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复习(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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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法学上的行政

含义:是指行政机关和公务组织为了公共利益而作出的执行和管理行为,它是行政执法、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的总称,包括行政管制行为、公务行为和援助私人行为三种类型。

二、行政法

1、含义:是关于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授予和分工、行政权力的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并进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特点:

①行政法是创设和规范行政主体的法。

②行政法是授予行政权力和对行政权力进行分工的法。

③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的法。

④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行使的法。

⑤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行使进行法律救济的法。

3、内容:

①无法制定统一行政法法典,但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典。

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③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行政救济法。

三、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1、制定法法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条约与协定。

2、非制定法法源:法律解释;判例;习惯和惯例、行政法理。

四、行政法基本原则

1、含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提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包括规则、原则和基本原则。

2、特点:

①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中,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

②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和行政争议处理的基础

性规范。

③是一种基础性规范和抽象性规范。

3、作用:

①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

②有助于理解行政法或对行政法做出解释。

③指导行政法的实施。

④弥补法律规范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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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容:

⑴依法行政原则

1、含义: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取得和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内涵:

①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②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

③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自然公正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

④任何违法行政活动,非经事后法律认可,均得以宣告为“无效”。

⑵合理行政原则

1、含义:合理行政原则指行政行为要客观、公正和符合理性。

2、要求:

①行使权力的动机应符合法律授予该权力的宗旨。

②行使权力的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基础上。

③行使权力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公平、适度,合乎情理,具有可行性。

④符合比例原则(必要、利益平衡、损害最小) 。

⑤符合先例原则。

⑶行政公开原则

1、含义:行政公开原则指行政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以及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应依法公布,让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允许新闻媒介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

2、意义:

①行政公开是行政权力膨胀的必然结果。

②预防和控制行政权力滥用。

③满足社会公众参政议政的意愿。

④提高行政行为可接受性。

3、内容:

①行政立法公开:制定行政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公开(公布草案、听证、

征求意见等) ;行政法律规范性文件公开。

②行政信息、情报公开:行政机关职能配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相对人

办事需提供资料公开;行政机关掌握的信息公开。

③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向行政相对人公开;向社会公众公开。

⑷行政效率原则

1、含义:行政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尽可能少的时间、人员和经济耗费,办尽可能多的事,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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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行政立法要考虑行政效率的提高:时限、简易程序。

②行政决策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考虑投入产出。

③严格遵循行政程序法律规范和时限的规定。

⑸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1、来源: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也叫正当程序、程序正义原则等。

2、含义:①自己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②行为说明理由③听取陈述和申辩

⑹越权无效原则

1、含义: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为,一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

2、内容:①无权限②级别越权③事务越权④地域越权 (行政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

⑺信赖保护原则

1、含义:行政主体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2、内容:

①非有法定事由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

②事后发现授益行政行为有违法或不正确行为,除非该行为存在会严重损害

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如非相对人过错,不得撤销或改变。

③如因法律法规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基于公共利益考虑需要撤销或改

变行政行为,应进行利益衡量。

④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应当给相对人赔偿。

⑻比例原则

1、含义: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的利益保护。

2、要求:

①作出对相对人的不利行为,应当是达到行政目标所必须的。

②利益衡量:公益获得大于私益受损。

③在多种可选择方案中,实施方案是成本最小、收益最大和损害最小。

五、行政组织

1、种类:

①中央行政组织与地方行政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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