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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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办法

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办法

xx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远程集中授权管理,提高远程集中授权的质量与效率,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按照省联社《xx省农村信用社远程集中授权管理暂行办法》(xx联办发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集中授权,是指运用数字影像、计算机网络等各项技术,将交易要素信息、凭证影像信息、环境影像信息异地传输至授权中心进行授权,实现业务操作与授权分离的一种非现场授权方式。

远程集中授权包括现场操作界面回放审核、凭证环境影像审核、审核通过授权等环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县辖内农村信用社所有办理集中授权业务的网点、部门。

第二章授权原则与要求第四条远程集中授权不改变各项业务授权管理的基本要求,业务处理、审核等事项的执行标准仍遵循各项业务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实施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原则。

远程集中授权是以各个业务系统为基础,对授权审查中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检查集中到授权中心处理,建立以联社远程集中授权中心为主、现场审核为辅的授权新体系。

统一授权处理标准,控制操作风险。

(二)控制风险原则。

联社通过建立专业化、标准化、流程化的授权管理模式,确保业务经办人员、现场审核人员和远程集中授权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提高业务处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提高效率原则。

联社财务会计部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规范网点柜员操作行为,提升影像资料扫描质量,缩短授权时间;强化授权人员工作职责,加大考核力度,使授权工作更加规范化,考核精细化,努力提高授权效率和质量。

(四)服务客户原则。

xx联社通过远程集中授权系统实现前台服务与后台授权的无缝对接,通过服务效率的提高,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第六条远程集中授权应按照“先审后授”原则,实现风险事前控制的管理要求。

对需经审批后授权的业务,应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提交远程集中授权;对涉及真实性授权的业务,应由现场审核人员现场审核后提交远程集中授权。

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二)2024

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二)2024

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二)引言概述: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为规范商业银行在授权和授信管理方面的行为,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了商业银行在授权和授信管理方面应遵守的规定。

正文:一、授权管理1. 商业银行应严格预授权的流程和条件;2. 对授权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授权行为符合规定;3. 制定授权人员权限的范围和层级,确保授权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4. 定期审查和监督授权人员的行为,严禁滥用或超越授权的行为;5. 完善内部授权管理的制度和机制,确保授权行为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二、授信管理1. 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授信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和层级;2. 对授信对象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调查,确保合规和风险可控;3.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报告授信信息;4. 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内部授信审查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5. 严格控制风险,确保授信行为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三、授信额度管理1. 商业银行应设定明确的授信额度管理规定;2. 建立科学、合理的额度评估模型和方法;3. 对不同类别的授信对象制定不同的额度管理策略;4. 定期进行授信额度的评估和调整;5. 提高授信额度管理的自动化程度和建立风险控制指标。

四、授信监督管理1. 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的授信监督管理机制;2. 建立信用管理团队,负责对授信批后管理;3. 设立信用风险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应对授信风险;4. 加强与外部征信机构的合作,获取更全面的授信信息;5. 定期向相关方报告授信业务的风险状况和应对措施。

五、风险防范与控制1.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2. 定期对授信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的制定;3. 严格遵守风险控制的法律法规,并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4. 建立风险分析和预警模型,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问题;5. 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水平和信息化程度。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暂行)为了规范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及相关法规,银监会制定了《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机构开展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的管理,包括企业网银、公共部门网银等远程业务渠道。

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实施1. 授权认证银行机构应当对申请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进行身份验证及相关授权资料审核。

客户需提供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授权文件资料。

2. 授权限制银行机构应当依据法定代表人或客户需求及授权文件的规定,确定授权限制和执行职责,避免违法转移资金等情况发生。

3. 安全防护银行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安全技术措施,保障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的安全性,如加密通信技术、数字证书技术、密码学防护技术等。

4. 控制机制银行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应急预案、数据备份、合规性检查等,确保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的正常运行及风险防范控制。

5. 培训与指导银行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对客户及职工进行相关培训与指导,提高业务理解度及技术操作能力,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授权文件规定1. 书面授权文件银行机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客户提供书面授权文件,明确授权方式、需求、授权金额、期限及授权人信息等。

2. 授权文件义务履约银行机构应根据授权文件规定,执行相应的授权,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四、违规处理银行机构出现违规情况,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纠正处理,并进行内部检查及风险评估,保障客户权益及自身合规稳健发展。

五、附加条款本办法的修改及解释权归银监会所有。

通过上述规定,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的安全性及便利性得到了有效保障,为企业客户提供了更加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为银行机构合规稳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和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国商业银行有效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强化商业银行的统一管理与内部控制,增强商业银行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保护社会公众和商业银行自身的合法梳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必须建立法人授权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应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关键业务岗位进和授权。

商一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关键业务岗位应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各地区金融风险及客户信用状况,规定对各地区及客户的最高授信额度。

商业银行各级业务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授信额度内对各地区及客户进行授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资商业银行,包括城市合作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所属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关键业务岗位开展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所辖服务区及其客户所规定的内部控制信用高限额度。

具体范围包括贷款、贴现、承兑和担保。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授权人为商业银行总行。

受权人为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商业银行分支机构。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人为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

受信人为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所辖服务区及其客户。

第九条商业银行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授权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应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其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实行逐级有限授权。

(二)应根据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主要负责人业绩等,实行区别授权。

(三)应根据各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业绩、风险状况、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及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及时调整授权。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中心目标及职能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中心目标及职能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中心目标及职能一、中心目标通过远程集中授权系统实现全行所有需要授权业务集中授权,以“解放网点授权员、提高业务服务效率、减轻柜面服务压力、缩短业务完成时间”为最终目的。

二、中心职能远程集中授权中心统一设置授权岗,对全行发起的需要授权的业务进行集中授权。

中心根据授权业务的需要实现动态量化实时管理,实时显示每名授权员的工作动态、在线时间;上传的授权业务随机分配给授权员,实现“背对背”授权监督模式;授权主管可以通过语音、文字等方式和柜员进行异地交流,并可以通过对交易画面的回放对业务的完整性、合规性作出准确判断,也可以通过视频实时了解柜员的操作情况。

实现面“对面”授权向背“对背”授权模式转变,实现监督模式由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

将风险监管端口前移,更加有效防范风险。

三、中心管理原则(一)控制风险原则(二)提高效率原则(三)服务客户原则(四)坚持制度原则四、人员配置根据全行营业机构的业务情况,经测算每天需要授权的业务量为 5500-6500 笔,按每人每天可以授权 300 笔,预计需要 20 个授权员。

中心同时配备 1 名思想素质过硬、领导能力较强的中心主管和 2 名综合业务能力全面、责任心较强的授权主管,具体开展集中授权工作。

五、岗位职责( 一 ) 中心主管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总行相关制度、规定;2.协助部门经理具体负责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2.负责制定并完成对中心人员的日常考核;3.及时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4.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 ) 授权主管主要职责:1.协助中心主管贯彻落实中心相关规章、制度;2.确保当班期间授权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系统出现异常及时反馈至中心主管并协助主管及时处理,保证系统安全平稳运行;3.处理日常需要授权主管授权的业务;4.及时解答授权员提出的问题,确保授权及时、准确、合规。

5.完成中心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三 ) 授权员主要职责:1.确保当班期间授权终端处于签到状态,离岗时应退出终端;2.对业务经办传输的交易信息和影像资料进行审核和授权并及时处理,不积压、不延误;3.对业务经办传输的凭证要素以及相关资料的文义性进行审核,对影像资料要素与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对所授权业务依据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4.不得无故拒绝授权业务,若拒绝授权,应提出明确、合理的拒绝理由。

农商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模版(试行)

农商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模版(试行)

X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规范远程集中授权业务运行,防范业务操作风险,根据监管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集中授权(以下简称“授权”),是指业务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并通过授权系统将授权业务交易画面、业务凭证影像、客户影像等要素信息实时传输至授权人员终端,由授权人员进行实时审核的授权方式。

第三条本行授权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业务授权管理要求为依据;(二)“先提交先处理”、“重要特殊业务优先处理”和“序时抢占式处理”原则。

重要特殊业务指挂失、冻结和扣划等时效性较强的授权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授权的各本异地分支机构、总行营业部和总行各相关部门。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总行运营管理部门是授权工作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一)制定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二)设置岗位职责,对业务经办机构及人员进行考核;(三)负责授权业务的日常运行、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主管部门下设集中授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是授权业务的审核部门,其职责包括:(一)实时审核各业务经办机构发起的授权业务;(二)监控授权业务交易情况,评估和控制业务操作风险;(三)定期总结和通报全行授权业务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业务薄弱点和风险点,提出管理措施和建议;(四)开展授权业务培训和督导工作。

第七条总行信息科技部门为授权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持,负责授权系统开发、维护和数据备份等日常工作,保证授权工作各类软硬件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各业务经办机构是授权业务发起部门,其职责包括:(一)发起授权前审核业务要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二)定期组织本机构业务经办人员的转培训工作;(三)现场督导本机构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操作,实时纠错,定期考核。

第九条各业务经办机构应指定授权业务现场管理负责人,负责协调和处理相关授权业务。

银行柜台远程授权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柜台远程授权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柜台远程授权业务操作规程(模版)柜台远程授权业务操作规程为了进⼀步规范柜台远程授权业务的操作,防范风险,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基本规定(⼀)柜台远程授权业务是指当辖属⽹点柜员办理的柜台业务,由于超过柜员交易限额、密码重置、签发个⼈存款证明和理财产品持有证明、个⼈⼤额资⾦划转和⼤额现⾦⽀取、柜员间现⾦调拨、操作错误需抹账等需要柜台经理通过操作业务系统授权或书⾯审批授权且柜台经理不在业务办理现场时,或交易⾦额超过⽹点柜台经理授权限额需要分⾏授权时,分⾏授权⼈员按规定审核⽆误后,采⽤跨⽹点授权(以下简称“远程授权”)⽅式完成的授权。

(⼆)远程授权⽅式⼀般适⽤于节假⽇、(或⼯作⽇中午、下午等需要集中授权的时段,下同)由分⾏运营管理部统⼀安排取得柜台经理资格的⼈员(以下简称“值班柜台经理”)轮流值班授权的情况。

超过⽹点柜台经理授权限额的远程授权⽅式适⽤于所有营业时间。

(三)采⽤远程授权⽅式的,由于柜台经理不在业务办理现场,因此需由⽹点当班的另⼀临柜⼈员复核、在业务凭证上签字后再交由值班柜台经理审批。

⽹点复核柜员应对业务的真实性,以及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致性负责;值班柜台经理对业务的合规性、合理性及业务资料的完整性、⼀致性负责。

对于超过⽹点柜台经理授权限额的远程授权业务,⽹点柜台经理应按前述复审柜员的要求和职责进⾏复审、签字。

(四)对于⽆须通过操作业务系统授权、但需要签字审批的授权类业务,⽹点柜员需要填写“xxxxxx银⾏柜台远程授权业务申请书”(附件,以下简称“授权申请书”),传真⾄远程授权机构书⾯审批授权。

对于可以通过系统授权的授权类业务,⽆须再使⽤“授权申请书”进⾏书⾯审批。

(五)节假⽇负责远程授权的值班柜台经理办公地点可以由分⾏运营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分⾏本部或辖内任意⼀个机构,并调整授权对应关系参数表。

因此对于辖内⽹点较多、业务量⼤的分⾏或适逢有理财、国债发售、兑付等业务量较集中的节假⽇,各分⾏可以选择以下⽅式进⾏远程授权,以提⾼授权业务处理效率:1、安排⼏个柜台经理同时在辖内任意⼀个机构进⾏远程授权;2、安排五个(含)以内的授权机构对各⽹点进⾏远程授权,系统⽀持⼀个⽹点同时对应五个授权机构;3、安排某⼏个授权机构分别负责对不同的⽹点进⾏远程授权。

村镇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办法

xxx村镇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远程授权管理,提高远程授权的质量与效率,加强运营风险控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网点服务水平,本着简化流程、规范操作、提高效率、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授权,是指借助于网络和影像传输技术,将授权业务的交易信息和凭证影像资料同步传输至特定的终端,实现业务操作与授权分离的一种非现场授权方式。

第三条远程授权的业务范围包括根据柜面风险控制的要求在业务系统设置的所有需授权的业务。

第四条远程授权分为中心授权模式和异步授权模式两种。

中心授权模式是指系统将授权业务的交易信息和凭证影像资料同步传输至集中授权中心的终端,由集中授权中心的授权操作员进行审核、授权的模式。

异步授权模式是指系统将授权业务的交易信息和凭证影像资料传输至发起机构本地终端,由本机构会计主管进行审核、授权的模式,异步授权模式只有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才能启用:(一)授权中心每名授权操作员的排队授权业务达到10笔,系统自动提示网点经办业务柜员可选择异步授权;(二)授权业务量在某段时间突然放大,超出授权中心业务处理能力的情况下,集中授权中心经理填写《异步授权启用申请表》(附件1),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选择性对部分支行采取异步授权模式。

第五条各级机构实施远程授权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我行委托苏州银行统一执行全时段、集中式远程授权模式。

全时段远程授权是指对网点营业期间授权业务进行连续集中远程授权。

集中式远程授权是指在苏州银行集中授权中心统一设置远程授权岗位,对辖内所有网点发起的需授权业务进行集中授权。

第七条苏州银行集中授权中心隶属苏州银行运营结算部,设置远程授权岗位,负责辖内分支机构的远程授权工作,接受运营结算部的业务指导、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实行远程授权的营业网点由会计主管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并在启动异步授权模式的情况下,执行本机构的远程授权业务。

第九条远程授权岗位人员实行上岗培训、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

银行关于“远程集中授权”的思考

银行关于“远程集中授权”的思考

提高授权效率
远程集中授权可以简化授 权流程,减少审批环节, 提高授权效率。
加强风险控制
远程集中授权可以建立统 一的风险控制标准和流程 ,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促进信息沟通
远程集中授权可以缩短信 息传递链条,减少信息失 真和延误,提高决策效率 。
实施远程集中授权的必要性
适应银行业务发展
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传统 授权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业务需求 ,需要实施远程集中授权以适应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远程集中授权是指通过远程技术 手段,将分散的授权业务集中到 一个中心点进行处理,以提高授 权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
特点
集中授权具有高效、便捷、准确 的特点,能够实现授权业务的快 速响应和处理,提高银行业务的 运营效率。
优势与不足
优势
提高授权效率:通过集中授权,可以减少授权业务的处理时间,提高业务处理速度 。
03
银行现状分析
传统授权模式存在的问题
01
02
03
授权效率低下
传统授权模式下,授权过 程繁琐,需要层层审批, 效率低下。
风险控制不足
由于缺乏统一的风险控制 标准和流程,传统授权模 式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信息沟通不畅
传统授权模式下,信息传 递链条长,容易出现信息 失真和延误,影响决策效 率。
远程集中授权的适用性分析
04
沟通成本增加:由于集中授权涉及不同地区或部门的业务处理,需要 加强沟通协调,增加沟通成本。
适用范围与限制
适用范围
远程集中授权适用于银行各类授权业务,如信贷审批、资金 交易、账户管理等,尤其适用于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处理 。
限制
由于技术、资源等方面的限制,远程集中授权可能不适用于 所有业务场景和地区。同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业 务需求、系统支持、人员培训等因素,确保实施效果和业务 连续性。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办法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办法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远程集中授权业务操作,加强授权中心运行管理,根据《银行临柜基本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远程集中授权是指柜员通过远程集中授权系统,将临柜授权业务的交易画面、业务凭证和客户证件等实物的电子影像资料同步传输至授权中心,由授权员远程审核并完成授权的一种操作模式。

第三条远程集中授权的目标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授权业务处理方式和流程,促进临柜业务处理的集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增强事中风险防范能力,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与服务质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应用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系统的各级管理行及营业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授权中心是指集中处理临柜授权业务、监督规范授权业务操作的专职机构。

授权员是指在授权中心远程受理临柜授权业务的专职人员,在ABIS系统中设置为三级主管,在BoEing系统中设置为三级用户。

第六条远程集中授权是对临柜授权业务处理方式的改进和优化,不改变临柜授权管理的基本要求,授权中心与营业机构在业务处理上仍严格遵循各业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总行统一规定必须采用远程集中授权的交易,各分行不得更改。

总行未规定的交易及分行自主研发交易由一级分行自行确定授权方式,应依据本行实际将此类交易尽量纳入远程集中授权。

第八条总行统一制定远程集中授权交易需审核电子影像资料的基础内容;一级分行在此基础上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细化,并制定授权审核要点。

第九条远程集中授权的电子影像资料按照《银行运营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条远程集中授权业务涉及人员包括授权中心的负责人、运营主管、授权员和营业机构的运营主管、柜员。

第十一条授权中心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负责授权中心的全面管理,制定中心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中心人员培训和绩效考核,监督中心运行情况;定期向运营管理部汇报中心工作开展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授权中心运营主管主要职责如下:协助中心负责人组织远程集中授权工作开展,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安排劳动组合;监督核查中心授权效率与质量;处理营业机构反馈的业务疑难,做好中心与营业机构的沟通协调。

农商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模版(试行)

农商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模版(试行)

农商行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管理办法模版(试行)一、背景与目的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是服务农村、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涵盖存款、贷款、汇款等多项金融服务。

然而,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农商行面临着很多人员短缺、业务量大等管理问题,使得某些业务操作无法顺利实现。

为了规范农商行的集中授权管理业务,确保业务的规范、有效、安全,制定本办法,以便实现目标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集中授权业务管理。

三、集中授权的定义集中授权业务是指农村商业银行在总行或分行设有授权中心,负责对辖内网点或其他机构的部分或全部业务进行授权的行为。

四、集中授权的管理制度(1)授权操作授权操作由授权中心的授权人员完成,代表银行对业务进行授权。

授权人员需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并应当确保操作中不泄露客户隐私信息。

(2)授权方式授权方式包括集中授权、远程授权、智能授权等方式。

授权中心可根据需要,采用不同的授权方式进行操作。

(3)授权流程授权流程应当包括申请、审核、授权、记录等环节,并应当将流程相关信息进行保存和备份。

(4)授权权限授权权限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设定,并应当与业务流程相匹配。

具体授权权限设置应当由授权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协商制定,并由领导审核后执行。

(5)授权管理授权管理应当由授权中心负责,包括授权设置、授权流程、授权权限、授权风险等方面。

(6)授权记录授权记录是指对授权操作进行记录和保存。

记录应当包括授权人员身份信息、操作时间、授权内容等。

(7)审查与检查授权中心应当接受相关机构的审查与检查。

同时,授权中心还应当对业务进行定期监测,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风险管理(1)授权风险授权风险是指授权中心面临的因授权操作、授权权限等方面的错误或违规行为,而对银行造成的潜在或实际损失。

农商行授权中心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授权风险的发生概率,防范和控制授权风险。

(2)风险评估授权中心应当定期进行授权风险评估,分析授权风险的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关防范措施。

商业银行授权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授权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授权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授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商业银行授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为规范商业银行授权行为,保护授权人和受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开展授权业务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授权是指授权人自愿将一定的权益转让给受权人,并由受权人以其自身名义行使该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授权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委托、信贷授权、理财产品委托、贸易融资授权等。

第二章授权程序第五条商业银行在进行授权业务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授权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六条授权人应提交真实、准确的身份及财产状况等相关信息,商业银行有权对授权人进行必要的审查,并保守其个人信息。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授权审核制度,确保授权人具备合法授权资格,并对受权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以降低风险。

第八条受权人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授权合同约定的权益,并按照授权人的要求进行授权事项的处理。

第九条授权人和受权人应当签订授权合同,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授权费用等重要条款,确保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明确和平等。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权业务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进行授权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监测。

第三章授权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授权档案管理制度,对授权人和受权人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保存,并严格保密。

第十二条授权档案应包括授权合同、授权人和受权人的身.分.挣明、财产状况证明、授权事项的处理记录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定期对授权档案进行检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进行档案更新和归档。

第四章违约处理第十四条若商业银行发现授权人或者受权人存在违约行为,应及时启动违约处理程序,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违约处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警示、追究法律责任、限制授权业务范围等,具体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办法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办法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办法XX县农村信用合作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管理方法〔暂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管理,提高远程集中授权的质量与效率,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相关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银行的远程集中授权采取大集中模式,由远程集中授权中心对辖内各网点的授权业务进行集中统一授权。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远程集中授权是指运用数字影像、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将授权业务的交易要素、凭证影像、环境影像等信息传输至特定终端,实现业务操作与主管授权相别离的一种非现场授权方式。

第四条远程集中授权不改变各项业务授权管理的根本要求,业务的范围及其审查、审批等事项的执行标准仍遵循相关制度管理规定。

第五条远程集中授权业务范围包括综合业务、对私业务、对公业务和特殊交易业务等。

上述业务均指XX银行综合业务系统下的各类业务。

第六条本方法所称业务经办人员是指XX银行辖内各网点的业务操作柜员,集中授权主管是指远程集中授权中心的专职授权人员。

第七条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的类型、范围和起点金额,以省农信社CCIS门柜系统的规定确定。

第八条远程集中授权应遵循全面、及时、连续的根本要求,科学配备远程集中授权主管,确保业务及时、有效处理。

第九条远程集中授权按照“先提交先处理”的原那么进行业务处理,但大额交易、授权拒绝后重提授权交易、时效性要求高的业务可优先处理。

第十条本方法适用于XX银行办理远程集中授权业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第十一条XX银行事后监督部为远程集中授权中心的管理部门,负责银行远程集中授权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制度的制定、业务培训的组织,远程集中授权工作的管理。

远程集中授权中心具体负责远程集中授权业务的集中作业处理、操作风险控制、业务处理流程制定和系统优化需求提出等。

第十三条集中授权主管应具备的根本条件:〔一〕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坚持原那么,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风险防范意识;〔二〕熟练掌握贵州省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核算手续,熟悉各类业务的操作流程和风险审查要点,具有较强的业务处理及问题分析能力;〔三〕原那么上从事农信社会计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全面的农信社会计、出纳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XX银行柜面业务远程授权管理办法

XX银行柜面业务远程授权管理办法

XX银行柜面业务远程授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远程授权运行机制,规范远程授权管理,提高远程授权质量与效率,加强业务运营风险管理,根据《XX银行运营管理基本制度》、《XX银行业务核算事权划分管理办法》、《XX银行综合柜员制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授权,系指营业网点在办理柜面业务过程中,发生超过经办柜员其操作权限需同级柜员或运营内控主管授权的业务时,经办柜员通过业务系统录入交易信息并上传凭证影像等资料随机传输分配至远程授权终端,远程授权员登录授权端,根据上传的凭证影像资料审核待授权交易信息,确认并完成授权的一种非现场授权方式。

远程授权包括现场审核、远程审批环节。

第三条远程授权业务遵循“严控风险、统一标准、及时调整、提高效率”的原则。

严控风险系指远程授权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严格按照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指引要求等进行业务现场审核业务完整性、真实性和远程授权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确保业务真实、完整、合规、有效。

统一标准系指远程授权业务必须按照总行规定的授权范围、方法和授权程序进行。

及时调整系指远程授权应随着会计政策的调整、会计管理体系的变化、岗位职责的调整及时修订和完善。

提高效率系指通过建立集中式、跨机构的授权管理体系,将授权业务纳入远程授权机构集中管理,实现不同网点、不同地区授权业务的均衡处理,提高授权效率,降低人力资源占用。

第四条远程授权根据实际情况由总(分)行运营管理部对全辖网点或指定网点提交的业务进行授权。

第五条远程授权仅限于《XX银行业务核算事权划分管理办法》中明确的交易授权和额度授权。

原则上通过前台操作系统办理需要授权的业务,均可以实行远程授权。

交易授权系指无论交易金额大小,必须经过授权控制,主要包括更改客户信息及账户信息、密码管理、挂失解挂、冻结解冻、止付解止付、冲补账等特殊类的重要交易。

额度授权系指对交易金额超过柜员操作额度的交易实行授权控制,主要包括存取款、开销户、长短款登记处理、贷款还款等交易。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系统应用管理办法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系统应用管理办法

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系统(以下简称远程授权系统)的应用管理工作,保证远程授权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银行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远程授权系统是指利用技术手段,将银行综合应用系统(以下简称ABIS)中授权业务需审核的交易画面以及业务凭证、客户证件和实物影像同步传输至专用授权终端上,由专职授权员对其审核并完成授权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远程授权系统部署在一级分行,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总行负责系统的统一规划、开发和技术支持,各分行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远程授权系统的业务管理,科技部门负责远程授权系统的技术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应用远程授权系统的各级管理行及营业机构。

第二章用户管理第六条远程授权系统分为申请端、授权端和管理端三个功能模块,申请端的用户为营业机构的柜台柜员,授权端的用户为授权员,管理端的用户为业务管理员、技术管理员和授权员。

第七条在系统中各级授权机构设置2名业务管理员和2名技术管理员,并实行分级管理,上级业务管理员和技术管理员分别负责下级业务管理员和技术管理员的维护管理。

第八条用户职责和权限:(-)柜台柜员。

柜台柜员使用远程授权系统的申请端,负责对需远程授权的业务,拍摄并上传ABIS交易画面和业务凭证影像。

(二)授权员。

授权员使用远程授权系统的授权端,对辖内营业机构柜台柜员提交的远程集中授权业务,按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完成业务审核并授权。

(三)业务管理员。

业务管理员由各级行运营管理部门人员担任,主要负责机构信息、授权员信息、各种业务运行参数的维护管理。

1.一级分行授权机构业务管理员。

(1)负责辖内营业机构及下辖授权机构的维护。

(2)负责本级及下辖授权机构业务管理员的维护。

(3)负责本级授权机构或网点内集中授权网点的授权员的维护。

(4)负责交易授权模式、上传影像资料库、应用代码和其他运行参数的维护。

银行远程授权

银行远程授权

远程授权——银行集约化管理新亮点远程授权——将前台柜员需要授权的交易画面,以及业务凭证影像、视频、音频同步传输至“后台授权中心”,由授权人员在自己方终端上审核并完成授权。

改变传统的授权人员临柜授权的方式,而通过“后台授权中心”集中进行授权;此种新兴的远程授权模式由于其对业务风险控制、效率成本所体现出的显著效益,已逐渐为国内各商业银行所采纳。

分析以往传统的业务授权模式,是多个柜员配备一个授权人员,当柜员需要授权时,请授权人员到身边刷一下卡。

这样的传统方式下存在着以下弊端:经办柜员和授权员直接接触,存在发生柜员串通作案的可能性;ν交易完成第二日才从网点汇总至支行进行集中勾兑事后监督,因此无法实时监督,第一时间修改差错挽回损失;ν每个网点需配置至少一名或多名授权员。

而业务量的差异,往往导致授权员闲与忙的强烈对比,人力资源浪费现象较普遍;ν并发授权业务时有发生,执行效率难以提高,增加客户等待时间。

从中不难看出,现有的传统授权模式面对银行数据大集中模式下的风险控制和效率问题,弊端日益凸显,也愈加不能满足金融体制改革对商业银行未来趋势下的成本控制问题。

因此远程授权被逐渐提上议题。

事实也证明:远程授权模式不但可以大大提高业务审批效率,同时有效防范了业务风险,极大解决了目前银行授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远程授权模式远程授权模式是职能整合、人员整合、委托授权、主审官制等模式的综合体,运用远程授权软件,将柜员需要授权的交易画面以及业务凭证影像、身份证影像、客户头像、音频信息同步传输至授权人员终端,由授权人员在自己的终端上审核并完成授权,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在授权中心受理并办结。

采取远程授权模式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实施意义:一、优化人力资源,有效控制成本在传统授权模式下,银行需要为业务授权配备一支庞大的授权员团队,每个网点根据业务量大小配置一名或多名授权员。

对于业务量小的网点来说,授权员的工作任务并不饱满,在某种程度上,人力资源浪费的现象比较普遍。

工商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原则

工商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原则

工商银行远程授权管理原则
近年来,在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日益多元化的新环境下,由于银行经营的货币、信用具有同质性,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各商业银行都在不断丰富自身产品和加强服务,而产品和服务的差别归根结底是来自各自的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因此成为建立银行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之一。

关于业务流程的问题成了银行的核心环节和研究、实践的重点。

正确的实施银行的业务流程再造有利于银行运营效率的大幅。

上升,提高银行的经营柔性。

业务流程再造是商业银行打造流程银行的重点,而远程授权业务是则是整个业务中的基础和核心之一。

总的来说,工商银行通过授权业务的流程再造,才能够实现垂直管理,前后分离,改变原有串行工作模式为并行工作模式,在大大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能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

另一方面,通过流程再造,使得全行有一个统一的前后台标准化服务,也能够更好的把控前台操作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负面影响,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商业银行通过授权业务流程再造,增加了核心竞争力,为分支机构向为客户服务转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加速了向国际一流商业银行的最佳运营模式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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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远程集中授权管理,提高远程集中授权的质量与效率,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按照省联社《xx省农村信用社远程集中授权管理暂行办法》(xx联办发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远程集中授权,是指运用数字影像、计算机网络等各项技术,将交易要素信息、凭证影像信息、环境影像信息异地传输至授权中心进行授权,实现业务操作与授权分离的一种非现场授权方式。

远程集中授权包括现场操作界面回放审核、凭证环境影像审核、审核通过授权等环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县辖内农村信用社所有办理集中授权业务的网点、部门。

第二章授权原则与要求
第四条远程集中授权不改变各项业务授权管理的基本要求,业务处理、审核等事项的执行标准仍遵循各项业务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实施远程集中授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中统一原则。

远程集中授权是以各个业务系统为基础,对授权审查中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检查集中到授权中心处理,建立以联社远程集中授权中心为主、现场审核为辅的授权新体系。

统一授权处理标准,控制操作风险。

(二)控制风险原则。

联社通过建立专业化、标准化、流程化的授权管理模式,确保业务经办人员、现场审核人员和远程集中授权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提高业务处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提高效率原则。

联社财务会计部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规范网点柜员操作行为,提升影像资料扫描质量,缩短授权时间;强化授权人员工作职责,加大考核力度,使授权工作更加规范化,考核精细化,努力提高授权效率和质量。

(四)服务客户原则。

xx联社通过远程集中授权系统实现前台服务与后台授权的无缝对接,通过服务效率的提高,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第六条远程集中授权应按照“先审后授”原则,实现风险事前控制的管理要求。

对需经审批后授权的业务,应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提交远程集中授权;对涉及真实性授权的业务,应由现场审核人员现场审核后提交远程集中授权。

第七条远程集中授权应遵循全面、及时、连续的基本要求。

远程集中授权中心应根据全辖授权业务量与分布特征,科学配备远程集中授权人员,合理安排劳动组合,确保所有业务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覆盖所有机构和业务,确保业务处理的连续性和业务信息的完整性。

第八条远程集中授权中心人员的作息时间要服从网点业务办理时间。

授权中心人员要在每日网点营业前5分钟完成签到,日终签退前要查询各网点轧帐情况,对于没有轧帐的要电话询问营业网点,确实没有授权业务的,方可签退。

如遇营业网点需延长日终下班时间办理授权业务的,在报联社市场拓展部同意后,
由营业网点向联社财务会计部提交申请,由财务会计部安排授权中心人员进行留守,直至网点业务授权完成。

第三章管理与分工
第九条联社财务会计部是远程集中授权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远程集中授权的实施工作。

第十条稽核监察部负责远程集中授权业务及授权中心授权履职情况的稽核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综合办公室协助做好远程集中授权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工作。

第十二条市场拓展部协助财务会计部做好系统应用推广;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和组织实施技术应急方案,确保业务处理的连续性。

第四章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十三条远程集中授权实行统一集中管理,联社设立远程集中授权中心,配备授权人员三人,由财务会计部统一管理与考核。

远程集中授权中心负责处理全辖所有营业网点的授权业务,对符合授权条件的交易进行授权。

第十四条实施远程集中授权期间,各岗位人员必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密切沟通,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业务经办人员负责业务的前台操作,对所受理业务的真实性,业务依据的合规性、业务凭证的完整性以及交易要
素的准确性负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核实客户真实身份,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对受理的银行介质、业务凭证及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项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料完整性;
(二)按照“先录入后传输”的要求,如实录入相关凭证要素信息和交易必须的要素,采集、传输相关资料影像,并对传输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上传影像资料要准确、清晰、完整,对授权人员要求补录的影像资料要及时补录上传,确保业务的时效性;
(四)对授权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授权中心。

第十六条营业网点现场审核人员负责业务的现场审核,对应审核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业务依据合规性、业务凭证的完整性以及交易要素的准确性负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需授权的大额现金收付款业务,进行卡把复点;
(二)对ATM清机/装钞等非现场操作业务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对代收代付业务中批量数据上传(入账)明细与委托单位提供数据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批量打印凭证与委托单位数据是否相一致进行审核;
(四)对其他需审核的业务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一般授权人员负责业务的远程集中授权,对所审核授权业务的真实性,业务依据的合规性、业务凭证的完整性以及交易要素的准确性负责。

主要职责和要求如下:
(一)确保当班期间处于签到状态,离岗时应及时签退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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