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主体结构分户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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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分户验收方案
1、编制依据
1.1《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建建[2007]14号);
1.2《新乡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1.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1.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2001;
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2(2011版);
1.7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
导意见》的通知(豫建建〔2006〕105号);
1.8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
1.9其他相关有效质量文件。
2、工程概况
3、主体结构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组织机构及验收人员名单
主体结构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共同参与,按专业划分分户验收组,设计单位、物业公司、购房人可依照合同约定或情况自愿参加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验收组人员名单如下:
3.1验收人员
3.1.1建设单位:王珂、岑玉东、侯帅、刘新宁、王孝阳、孙巨超
3.1.2监理单位:郑军辉、张天宇、吕翠翠、尚路坦、李飞、王亚星
3.1.3施工单位:杨忠峰、崔海军、李闯、吴长海、徐奇、杨凤龙、李永卓、
王亚杰、刘杰、陶伟、杨文中、常鹏飞、李亚东、臧亚伟、潘涛
3.2分组名单:
3.2.1观感组:王珂、岑玉东、刘新宁、孙巨超、郑军辉、吕翠翠、杨忠峰、崔海军
3.2.2实测组:王孝阳、张天宇、尚路坦、李飞、李闯、李永卓、王亚杰、刘杰、陶伟、杨文中、常鹏飞、李亚东、臧亚伟、潘涛
3.2.3记录人:侯帅、王亚星、吴长海、徐奇、杨凤龙
3.3分户验收的程序
(1)主体完工后,由监理和建设单位共同指定分户验收方案,方案包括每户住宅和公共部位子单位工程的分户检验批项目,每一分户检验批验收内容、标准、方法,并在户型平面布置图注实测实量选点位置及数量。
(2)验收小组按照指定的方案进行分户验收。按事先选点、人员分工分组进行观感检查、测量记录等工作,并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3)分户检查结束后,填写记录人员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核对无误交验收组其他人员签字,形成子单位分户验收的原始记录表;
(4)待每户的验收工作全部结束,《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均已形成并交验收小组确认、各方人员签证后,验收小组对验收结构进行评定;
(5)所有分户验收项目验收完毕,验收小组应进行子单位工程(单户)评定,验收合格后,验收各方负责人签字。
(6)所有子单位工程验收完毕后,由建设单位专人汇总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汇总表》,加盖公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汇总表》在主体结构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7)住宅工程主体验收时,验收组应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核。发现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工程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等重大问题时,应终止验收,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4、验收时间
本次分户验收定于主体施工完成、二次结构施工完成、水电预留预埋施工完成后进行。
5、分户验收项目、内容、检验方法、质量标准
5.1检测点定位标识
(1)按照新乡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意见,每户轴线偏差至少测10
点,允许偏差值±10mm;层高偏差至少测10点,允许偏差值为±15mm。检测后填主体阶段分户验收记录表,在表背面附该户平面布置图,在平面图上注明具体测量位置及测量数值。同时在现场用红漆标记测量位置,开间、进深用“→”标示,上面用记号笔填标准值,下面用记号笔填偏差值;净高用“↑”标示,左侧用记号笔填标准值,右侧用记号笔填偏差值。
(2)净高、进深、开间测量点定位方法:
根据每户平面布置图,随机选择有代表性的检测点,用测距仪进行检测,同时在平面图及现场进行标记,同时留存甲方、监理、施工方三方检测影像资料,每完成一户,将分户验收记录表及背面户型图粘贴一份于户内,便于质监部门抽查。
5.2地下室部分属基础部分,故不列为验收项目。
5.3本次验收为主体结构验收前分户验收。
5.4推算值计算方法:
室内净高=层高-楼板设计厚度
净开间、净进深=轴线尺寸-墙体设计厚度
5.5室内尺寸偏差实测记录表,公共部分实测记录表作为分户验收记录表的附表,是分户验收实测的原始记录,是分户验收报告的依据,汇入分户验收资料。
6、验收结果判定及不合格的处理
分户验收内容和标准主要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满足规范标准要求,实测项目合格率达到80%以上,实测数据最大偏差值不超过1.5倍允许偏差,视为分户验收合格。
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功能及实测数据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及分户验收相关规定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
7、分户验收用表
填表说明:
1、本表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汇总,
监理复核,相关单位及人员签章。
2、本表一式四份,一份在送竣工前检查资料时一并送质监站,另外
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
主体阶段分户验收记录表
填表说明:1、验收情况一栏填符合要求。2、在该表背面附户平面布置图,轴线
偏差至少测10点,允许偏差值为±10mm;层高偏差至少测10点,允许偏差值为±15mm;在平面图上注明具体测量位置及测量数值。
主体阶段分户验收实测及平面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