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公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节假日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京绿园发[2011]3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节假日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节假日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京绿园发〔2011〕3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公园风景名胜区节假日服务管理,工作强度大、社会关注度高,是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园风景名胜区节假日服务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凡遇节假日,各区县均应组织开展公园风景名胜区行业督促检查,对绿化美化、园容卫生、园内设施、园区服务、游览秩序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游园准备、责任落实、环境布置、设施扩容、人员疏导、服务保障等工作,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同时,要协调和联合有关部门、单位,整治和规范公园风景名胜区的商业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经营、非法从事导游活动和商业欺诈、拉抢游客、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欺行霸市行为。
对重点区域要反复检查,跟踪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安全无事故。
各公园、风景名胜区要认真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把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举(承)办文化活动,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其中大型活动的举办要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游客高峰时段分流(特别地段要设单行线,专人疏导)等工作。
要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园区消防安全。
特别是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落实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应急队伍。
三、加强细节管理,确保服务高质量。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公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京绿园发[2013]3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公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公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京绿园发〔2013〕3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公园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其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从把握首都工作特殊重要性的高度,按照首善之区标准,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指示,进一步推进园林绿化精品战略,打造“美丽北京·魅力园林”公众服务品牌,市园林绿化局决定自2013年开始在全市公园组织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公园精细化管理内涵及目标公园精细化管理是指通过建章立制、细化标准、优化流程,实现公园管理工作的无缝隙、全覆盖、无死角。
目标要求:以“精”为目标,以“细”为手段,用三年时间,把精细化理念贯彻到公园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公园管理从经验型到科学型、从定性到定量、从静态到动态、从粗放型到精细化的转变。
实现公园发展思路明晰、运行模式科学、绩效考核全面,管理和服务人员的执行力和工作质量大幅提高,游客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公园精细化管理内容公园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其艰巨程度超过公园建设。
从技术业务层面上讲,管理既是建设的延续,又是建设的再创造;从行政管理层面上讲,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建成的公园如果没有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长期化的管理保障,公园就难以发挥其社会和生态效益。
因此,公园精细化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是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向着新的目标不断精进的过程,没有最好的管理,只有更好的管理。
针对北京公园的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公园精细化管理要建立“一制度六台帐”。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2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2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22.02.11•【字号】京绿办发〔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22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公园管理中心,各区园林绿化局、经开区城市运行局,局有关单位:为指导做好2022年全市公园管理工作,现将《北京市2022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2年2月11日(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84236989)北京市2022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2022年是北京冬奥会举办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园管理工作部署,承上启下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扎实做好首都公园管理工作,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全市2022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全市公园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主线,聚焦市民游客关注热点,把握公园事业发展的规律特点,突出公园服务保障、资源保护、安全管理、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公园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一)以保障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不断提升公园服务水平1.高标准做好重大活动游园保障。
根据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决战决胜关键时期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各类公园资源,宣传冬奥文化和知识,注重突出中国味道,推动群众性冰雪运动普及,持续开展文明游园整治行动,为向世界奉献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奥运盛会加油助力。
坚决完成好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公园环境布置任务,充分展示新时代大国首都公园绿色空间的崭新面貌,确保公园行业平安、有序。
2.持续开展公园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林地绿地林木养护管理和景观环境集中治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林地绿地林木养护管理和景观环
境集中治理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京绿造发[2014]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7.24
【实施日期】2014.07.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林地绿地林木养护管理和景观环境集中治理活动的通知
(京绿造发〔2014〕9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绿指办),市有林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2014年“林木养护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林木林地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巩固森林资源建设成果,促进林木健康生长,维护良好的园林绿化生态景观,我局决定开展全市林地绿地林木养护管理和景观环境集中治理活动,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林木养护管理年”的安排部署,坚持属地负责的原则,在8月-10份利用三个月时间,对全市林地绿地环境卫生进行分阶段全面集中治理,对林木采取综合抚育措施,
达到林地绿地整洁卫生,无死树枯枝,无垃圾,林木生长旺盛,生态景观良好,切实提升林地绿地林木景观环境质量,提高养护管理水平,保障APEC会议生态景观服务,为建设和谐宜居之都做出贡献。
二、治理范围、内容和时限
全面清除林地绿地内的枯死树、干枝、干梢、白色垃圾和拉拉秧,对林木进行修枝整形,控制影响树木生长的杂草,开展林业有物生物防治,完善林地保护措施。
其中重点治理:高速公路、国道、市道、区县级道路,以及城区所有道路两侧护网内绿地和护网外绿化带;河道两侧绿化带、水库周边。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园林绿化行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园林绿化行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2.09.29•【字号】京绿研发[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园林绿化行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京绿研发〔2012〕5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绿化办,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
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大力发展城市生态文化和园林文化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全市园林绿化行业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园林绿化行业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文化是民族的血脉、人民的精神家园,是城市发展进步的灵魂;绿色是城市的底色和名片,也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形象标志。
由园林绿化资源构成的城市生态体系,包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是繁荣发展首都文化事业的重要载体,也是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撑,发挥着改善生态环境、美化景观环境、优化居住环境、丰富人文环境、提升投资环境的显著作用。
北京作为“依山靠海”的大都市,独特的地理气候孕育了丰富多样的森林生态文化;同时,北京是拥有3000多年建城史和850多年建都史的历史文化名城,荟萃了长城、故宫、颐和园、天坛、十三陵等众多名胜古迹和景观资源,形成了独特的城市园林文化。
长期以来,全市园林绿化文化坚持在继承中建设、在保护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基本形成了古典园林与现代园林传承发展、生态建设与文化特色紧密融合的城市生态文化和园林文化体系。
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全系统大力推进“生态园林、科技园林、人文园林”建设,有力提升了城市宜居环境,推动了全行业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局属森林公园提升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局属森林公园提升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20.06.15•【字号】京绿办发〔2020〕136号•【施行日期】2020.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局属森林公园提升综合管理和服务能力的通知京绿办发〔2020〕136号有关局属林场,碑林、永定河管理处:近年来,按照"场园一体、文化引领"的思路,各单位大力加强森林公园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局属各森林公园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喜爱的去处,在全市森林公园建设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局属森林公园综合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水平,推动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再上新台阶,今年将在局属森林公园开展"五个一"建设活动,有关情况如下:一、明确一个定位国有林场建设森林公园对公众开放,是国有林场发挥森林资源多种功能用途、增加民生福祉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
国有林场是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把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和运营纳入国有林场职能。
百望山、共青、永定河已经实现了场(圃)园融合一体,要以森林公园建设管理为中心任务;西山、八达岭、十三陵林场要把森林公园建设,摆在与林场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建立一支专业的管理队伍。
二、开展一项调研局属森林公园发展至今,有成功经验,也有不足之处,尤其与市属其他公园相比在设施和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当前,森林公园建设发展进入了新阶段,面临机遇和挑战。
各单位要开展森林公园建设管理专项调研,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谋划未来。
特别要对森林公园管理体制、运营经费、管理模式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扎实地总结、分析和研究,有理有据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探索经营机制、完善运营项目、加强建设管理提供基本支撑。
调研报告于6月30日前,报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绿化造林工程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绿化造林工程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绿化造林工程管理的通知(2003年)各区县绿化办、林业局,市有林单位,局属有关单位:为加强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优化工程管理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绿化造林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依据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按照市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确定的2003年首都绿化美化重点工程目标任务,办局对各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了责任分工。
(一)造林处负责组织编制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掌握造林绿化动态,组织重点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批、检查验收,组织起草相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
具体承担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彩叶树种美化工程、重点风沙危害区治理工程和过熟林更新改造工程。
(二)联络处负责各项重大社会植树活动、城乡义务植树、重点景区绿化,会同造林处搞好重点风沙危害区治理工程。
(三)绿化处负责全市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具体承担“五河十路”绿色通道中公路绿化工程、五环路绿化工程、市级公路(河道)绿化工程、卫星城和重点小城镇绿化美化。
(四)水源站(治沙办)负责承担京津风沙源治理的退耕还林工程,配合造林处抓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水源保护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治沙造林工程项目的管理。
(五)林业站负责“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的日常工作,承担“五河十路”绿色通道中河道绿化工程、爆破整地造林工程、飞机播种造林工程和封沙育草、播草盖沙工程,配合造林处抓好过熟林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伐根嫁接的技术推广应用。
(六)林业勘查规划设计院:负责组织中幼林抚育工程的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及工程区沙化土地的监测工作。
(七)种苗站负责全市种苗生产的调剂和基地建设(包括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基地建设)。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0.04.12•【字号】京绿法发[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京绿法发〔2010〕1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依法行政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一)依法行政是建设“三个北京”的必然要求。
“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首都发展的新思路,赋予了园林绿化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地位。
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是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两大主要任务,是体现园林绿化事业整体推进的两大主要内容,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要紧密结合建设“三个北京”的新形势,要按照“大背景占位、大视野谋划、大生态着眼、大格局推动”的要求,把握园林绿化的社会公益性特征,体现国内领先、国际标准、首都特色、世界水平,切实在森林资源管护、行业管理优化升级、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依法行政是建设“三个园林”的根本保障。
“生态园林、科技园林、人文园林”建设,体现了生态友好、以人为本、和谐文明、改革创新的发展理念,是生态文明的集中体现。
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不断强化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和谐理念,执法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的法制统一理念,要不断强化具体执法行为的责任意识,强化执法活动的程序和时限意识,强化执法结果的效能意识,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与“三个园林”建设相辅相成、互为促进、互为支撑。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21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21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21.03.22•【字号】京绿办发〔2021〕71号•【施行日期】202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21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市公园管理中心,各区园林绿化局,经开区城市运行局:为全面做好2021年全市公园管理工作,现将《2021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各公园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3月22日(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84236989)2021年公园管理工作要点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意义重大。
今年的全市公园行业管理工作,要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十六次全会精神。
围绕市委市政府抓好"一个开局""两件大事""三项任务"工作部署,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冬奥会、冬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聚焦公众关注问题,通过系列专项行动抓整治、促提升、补短板、强监管,满足市民群众"七有"、"五性"新需求,全面提升公园现代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按照全市安排部署,着力做好三项工作(一)持续抓好公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境外疫情仍呈蔓延态势,疫情反弹的压力始终存在。
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更加科学精准有效抓好常态化防控。
入园做好"预约、限流、错峰",推进预约管理常态化;门区落实扫码测温,谢绝黄码、红码入园;园内执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检查巡查,提醒游客不扎堆、不聚集,严防聚集性风险发生。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近期园林绿化规划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近期园林绿化规划管理重点工作安排
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京绿规发[2010]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0.03.15
【实施日期】2010.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近期园林绿化规划管理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京绿规发〔2010〕1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为提高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更好地落实新颁布的《北京市绿化条例》和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绿地系统规划》,进一步做好园林绿化规划管理工作,现将近期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管理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各区县的绿地系统规划的调整和深化工作。
要按照《北京市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下的区县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指导书(试行)》(见附件一)的要求,于年底前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完整成果,为明年各新城绿线划定打下良好的基础。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逐步开展镇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2.03.20•【字号】京绿园发[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京绿园发〔2012〕1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2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有特殊意义的一年。
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以及今年全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规划为龙头,以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为核心,在资源有效保护前提下,抓住机遇,整合优势资源,与旅游产业、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打造具国际水准、首都特色的公园风景区服务体系。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强规划编制与执行,发挥规划引领作用1、出台《北京市公园事业发展规划》。
该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历经数年,今年将重点结合平原地区造林、湿地公园体系规划、森林公园体系规划、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与公园事业相关的新情况、新任务,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审批后将作为全市城乡公园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各区县应依此规划,结合本区县具体情况,编制区县公园事业发展规划,找准问题,摸清资源,明确方向,落实计划。
2、继续推进《北京市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报审报批。
《北京市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经报审报批后,此规划将作为全市风景名胜区发展定位、发展方向以及各风景名胜区制定总体规划的指导性文件。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2008年,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公园管理水平,规范各公园管理机构的公园管理工作,加强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全市公园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公园行业做好北京奥运会的服务接待工作,我局对2005年10月由原市园林局印发的《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了修改,发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试行并征求意见。
经过奥运会的检验,该规范试行情况较好,符合当前行业管理的需要。
现将《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北京市公园行业管理规定(试行)》(园公字〔1994〕第064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公园管理工作水平,规范各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为,加强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公园管理工作的监督,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范。
1.2市、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的监管工作。
本规范所称公园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公园日常管理工作的公园管理处或相应的管理单位。
1.3各级公园主管部门和公园管理机构,应科学、依法编制公园事业发展规划。
涉及较大规模改建、扩建公园的,应当依照有关程序报批。
1.4本规范适用于已登记、注册的公园,其他公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房屋和设施管理2.1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公园内的房屋和设施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修缮和维护计划,保证房屋和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2公园内房屋应当主要用于为游人服务,如展览、陈设、收售票、提供餐饮等。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印发《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园林绿化用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印发《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园林绿化用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印发《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园林绿化用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园林绿化局: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园林绿化用地管理意见的批复》(京政字〔2017〕2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园林绿化用地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
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批复》和《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各区园林绿化局应加强对年度占用园林绿化用地恢复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度11月底前将监督检查结果上报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7年2月17日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园林绿化用地管理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北京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保护、严格控制,能移不伐、伐后必补,区域平衡、以补限占,面积对等、以树抵树,分类型指导、分阶段管理,项目占地严格论证、审批办理高效快捷的原则,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本市园林绿化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意见所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市政府确定的交通、市政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冬奥会、世园会、北京新机场和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的公共服务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意见所称园林绿化用地是指,林地、城市绿地、平原生态林用地(包括一道、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生态林地,平原造林工程营造的以及该地区原有的生态林地等)。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20.12.02•【字号】京绿办发〔2020〕257号•【施行日期】2020.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绿办发〔2020〕257号市公园管理中心,各区园林绿化局,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为深刻汲取顺义"11.28"施工工地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0年12月2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顺义"11.28"施工工地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局领导指示要求,在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顺义"11.28"施工工地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一步督促监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推进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二、职责分工(一)组织领导市园林绿化局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戴明超副局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生态保护修复处、城镇绿化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公园管理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森林防火处、产业发展处、应急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工作处。
(二)职责分工1.生态保护修复处负责对营造林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督促施工、管护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措施,落实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强化隐患整改。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局关于开展公园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局关于开展公园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2.10•【字号】京政办发[2002]56号•【施行日期】2002.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局关于开展公园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园林局制订的《关于开展公园整顿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十二月十日关于开展公园整顿工作的意见(市园林局二00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为了加强本市公园建设、管理和保护,促进公园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结合贯彻实施《北京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开展公园整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贯彻实施《条例》,坚持文化建园方针,实施优美环境、优质服务和优良秩序标准,重点解决公园的建设、管理和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净化、美化公园,营造良好游园环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展现公园崭新面貌。
二、整顿工作的内容和标准(一)公园建设和绿地管理。
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园竣工后,应由园林、规划、建设、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公园要充分绿化,多种树,种大树,合理配置植物,消灭裸露土地。
公园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的养护要达到一级养护标准。
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应当不少于陆地面积的65%。
已建成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功能,不得侵占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
要尽快依法清理、腾退和收复被占用的公园用地和公园内文物古建。
原则上,公园内文物古建不允许被占用从事经营活动或出租。
侵占公园用地、房屋的单位和个人要尽快迁出。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林木绿地林地养护管理和景观环境综合治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林木绿地林地养护管理和景观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法规类别】林业资源保护【发文字号】京绿造发[2013]14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日期】2013.07.02【实施日期】2013.07.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林木绿地林地养护管理和景观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的通知(京绿造发〔2013〕14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林单位,局属各场圃:近期雨量渐多,以拉拉秧为主的杂草生长旺盛,为维护林木绿地林地环境卫生,全面提高本市林木绿地林地养护管理水平和景观环境质量,按照市领导要求,决定在7月份集中开展全市林木绿地林地养护管理和景观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清除以拉拉秧为主的杂草、白色污染、死树枯枝、违法建设等,并加强林木养护管理,营造整洁、优美的林木林地绿地生态景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林木、林地、绿地的养护管理,创建良好的生态景观效果和整洁优美的环境卫生,巩固好建设成果,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是园林绿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责任,也是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高度重视本次以清除拉拉秧等杂草为主的林木绿地林地景观环境治理行动,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督导,全面开展林木绿地林地养护管理和景观环境治理行动,切实维护良好的环境质量。
市交通、水务、铁路及局属林场苗圃等各有林单位也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行动的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二、全面治理,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区县、各有林单位要按照“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全面。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公园监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公园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局•【公布日期】2005.10.27•【字号】京园公发[2005]502号•【施行日期】2005.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公园监管工作的通知(京园公发[2005]502号)各区县园林主管部门、全市各公园:目前我市的注册公园已发展到169个,每年接待中外游人达1.2亿人次,初步形成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构成的公园体系。
在首都的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在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在完成首都“四个服务”任务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03年1月1日《北京市公园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市的公园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市公园的依法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2005年3月18日,市园林局转发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同时提出了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四项要求,进一步推动公园管理工作的进展。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公园管理中仍有不到位的现象。
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有的公园进行重大改造、改建项目不向园林主管部门报告;区县公园执法主体不明确,公园依法管理和执法工作不到位;个别区县园林主管部门难于对本区内市、区直管公园实施有效管理;一些公园搞展销活动、出租房屋过多,给景观造成一定影响;还有的公园员工服务不规范,招致游客投诉等等。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园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公园的服务水平。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当前首先要加强公园监管工作。
一、各级园林主管部门是公园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北京市公园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市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公园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园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园管理监督工作。
”可见市、区(县)两级园林主管部门是公园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
这两级园林主管部门都要依据条例的授权,分层次做好公园监管工作。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贯彻建设部有关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贯彻建设部有关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京园公发[2005]122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局
【发布日期】2005.03.18
【实施日期】2005.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园林局关于贯彻建设部有关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京园公发[2005]122号)
各区县园林主管部门、市属各公园:
为了贯彻建设部关于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本市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园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贯彻建设部〔2005〕17号文件精神,加强本市公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园是城市公共绿地的主要类型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的注册公园已发展到169个,面积5902.16公顷,每年接待中外游人1.1亿多人次,初步形成综合公园、专类公园、街区公园等构成的公园体系。
在首都的现代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
在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在完成“四个服务”任务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2003年1月1日《北京市公园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市的公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出现了一批精品公园,全市公园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北京市公园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北京市公园发展的重要标志,为了贯彻《北京市公园条例》,市园林局制定了《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开展公园整顿的意见》,对严重影响公园秩序、管理、景观等七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治理整顿,即大型及不规范的游乐设施整治,限制车辆入园,规范园内经营秩序,清理古建房屋出租,治理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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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公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绿园发[2013]3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
【实施日期】2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推进公园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京绿园发〔2013〕3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公园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其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从把握首都工作特殊重要性的高度,按照首善之区标准,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指示,进一步推进园林绿化精品战略,打造“美丽北京·魅力园林”公众服务品牌,市园林绿化局决定自2013年开始在全市公园组织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公园精细化管理内涵及目标
公园精细化管理是指通过建章立制、细化标准、优化流程,实现公园管理工作的无缝
隙、全覆盖、无死角。
目标要求:以“精”为目标,以“细”为手段,用三年时间,把精细化理念贯彻到公园管理的全过程,实现公园管理从经验型到科学型、从定性到定量、从静态到动态、从粗放型到精细化的转变。
实现公园发展思路明晰、运行模式科学、绩效考核全面,管理和服务人员的执行力和工作质量大幅提高,游客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公园精细化管理内容
公园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其艰巨程度超过公园建设。
从技术业务层面上讲,管理既是建设的延续,又是建设的再创造;从行政管理层面上讲,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建成的公园如果没有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长期化的管理保障,公园就难以发挥其社会和生态效益。
因此,公园精细化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是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向着新的目标不断精进的过程,没有最好的管理,只有更好的管理。
针对北京公园的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公园精细化管理要建立“一制度六台帐”。
(一)建立健全公园管理制度
公园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尽管各公园都有管理制度,但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众需求变化、员工素质提升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公园管理制度也需要不断地丰富、完善、提升。
公园精细化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