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课件】第四章消费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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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及核算培训课件(ppt 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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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纳增值税
=售价×增值税率-烟丝进项税额
=25 ×17%-1.36 = 2.89(万元)
生产领用的另一半,领用时无须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待烟
丝连续生产出卷烟销售时再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且可以扣除由
乙方代收代缴的未扣完的消费税。
27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计算
1、从价定率方式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3、实行复合税率办法(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13
[注意]:1、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含义与增值税相同: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批发环节:纳税人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 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 费税。
组价 成格 计税关1-税消完费税税价关 比格税 例率
2、从量定额方式(黄酒、啤酒、成品油) 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税方式(卷烟、白酒)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定额税额
组 价成 格 计 关税 税完 1- 消 关 税 费 税 价 进税 格 口比 数 定例 量 额税 税率 率
(2)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的——要交消费税, 22
但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委托方将收回的已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 品的,再销售交消费税时,可扣除由受托方代缴的消费税
【注意】 (1)用委托加工的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白酒不能抵扣由 受托方代缴的税款。 (2)生产首饰企业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 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 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已纳税款。
消费税讲义课件
![消费税讲义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2c0ef09b4b35eefdc9d33398.png)
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条例规定的消费
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新旧条例关于纳税义务人的定义对比,新条例在原有“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的基
础上,增加了“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
人”。
新细则第二条对条例所称的”单位”、”个人”概念进行了修订。
6、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
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 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 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 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 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 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 滑油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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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讲义课件
第四节 消费税税率
二、具体税率 (二)调整税目的税率
1.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 车子目。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 客车子目,同时调整小汽车税率结构,提高大排量 汽车的税率。适用税率分别为:
乘用车适用税率: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 1.0升)以下的1%(2006年调整税目、税率时,设定 该税目的税率为3%,为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 准,自2008年9月1日起,税率由3%下调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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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讲义课件
第四节 消费税税率
一、税率形式
一般情况下,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 税率形式,但为了更有效地保全消费税税基, 财税〔2001〕84号、91号文件分别规定,对 白酒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卷烟自2001年6月 1日起实行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
04第4章消费税(教学用).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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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平均税率水平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消费税的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并且不同税目的税负差异 大,对需要限制或控制消费的消费品税负较重
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既采用从量定额税收、也采用从价定率征收方法
Slide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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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目前,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分布于四个环节: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因为消
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广义上,消费税一般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
品普遍课税 一般概念上,消费税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
如:奢侈品等进行课税 消费税主要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此情况下,税收随
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实际的赋税人
Slide 5
消费税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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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消费品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甲类卷烟
每支0.003元
56%
乙类卷烟
每支0.003元
36%
卷烟批发环节 每支0.005元
11%
白酒
每500克0.5元
20%
Slide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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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5.1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在我国
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
具、游艇、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4.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资源消费品:如:成品油、实
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等
5.消费量大、税源充足、具有财政意义消费品。如
电池、涂料等。
消费税的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并且不同税目的税负差异 大,对需要限制或控制消费的消费品税负较重
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既采用从量定额税收、也采用从价定率征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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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目前,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分布于四个环节: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因为消
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广义上,消费税一般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
品普遍课税 一般概念上,消费税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
如:奢侈品等进行课税 消费税主要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此情况下,税收随
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实际的赋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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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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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消费品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甲类卷烟
每支0.003元
56%
乙类卷烟
每支0.003元
36%
卷烟批发环节 每支0.005元
11%
白酒
每500克0.5元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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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5.1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在我国
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
具、游艇、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 4.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资源消费品:如:成品油、实
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等
5.消费量大、税源充足、具有财政意义消费品。如
电池、涂料等。
(方案)第四章 消费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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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量定额计税 (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复合计来自(粮食白酒、 薯类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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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计税依据的确定
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订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 (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 30000元。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 额是:
【例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08年收入情况如下: 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 得的收入);
【答案】: 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180×250÷10000=4.5(万元)
销售自制啤酒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 为,征收营业税。
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600×5%=30(万最元新.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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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的摩托车30辆以每 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 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 16380元(含增值税)全部销售给消费者。 计算该企业6月份应纳消费税(摩托车消 费税税率10%)
应纳消费税
=16380/(1+17%)×30×10%
【例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 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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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与增值税存在的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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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方法 从价定率计税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42000元
消费税的基础知识(PPT 30页)
![消费税的基础知识(PPT 30页)](https://img.taocdn.com/s3/m/a95ccf9cf705cc17552709f5.png)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 000支)150元。即0.003/支
定率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 (含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由45%调整为 56%;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税率由30%调整为36%。
下列卷烟一律适用56%的税率: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 工卷烟,自产自用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委 托加工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未经国务院批 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定额税率:每斤(500克)0.5元。 定率税率:按现有规定执行,即:白酒为20%
关于白酒的适用税率,应按酒精所用原料来确定,凡 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以两种以上酒精或白酒生产的白酒(包括配置酒、泡 制酒等),一律从高适用税率。
3.化妆品,包括成套化妆品,税率为30%。
2、特殊规定:
(1)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以零售者 为纳税人。
(2)委托加工的,以受托方为纳税人;受托方为 个人的,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3)卷烟批发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和税率 P115-116
1.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1)自2001年6月1日起,卷烟消费税税率由原规定的定 率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定率税率同时征收。
(2)纳税人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或消费 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的,应以同类应税消费品 的最高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
(3)以外汇结算的应税销售额,其销售额应折合为人 民币计税。
(4)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 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销售额中征收 消费税。其他,与增值税包装物的处理相同 。
在生产销售环节,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 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定率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 (含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由45%调整为 56%;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税率由30%调整为36%。
下列卷烟一律适用56%的税率: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 工卷烟,自产自用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委 托加工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未经国务院批 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定额税率:每斤(500克)0.5元。 定率税率:按现有规定执行,即:白酒为20%
关于白酒的适用税率,应按酒精所用原料来确定,凡 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以两种以上酒精或白酒生产的白酒(包括配置酒、泡 制酒等),一律从高适用税率。
3.化妆品,包括成套化妆品,税率为30%。
2、特殊规定:
(1)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以零售者 为纳税人。
(2)委托加工的,以受托方为纳税人;受托方为 个人的,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3)卷烟批发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和税率 P115-116
1.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1)自2001年6月1日起,卷烟消费税税率由原规定的定 率税率调整为定额税率和定率税率同时征收。
(2)纳税人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或消费 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的,应以同类应税消费品 的最高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
(3)以外汇结算的应税销售额,其销售额应折合为人 民币计税。
(4)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 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销售额中征收 消费税。其他,与增值税包装物的处理相同 。
在生产销售环节,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 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PPT课件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d7041d3b9a6648d7c1c708a1284ac850ac020462.png)
15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出口退(免)税
– (1)出口免税。 – (2)特定出口货物免税。 – (3)特殊纳税人免税。 – (4)高税率货物和贵重物品退税。 – (5)自营或委托出口免税。 – (6)收购国产货物出口免税。
16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 (7)免税店销售国产货物退免税。 – (8)出口机电产品退免税。 – (9)保税区出口货物退免税。 – (10)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退税。 – (11)运入出口加工区内货物退税。 – (12)出口加工区内货物免税。
20
任务4.2 通过设立销售公司来降低计税 依据的税务筹划
– 任务案例: – 甲酒厂生产葡萄酒。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为每箱
18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每箱2000 元。2015年预计零售商及消费者到甲企业直接购买 葡萄酒10000箱。葡萄酒10% – 相关知识点: – 葡萄酒的消费税终止于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 增加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34
筹划思路(续)
只要将自用产品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少留 一部分,而将更多地费用分配给其他产 品,就会降低用来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 成本,从而使计算出来的组成计税价价 格缩小,使自用产品应负担的消费税也 相应地减少。
35
案例 哈维亚(连州)饮品有限公司按统 一的原材料、费用分配标准计算企 业自制自用产品成本为20万元,成 本利润率25%,消费税税率10%, 共组成计税价格应和应纳消费税计 算如下:
(30×15000+60×10000+85×1000)×20%=227000(元)
如果这三类酒单独核算,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分别采用各自税 率,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分别为:
41
厦门大学财政系
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出口退(免)税
– (1)出口免税。 – (2)特定出口货物免税。 – (3)特殊纳税人免税。 – (4)高税率货物和贵重物品退税。 – (5)自营或委托出口免税。 – (6)收购国产货物出口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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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 (7)免税店销售国产货物退免税。 – (8)出口机电产品退免税。 – (9)保税区出口货物退免税。 – (10)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退税。 – (11)运入出口加工区内货物退税。 – (12)出口加工区内货物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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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4.2 通过设立销售公司来降低计税 依据的税务筹划
– 任务案例: – 甲酒厂生产葡萄酒。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为每箱
18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每箱2000 元。2015年预计零售商及消费者到甲企业直接购买 葡萄酒10000箱。葡萄酒10% – 相关知识点: – 葡萄酒的消费税终止于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 增加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34
筹划思路(续)
只要将自用产品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少留 一部分,而将更多地费用分配给其他产 品,就会降低用来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 成本,从而使计算出来的组成计税价价 格缩小,使自用产品应负担的消费税也 相应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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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哈维亚(连州)饮品有限公司按统 一的原材料、费用分配标准计算企 业自制自用产品成本为20万元,成 本利润率25%,消费税税率10%, 共组成计税价格应和应纳消费税计 算如下:
(30×15000+60×10000+85×1000)×20%=227000(元)
如果这三类酒单独核算,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分别采用各自税 率,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分别为:
41
厦门大学财政系
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第四章 消费税 《中国税收》PPT课件
![第四章 消费税 《中国税收》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d51c6474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47.png)
• 三、消费税的产生与发展
• 消费税是世界上产生时间最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一种税。在 西方,早在古罗马时期,就出现了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
• 中国早在2 000多年前就开始征收消费税。 • 消费税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颁布,2008年11月修订,简称《消 费税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 12月第51号令发布,简称《消费税实施细则》)。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三节 税基与税率
• 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 首先,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 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 )÷(1-消费税税率)。
• 其次,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 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56%;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东率北财为经大3学6出%。版社
• 延伸型消费税的征税对象除包括有限型消费税、中间型消
费税的征税对象外,还包括更多的奢侈品和一些用于生产
消费的物品。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
• 一、消费税的性质与类型
(二)消费税的基本类型
• 3.直接消费税和间接消费税
• 直接消费税是向消费者直接征收的消费税。它以 消费者为纳税人,也由消费者负担。
• 间接消费税是向消费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征收的
消费税。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
• 二、消费税的特殊作用
(一)矫正外部成本,优化资源配置 (二)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三)鼓励储蓄,激励投资,促进经济增
• 消费税是世界上产生时间最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一种税。在 西方,早在古罗马时期,就出现了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
• 中国早在2 000多年前就开始征收消费税。 • 消费税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颁布,2008年11月修订,简称《消 费税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 12月第51号令发布,简称《消费税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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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税基与税率
• 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 首先,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 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 )÷(1-消费税税率)。
• 其次,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 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56%;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东率北财为经大3学6出%。版社
• 延伸型消费税的征税对象除包括有限型消费税、中间型消
费税的征税对象外,还包括更多的奢侈品和一些用于生产
消费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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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
• 一、消费税的性质与类型
(二)消费税的基本类型
• 3.直接消费税和间接消费税
• 直接消费税是向消费者直接征收的消费税。它以 消费者为纳税人,也由消费者负担。
• 间接消费税是向消费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征收的
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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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种的设置
• 二、消费税的特殊作用
(一)矫正外部成本,优化资源配置 (二)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三)鼓励储蓄,激励投资,促进经济增
第四章消费税ppt课件(全)
![第四章消费税ppt课件(全)](https://img.taocdn.com/s3/m/49adaa58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3e.png)
第一节 消费税的基本要素(熟悉)
◎重点: 1.什么是消费税?它有何特点?消费税与增值税有何联系与区别?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14种)? 3.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4.消费税的适用税率有哪些?哪些应税消费品适用复合税率? ◎◎经典考题:(判断题;选择题) □□下列贵重首饰中,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 A.包金首饰 B.镀金首饰 C.金基、银基合金首饰 D.钻石饰品
握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的政策导向、计算原率为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
()
考点:(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答案:√】
□□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退税,
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
额。
()
考点:(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答案:√】
二、会计处理 ◎重点讲清讲透教材【例4-12】~【例4-22】,要求学生掌握消费 税的会计处理。
◎重点: 1.消费税的免税、减税项目有哪些?它在哪几个环节缴纳? 2.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经典考题:(选择题、判断题) □□根据现行税法,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 消费税的有(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批发环节销售的白酒 D.申报进口的高尔夫球具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重点+难点;掌握)
◎重点: 1.消费税主要有哪几种计算方法?哪些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计算?
哪些实行复合(既从价又从量)计征消费税? 2.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分别适用哪些应税消费品?
其计税依据是什么?重点是销售额(应税数量)的确认,其有哪些具 体规定?并要求熟悉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66页PPT文档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66页PPT文档](https://img.taocdn.com/s3/m/852ebfc8fd0a79563d1e7265.png)
=0.2607万元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只有8393元。
案例分析:
价格调整:低于1万元,不征消费税 P=9999元 增值税额=0.9999*1000*17%=169.983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9.983*(7%+3%) =16.9983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999.9-16.9983=982.9017万元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9829.017元。
25000×10%=2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1500-2500=9000万元
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二)通过企业合并,递延纳税时间。 1.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 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 税款。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 ,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案例4-3: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它们都 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 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按 照消费税法规定,应该适用20%的税率,定额税 率为0.5元/斤。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酒为原 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税法规定适用10%的税 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 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业B由于 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 企业B共欠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 B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 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主要 内容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三、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四、针对特殊条款的税收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案例分析:
价格调整:低于1万元,不征消费税 P=9999元 增值税额=0.9999*1000*17%=169.983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9.983*(7%+3%) =16.9983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999.9-16.9983=982.9017万元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9829.017元。
25000×10%=2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1500-2500=9000万元
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二)通过企业合并,递延纳税时间。 1.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 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 税款。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 ,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案例4-3: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它们都 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 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按 照消费税法规定,应该适用20%的税率,定额税 率为0.5元/斤。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酒为原 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税法规定适用10%的税 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 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业B由于 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 企业B共欠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 B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 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主要 内容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三、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四、针对特殊条款的税收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法律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