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外供电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外委管控制度范本
供电公司外委管控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公司外委作业管理,确保外委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外委作业,包括电力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检修改造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外委作业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控。
第四条供电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外委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外委作业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供电公司应与外委作业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条供电公司应对外委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外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外委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
二、外委作业计划管理第八条供电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前制定外委作业计划,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设备和材料等。
第九条供电公司应将外委作业计划提前报送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第十条外委作业单位应按照供电公司制定的作业计划,组织人员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供电公司应对外委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作业计划的落实。
三、外委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外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外委作业的安全要求、标准和程序。
第十三条外委作业单位应按照供电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人员进行作业。
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应对外委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供电公司应对外委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
四、外委作业质量控制第十七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外委作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作业质量要求、标准和程序。
第十八条外委作业单位应按照供电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组织人员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供电公司应对外委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作业质量的符合要求。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及外包单位的临时用电行为,防止因临时用电而导致各类事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在施工、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等过程中的临时用电。
三、名词解释1.临时用电线路:指因工作需要,在公司正规线路之外临时架设的电力线路。
2.临时用电: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四、各级人员职责(一)安委会职责1.负责制订临时用电安全规定,定期更新,并监督实施;2.现场检查临时用电的人员及安全措施;3.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
(二)生技科职责1.批准临时用电申请许可;2.安排专业电工检查临时用电线路:3.负责对外来及公司自有用电设备/设施的检验(三)电工职责1.负责执行停/送电操作。
2.每月对现场电源箱进行检查并测试空气开关并张贴标签。
(四)现场用电部门1.负责检查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临时用电安全措施;2.检查确认临时用电的工器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3.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并举报;4.主动提请生技科对其所属移动用电工具和设施进行检查。
5.负责本部门火灾爆炸风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检测。
(五)作业监护人职责1.监护人由电工担任,如涉及外包单位作业,外包单位需同时指派一名现场监护人,并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并经专项培训考核合格,佩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2.作业前检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与作业内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安全作业许可证中各项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实;3.确认相关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4.检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
5.对作业人员的行为和现场安全作业条件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协调与联系。
6.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中止作业,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当作业人员违章时,应及时制止违章,情节严重时,应收回作业票,中止作业。
7.作业期间,监护人不应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且不应从事与监护无关的事。
公司用电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公司用电管理规章制度是公司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电力资源,保障电力供应安全,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用电效率所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用电原则:明确制定经济合理用电原则,鼓励节约用电,杜绝浪费行为。
2.用电计划:制定用电计划,对公司各部门、各设备的用电需求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确保用电供需平衡。
3.用电审批:规定用电操作的审批流程,建立用电审批制度,履行合理用电的审核,确保用电合情合理。
4.用电设备管理:制定用电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用电设备的归口管理、维护保养、更新及报废程序等。
5.电力监测:建立电力监测系统,对公司用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发现异常用电情况及时处理。
6.安全用电:明确电气安全使用规范,建立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7.电力节约:制定电力节约措施和补助政策,鼓励员工提出节电建议和方案,并对节电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
8.用电绩效考核:建立用电绩效考核体系,将节电、效益等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实行动态考核评价机制。
9.电力事故处理:制定电力事故处理制度,明确电力事故的上报、调查、处置等程序。
10.监督检查:建立用电监督检查制度,对各部门、员工的用电行为进行定期、随机的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
以上是常见的公司用电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定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用电管理规章制度(二)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用电行为,合理利用电力资源,确保用电安全和经济效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司用电管理规章制度:1. 用电责任:公司领导要明确用电责任制,制定明确的用电管理制度和相关负责人,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用电权责,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2. 用电安全:公司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用电安全,如定期检查和维护电线、插座等设备,防止电器老化或损坏造成安全事故。
同时,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私拉乱用电器等违规行为。
3. 用电节约:公司鼓励员工节约用电,提倡关闭不必要的电器设备,合理使用照明和空调设备,避免浪费。
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
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篇一:无人值守变电所管理规定第十章变电所管理第六十六条具有专用硐室的变电所(配电点)入口处应悬挂醒目的“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警示牌;第六十七条无人值守的配电点硐室具备条件的必须加锁管理;除检查、检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第六十八条变电所高压电气设备周围加护栏,并设立“高压危险,严禁靠近”标志。
第六十九条公共巷道内变电所(配电点)必须专人看守,为风机供电变电所(配电点)必须有人职守,安装电力检测监控系统实现无人职守的变电所不受此限。
第七十条非专职人员禁止操作变电所设备;非专职电工不得检修变电所设备。
第七十一条变电所内必须悬挂供电系统图,内容详实准确,不得有涂改痕迹,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
第七十二条变电所内必须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悬挂各种制度牌板;各种记录齐备,并规范填写;涉及风机供电变电所必须具有风机试验签字登记记录。
第七十三条有人职守变电所停送电必须由当班变电工操作;无人值守变电所(配电点)必须由供电管理单位安排专职电工操作。
第七十四条管理人员巡查变电所规定:— 1 —1、区队负责人每旬不少于1次,区队分管副职每5天不少于1次,并填写“干部上岗记录”;2、机电科管理员每旬不少于1次,机电科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并在“要害场所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六章供电现场管理第一百零九条地面生产供电管理1、新庄矿生产用电:地面生产用电主要包括主副井车房,调度室、机厂、车间、南北风井、空压机房及各区队的机修房;2、新庄矿矿院以外原则上不予提供电源,确需接电时必须经过矿领导批准,机电科备案,并且要提供合格的电度计量表,由机电科指定接线点和敷设路线,严禁私拉乱接;3、各单位的生产用电,未经允许,不准向其它单位转供电;4、凡是新庄矿以外并且属于本公司的单位,生产用电一律装表计量。
第一百一十条地面生活用电管理划分:1、供电管理单位负责工业广场、、工会楼、安检楼、机电楼及停车场的供用电管理;2、永新公司负责澡塘、宿舍楼、食堂和办公楼、区队楼的走廊照明供用电管理;3、其它各作业地点分属各使用单位管理— 2 —第一百一十一条生活用电管理1、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取暖、严禁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机电科批准,并留底备案。
【管理制度)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制度)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电网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试行)第壹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业务外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生产业务外包工作全过程管理,规范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包(以下简称“业务外包”)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指为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对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的生产技改、运维、试验、检修、抢修等工作。
“生产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对应之上工作,于壹定时间和壹定预算内,按要求完成的单项生产任务或多项生产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业务外包”,指由业务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单位”)将承担的生产业务整体或部分以合同方式发包给满足条件的业务承包商(以下简称“承包单位”),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独立或配合完成有关生产业务的行为。
第四条业务外包项目可整体外包,也可选择性地分项外包。
分项外包壹般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本办法将承包商和分包商统称为“承包单位”。
第五条业务外包工作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招标确定外包单位;按照“流程规范、合同约定、管理有序”的原则开展外包管理工作。
电网生产业务外包流程见附录A。
第六条公司系统内部法人单位之间按委托合同开展的生产业务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业务外包范畴。
纳入基建管理流程的业务外包管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包管理工作。
各供电公司、省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基层单位”)应按本规定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省公司有关部门管理职责:(壹)运维检修部是省公司业务外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落实国网总部关于业务外包的各项工作要求,制定省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界定省公司常规业务范围;监督、检查基层单位业务外包工作实施情况,定期开展基层单位业务外包工作的考核评价;参和省公司运维资产业务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
供电公司营业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公司营业厅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客户满意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营业厅,包括城区、乡镇及农村供电营业厅。
第三条营业厅是供电公司与客户沟通的重要平台,应秉承“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四条供电服务文明用语:请使用“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十字文明用语,结合工作特点,为用户提供优质文明服务。
第五条供电服务禁语:禁止使用伤害用户感情、损害信誉形象、有碍服务工作、影响服务效果的语言。
第六条服务态度规范:1. 对用户热情谦恭、主动周到,耐心细致,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2. 用户出现差错或咨询疑难问题时,要向用户说明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帮助工作。
3. 营业时间需要暂离岗位或机器设备出现故障而中断办理业务时,要及时向用户说明情况,并放置“对不起,请稍候”的告示牌。
4. 在接受批评和听取意见和建议时,要谦虚冷静、态度诚恳、积极改进。
5. 工作中受到委屈时,要顾全大局,谦和礼让,求得理解。
第七条服务仪表规范:1. 着装要整洁、得体、朴实、大方。
2. 举止要端庄、文明、自然;女职工上岗可适当淡妆,但不得浓妆艳抹;男职工不留长发,不蓄胡须。
3. 窗口服务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大厅咨询人员要佩戴标志。
第八条服务技能规范:1. 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并达到规定的技术等级。
2. 凡达不到规定技术等级或岗位标准者,一律不准上岗。
第三章服务质量和纪律规范第九条认真负责、严格操作、精通业务,确保为客户提供准确、及时、高效的服务。
第十条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确保客户利益。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供电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年4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保障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电网经营企业依法负责本供区内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的业务工作,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工作。
第六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七条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用电的监督管理,协调供用电各方关系,禁止危害供用电安全和非法侵占电能的行为。
第二章供电营业区第八条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
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供电营业机构持《供电营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电网经营企业应当根据电网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的原则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划分供电营业区。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条并网运行的电力生产企业按照并网协议运行后,送入电网的电力、电量由供电营业机构统一经销。
公司用电管理规定规范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规范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机关日常用电需要,最大限度地节约用电成本,减少电能的直接和间接损耗,实现合理利用和发挥用电效率之宗旨,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用电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包括制定节约用电办法,发布节约用电信息,监督、指导公司机关部门的节约用电工作及负责每个月的用电统计、成本核算与控制工作;第三条机关各个部门工作期间必须履行节约用电义务;平时应注意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约用电意识;第四条本办法用电范围主要包括办公区照明用电、电脑用电、饮水机用电及会议室、走廊、更衣室用电等;第五条各类灯具、打印设备、电动工具、饮水机、电风扇、空调等均列为日常用电管理对象;第六条公司行政部每月指派行政助理对办公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管理对象进行检查,每季度形成工作小结;在检查中如发现用电隐患应立即上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部门或公司领导;第七条各部门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用电工作;办公用电、电脑用电、饮水机、会议室用电实行各部门专人负责制,其中,2119会议室由市场营销部负责,研发技术办公区的会议室由技术部负责,公司大会议室使用部门负责,并采取按照作息时间开关的管理办法,接待室、更衣室及廊灯等用电归口行政部管辖;一般情况下,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区的人员负责关闭总电源开关;第八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行政部不定时、不定期对各区域用电情况进行督查,其中会议室、接待室、更衣室、廊灯、饮水机、机房等为重点督查点;第九条注意节约用电,尽量使用自然光;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不准在办公室里使用任何个人用大电量电器;公司所有办公场所要根据日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及时关闭电源开关,白天日光充足情况下一般不开灯或分区开灯办公,杜绝“长明灯”现象;不需要使用电灯或电风扇时,立即关掉开关;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器开关、关上门;第十条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施;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办公室严禁乱拉、乱接照明灯具,严禁更换和接电源、插座等违章用电行为;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大功率耗电设备,需要时应向行政部申请办理;第十一条空调开启后不可开门办公,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空调器开关、关上门;夏季室温不高于26度,不可以开启空调设备;第十二条禁止随意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第十三条各部门发生用电故障时要立即通知行政部,不得私自处理,由行政部联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理解决;第十四条下班后,请各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检查并关闭空调、电脑、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第十五条装修施工用电管理1、装修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供施工用电设备的名称、数量、总容量及使用功率、安放地点,向行政部申请办理施工用电手续;2、由行政部确定电源位置后,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做好配电箱,并安装与容量相应的空气开关和电度表,经行政部检查合格并抄录表底后,方可合闸送电;3、行政部核定用电指标,按照施工用电标准收费;4、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拆除配电箱和临时供电线路,并将接电源处恢复原状;5、施工单位不得用我公司电源为他人提供服务,违者按窃电处理,追收加价电费;拒不执行者,将停止供电;6、施工过程中,行政部和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对施工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施工用电安全;7、任何单位或个人因施工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我公司供电线路断线、短路、停电和损坏供电设备者,由行政部会同责任人所在单位查清责任,并对责任者处以罚款或赔偿经济损失;第十六条考核办法;1、公司用电由行政部负责日常检查和考核;2、行政部对违规用电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温馨提醒、个别交流、书面告知、经济处罚等处理;3、行政部对待违规用电行为的考核纳入到绩效管理中;第十七条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细则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细则(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二条: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工务单位监督管理。
机修等单位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
安全主任监督。
第二章:电气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第四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电气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并经指定医院鉴定。
(2)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坚持警惕。
(3)取得__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4)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气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气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电气作业人员的职责第五条: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六条:严格遵守安全法规、条例及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第七条:宣传电气安全知识,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第八条: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一旦发生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发现非电气作业人员维修电气设备或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条: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景,提出危及安全的隐患及整改技术措施,同时将现场安全情景向上级汇报。
第十二条: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十四条: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供电公司抄表、核算、收费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抄表、核算、收费管理制度供电公司抄表、核算、收费管理制度为了高效地管理供电业务,提高供电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和实施抄表、核算、收费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抄表、核算、收费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监管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流程1. 抄表阶段(1) 定期抄表:供电公司应制定抄表计划,规定抄表周期,确保每户用户都能按时进行抄表工作。
(2) 抄表方式:供电公司可以采用人工抄表或智能抄表系统进行抄表工作。
人工抄表时,抄表员需携带有效的工具和身份证明前往用户家中进行抄表;智能抄表系统可以通过远程传输数据实现抄表工作。
(3) 准确记录:抄表员应仔细核对表盘读数,确保准确记录每户用户的用电量。
2. 核算阶段(1) 数据整理:抄表数据会按照供电区域、用户类别等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初步统计和分析。
(2) 核实数据:核实每户用户的用电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计算电费:根据电费政策和费率标准,对每户用户的用电量进行计算,得出应缴电费。
(4) 编制电费通知单:根据计算结果,编制电费通知单,包括用户基本信息、用电量、费率、应缴金额等内容。
3. 收费阶段(1) 通知用户:供电公司将电费通知单发送给用户,通知用户缴纳电费的事项和时间限制。
(2) 缴费渠道:供电公司应提供多种缴费渠道,包括银行汇款、现金缴纳、电子支付等方式,方便用户缴纳电费。
(3) 收款管理: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收款管理制度,确保电费的安全和准确入账。
收款员需要及时核对用户的缴费金额,填写收款凭证,并及时录入系统进行账务处理。
(4) 发放发票:供电公司在用户缴费后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开具正规的发票,发放给用户作为用电支出的合法凭据。
二、责任分工1. 抄表员(1) 定期进行抄表工作,确保抄表任务的完成。
(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抄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如用户用电异常、表计故障等。
(4) 遵守公司纪律,保守用户信息,做到保密和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供电公司外围人员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外围人员管理制度
制度中应当明确外围人员的定义。
所谓外围人员,通常指的是非供电公司正式员工但在供
电公司工作场所或其周边区域进行活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商、供应商、访客等。
这些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可能接触到电力设施或相关信息,因此对他们的管理至
关重要。
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外围人员进入供电公司工作区域前必须经过的身份验证和安全教育。
所
有外围人员在进入特定区域前,都需要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并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
这样的措施有助于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到关键的电力设施。
制度中应当包含对外围人员行为的具体约束。
例如,外围人员在工作区域内不得擅自操作
任何电力设备,不得进入未经授权的区域,不得携带任何可能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物体或
工具。
同时,应当明确违反规定的后果,包括警告、限制进入、罚款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
管理制度还应包括对外围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分配。
供电公司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人
员负责外围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审核身份、监督行为、记录违规事件等。
同时,鼓励内
部员工对外围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以形成一个相互监督的环境。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制度还应包含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
情况,外围人员应立即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行动,并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供电公司应定期对外围人员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以确保其内容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挑战。
3.5 国家电网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7〕311号)修正版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安监/4)853-2017 国家电网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外包项目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网(安监/2)406-2014)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业务外包是指公司各级单位作为甲方(以下称发包单位)与乙方(公司系统外单位、公司各级集体企业,以下称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将建设(技改)工程施工、供电企业业务(以下统称外包项目)发包给承包单位的活动(见附件1)。
第三条公司业务外包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建立承发包单位各负其责、业务部门管理、安质部门监督的综合管理机制。
第四条公司采取安全资信报备、承揽项目登记、入场核查验证、过程风险管控以及对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不规范的承包单位实行“安全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和“安全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对业务外包安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公司各单位。
代管县供电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总部职责(一)国网安质部:负责制定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各省级单位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承包单位安全资信和“黑名单”;管理公司业务外包安全资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公司外包安全资信系统)。
(二)国网物资部:负责将承包单位安全资信报备纳入公司采购工作统筹管理,负责组织落实“黑名单”管理相关要求。
(三)国网法律部:负责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合法合规性审核。
(四)其他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业务外包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本专业业务外包安全工作的检查、评价和考核;指导各省级单位开展业务外包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国网安质部管理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承包单位安全资信和“黑名单”。
供用电管理制度
供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用电管理,保障供用电安全,维护供用电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供用电活动以及与供用电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用电应当遵循安全、经济、合理、公平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二章供电设施管理第四条供电设施包括变压器、配电柜、输电线路、电缆等。
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点以供电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供电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由产权所有者负责。
产权所有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定期对供电设施进行巡视、检查、维护和试验,确保供电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变动或者损坏供电设施。
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迁移、变动或者损坏供电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供电设施产权所有者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补偿措施。
第七条在供电设施保护区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倾倒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二)种植可能危及供电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三)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四)开挖鱼塘、水渠;(五)其他危及供电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用电管理第八条用电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供电部门提出用电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用电手续。
第九条用电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供电合同约定的用电容量、用电性质、用电地址等使用电能,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条用电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电能计量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第十一条用电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第十二条鼓励用电单位和个人采用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第四章电费管理第十三条电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和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
第十四条用电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供电部门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电费,不得拖欠电费。
第十五条供电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用电单位和个人提供电费清单,接受用户的查询和监督。
第十六条对于拖欠电费的用户,供电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催缴措施,经催缴仍不缴纳电费的,可以按照规定停止供电。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精选7篇)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应制定规范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篇1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振动的地方;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出入措施。
2、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6、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7、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8、架空线路宜采用混凝土杆或木杆,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
因受地形环境限制不能装设拉线时,可采用撑杆代替拉线,撑杆埋深不得小于0.8m,其底部应垫底盘或石块。
9、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于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应密封。
采用金属管敷设时必须作保护接零。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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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外委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供电公司外委人员的管理,确保外委人员工作质量与效率,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委人员定义本制度所指外委人员是指供电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或个人,承担部分业务工作的人员。
三、外委人员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外委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
2. 明确责任:明确外委人员的工作职责、权限和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 严格考核:对外委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4. 资质审查:对外委人员及其所在机构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完成委托工作的能力。
四、外委人员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1)负责外委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离职手续办理。
(2)制定外委人员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对外委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提出改进意见。
2. 业务部门(1)负责对外委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2)对外委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
(3)及时反馈外委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 外委人员所在机构(1)按照委托协议要求,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委人员。
(2)对外委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工作内容和要求。
(3)定期检查外委人员的工作情况,确保其按照委托协议要求执行。
五、外委人员考核与评价1. 考核内容:外委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服务态度、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
2. 考核方式: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3.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外委人员续约、解约及奖惩的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供电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供电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外委人员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供电所管理制度6篇
一、供电所管理制度1. 管理对象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供电所的管理,包括供电所的设备、人员、运营等方面。
2. 供电所管理目标该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供电所的安全、高效运营,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
3. 供电所管理职责供电所管理人员应负责以下职责:•确保供电设备正常运行,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配备足够的人员,确保供电所的正常运转,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制定供电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供电操作,确保供电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监测供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问题。
4. 供电设备管理•供电所管理人员应落实供电设备的定期巡检、保养和维修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故障设备应及时报修,并准备备用设备以备不时之需。
•对新设备的引进和使用应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和培训,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 人员管理•供电所管理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和工作流程,并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和考核。
•对于关键岗位的人员,应建立备份人员,确保持续的供电服务。
•加强人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
6. 供电所安全管理•制定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确保供电所的安全运营。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报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供电所的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供电所设备管理制度1. 设备管理目标该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供电所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
2. 设备管理职责设备管理人员应负责以下职责:•制定设备管理计划,包括设备的巡检、保养和维修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减少设备故障对供电所运行的影响;•保管好设备的维修记录和维修资料,为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提供参考依据;•关注新技术、新设备的发展,提出设备更新的建议,不断优化设备配置;•制定设备报废和更新的管理方案,合理安排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工作。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范文(4篇)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范文1. 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是供电公司为保障客户用电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旨在提供安全、可靠的用电服务。
2. 供电公司要建立健全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用电责任,并划分责任范围。
3. 供电公司要加强对客户的安全用电宣传和教育,提高客户对安全用电的认识和意识。
4. 供电公司要定期进行用电设施的巡检和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5. 如果客户发现用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供电公司报告,供电公司要及时处理并解决。
6. 供电公司要建立客户用电设施管理数据库,对客户的用电设施进行档案管理,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可控。
7. 供电公司要建立客户用电设施巡检制度,定期对客户用电设施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8. 供电公司要建立客户用电设施维护和抢修服务体系,提供24小时紧急抢修服务,确保客户在用电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9. 供电公司要加强对供电设施的防雷、防火等安全管理,确保客户用电安全。
10. 对于客户存在违规用电行为的,供电公司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确保用电安全。
11. 供电公司要建立用电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用电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2. 供电公司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客户发布用电安全信息和预警信息,提醒客户注意用电安全。
13. 供电公司要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工作。
以上是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供电公司应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确保用户用电安全,根据《供电公司安全用电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公司与用户之间的用电安全服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用电安全服务管理的工作目标是:确保用户安全用电,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发生,提高用电安全意识和能力,提高供电公司的服务水平和用户满意度。
供电所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供电所日常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保障供电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所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三条供电所日常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程和标准。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五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加强供电设备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工作流程管理第九条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
第十条工作任务下达后,相关人员应按照流程要求及时完成。
第十一条定期对工作流程进行评估和优化,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第十三条加强客户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四条定期收集客户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对服务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五章资料管理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七条资料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类别、格式进行。
第十八条加强资料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第六章岗位职责第十九条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
第二十条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供电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安全生产管理细则1.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2. 加强设备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4.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工作流程管理细则1. 工作任务下达后,相关人员应按照流程要求及时完成。
公司办公楼水电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办公楼水电管理制度是为了合理使用水电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保护环境,节约成本,在办公楼的水电使用方面规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公司办公楼水电管理制度范例:1. 水电设备维护管理- 水电设备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运行正常、高效、安全。
- 水电设备故障及时修复,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2. 用电管理- 公司实行分类用电制度,按照不同功能区域实行独立计量、分项用电。
- 办公区域实行照明时段管理,按照办公时间开启和关闭灯具,及时清理不必要的照明设备。
- 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所有办公区域的电源需统一关闭。
3. 用水管理- 公司设立专人负责水资源管理,监控用水量并及时报告。
- 厨房、洗手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水管及时维修漏水情况。
- 提倡节水意识,员工要合理使用水资源,不浪费。
4. 能源监测与节约- 安装能源监测仪,定期监测和记录用水、用电的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 在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所有办公设备、电源、水源统一关闭,避免能源浪费。
- 提倡员工节能意识,倡导合理使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避免空调过度使用。
5. 员工培训与宣传- 定期组织员工水电使用培训,提高员工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
- 在办公楼的各个区域设立节能宣传牌,提醒员工爱护水电资源。
以上只是一份常见的公司办公楼水电管理制度范例,具体的制度还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并适时修订和完善。
公司办公楼水电管理制度(二)公司办公楼水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公司办公楼水电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办公楼的水电设备,确保水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员工的正常办公生活需求。
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对外提供的办公楼水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立与完善机制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办公楼水电管理机制,确保水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职责分工1. 公司将设立专门的水电管理部门负责办公楼水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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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XX煤业有限公司
外转供电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外转供电管理,规范各外围单位用电行为,明确供用电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对服务于公司的供应站、服务站等公司内部单位(包括为公司供水、施工等单位在内),由公司统一进行供用电管理,划转电量并与其签订用电协议、明确职责、确保安全,并定期对其消耗电量进行考核。
二、对不服务于公司的用电单位,需接入公司电网,由用电单位提出用电申请,本公司根据供电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方可给予办理用电手续,同时签定供电协议,同意遵守本制度,明确维护范围和安全职责,完善电能计量,划转电量,方可供电。
供电后,必须按月交纳电费。
三、对驻矿服务的外委施工队伍,其用电由本公司确定供电方案,签定用电安全协议,由公司机电部审批后,方可给予供电,并按照电表计量,按月交纳电费。
如施工队伍在公司的工程结束后,该施工队伍需要继续供电,则必须按照新增外部用户到公司办理用电审批手续。
四、对已经形成的外供、转供用电的单位,要以协议明确维护范围和安全职责,在地方供电部门具备向该用户供电的条件后,应及时将该用户转移至地方供电局供电,如用户不配合改接负荷,则对其加收基本电费、管理费,如该用户不按时交纳电费,公司立即停止对其供电。
五、对于存在供电系统故障而影响公司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的外围用户,机电部应立即暂停对其供电,并通知对方,必须在其供电故障彻底处理好之后方可对其继续供电。
六、对于故意损坏计量装置、擅自撕毁计量装置封条及存在偷电现象的用户,一经查实,立即停止供电,并按照月最大电费金额的2倍进行计费,待其交满电费,经机电部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供电。
七、外转供电的计量与收费:
1、外部供电用户必须安装有效的计量电表,否则照双方签订的供电协议执行,协议应写明供电容量、用电时间、用电指标及收费方式等事项。
2、对于外部动力用电用户的电费单价,机电部必须根据国家供电部门的电价及时进行调整,并下达电价调整通知。
3、用户变更表位,转移用电地址,停止用电等均应到机电部办理有关手续。
否则将按最大负荷24小时计算用电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对外围单位的动力用电计费,必须以电表计量为基本数据,再加上各种损耗的分摊电量,按月收费。
5、用户需自购校验合格的计量仪表时,必须由公司方安排专人安装到指定位置。
机电部每月22-23日为抄表时间,用户每月1-6日须来公司办理交费手续,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来办理,公司将对其停止供电,待补交电费后方可供电。
如用户需要公司安装计电仪表,应在合同中注明并将仪表及安装费在供电前交齐,并预支付一个月电费(按实报功率算),方可给予供电。
6、外用动力用电计量核算的工作,由机电部负责,收费扣款由公司财务部与物业部协同负责。
八、外转供电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出现如下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处罚:
1、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非法从公司电网上引出电源的用电户,机电部一经查实,立即拆除供电电缆,并处罚引出点或相关设备使用单位1000元/次。
从同一台设备(或电缆),第二次非法向外引接电源时,处罚相关使用单位1500元/次,相关辖区领导处罚600元/次。
2、已经办理低压用电合同的外转用电户,未经相关矿领导批准,私自又向外转供电者,一经机电部查实,立即终止其用电合同,并处罚该用电单位2000元。
影响供电或造成事故者,视情况加倍处罚。
3、机电部作为公司供电的主要负责单位,必须每季度召集
相关部门人员,对外用供电情况,作一次仔细检查,督促整改供电中的隐患,查除非法用电户,出现失职行为每次处罚机电部相关人员200元/次。
湖南XX煤业有限公司
机电部(修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