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激励管理暂行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xx公司xx分公司

激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xx公司xx分公司激励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9年4月3日印发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立即废止)。

xx公司xx分公司

2020年6月12日

xx公司xx分公司员工激励管理暂行办法

1 总则

为丰富xx分公司组织绩效考核机制,引导和激励员工

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立足学习奋进争先,立足业务优化创新,健全和完善正面激励机制,增强xx分公司员工归宿感、成就感和获得感,切实推进xx分公司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 考核原则

2.1 价值导向。突出对工作业绩、素质提升、创新创效、经验成果等方面的考核、评定,引导全体员工树立价值导向,不断推进xx分公司整体绩效提升。

2.2 正向激励。以履行职责为基础,营造多劳多得、多贡献多得,多创造价值多得的正向比业绩、比贡献、比技能的良性竞争氛围。

2.3公开公正。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公平合理、群众公认原则,科学严谨地设置考核、评价标准,考核过程和结果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3 组织机构

以xx分公司组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为工作组织,推进激励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地执行。

4 适用范围

4.1人员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分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

4.2 工作范围。本办法是对《xx分公司组织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完善和补充。主要适用范围包括:业务竞赛、创新创效、项目攻坚(专项)、经验成果、合理化建议、评优评先等工作。

5. 激励项目

5.1 业务竞赛方面。

5.1.1xx之星和xx班组。xx之星300元/人∙月;xx班组100元/人∙季1000元封顶。

5.1.2 xx专业竞赛。

5.1.2.1 经xx分公司同意后,个人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xx专业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除了竞赛组织方颁发的奖励外,xx分公司按以下标准奖励:分公司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xx公司级在分公司级奖励标准上分别上浮1000元;xx公司和省部级及以上的,在分公司级奖励标准上分别上浮5000元。

5.1.2.2 团体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xx专业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除了竞赛组织方颁发的奖励外,xx分公司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分公司级按组织方奖励额度的50%予以额外奖励;xx公司及地市级按组织方奖励额度的70%予以额外奖励;xx公司和省部级及以上的,按组织方奖励额度的100%予以额外奖励。

5.1.3 其他专项竞赛活动(如人力资源类、法律事务、党建类、HSSE等)。

5.1.3.1 经xx分公司同意后,个人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其他专项竞赛活动的,除了竞赛组织方颁发的奖励外,xx 分公司按以下标准奖励:分公司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xx公司级在分公司级奖励标准上分别上浮800元;xx公司和省部级及以上的,在分公司级奖励标准上分别上浮4000元。

5.1.3.2 团体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xx专业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除了竞赛组织方颁发的奖励外,xx分公司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分公司级按组织方奖励额度的40%予以额外奖励;xx公司及地市级按组织方奖励额度的60%予以额外奖励;xx公司和省部级及以上的,按组织方奖励额度的80%予以额外奖励。

各类竞赛取得相关证书后,将原件报送至办公室登记,经领导小组审核后,于次月发放奖金。

5.2 创新创效方面

5.2.1 xx分公司级创新创效成果。xx分公司组织年度改进革新曁创新创效最新成果进行评奖。

一等奖:3000元/项;

二等奖:2000元/项;

三等奖:1000元/项;

优秀奖:500元/项。

上述成果均以发布为准。

创新创效优秀组织奖:2000元(部门创新创效成果有一等奖或者有3项三等奖及以上创新创效成果)。

5.2.2 分公司级创新创效成果。按照组织方奖励金额的50%予以额外奖励。

5.2.3xx公司、地市级创新创效成果。按照组织方奖励金额的70%予以额外奖励。

5.3.4 xx公司、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效成果。按照组织方奖励金额的100%予以额外奖励。

取得xx分公司以上级创新创效成果的,及时将获奖证

书原件送交办公室备案登记,提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奖励

5.3 项目攻坚方面

主要包括xx分公司、分公司及以上组织开展的专项工作、课题攻关、项目试点推广等阶段性项目工作取得突出业绩或受到上级组织文件、通知表扬、表彰的。

相关项目牵头人在完成项目工作时或年末申请专项工作奖励,考评领导小组综合工作成效、影响程度等因素审核确定奖励额度进行奖励(上级组织已实施奖励的,xx分公司不再奖励)。

5.4 经验成果方面。

在xx、省市、地区或xx公司、xx公司参加QC成果、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等交流获奖的。

QC成果,xx级1600-2000元/篇;xx公司及省市级1000-1600元/篇;分公司级600-1000元/篇。

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xx级2000-3000元/篇;xx公司及省市级1000-2000元/篇。

5.5合理化建议方面

实施产生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在运行、服务过程中出现优秀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产生效益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考评领导小组评审后,确定适当额度予以奖励。

5.6 受到企业方表扬的

受到企业书面表扬且情况属实,视具体情况,按照100元/人次奖励。

5.7 年度评先评优方面。

获得各级荣誉的(不含工会系统)按照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执行。

5.7.1 集体荣誉。xx公司级荣誉2500元;xx公司级荣誉2000;分公司级荣誉1500元;xx分公司级荣誉1000元。

5.7.2 个人荣誉:xx公司级荣誉2000元;xx公司级荣誉1500;分公司级荣誉1000元;xx分公司级荣誉800元。

6 附则

6.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6.2 未尽事宜,择时进行完善补充。

6.3 本办法由组织绩效领导小组负责最终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