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岸带开发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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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岸带开发与保护

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专项检查督查第六组

关于昌江第三次回头看和第三轮集中督查意见书

昌江县政府:

2017年4月24日至25日,我组根据琼国土资法字[2017]8号和琼国土资用字[2017]35号通知要求,对你县海岸带整改、保护和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今年3月9日全省土地清理“澄迈现场会”后,昌江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制定路线图、分类推进,基本完成国有存量地清理处置第一阶段工作,三类地逐宗建档上图,为下一步认定和处置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对“805宗”海岸带问题的整改已基本完成,并积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但督查中也发现对存量土地的认定政府原因的背书进展较慢、资料不全造成认定困难,海岸带整改和保护仍存在不到位等问题。

二、海岸带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好当家公司非法占用200米范围内林地建设排污沉淀池

昌江海尾镇好当家昌江水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三联村委会虾塘外围靠海一侧200米范围内的林地上未经批准建设污水沉淀

池,占地面积5.47亩,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开发与保护管理规定》。

整改意见:昌江县政府应依法查处,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并应于5月底前整改到位。

(二)好当家和南疆公司养殖排放污水不符合环保规定

好当家和南疆公司位于海尾镇三联村和新港养殖基地,为依法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分别于2014年、2016年受到昌江县环保部门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但仍未整改到位。目前两家公司均未正式养殖。2017年好当家公司准备进行新一轮的养殖。

整改意见:昌江县政府应严密监督好当家和南疆公司养殖违法排污行为,及时制止向海域排放污染物,若其再违法排污,应予严惩。

(三)四条穿越海防林的栈道未整改到位

昌江棋子湾旅度假区内建设有通海木栈道共4条,其中2条经过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要求棋子湾管委会协调相关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均未及时办理。另外1条,未经任何审批手续,由企业自行建设。这4条通向海岸的栈道占用了200米海岸带,分别是中南林海间项目区外向海岸一侧海防林内木栈道(246米长);开元度假村项目区外向海一侧海防林内木栈道(647米长);大角公园内向海一侧木栈道(1300米长);海湾明珠B-1、B-2地块“售楼部”向海一侧海防林内木栈道。这4条栈道未经依法审批,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对此,第六检查组已向昌江县政府发出了《依法整改通知

书》(海岸带检查六组通[2016]9号),责令昌江县依法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检查组。但截至目前,这4条违法栈道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意见:昌江县政府应重视整改工作,于5月底前整改到位。

(四)200米内陈荣渔网厂建筑物未整改到位

陈荣渔网厂大部分已搬迁,但仍有部分设施存放于厂房内,该建筑物仍未拆除。

整改意见:昌江县政府应加紧整改,于5月底之前整改到位。

(五)棋子湾海湾明珠售楼部移交整改不到位

棋子湾海湾明珠售楼部移交昌江县政府后,具体由棋子湾管委会承接管理,但目前仍由恒大海湾明珠项目公司运作管理,整改不到位,未经批准国有资产不得无偿交他人使用。

整改意见:昌江县政府应重视整改工作,于5月中旬之前依法收回,整改到位。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问责。

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督查发现的问题

(一)组织管理尚不紧密

清理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虽然成立了,但各部门参加工作组的人员尚不到位,也没有采取集中办公的形式,很多工作仍由工作组的主要牵头单位国土局“单打独斗”,遇到资料不全等问题需要调查时,容易受人手不足的制约。

整改意见:昌江县政府应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继续加强组织

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历亲为,下沉一线指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必要时,与牵头单位和人员一道研究问题、一道制定措施、一道工作、一道检查。二是调各部门精兵强将集中办公,落实岗位责任以及工作进度,建议“四上墙”即工作流程上墙、工作进度表上墙、分片宗地清理示意图上墙、存量土地处置原则上墙。以上工作应于5月中旬完成。三是对资料不全的宗地,采取实地勘测调查的办法,完善矢量化和权属等工作。四是对业主不配合甚至不让进入调查的,应要求公安部门配合协助,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惩处。以上两项工作应于今年5月底前完成。

(二)政府原因的认定尚未背书完善

此次督查要求,闲置土地属于政府原因的,必须由政府或政府部门出具书面意见,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签字确认。但此项工作进展较慢。

整改意见:昌江县政府应加快确认进度,并规范确认,除了现任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外,还应有原负责的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签字。如果时间久远难以查清或者当事人已退休下落不明的以及当事人拒签的,可由单位盖章,并予以说明(说明人应签字)。凡是没有出具书面意见并由当事人签字的,一律不得认定为政府原因。此项工作应于5月中旬前完成。

(三)重点处置对象清单和近期可消除政府原因的闲置土地清单尚未整理制定

按照第三轮集中督查通知要求,重点处置对象清单和近期可消除政府原因的闲置土地清单尚未整理制定。

整改意见:昌江县政府应督促工作组合理安排工作任务进度,将位于重点区域、用地面积大、闲置土地时间长的单位和企业用地列为重点处置对象并列出处置清单;列出近期可消除政府原因的闲置土地处置清单,并明确责任部门和消除时限。两个清单工作5月6日前完成并报督查组。

(四)清理处置缺乏总体的“倒逼”结构调整的思路和机制

我省此次清理处置总体方案要求,除收回的外,要通过清理处置将用地结构合理倒逼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包括农垦和个人持有的宗地。此项工作进展不明显。

整改意见:昌江县政府应针对土地闲置、低效并抓住“两个暂停”的机遇,采取改变土地用途、置换、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建设项目转型升级、调整用途用于发展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对此,应组织各类机构和专业人才,分类排查,精心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五)大会战大行动的“早产儿”如何康复,缺乏担当

近年来,我省先后开展了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等一系列扩大有效投资的重大活动,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发挥了关键作用。在“促”“推”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先干后批”的问题。典型的如石碌镇环城东一横路北侧的揽金酒店项目。据反映,该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2015年底封顶,由政府推动,边建边办手续,后由于业主对缴纳增容费1700多万元问题有异议,无法履行报建手续,致使该项目停工至今。该酒店按四星标准建设,面积3万平米,已投入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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