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村庄道路横断面布置-广州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

广州市村庄道路规划技术指引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二零一八年六月

目录

目录 (1)

1 总则 (1)

2 术语 (2)

3、道路系统 (4)

3.1一般规定 (4)

3.2对外道路系统 (4)

3.3村内道路系统 (5)

3.4田间道路系统 (5)

3.5村庄绿道系统 (6)

4、道路等级 (7)

5、道路横断面 (9)

5.1一般规定 (9)

5.2横断面布置 (9)

5.3村庄绿道断面布置 (10)

6、道路竖向 (12)

7、道路交叉口 (13)

8、道路附属设施 (14)

8.1 道路安全设施 (14)

1

8.2 道路铺装 (15)

8.3 道路照明 (15)

8.4 管线 (16)

8.5 道路绿化 (16)

8.6 道路景观 (16)

附录1:参考规范 (18)

附录2:村庄道路横断面布置 (19)

2

1总则

1.0.1为适应广州市村庄地区道路规划和建设的需要,统一规范广州市村庄道路规划中的主要技术指标,提高村庄道路规划水平,服务村庄规划的编制,以国家、省等行业相关标准规划为依据(详见附录)制定本技术指引。

1.0.2本技术指引适用于广州市农村地区的村庄道路专业规划编制。1.0.3村庄道路规划应与广州市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及交通等其它专项规划协调,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营造与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交通环境,建立功能齐全的道路网结构,促进村庄可持续发展。

1.0.4村庄道路规划应衔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的交通运输用地分类,侧重安排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宽度≤8m的农村道路,避免占用基本农田。

1.0.5村庄道路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0.6技术指引中“应”表示强制性内容,“宜”表示指导性内容。

1

2术语

2.0.1村庄地区

远郊的独立村庄,位于城镇建成区外围,以农业及相关产业为主的地区。

2.0.2村干路

与公路、市政路连接的道路,解决一个或者多个村庄的对外交通。

2.0.3村支路

与村干路或巷路连接,自然村或村民较为集中的居住地内部的道路。

2.0.4巷路

村民宅前屋后与村支路的连接道路。

2.0.5田间道

连接村庄与田块的道路,满足农业物资运输、农业机械化作业的需求。其中:生产路为人工田间作业和收获农产品服务。

2.0.6一般型村庄

以发展农业作物生产为主,人均耕地资源丰富,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村庄。

2.0.7旅游型村庄

2

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乡村田园景观,利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自然环境和特有的乡土文化发展以观光、游钓、农作体验等为主的休闲观光农业的村庄。

2.0.8产业型村庄

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基础好,产业化水平高,打造以专业化生产方式带动发展的村庄。

2.0.9村庄绿道

主要沿村庄的自然河流,小溪,田野及山脊线设立,包括登山道、栈道、慢行休闲道等形式,旨在为人们提供亲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绿色休闲空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3

3、道路系统

3.1一般规定

3.1.1村庄道路系统应与城市道路体系、公路体系融为一体,合理衔接。

3.1.2村庄道路系统由对外道路系统、村内道路系统、田间道路系统和村庄绿道系统共同组成,应处理好四者的关系,加强四者之间的衔接。

3.1.3村庄道路宜结合村庄的山林资源、人文资源、田地资源等,预留慢行交通的空间,创造良好的旅游休闲环境。

3.1.4 对交通有特殊要求的村庄,村庄道路的技术标准应根据村庄的实际交通需求确定。

3.1.5 村庄的道路面积占村庄建设用地的比例宜为9 %-16 %,人均道路面积宜为10 m2/人-18 m2/人。

3.2对外道路系统

3.2.1对外道路系统承担村与村、村与乡(镇)的交通联系作用,应保证各个相对独立的行政村与所属镇、区行政中心之间至少有一条道路相贯通。

3.2.2对外联系通道可为各等级的公路、城市道路等,也可为村庄内部的主要交通干道。

4

3.2.3对外联系通道应尽量位于村庄边缘,并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之间预

留发展所需的距离,避免单一的夹道发展模式。

3.2.4应减少对外联系道路的开口设计,确保道路的交通功能,保证其交通畅通和安全。

3.3村内道路系统

3.3.1村内道路规划应以现有道路为基础,顺应现有村庄格局,结合自然条件与现状特点,做到通村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

3.3.2村内道路宜成环成网布置,增加道路可达性。同时,应使消防车能方便进出,增强防灾疏散能力。

3.3.3村内道路可结合村庄具有的山林资源、人文资源、田地资源等,合理规划慢行通道,创造良好的旅游休闲环境。

3.4田间道路系统

3.4.1 田间道路系统应以现有田间肌理为基础,使居民点、生产经营中心、各轮作区和田块之间保持便捷的交通联系,路线宜直且短,确保农机具能到达每一块耕作田地。

3.4.2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应达到100%,丘陵区不应低于95%。

3.4.3 田间基础设施面积占农田总面积(含田间道路系统、灌溉与排水等)

比例不高于8%。

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