的训练吗”23名青少年犯中18人(78%)回答“很愿意参加”.以上问题围绕“青少年犯与父母、老师、同伴的关系,父母的教养方式,处理不良情绪的方式,攻击心理和行为,学校的管理体制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的关心程度、青少年对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状况”来展开调查.②23名青少年犯围绕9项能力掌握程度进行自我评价:⑴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习惯、打理日常生活、合理管理钱财、科学支配时间):评价很好(10分)的3人,较好(8分)的3人,一般(6分)的13人,不清楚(3分)3人,很差(0分)1人.⑵野外生存能力(野外识别方向、野外获取食物、野外搭建帐篷、意外事故求救):评价很好(10分)的有6人,较好(8分)2人,一般(6分)有8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分)1人.⑶自我认识能力(认识评价自我、对照反思自我、修正完善自我、监控调节自我):评价很好(10分)4人,较好(8分)的有1人,一般(6分)的8人,不清楚(3分)10人.⑷有效交流能力(口头语言沟通、书面语言沟通、肢体语言沟通、学会寻求帮助):评价很好(10分)的0人,较好(8分)3人,一般(6分)16人,不清楚(3分)4人.⑸独立决策能力(会自己做决定、学会做小决定、会做合理决定、用技巧做决定)评价很好(10分)3人,较好(8分)5人,一般(6分)8人,不清楚(3分)7人.⑹劳动创新能力(劳动中会动手、让劳动创造美、劳动创造能力、实现人生价值):评价很好(10分)3人,较好(8分)7人,一般(6分)7人,不清楚(3分)3人,很差(0分)3人.⑺处理情绪能力(培养积极情绪、学会表达情绪、调适不良情绪、食补改善情绪):评价很好(10分)2人,较好(8分)2人,一般(6分)11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分)2人.⑻获取信息能力(处理信息能力、创造信息能力、交流信息能力、信息免疫能力):评价很好(10分)2人,较好(8分)3人,一般(6分)10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分)2人.⑼和谐关系能力(与自己和谐、与他人和谐、与社会和谐、与自然和谐):评价很好(10分)6人,较好(8分)4人,一般(6分)9人,不清楚(3分)3人,很差(0分)1人.从上述评价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⑴对生活自理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6人(占26%);对野外生存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8人(占35%);对自我认识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5人(占22%);对有效交流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3人(13%);对独立决策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8人(占35%);对劳动创新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0人(占43%);对处理情绪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4人(占17%);对获取信息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5人(占22%);对和谐关系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0人(占43%).对9项能力的掌握程度普遍处于中下.⑵评价的内容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们缺乏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不能够合理的管理钱财,调适不良情绪能力极差,自我失控(心理和行为失控),缺乏自尊和自信,与他人的有效交流和交往存在较大程度的障碍,意外求救、自我保护能力差.2、260名在校青少年的问卷调查结果及分析:(一)对260名在校青少年的问卷调查:①选取问卷中的17个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内容为:⑴“如果您与家人关系不是很好,那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199人(77%)回答“父母总是和我们的想法不一致”;61人回答“父母对我过分溺爱”或“父母对我过分苛刻”或“父母不能以身作则”.⑵“父母间的感情对孩子各方面的发展重要吗”,157人(60%)回答“最重要”,100人(38%)回答“很重要“.⑶“父母主要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教育,抚养您成长”,29人(11%)回答“家长式粗陋管教”;114人(44%)回答“不经常打骂孩子,但在每件事情上,要孩子听从家长的意见”;3人(1%)回答“对孩子没有什么特别要求,使孩子的内心感受不到父母对他的教育和爱”;114人(44%)回答“很爱孩子,尊重孩子的想法”.⑷“父母与您经常交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回答“学习”的有173人,占67%,交流内容除学习外,还交流感情、金钱、娱乐、做人等方面内容的有45人,占17%,其余42人与父母交流内容为“感情”、“金钱”等内容,占16%⑸“您感到每做一件事情时会受到父母的干涉吗?”14人(6%)回答“会受到父亲的干涉”,45人(17%)回答“会受到母亲的干涉”,53人(20%)回答“父母亲都会干涉”,148人(57%)回答“父母会尊重我的意见,不干涉我“.⑹“您心里有烦恼时向谁说?”,140人(54%)选择会跟朋友、同学、网友或者不说,104人(40%)选择跟父母说,16人(6%)会选择跟老师说.⑺“当您与周围人发生争执(吵架、打斗)后,是否会清醒得意识到自己当时缺少必要的宽容、忍耐与豁达?”,215人(83%)回答“会意识到,并且往往事后意识到我的自尊心在当时受到的伤害,但没有我当时想象的那么严重,如果当时冷静一下,或许会找出比攻击对方更为适宜的处理方式”,37人(14%)回答“没感觉,事情过去了,就不会再想了”,8人(3%)回答“没有这样想过,相反,我还觉得别人才缺乏必要的宽容、忍耐与豁达,我打伤别人,实属活该”.⑻“在生活中您对那些不喜欢,看不惯的人反应如何?”,50人(19%)回答“十分讨厌”,186人(68%)回答“心里压抑对其的厌恶感,会避免与其正面相见”;21人(8%)回答“不但心理上感到厌烦,而且还想对其进行口头或者身体的攻击”,3人(1%)回答“既然感觉厌恶,就采用言语或行为对其进行攻击和教训,不管是否会对其造成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产生攻击心理或想用语言和行动实施攻击的24人,占9%)⑼“您对师生关系的满意程度是”43人回答很满意,132人回答满意,(回答满意以上的175人占67%),78人(30%)回答“一般”,3人(1%)回答“不满意”,4人(1.5%)回答“较差”.⑽“您对同伴关系的满意程度是”52人(20%)回答“很满意”,160人(62%)回答“满意”,45人(17%)回答“一般”,2人(0.7%)回答“不满意”,1人(0.3%)回答“较差”.⑾“您所了解到的社会环境中可能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94人(36.2%)回答“黄赌毒”,52人(20%)回答“网络”,53人(20.4%)回答“暴力”,53人(20.4%)回答“黄赌毒、暴力和网络”,8人(3%)认为“其他:情感、家庭、学校等”.⑿“学校有没有组织过全面深入的法制教育”204人(79%)回答“有时或偶尔”,29人(11%)回答“经常”,27人(10%)回答“从不”.⒀“您认为现在学校的管理体制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帮助吗”94人(36.2%)回答“很有帮助”,149人(57.3%)回答“有一点帮助”,17人(6.5%)回答“没有帮助”.⒁“您认为现在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现象关心程度如何”64人(25%)认为“很关心”,111人(43%)认为“一般”,63人(24%)认为“关心不够”,22人(8%)认为“很不关心,导致此现象频繁发生”.⒂“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如何?”27人(10%)认为“很强”,59人(23%)认为“较强”,165人(63%)认为“一般”,9人(4%)认为“根本没有”.⒃“逃学原因是什么?”110人(42%)认为“对学校、家庭的生活感到压力大,不快乐”,54人(21%)认为“也许作了家长、学校不满意的事,逃避家长或是学校老师严厉的责骂与惩罚”,68人(26%)认为“也许只是仅仅为了寻求自己想要的自由与刺激,向往那种逃课、逃学过程中的新鲜感”,12人(5%)说不知道原因,16人(6%)说其他原因.⒄“你是否参加过青少年心理专业辅导“218人(84%)回答”从没参加过“,42人(16%)回答”有时或偶尔参加过“,”如果有机会,是否愿意参加辅导“181人(70%)回答”愿意参加“.以上问题围绕“与父母、老师、同伴的关系,父母的教养方式,处理不良情绪的方式,攻击心理和行为,学校的管理体制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社会环境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的关心程度、青少年对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状况”进行调查.②260名在校青少年围绕9项能力掌握程度进行评自我价:⑴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习惯、打理日常生活、合理管理钱财、科学支配时间):评价很好(10分)的44人,较好(8分)的126人,一般(6分)的89人,很差(0分)1人.⑵野外生存能力(野外识别方向、野外获取食物、野外搭建帐篷、意外事故求救):评价很好(10分)的有22人,较好(8分)77人,一般(6分)有98人,不清楚(3分)53人,很差(0分)10人.⑶自我认识能力(认识评价自我、对照反思自我、修正完善自我、监控调节自我):评价很好(10分)40人,较好(8分)的有100人,一般(6分)的107人,不清楚(3分)12人,很差(0分)1人.⑷有效交流能力(口头语言沟通、书面语言沟通、肢体语言沟通、学会寻求帮助):评价很好(10分)的40人,较好(8分)81人,一般(6分)116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分)7人.⑸独立决策能力(会自己做决定、学会做小决定、会做合理决定、用技巧做决定)评价很好(10分)43人,较好(8分)100人,一般(6分)106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5分.⑹劳动创新能力(劳动中会动手、让劳动创造美、劳动创造能力、实现人生价值):评价很好(10分)46人,较好(8分)97人,一般(6分)98人,不清楚(3分)15人,很差(0分)4人.⑺处理情绪能力(培养积极情绪、学会表达情绪、调适不良情绪、食补改善情绪):评价很好(10分)32人,较好(8分)94人,一般(6分)119人,不清楚(3分)9人,很差(0分)6人.⑻获取信息能力(处理信息能力、创造信息能力、交流信息能力、信息免疫能力):评价很好(10分)28人,较好(8分)92人,一般(6分)113人,不清楚(3分)26人,很差(0分)1人.⑼和谐关系能力(与自己和谐、与他人和谐、与社会和谐、与自然和谐):评价很好(10分)75人,较好(8分)109人,一般(6分)69人,不清楚(3分)4人,很差(0分)3人.从上述评价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⑴对生活自理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70人(占65%);对野外生存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99人(占38%);对自我认识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40人(占54%);对有效交流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21人(47%);对独立决策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43人(占55%);对劳动创新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43人(占55%);对处理情绪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26人(48%);对获取信息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20人(占46%);对和谐关系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84人(占71%).⑵260名青少年对野外生存能力、有效交流能力、处理情绪能力和获取信息能力的掌握程度处于中下;对生活自理能力、自我认识能力、独立决策能力、劳动创新能力、和谐关系能力的掌握处于中上,与23名青少年犯相比,高处10-30个百分点.评价的内容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们情绪不稳,与他人的有效交流和沟通存在一定障碍,意外事故求救、自我保护能力需加强.自我(心理和行为)调控能力、自尊和自信、人际交往和处理矛盾的能力、自理及劳动能力需得到加强和提高.(二)260名在校青少年《中国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统计结果:对260名在校14-18岁青少年所做调查结果显示,小于分值2的各项百分比分别是:强迫51%,偏执62%,敌对68%,人际关系敏感50%,抑郁57%,焦虑49%,学习压力37%,适应不良58%,情绪不稳定42%,心理不平衡69%,也就是说,有上述百分比的学生的各项心理健康指标是合格的.而在表明存在问题的2-5分值范围内,出现问题的比例依次是:强迫49%,偏执38%,敌对32%,人际关系敏感50%,抑郁43%,焦虑51%,学习压力63%,适应不良42%,情绪不稳定58%,心理不平衡31%.从最后统计的总均分结果看,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人数为146人,比例为56%,存在问题的学生人数为114人,比例为44%.在存在问题的114人中,其中106人分值在2-2.99之间,属于轻度症状,8人分值在3-3.99之间.综合总均分和各分量表均分情况看,大约每2个学生中有1人存在轻度或中度的心理健康问题症状.3、260名家长问卷调查结果:(一)、选取问卷中的13个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内容为:⑴“如果您的孩子与家人关系不是很好,那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199人(77%)回答为“孩子总是和我们的想法不一致”.。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特点及形成原因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特点及形成原因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特点及形成原因张淑琴一个罪案的发生,罪犯绳之以法,受害人沉冤得雪,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故事还未完结……还有一些被遗忘的受害者——罪犯的子女。

因为父母的缘故,他们带着羞耻,抬不起头。

是诅咒?是惩罚?还是我们要正视他们的需要?在香港,罪犯的子女在社会福利服务系统里一直未成独立的服务对象。

在法庭判案时,部分罪犯家庭会被判获社会福利署社工跟进。

这些孩子亦可散见于家庭服务单位社工,学校社工的个案里。

亦有人认为不值得为正在服刑的罪犯及其家庭投入太多社会资源。

我们认为这些孩子是“被遗忘的受害者”,部分未有得到应有的社会服务支援,部分家庭仍潜在着不利孩子成长的因素。

研究显示父母服刑可以是导致孩子负面行为的高危因素之一。

美国一个研究更指出有父母服刑的孩子,长大后步其父母后尘成为罪犯的机会比其他孩子明显高出五至六成。

研究的结果虽有不良的标签作用,亦未必能反映我国儿童实况,但却揭示了这些孩子面对着不少的生活压力及创伤。

美国1992年的罪犯子女研究指出,父母服刑为子女带来的创伤及压力主要源于三方面:其父母分离的经验,长期的创伤性生活的压力,即缺乏照顾。

而父母服刑前跟子女的关系、子女的年龄、罪案的性质、刑期的长短和父母服刑后子女照顾者安排等,又直接影响这份创伤对子女的伤害性。

对罪犯子女来说,其父母的分离是突然而来,毫无准备和解释的。

部分孩子可能目睹父母被捕的过程,更会感到惊吓、愤怒和无助。

家人无倾向跟孩子隐瞒事实,令孩子更加忧虑。

孩子长期的生活压力可能来自变化多端的寄住安排,和家庭贫困带来的压力。

而在父母离家后,孩子没有得到妥善的照顾和感情支持,受托的照顾者不擅管教,都令孩子缺乏照顾。

在大陆,罪犯子女也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

特别是罪犯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流落社会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

他们因父母服刑而无人照顾,他们流浪社会,有的捡破烂糊口,有的沿门乞讨,有的替人放牛放羊,有的被亲属皮球般踢来踢去遭受虐待。

服刑人员心理问题分析

服刑人员心理问题分析

服刑人员心理问题分析第一篇:服刑人员心理问题分析服刑人员心理问题分析服刑人员心理问题可以分为功能性心理问题、情景性心理问题二大类。

功能性的心理问题,是由于服刑人员自身在社会上形成的,并在服刑过程中仍有所表现的心理问题。

主要有以下一些种类:(1)心理活动障碍。

问题或创伤。

这类创伤,轻者可以降低某一反映活动性质和效率,重者可导致整个心理活动失调。

(2)人格障碍。

这是一种表现服刑人员性格特征的心理障碍。

(3)心身障碍。

这是服刑人员身体各器官系统发生病变前后所表现的心理障碍现象。

服刑人员有了这种创伤,会直接影响与他人的关系,影响到对社会环境的适应。

(4)智能障碍。

这主要指个别服刑人员由于大脑功能发育不全,而使智力活动受到障碍。

(5)严重精神障碍。

主要是指整体心理机能瓦解,不仅心理活动本身的协调一致受到伤害,而且患者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也严重失调。

情景性心理问题,主要是指服刑人员个体,由于不能适应狱内环境以及由于服刑改造带来的各种变化而产生的心理问题,比较多的是不能适应狱内人际关系及由于判刑改造带来的生活、家庭、婚姻等问题而产生的心态失衡。

另外,一些服刑人员由于对定罪量刑缺乏正确的思想认识,久而久之也容易产生心理问题。

上述心理问题与服刑人员的身份、监狱的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

随着服刑人员对狱内环境的积极适应和思想认识的提高,事过境迁,大多数能够得到化解,但如果处理得不好,也可能成为阻碍一些服刑人员改造进步的“绊脚石”。

服刑人员不良心理有多种表现形式。

从获取的各种调查材料看,服刑人员中较常见的不良心理的表现有:惧怕、烦燥、焦虑、愤怒、忧郁、偏见、错觉、嫉妒、孤僻、自卑、悔恨、自私、急躁、多疑、内疚、羞愧、失望等等。

有人说,现代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竞争激烈的社会。

就生活在监狱高墙电网下的服刑人员而言,其心理无疑会受到来自外部的社会环境和内部身体方面的压力和困扰,容易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焦虑,如果调节不力的话,就会导致心理疾病的产生并因此严重影响自身的改造与新生。

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五)

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案例分析(五)

五、矫正效果
通过三个多⽉的矫正⼯作,蔡某现在对⾃⼰⾏为的认识深刻了许多,⽬前对社区矫正⼯作也有了⼀定的认识,熟悉了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规定,每周能够按时电话汇报,每⽉进⾏书⾯汇报,组织的教育学习活动能够按时参加,在公益劳动中表现也较为积极,主动性已经有了较⼤的增强。

以前那些和其⼀起参加抢劫的朋友,蔡某已经不再与他们来往,开始专注于实习。

蔡某⽬前在⼀家测量公司实习,⽣活较为充实,也学习到不少专业技能,其在实习中受益匪浅,其也能感受到劳动的快乐和成就感,这些都在其平时的电话汇报和书⾯汇报中有所体现。

同时,通过多次的努⼒和沟通,蔡某的⽗母对社区矫正⼯作试点⼯作也从最初的抵触情绪逐渐转化,开始能够配合司法所完成对蔡某的⽇常管理⼯作,对于家庭的⼀些困难情况也能够主动和司法所沟通。

可以说,三个多⽉以来⼯作⼈员的努⼒还是取得了⼀定的成效的。

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些问题,⽐如蔡某的情绪有时仍出现不稳定性,其家长的配合⼒度仍不够,较为被动,总是司法所主动上门拜访了解情况,⽽对蔡某的⼀些⼼理变化不能及时与司法所沟通,在⼀定程度上造成了矫正⼯作上的被动。

另外,在对蔡某的⼼理矫治上,由于矫正⼯作者较为缺乏⼼理矫治专业知识,因此想要系统、专业的进⾏⼼理矫治,急需对社区矫正⼯作者进⾏系统、专业的培训,需要⼼理治疗的专业⼈⼠或者机构的指导和参与。

蔡某的学校在对蔡某的矫正⼯作上参与度不够等。

如何借助家庭和学校的⼒量对青少年服刑⼈员进⾏矫正,如何进⼀步提⾼矫正⼯作⼈员的专业素质,如何充分利⽤社会各种资源开展矫正⼯作以及在具体的管理⼯作中,还可以通过那些有效措施加强矫正的效果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作中通过实践找出答案。

从向阳看守所少年犯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doc

从向阳看守所少年犯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doc

从向阳看守所少年犯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少年强,则中国强。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骤增,犯罪年龄逐渐提前,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社会棘手的问题,今天笔者将从向阳看守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心理。

截止2018年4月中旬向阳看守所在押人员近200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约占在押人员的10%左右,其中未成年犯罪主要以强奸、故意伤害、盗窃罪为主。

故意伤害约占未成年犯罪的26%,盗窃约占未成年犯罪的21%,强奸罪约占未成年犯罪的20%。

由于未成年人生理与心理发育的不同步特性,他们的性格复杂多变,是非标准、价值标准的不确定性使他们的心理极其不稳定,容易受社会环境的影响,随着年龄渐长他们的独立意识和逆反心理逐渐增强,家长、老师对其教育、引导比较困难。

因此,在这一阶段的青少年容易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而走上犯罪之路。

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特点:1. 低龄化趋势由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接触社会里的各种信息,生理心理普遍趋于早熟,如果一旦把握不好人生方向便容易误入歧途。

青少年违法犯罪平均年龄逐渐提前, 15岁-17岁是未成年犯罪的高峰期。

目前,向阳看守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最小年龄为15 周岁。

2.违法犯罪的偶然性未成年人生理发育与心理发育相比,前者发育更快,后者发育相对迟缓。

与成年人犯罪相比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未成年人犯罪常常是在外界的诱导或者刺激下产生犯罪动机。

许多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缺乏思考,不计后果,突发性强。

当笔者对看守所内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咨询发现,临时起意、冲动型犯罪的未成年人事后懊悔不已,其主动接受成长性咨询意识强烈。

3.以暴力犯罪为主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弱,遇事容易冲动。

未成年人犯罪除以盗窃为主外,抢劫、抢夺、伤害、强奸等暴力性犯罪占相当大的比例。

因暴力犯罪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约占未成年犯罪总人数的60%。

4.结伙性犯罪突出青少年渴望友谊,乐于合群是未成年的一种心理需求。

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个案研究

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个案研究

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个案研究母亲因犯罪行为被判刑入狱,留下了两个未成年的儿子。

父亲不负责任,长年在外打工,不关心儿子的生活和成长。

母亲的入狱对于两个孩子来说是个巨大的打击和困难。

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母亲的离开和未来的生活,面临着生理、心理和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社会工作者介入了救助工作。

在介入的初期,社会工作者首先与孩子们进行心理疏导,了解他们的内心需求和困难,并帮助他们建立起信任关系。

随后,与他们一同确定优先解决的问题,并制定出定期探访和跟进的计划。

社会工作者发现孩子们普遍存在着自卑、依赖心理和学习困难,因此,除了心理咨询外,社会工作者还为他们提供了学习帮助和日常生活指导。

首先,社会工作者帮助孩子们解决了生活、住宿等基本问题。

由于孩子们的父亲不常在家,对他们的生活和成长并不关心,社会工作者找到了他们的亲戚,协助他们解决了住房问题。

此外,社会工作者还与志愿者协调,为孩子们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帮助,帮助他们度过了难关。

其次,社会工作者帮助孩子们解决了学习困难问题。

对于从小生活在困难家庭的孩子来说,他们很容易出现自卑和学习困难的情况。

为此,社会工作者帮助孩子们建立了正确的自我认知和学习方式。

除此之外,社会工作者还与学校和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帮助孩子们获得了优惠政策和方便快捷的学习条件。

最后,社会工作者帮助孩子们渡过了难关,让他们实现了自我管理和自立自强。

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和帮助,孩子们的心理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和改善,学习成绩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更重要的是,他们学会了自己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为他们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总的来说,社会工作介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的个案研究表明,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对于帮助未成年人渡过困难期是非常有必要和有益的。

在未来,应该将更多的关注和资源投入到这一领域中,帮助更多的孩子渡过生活困难和心理困扰。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况分析报告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况分析报告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况分析报告现代社会中,社区治安形势日益严峻,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有效的刑罚手段,广泛应用于打击犯罪和保护社会安全。

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是影响矫正效果的重要因素。

本报告将从以下十个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状况进行分析。

一、矫正对象的教育背景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背景对其心理状况有较大影响。

大部分矫正对象的文化层次较低,缺乏继续学习的意愿。

这可能导致他们对矫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心理防御机制较强,对改变自身行为存在抵触情绪。

二、矫正对象在家庭中的角色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问题是导致其犯罪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家庭中,他们可能扮演着被忽视、受虐或者缺乏父母关爱的角色。

这种缺乏安全感的心理状态会使得他们在社区中寻找所需的认同感,从而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矫正对象的成长环境成长环境是塑造一个人心理状况的重要因素。

社区矫正对象往往成长在贫困、犯罪多发区域,缺少健康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

这使得他们容易被负面影响所左右,心理上更容易有逆反、挫败感和自卑等问题。

四、矫正对象的人际关系良好的人际关系对个体心理状况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

社区矫正对象往往在朋友圈子中存在不良交往,与犯罪团伙接触密切。

与此同时,他们与健康人际关系的缺失也使得他们在心理层面更加孤立和不稳定。

五、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状况心理健康是一个人正常行为的基础,也是社区矫正的重要目标之一。

然而,矫正对象往往存在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人格障碍等。

这些问题可能由犯罪行为所引发,也可能是造成犯罪行为的主要原因之一。

六、矫正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是矫正对象在社区生活中保持稳定的重要因素。

然而,由于长期与社会脱节,矫正对象往往缺乏适应社会的能力,对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缺乏敏感度,这给矫正过程带来一定的困难。

七、矫正对象的自我认同自我认同是个体对自己的认识和评价。

社区矫正对象通常具有较低的自我认同水平,他们认为自己是失败者,没有能力改变现状。

这种消极的自我认同对于他们在矫正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成长产生不良影响。

服刑人员人员心理咨询个案

服刑人员人员心理咨询个案

服刑人员心理咨询个案1. 引言服刑人员心理咨询是在监狱或刑事矫正机构中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和治疗的一种专业服务。

由于长期的离家和监禁生活,服刑人员往往面临着各种心理困扰和挑战。

心理咨询的目标是帮助他们理解和应对这些困扰,并促进他们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

2. 个案2.1 个案基本情况姓名:张三性别:男年龄:30岁刑罚类型:入狱服刑5年2.2 问题描述张三在服刑期间,表现出明显的情绪波动和精神压力。

他常常失眠、焦虑和易怒,对未来感到迷茫和恐惧。

他表示无法适应监狱的环境和生活,觉得自己没有希望和意义。

他还表示有时候对其他服刑人员感到恐惧和不安。

3. 个案分析3.1 心理因素分析张三的心理问题可能与长期监禁和离家生活有关。

进入监狱后,他失去了自由和社会支持系统,面临着孤独、焦虑和挫折感。

此外,作为服刑人员,他也可能感到自卑和羞愧,对未来感到绝望。

3.2 社会因素分析在监狱环境中,张三面临着与其他服刑人员相处的困难。

他可能感到不安和恐惧,并且缺乏安全感。

监狱中的暴力事件和压力也可能导致他的情绪波动和心理困扰。

3.3 心理咨询目标通过心理咨询,帮助张三解决以下问题:1.缓解他的情绪波动和精神压力;2.提高他的自我认知和自我接受能力;3.帮助他建立积极的情绪调节机制;4.增强他的社交技能,改善与其他服刑人员的关系。

4. 心理咨询方案4.1 心理咨询方法针对张三的问题,可以采用以下心理咨询方法:1.支持性心理咨询:提供情感支持和倾听,帮助张三表达他的情绪和困惑。

2.认知行为疗法:帮助张三识别和改变负面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培养积极的心态和行为。

3.解决问题的技巧:帮助张三学习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帮助他应对监狱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

4.2 心理咨询过程心理咨询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阶段:1.初步接触和评估:与张三建立信任关系,了解他的问题和目标。

2.目标设定和干预计划:与张三共同制定心理咨询的目标和干预计划,为后续的咨询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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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心理个案分析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和来来,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后备力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严重。

对未成年犯的成功教育矫正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同时,基于未成年犯的特点和国际刑罚发展的趋势,许多国家都建立了适合未成年犯特点的缓刑制度。

缓刑的适用可以使未成年犯不脱离社会,让其感受到自己没有被社会所抛弃,进而增强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决心,降低再犯率,这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未成年犯,是以犯罪主体的年龄特征为标准划分的一个特殊的犯罪群体。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据此,未成年犯的概念应界定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并被判处刑罚的罪犯。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室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
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却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社区矫正的直接目的即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由于未成年人尚处于身心的发展阶段,其可塑性较强,这就决定了对未成年犯罪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我国法律规定的未成年犯罪年龄为已满14周岁至未满18周岁,从心理学角度上讲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人正值青春期,情绪易激动,易受感染,有较强的独立意识但并不具备独立的能力,好奇心强,抗诱惑能力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仍未定型,可塑性强等特征突出。

社区矫正将未成年犯置于社区,首先,可以让其亲属及被害人时刻了解未成年犯的矫正状况,给予督促、关心和鼓励。

对于被害人而言,亲眼看得到未成年犯的受到惩罚与矫正状况,从某种程度上也是种精神安慰。

对于未成年犯自身而言,也能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引起自我内疚从而不断自我激励。

其次,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教育更加贴近社会,能使未成年犯源源不断的接受新事物。

处理新矛盾,从而更好的适应社会。

那么,我们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首先,未成年为什么会犯罪呢?他们是怎么想的呢?
一般来说,未成年犯罪基本上都是为了钱,当然,也有一部分是为了寻求刺激。

那么,他们有为什么会有犯罪的想法呢?他们是不知
道这是犯法的,还是明知故犯?为此,个人觉得理解未成年犯罪的心理是及其重要的。

在查找一些相关资料后,我们可以得知:未成年犯罪中只有极小一部分是因为缺钱而犯罪,其他的基本上都是为了寻求刺激,亦或是缺少关爱,从而选择犯罪这条路,或许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期望得到关心,当然,也不否认还有一部分是为了攀比。

也有一些会因为学习成绩不理想,学校老师不关注,家长却又把成绩当作准则,这难免会让他们产生自暴自弃等负面心理,以至于走岔路。

而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会出现一系列大大小小的问题,为此,个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成立专门的未成年缓刑犯矫正机构和配置专业矫正人员
我国《预防未成年入犯罪法》第46条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因为少年的生理、心理、行为等方面均不同于成年人。

我国应当建立未成年犯的缓刑矫正机构,并且配备一些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的矫正人员。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矫正的效果,还可以防止与成年被矫正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

设立专门针对未成年缓刑犯社区矫正机构并配备具有特定专业知识的社区矫正人员,可以弥补我国《刑法》中关于缓刑考察主体这方面规定的缺陷。

专门的矫正机构不仅可以矫正活动落到实处,而且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入员的角色定位,可以减少未成年缓刑犯的抵触心理,促进交流沟通,更多地体现人性化。

二、建立适合未成年缓刑犯特点的社区矫正项目
当前实践中,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主要项目有公益劳动、思想教育、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心理矫正以及就业指导等。

但是没有突出针对未成年缓刑犯的社区矫正措施,所以应努力完善未成年缓刑犯的特色项目。

进一步完善针对来成年缓刑犯的心理指导项目。

未成年缓刑犯的心理指导对其教育矫正至关重要,必不可少。

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是不稳定,易受环境及他人的语言刺激,故对其良性引导是十分必要的。

要与未成年缓刑犯有定期和不定期的会面交流和家访活动,了解其心理动态及不良状况,能够针对未成年缓刑犯的具体情况设计个案心理指导方案,有的放矢地开展针对性的心理咨询,使之更深入,而不是停留在泛泛的心理咨询。

规定一些限制人身自由的要求。

虽然社区矫正本身已对罪犯采取了一些限制自由的措施,但这对未成年缓刑犯来说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采取一些限制自由的加强措施,。

如规定晚上未经批准不准外出、不得进入酒吧、网吧、营业性的歌舞厅等场所、不能与不良行为者交往等,以便将未成年人与以前的不良人群与不良习惯隔离,这些措施可以减少其重新犯罪的机会。

拓宽公益活动的渠道,丰富公益活动的内容。

公益活动不应仅包括公益劳动,还要让未成年缓刑犯参加更多的其他公益活动,以培养他们的利他思想。

如爱国主义教育宣传活动和环境保护、动物保护等宣传活动;举行帮助失学儿童、照顾孤寡老人等献爱心活动。

在这些活动中,未成年缓刑犯必然会感受到对社会、对他人、对家庭的责任
感,以减少其自私、冲动的情绪,对于改造未成年缓刑犯应是十分有效的。

【1】
三、增强家庭、学校和社会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
(一)家庭参与矫正是社区矫正取得成效的必要条件。

未成年犯与成年犯最大的区别,是对家庭的依附。

对未成年缓刑犯来说,矫正工作的成败与是否利用家庭关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实践中,有的家庭对未成年犯漠不关心,有的则教育方法不当,有的家庭成员自身染有不良习性和不轨行为。

基于家庭帮教的重要性,在缓刑制度中,应当明确家庭帮教的主体、内容及法律责任。

在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后,由未成年缓刑犯的监护人作为家庭帮教人,对未成年缓刑犯的不良思想、不良行为采取具体帮教措施。

通过有针对性的、科学的、有的放矢的帮教活动,从而有效地制止未成年缓刑犯重新违法犯罪。

笔者认为应当将家庭帮教规定为未成年缓刑犯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并明确违反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因为家庭帮教人一旦不履行帮教职责,或疏于、怠于履行帮教义务,甚至对未成年缓刑犯的不良思想、不良行为姑息迁就、包庇护短,就可能导致未成年缓刑犯再犯罪,从而给社会造成危害。

而规定必要的法律责任,既可以对家庭帮教人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促使他们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又能对那些不负责任的帮教人予以必要的法律制裁。

(二)虽然我国的《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强调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缓刑犯的权利常常受到剥夺或者限制,特别是未成年缓刑犯的受教育权问题。

学校会因未成年
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影响学校的声誉或者借口会带坏其他的学生而将其开除,断送其继续上学的机会。

那么,如果被适用缓刑的未成年犯在原来的学校继续就读,学校不得因为其被判刑而将其开除,而是应当更加关爱未成年缓刑犯,不让其产生被排斥的感觉。

学校还应当保护其个人的隐私,让未成年缓刑犯融入集体,同时学校还要对未成年缓刑犯进行重点观察教育,加强对其法律、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引导。

(三)社会应该积极通过各种媒体在公众中宣传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理念,让公众认识到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对于国家和社会有何重大意义,使人们更新行刑观念,对缓刑进行科学定位,尽量避免对未成年犯适用监禁刑所带来的弊端,依靠社会化的社区优势,更好地发挥缓刑的教育矫正功能。

另外,关于未成年缓刑犯的就业问题。

在现实中,未成年缓刑犯在应聘工作时,用工单位表面上并不会强调其是罪犯而拒绝聘用,但是会寻找其他各种理由来拒绝未成年缓刑犯的求职,这不仅侵害了未成年缓刑犯的合法的劳动权,而且还伤害了未成年缓刑犯的自尊心,这对于未成年缓刑犯今后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社会对于未成年缓刑犯要给予更多的爱护,利用各种资源为未成年缓刑犯营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的成长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缓刑犯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在对未成年缓刑犯矫正过程的作用,打破原来仅仅依靠对公安机关和基层组织来完成对未成年缓刑犯的矫正,整合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使得矫正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富有成效。

参考文献:【1】舒晓:“论我国朱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之完善”,载于《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第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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