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汉语别称词的显性文化特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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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汉语别称词的显性文化特征(一)

论文关键词]汉语别称词显性文化特征

论文摘要]汉语别称词的文化特征包括显性的和隐性的两种情况。其中显性文化特征是指汉民族文化结构中介于表层物质文化和深层精神文间层面的文化,也称中层文化或制度文化。它一般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风俗习惯、组织制度和人际关系以及依附于它们的原理、原则和规范等等,还包括由此而产生出来的汉民族的生产生活习俗、群体组织和制度规范等文化特征。汉语别称词的显性文化特征集中而突出地反映在它们往往具有政治文化色彩、人性意味和民俗特征这三个方面。

所谓显性文化,是指一个民族文化结构中介于表层物质文化和深层精神文化之间层面的文化,也称中层文化或制度文化。它一般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风俗习惯组织制度和人际关系以及依附于它们的原理、原则和规范等。显性文化的存在形式既不像隐性文化那样深蕴隐蔽也不像表层物质文化那样清晰显露。因此说,所谓的“显性”其实是相对于隐性文化的存在形式而言的。

汉语别称词的显性文化特征,从内容上讲,主要是指由其所反映出来的汉民族的生产生活习俗,群体组织和制度规范等文化特征。从其表现形式看,它还包括由汉语别称词能指成分的命名理据、结构方式和结构形态等间接表现出来它们所凝聚的显性文化特征及其由汉语别称词的能指成分直接反映出其运载的显性文化特征。这种显性文化特征往往是直观外在的、可以感受得到触摸得着的,汉语别称词所运载的显性文化特征十分丰富,下面撮其要讨论之。

一、别称词的政治文化色彩

所谓政治文化,是指社会成员特定的政治行为模式,包括社会成员所特有的政治态度、信仰、情感、价值观念和政治技能等诸多方面。在不同时代不同条件的物质与精神大环境中,也必然会有不同的政治文化表现。其中体现于别称词中的政治文化色彩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君主意识和等级观念强烈。中国经历了大约两千多年的漫长封建时代,封建社会所特有的宗法制、国家集权和世袭的政治结构、大一统的政体和传统等级制之特征,都在别称文化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如前所述,皇帝大臣及其家室嫔妃均有大量的别称,且全是尊称、敬称,就连死了以后,也依旧等级森严,秩序井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生生世世,永无改变。所以在别称词中,这种表示尊卑贵贱的词语,也显得格外地多。同时,在其他别称中,也无不渗透着封建正统观念和嫡庶分别。这一点尤其体现在男尊女卑的思想倾向上。如在夫妻称谓中,称呼丈夫的词多含尊崇、赞美之意,而称呼妻子的词却往往是贬抑和卑贱的;在妻妾称谓中,妻子的地位又显然高于妾,尊卑内外更是分得无比明细。再如,国人自古重农轻商,在别称中对农业、农民的称谓也甚高,曰“本业”、“本务”、“上农”;反之,对商业、商人的称谓则多带轻蔑之意,日“末业”、“末生”、“奸商”等等。

二是工具气息浓重。语言与其他交际工具和技艺手段一样,在阶级社会中都服务于特定的阶级,是政治的附庸。只要是政治需要,不仅可以讳饰、掩盖,而且还可以人为地制造出不少有利于统治阶级一方的别称,其工具的气息极为浓重。如旧时行贿为了显得高雅一些,不那么露骨,要用“别敬”、“别仪”等词语,而且名目繁多,夏天送礼叫“冰敬”,冬天称“炭敬”,送给女人的是“妆敬”,给门房或仆人的叫“门敬”、“跟敬”,送给学子的叫“文仪”,喜庆为“喜敬”,年节为“年敬”、“节敬”,此外还有“陪敬”、“菲敬”、“加敬”等等。在这里,“敬”字含有特别的孝敬或格外的敬意之意;“仪”即礼物。贿赂还有一个别称叫“书帕”,源自于明代官场送礼为掩人耳目每每用一书一帕作为陪衬。诚如吴晗先生在《灯下集·唐顺之论明代刻书》中所言:“行贿用书陪衬,显得雅一些,有了专门词组叫书帕。”卖官鬻爵是过去贪污腐败的一种重要形式。这种腐败现象由来已久,可见诸文字者,汉朝已经开始,至东汉末已达到明码标价的地步。当时汉灵帝在都城洛阳开鸿都门张榜卖官,上至公卿下至无名小官皆可买卖。由此后世便常称以财货买取官爵为“鸿都之事”,作为不便直言其事的一块遮羞布。

三是惩恶扬善观念非常鲜明。惩恶扬善观念历来都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基本政治态度,具有鲜明的是非价值判断理念。如用红色表示忠诚所形成的“丹心”、“丹寸”、“丹抱”、“丹诚”等一系列褒称;用黑色寓示黑暗、奸邪、罪恶,产生“黑心”、“黑手”、“黑帮”、“黑干将”、“黑爪牙”等贬称。同时,对于才德过人的忠贞贤良之士,有“美人”、“香草”、“俊艾”、“俊杰”、“俊彦”等誉称;而对于身居高位却鱼肉百姓的害民之徒,却只能被骂作“民蠹”、“民贼”、“宵小”、“千夫指”等等,其善恶是非的价值观念清晰确切,泾谓分明。

二、别称词的人性意味

在书面和人际交往的使用过程中,别称词还有着自已特定的话语形式。从伦理学角度来考察,其流布、繁衍、推广和再造无不与使用者的主观情感和心理感受有着异常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了谦、敬、尊、贬、美、戏、婉、讳诸方面的称谓,别称词就会失去其多姿多彩的丰富文化内涵,变成一堆枯燥乏味、索然寡趣的“死”词,其地位与文化作用也必将变得微不足道。故此,在考察别称词的时候,万万不可忽略其中所蕴含的丰富人性意味。

别称词的人性意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谦有敬,待人以礼。华夏文化是一种重和谐讲情感、提倡“温良恭俭让”的文化,这必然使语言交流的情感传递与情感调控形成独特的方式。汉民族自古把“礼”看作是社会道德的标准。《礼记·礼运》篇说:“夫礼者,卑己而尊人。”就是说“礼”的集中表现是把自己看得卑下而尊敬别人。这种“尊人卑已”的“礼”的观念正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个重要方面。自古至今,保留在社会交际语汇中的尊词敬语是相当多的,常见的有“尊”、“贵”、“令”、“仁”、“圣”、“贤”、“英”、“哲”、“高”、“雅”、“台”、“老”、“大”、“上”、“先”、“阁”、“钧”、“君”、“龙”、“凤”、“玉”、“兰”、“惠”、“芳”、“琼”、“宝”、“金”、“银”等等,如“尊姓”、“贵庚”、“令名”、“仁兄”、“圣君”、“贤弟”、“高寿”、“雅号”、“台甫”、“老夫人”、“大作”、“上姓”、“先达”、“阁下”、“钧意”、“玉体”、“惠示”、“芳笺”、“墨宝”、“华章”、“瑶函”、“光临”、“海涵”、“金枝玉叶”等。而谦称则多用“家”、“舍”、“寒”、“陋”、“拙”、“小”、“愚”、“贱”、“卑”、“鄙”、“敝”等等,如“家父”、“舍兄”、“寒舍”、“陋室”、“拙文”、“小女”、“愚见”、“贱内”、“卑职”、“鄙意”、“敝人”等。

二是委婉文雅,言之得体。古人说话,非常注重和谐有致、文雅得体,这是汉民族崇尚中庸之道处世哲学的必然反映。中庸之道的观念反映在社会人际关系方面,主要表现为要求对人要有雍容恭顺的态度、和平温良的风度和谦和忍让的性格,反对待人处事走极端和感情冲动,反对刺激和伤害他人,强调事事注重克制自己的欲望和情感,通过自身完善和心灵净化而消弥各种矛盾。中庸思想把人的七情六欲看作是破坏人的自然之性的祸根,认为人们如果对情欲随意放纵发泄,就会产生邪念和灾难。这种克己忍耐的思想造就了汉民族内向、委婉、含蓄的特定民族心态。在说话时,为了符合这种中庸和谐的要求,就产生了形形色色的语言禁忌和避讳方式。每当遇有某些不洁不雅或不便直说的词语时,总要千方百计地加以回避或干脆用其他词语替代。这~特征在死亡、性、排泄、疾病、残疾等几个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如称大小便为“如厕”、“更衣”、“净手”、“解手”、“水火”、“出恭”、“前后溲”,称便器为“净桶”、“夜壶”,称性行为为“云雨”、“做爱”“同房”、“房事”,称男性生殖器官为“身根”、“玉茎”“阳具”.称眼病为“丘明之疾”,称吐血病为“亚夫之疾”,称月经来潮为“程姬之疾”等等。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避讳情况。例如,古代一些文人十分喜欢喝酒,但喝得酩酊大醉又是一件有失体统且极为不雅的事,故而在古诗文中常以“中圣人”一词代指醉酒,这样一改,便变得十分雅致和诗意化了。再如,说某人怕老婆是件很没面子的事,故有人便借宋代陈季常惧内之典故称为“季常之惧”。

三是褒贬得当,恰如其分。汉语别称词的褒贬色彩是非常突出的,这是别称词人性特点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对人对事,绝大多数别称词都含有褒义,敬称尊称婉称等自不待言,即便对于自然现象和动植物,人们也常常赋予其美好的称谓。如称雪为“玉蛾”,称露为“灵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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