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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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池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012] 号
招标人:
日期:
目录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须知
三、评标规则
四、规划设计条件
五、地块现状与其它讲明
六、投标申请书
七、投标书
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样本)
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十、有关附图
神池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号
经神池县人民政府批准,神池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公开出让神池县引黄工程指挥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差不多情况
1、土地编号:
2、土地位置:
3、土地面积:
4、土地用途:
5、规划指标要求:
6、出让年限:
7、土地竞买保证金:
规划设计要求详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能够单独申请也能够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能够从2012年6月1日起至2012年6月20日止,到招标公司申请报名、猎取招标出让文件并到神池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票据。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初定于2012年6月28日9时至2012年6月28日10时在神池县国土资源局投标,投标截止后当即开标。开标地点在神池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不同意邮寄、电话及口头投标。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神池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
投标须知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国土资源部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国土资发[2006]114号文件等国家有关法律、国务院部门行政规章和地点政府规章,经神池县人民政府批准,神池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出让宗地编号:SC2012-02(宗地面积:61757.50平方米)和宗地编号:SC2012-03(宗地面积:66246.70平方米)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三、本招标地块位于:。
四、招标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能够单独申请也能够联合申请。
五、本次招标宗地编号SC2012-02地块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万元);招标宗地编号SC2012-03
地块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万元整(小写1100万元)。履约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在2012年06月20日12:00时前汇入神池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本次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时刻为准)。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竞标成功后抵作成交价款;其他投标人应于投标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神池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所退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六、投标保证金:许多于投标报价的2%。
七、有意投标者可自2012年06月01日至2012年06月20日在到神池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资料:(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须知;
(三)评标规则;
(四)规划设计条件;
(五)地块现状与其它讲明;
(六)投标申请书;
(七)投标书;
(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样本)
(九)《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十)有关附图(图件中反映的招标地块四至范围以神池县规划局划定的用地范围线为准);
(十一)按本须知规定所发的补充文件及其它规划要求的文件。
八、投标申请人可在2012年06月 20 日时整之前的工作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到神池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投标申请文件。
(一)法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投标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查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
4、投标申请人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出具公司董事会同意参加投标活动的决议书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文件的原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未设立公司董事会仅设置执行董事的企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同意参加投标活动的决议书和执行董事签署的授权文件的原件);投标申请人属于国有企业但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需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投标活动的有关证明文件;
5、托付他人代为参加投标活动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文件及托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授权文件应列明托付事项和托付权限,加盖公章的单位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签字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6、按本须知规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票据;
7、公司章程;
8、其他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投标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
3、托付他人参加投票活动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应提交投标申请人签署并通过有效公证的授权文件及托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查验原件),授权文件应列明托付事项和托付权限;
4、按本须知规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