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检察机关构建新型案件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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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检察机关构建新型案件管理机制
保障检察权依法高效规范运行
近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利用信息化手段,以集约化、扁平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的现代管理理念,探索建立新型案件管理机制。该机制在辅助领导决策、服务办案活动、监控办案程序、进行实体评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检察权的规范高效运行。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设立专门机构。2006年1月,经市编委批复同意,深圳市院正式设立案件管理处(加挂检委会办公室牌子),各区院也相继设立案件管理科,专门负责案件管理工作。2007年,市院又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开辟了收送案管理区、统计管理区、综合信息查询区、流程监控区、赃证物管理区等七个功能区,搭建了集约化管理平台。案件管理部门承担统一收送案、统一录用案件信息、统一轮案、统一管理赃证物、统一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等职能。
二是开发案管系统。该市检察机关深入调研论证,联合研发机构,研发完善案件管理系统软件。目前,研发的案管系统2.0版已上线运行。同时,为案管部门配备了计算机、扫描仪、触摸屏、条码机等电子技术设备,为系统的运行提供了必要的装备保障。三是建立规章制度。该院从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办案行为的角度出发,全面制定和修改了相关工作规范。如修改完善《检委会议事规则》,实现了检委办职责与案件管理职责的衔接;制定《案件管理工作办法》和《流程监控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案件管理各环节的操作规程;制定《案件管理系统权限管理规定》,科学设定了管理主体和办案主体的系统使用权限;制定《案件查询与律师阅卷办法》,深化了“阳光检务”工作;制定《收送案管理工作规范》、《赃证款物管理工作规范》、《统计管理工作规范》,强化了重点环节的管理;制定《案件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将案件督察纳入检务督察范围,等等,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
深圳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运作模式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一是统一案件出入口。案管部门统一负责案件的“收、录、转、发”等工作。案件受理阶段,案管部门对案件信息实行动态登记录入。案件移送阶段,案管部门统一向其他机关送案,并完成换押手续。案件分流阶段,系统根据办案人员工作量等情况,
自动实现轮案,同时,部门负责人可以按照系统设置的情形,根据需要适当更改办案人,保证自动轮案的合理性。
二是全程监控案件办理过程。监控的重点是案件办理期限是否届满、案件流程是否完整、法律文书是否网上备案等内容。程序以节点控制的方式,限制流程缺失的案件流转到下一环节,并对超期办案自动发出预警。同时,领导可以根据系统授权对案件进行简便查询和综合查询,了解有关案件的流程、数据等情况,方便履行管理职责。
三是统一赃证物管理。案管系统开发赃证物管理模块,对赃证物实施条形码管理,统一录入管理信息库,记录赃证物流转的环节,开辟管理室统一保管。结案后,赃证物随案移送相关部门。案管中心成立以来,清理了历史积存的赃款赃物4475件(笔),共办理赃证物统一登记入库723件,办理出库671件,彻底解决了赃证物管理混乱的问题。
四是分析评估案件质量。案管系统通过设置指标项,自动生成法律文书,自动提取结案率、积案率、判决率等质量指标。案管部门可以通过流程监控情况、系统提取的质量指标和统计报表数据,进行报表分析和质量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系统监控,对发现的“两不一撤”、上级交办、当事人投诉等特殊案件,有选择地进行实体审查,并启动个案督察。质量评估和督办情况纳入对部门的考核。
五是建立督察机制。在该院检务督察制度中,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案件督察。案管部门通过案管系统一旦发现违反办案程序,立即启动督察程序并进行整改。
六是建立案件查询机制。该院设立检务大厅,将适合公开的信息从管理系统中实时采集,通过窗口接待、触摸屏查询等方式,方便诉讼参与人了解案件办理情况。案管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查询5198人次。2008年底,该院又开发应用了案件办理情况网上查询系统,与律协的律师管理数据库对接,通过互联网实时验证律师身份,提供案件查询、预约阅卷、预约会见等服务。
深圳市检察机关新型案件管理机制使案件管理由静态变为动态,由松散变为集中,由事后监督变为过程监控,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规范了执法,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案管系统设定严格程序节点,使程序
缺失案件无法在网上正常流转,预警机制杜绝了超期羁押,从程序上保证案件依法进行;系统自动提取数据,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系统自动生成法律文书,规范了法律文书的制作。据统计,案管中心成立以来,共纠正办案流程、法律文书等方面不规范行为358次,系统自动发出退查提示、审限提示等446次。二是辅助了领导决策,提高了决策水平。案管部门通过统计分析、问题调研、特殊案件督办和审查意见等方式,辅助领导决策。同时,领导根据案管系统授权,通过信息查询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动态地了解任何一个具体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各业务部门的整体业务情况,克服了办案信息不畅的弊端,方便了决策。三是服务了办案活动,提高了办案效率。案管部门通过发挥各功能区的作用,以一站式、专业化的工作方式开展工作,合理调配办案资源,同时,将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从繁重的事务性管理工作中解放出来,确保集中精力专注办理案件,促进了办案效率的整体提高。据统计,案管中心成立以来,每个案件平均办案用时比原来减少了约26%。四是强化了执法监督,防止了违纪违法行为。案管系统自动轮案,防止了关系案、人情案;集中管理赃证物,杜绝了不廉洁隐患;案件全部网上流转,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加强了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实施案件督察,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建立案件系统查询机制,确保了检察权的阳光规范运作,有利于防止办案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毛推阔陆洋:案件管理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按照高检和省院关于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黄石市人民检察院为了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推进规范化建设,推动检察事业按照司法规律健康发展,于2005年底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建立了具有黄石特色的案件管理机制,其目的就是通过引进现代管理理念,对案件进行程序控制、质量管理,并做到持续改进,提高办案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