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2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2篇)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2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一、目的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资料、原则、形式和要求;适用于公司对各部门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三、定义1、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2、安全隐患:是指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隐患治理:指为纠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使之贴合安全要求。
四、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16号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五、工作程序1、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公司制度管理程序进行审批,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2、公司质安部应当建立对分包、分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3、各部门负责日常检查与周检查,质安部负责综合检查、节日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
4、应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公司应对各级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等级。
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企业应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采取有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评估方法,确定事故隐患等级;2)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台帐应反映隐患发现的时间、资料、存在的部位、等级、整改时限、职责人等相关资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为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 排查事故隐患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标志、安全通道等方面的隐患。
排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
2. 隐患报告
一旦发现事故隐患,责任人员应立即上报,并制定应急措施,予以隔离、封存或停用,并通知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对于影响安全生产的严重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确保安全。
3. 隐患整改
相关部门应根据事故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后,要重新进行验收,确保存在的隐患得到有效的修复。
4. 隐患追溯
对于造成生产事故的隐患,必须进行追溯,查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实施,对于提高单位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改善生产环境,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共同维护好人身和财产安全。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具体工作由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由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具体工作内容。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包括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工艺隐患、人员违章操作等方面。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包括排查的时间、内容、方法等。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人员违章操作引发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九条发现安全隐患后,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第十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有针对性,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措施进行,保证治理效果。
第十一条对于无法立即治理的安全隐患,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隔离或限制。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管理与应对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档案记录,包括排查结果、治理过程、治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当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对于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停产停业、罚款、责令关闭等措施,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所有。
以上是对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的范本,总字数498字。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一、总则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预防和减
少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并实施本规定。
二、隐患排查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每
个环节的责任人履行职责。
2.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记录整改情况,
并建立台账,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3.针对高风险作业环节,加强隐患排查频次,确保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
三、隐患治理
1.针对隐患整改,企业应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
任人,并落实到位。
2.对于紧急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安全生产。
3.经过整改的隐患要进行复查确认,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管理规定
1.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隐患排查记录、整
改台账、复查确认记录等。
2.提倡企业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隐患排查、整
改、复查的全过程管理。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处罚规定
1.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直至责令停产整顿。
2.对于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附则
1.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企业应当按规定尽快建立起相关制度。
2.本管理规定最终解释权归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以上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各企业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
好的生产秩序和安全环境。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整改,保障人员和物质的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责任和职责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和督促下级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各单位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明确安全隐患的范围和标准,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单位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理。
三、工作流程和要求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按照计划和周期进行,确保每个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局部排查。
2. 排查过程中,要做到细致入微,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和优先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紧急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4. 整改工作要建立台账,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和记录,确保整改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5.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
四、奖惩制度1. 对于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单位积极开展工作。
2. 对于未按要求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单位,可以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罚措施,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以前的相关规定进行废止。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16号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16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活动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条隐患排查应当全面覆盖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区域和环节,包括设备设施、作业流程、人员行为等方面,发现隐患要及时记录、上报并整改。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提高排查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隐患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
第七条对于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经相关部门核查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经营。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和通报。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排查整改资料和协助。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甚至停产处罚。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监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本地区已有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对于本规定中未明确的事项,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对于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监督部门所有。
以上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16号令》的规定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和监督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共同努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事故隐患的及时排查和有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为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一、隐患排查1. 每个生产单位和岗位都要进行隐患排查,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个人防护措施等各方面;2. 排查时要注重细节,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彻底的排查;3. 排查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适当的工具和方法,确保排查结果准确可靠;4. 隐患排查要定期进行,至少每月一次,并记录排查情况和处理措施。
二、隐患治理1. 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及时消除隐患;2. 对较大或较严重的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3. 隐患治理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由相关岗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有效治理;4. 治理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采取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5. 隐患治理完成后要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和处理情况。
三、隐患整改1. 对于治理完成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2. 整改期间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执行,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安全隐患;3. 对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要追加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4. 整改完成后要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进行记录。
四、隐患记录和反馈1. 对于排查和治理过程中的隐患情况,要详细记录,包括隐患的性质、数量、位置、责任人、处理情况等;2. 隐患记录要整理成报告,并及时上报到相关部门,以便跟踪监督和统计分析;3. 隐患记录要进行归档保存,方便日后的查询和审查;4. 隐患治理完成后要将记录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进一步的监督和改进工作。
通过以上规定的实施,可以有效发现和排除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只是一种指导性文件,具体实施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确保规定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一、背景安全隐患是指存在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安全风险的人员、设备和环境问题。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体系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控制安全隐患,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职工、管理人员、其他劳动者,以及承包商、服务商等外部单位。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1.安全隐患排查(1)企业应当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对企业内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排查内容包括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物资,以及劳动安全技术和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
(2)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包括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日常检查应该由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应由专业机构或者第三方进行。
对不同的排查结果应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
2.安全隐患治理(1)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并应对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2)治理措施包括整改、封堵、拆除、更换等。
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会对职工和其他人员构成安全威胁。
(3)对于需要马上解决的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该立即提供。
同时,在应急管理应对方案中,也应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好应对措施。
3.安全隐患管理(1)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进行定期更新。
(2)对于已经排查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治理措施和时间计划进行整改。
(3)对于未排查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进行排查并制定治理措施。
(4)企业应该建立安全隐患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
四、责任(1)企业领导应该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促进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
(2)安全生产部门应当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防护,事故应急等方面的工作。
(3)职工应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4)第三方机构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一、总则1.本规定旨在加强企业、单位及个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
2.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隐患排查1.企业、单位及个人应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目标、内容、时限。
2.排查应覆盖生产、运输、储存、工程施工等环节,重点关注易发生事故的区域、设备和工艺。
3.排查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表格和检查要点,确保全面、细致地排查隐患。
4.排查应注重综合性、系统性,将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排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隐患分级1.排查出的隐患应进行分类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2.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风险等级,将隐患划分为一般隐患、重要隐患和重大隐患三个等级。
3.根据不同隐患等级制定相应的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理。
四、隐患整改1.整改应按照“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责任到人,确保每个隐患的整改责任清晰明确。
2.整改应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等。
3.整改过程中应注重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4.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备案,确保整改工作的跟踪和追溯。
五、隐患复查1.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隐患复查,确认整改措施和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2.复查应由专人进行,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3.复查结果应进行统计分析,对整改工作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总结。
六、安全培训1.企业、单位及个人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2.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3.培训应有明确的参训计划和培训清单,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七、考核奖惩1.对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2.对排查治理工作不力、造成事故隐患发生的个人和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追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1. 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和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组织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包括管理人员、员工以及外来人员。
3. 工作责任3.1 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3.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计划和方案、统计分析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记录整改情况等。
3.3 组织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报告安全隐患情况,并按要求配合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4.1 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每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当制定本年度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计划安排。
4.2 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结果报告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4.3 安全隐患统计分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对排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确定优先处理的安全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4 安全隐患整改:各部门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整改完毕后,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4.5 安全隐患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4.6 安全隐患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当及时记录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等,定期报告给上级领导。
5. 监督与检查上级领导应当对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6.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的行为,组织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 其他规定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8. 生效和修订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时,应当进行内部通知和培训,确保规定的贯彻执行。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1.责任分工: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职责和权利。
2.排查环节:制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周期和方法,包括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两种形式。
排查对象包括场所设施、设备、人员、材料等。
3.隐患识别:建立隐患排查的指标和标准,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类,并确定优先处理的隐患。
4.隐患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5.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监督检查: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反馈问题,加强整改。
7.奖惩措施: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8.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和处置安全事故。
9.安全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10.资金保障: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资保障。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不同行业和地区还会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防备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责任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员工、外来人员和访客。
第二章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的目的和要求1.安全隐患排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排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
2.安全隐患排查应以防备为主,确保安全管理的全面、系统和连续性。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和方法1.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包含设备设施、生产环境、工作操作等方面。
2.安全隐患排查应采取定期、定点、定人的方式进行,由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3.安全隐患排查应采取实地巡查、询问调查、检查记录等方法进行。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的程序和要求1.安全隐患排查应依照计划进行,订立排查计划和排查周期。
2.安全隐患排查应及时记录和整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定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限。
3.安全隐患排查应依照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确定整改优先级。
第六条安全隐患整改和销号1.安全隐患整改应由整改负责人负责,整改措施应切实可行。
2.安全隐患整改应依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内容应与隐患排查记录相符。
3.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查确认,确认无隐患后方可销号。
第七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记录和报告1.安全隐患排查应有认真的记录和报告,包含排查的时间、地方、内容、整改情况等,并签字确认。
2.重点安全隐患应立刻上报企业管理负责人,由企业管理负责人组织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事故隐患整治第八条安全事故隐患整治的组织和领导1.企业管理负责人担负安全事故隐患整治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2.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责任制度。
第九条安全事故隐患整治的程序和要求1.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应依照防备、掌控和应急处理的原则进行。
2.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设备,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事故。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通用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
1.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职责,确保安全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和处理。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制度等,并向员工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知道如何正确执行安全规定。
3.建立安全巡检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跟进整改情况。
4.建立安全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加强对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并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防护措施。
6.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等事故。
8.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嘉奖,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以提高安全管理的效果。
9.注重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向员工传达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0.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1.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
12.对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或工作,需提前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为通用建议,具体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规定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一、总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各类事故隐患,保障生产运营安全,提高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 着眼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注重整体排查,全面分析各种安全隐患的成因和演变规律,提出具体有效的治理措施。
3. 预防为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重点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4. 依法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依法管理,着重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惩处和整改。
5. 整体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坚持整体治理和分类施策相结合,按照分区、分层、分级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隐患治理工作。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保障1. 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工作机制。
2. 人员配备:各单位和企事业组织要合理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确保具备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3. 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合理调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的资金,确保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程序1. 制定工作计划:各单位和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全年、季度、月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并报相关领导批准。
2. 实施排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的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等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3. 分析研判: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和研判,明确隐患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
4. 责任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一、总则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重要保障。
为有效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及时治理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定期排查:企业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2.不定期排查:对于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以及重大设备维护等情况,企业应当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
三、安全生产隐患治理1.及时整改:一旦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企业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
2.落实责任: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责任人,建立台账,实行领导包案,督促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规范流程:对于常见安全生产隐患,企业应制定规范的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处置,减少损失。
四、安全生产隐患管理1.风险评估: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评估机制,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2.安全培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考核1.考核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考核指标,对各部门、岗位进行考核,引导企业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文化。
2.考核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排查治理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能达到标准的进行整改督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六、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修改后的版本为准。
2.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内容,希望广大企业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调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全面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应当设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人员、资金和设备条件,配备专业人员从事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第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如下:(一)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企事业单位负责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质量责任制度应当建立,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过程的监控和评估。
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程序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关领域进行隐患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和排查标准。
(三)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四)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治理和整改工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五)定期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持久稳定。
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十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各项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4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障人员安全的要求,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如下:1.组织部门、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明确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权限。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系统、详细的检查,及时进行记录和整改。
3.排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所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堆放物品不符合规定、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漏电等安全隐患。
4.排查时应当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进行分类排查,并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隐患治理方案。
5.治理隐患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消除或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6.整改后需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治理效果。
7.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工停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调查处理。
8.对于存在的安全责任事故隐患,责任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9.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记录,包括排查报告、整改记录、复查记录等,做到信息留存、随时查阅。
10.相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互通互联,共同推进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单位或场所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第四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按照“全员参与、科学有序、以问题为导向、分类处置”的原则,采取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与日常安全与环境监管相结合,通过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等方式,发现、登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3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是指对于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潜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1. 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责任,包括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确定工作职责和任务等。
2. 安全隐患排查方法与技术: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方法和技术,例如,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设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等。
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目标和标准: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和要求,例如,减少安全隐患数量、提高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稳定性、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等。
4.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记录: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和记录制度,记录安全隐患的发现情况、治理措施和结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汇报。
5.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考核与奖惩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并对责任人进行奖励或处罚。
6.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导和监督制度: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7.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制度:开展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安全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治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对安全问题的重视和防范意识。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杭州市交通在建工程事故隐患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各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第二章定义和隐患分级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5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各个领域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依法、公正、公开、高效进行。
第四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和组织的安全意识,推动全民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当按照“责任明确、分类推进、全员参与、常态化检查”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分层级、分领域、分区域进行,依托区域、行业、单位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分析。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排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排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加强对排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现场检查、隐患核查、排查问题台账等,确保排查工作全面、深入。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围绕“防范、控制、整改、消除”四个环节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采取源头治理、整体治理、综合治理的方法,杜绝安全隐患从根本上发生。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加强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公开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安全隐患管理第十六条安全隐患管理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七条安全隐患管理应当做好隐患情况记录和档案管理,便于监管部门查阅和查询。
第十八条安全隐患管理应当加强信息技术支持,建设安全隐患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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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
2、范围
适应于公司各部门对公司区域范围内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包含外来相关方。
3、职责
本规定的职责部门为安全管理部,对流程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负责。
4、定义
4.1安全生产检查: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有害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确定其存在状态及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从而制定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4.2事故隐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管理职责
5.1安全管理部会负责公司级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对隐患排查治理总体监管和追踪。
5.2各部门、车间负责按要求实施安全检查,排查治理隐患,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形成闭环管理。
6、管理内容与要求
6.1安全检查分类及实施
6.3隐患登记建档
6.3.1检查单位将排査出的所有事故隐患记入《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电子文档,并长期保
存,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便于开展后续的隐患治理、追踪、统计、分析。
6.4隐患治理与验收
6.4.1生产单位内部检査发现的隐患,自行实施整改;安全管理部会、各部门检査中发现事
故隐患,向责任单位负责人下达书面《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隐患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
全程监督,责任单位按要求落实。
6.4.2隐患分级治理要求
排査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进行风险评估,将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LEC法以风险值D大小划分危险等级。
一级隐患D≥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二级隐患:160≤D<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三级隐患:D<160,一般危险,需要整改
6.4.2.1三级隐患,责任单位组织进行整改,可不制定隐患冶理方案,因整改周期长、难以停产而无法立即整改的,采取警示、告知、临时防护措施等确保安全;
6.4.2.2二级隐患,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方案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定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按方案组织治理。
6.4.2.3 —级隐患,采取全部、局部停产或限制生产等强制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做到“五定”,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确保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
6.4.3隐患治理措施优先顺序
6.4.3.1消除危险的根源,如改变工艺、弃用危险物质等;
6.4.3.2采取隔离、限位、连锁、检测、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措施顸防危险;
6.4.3.3采用标识、警告、培训和规章制变控制危险;
6.4.3.3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减弱危害;
6.4.3.4采取应急措施降任危害影响后果
6.4.4对整改难变大或需较大资金投入,需要公司进行立项整改的项目,责任部门必须先提出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会审批方案可行性。
6.5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
6.5.1每周一,各车间将上周《安全点检表》以周报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安全管理部会。
安全管理部会汇总分析后以《安全生产巡检报告》形式在每月的安全生产会议上通报。
7、管理考核
7.1生产单位不按照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隐患,安全管理部会在每月的安全生产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
7.2生产单位对隐患治理工作失管失控制,造成整改效率低,同样隐患持续或反复出现、隐患未及时整改导致隐患级别上升或发生事故,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参照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进行安全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