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 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课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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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述和特征 ★ ★
3.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②物权的优先效力: a.对外优先: 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 ,物权优先于债权。但并
不是绝对的,例如“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b. 对内优先: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
在的权利和意志,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物的所有权。 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权 ①生产 ②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因公法方式获得所有权,取得方式包括国有化和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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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权
(二)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 ★
1.所有权的取得 其他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所有权归属的方式,主要包括先占、 添附、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等。
人损害的 ,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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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权
(二)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1.所有权的取得
概念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遗失 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
①拾得遗失物 ,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
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 ,知道权利人的 ,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
质相同的物权时, 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 债权不具有对内优先的效力。在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多个债权,
各个债权都具有平等的效力,债权人在依法受偿时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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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权概述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 ★
主要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 1.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 内容、效力、得丧变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基础练习题-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一、物权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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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基础练习题-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一、物权概述[单选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物权的特征的是()。
A.是一种支配权B.客体一般为物C.是一种相对权D.具有追及(江南博哥)效力和优先效力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物权是绝对权,选项C说法错误。
[单选题]2.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下列不属于从物权的是()。
A.所有权B.抵押权C.地役权D.留置权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从物权是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而存在,都属于从物权。
所有权是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属于主物权。
[单选题]5.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得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于同一标的物上。
这指的是物权的()原则。
A.一物一权B.一权一物C.物权法定D.物权公示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一物一权原则是指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得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于同一标的物上。
[单选题]6.物权的权利人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指的是O特征。
A.物权是绝对权C.物权属于支配权C.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D.物权具有追及效力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此题考查物权的特征。
特征中,物权属于支配权指的是物权的权利人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
[单选题]7.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中“一物一权原则”的含义是()。
A.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能有一个用益物权B.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能有一个担保物权C.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D.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能有一个物权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此题考查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中的“一物一权原则”含义是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不得设有两个以上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物权。
[单选题]8.未经()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物权法律制度doc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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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律制度一、物权的概念和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物权主要是大陆法系民法所采纳的概念,它是指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直接支配特定物的财产权利。
所谓直接支配,是指权利人无须借助于他人的帮助,就能够依据自己的意志依法直接占有、使用其物,或采取其他的支配方式。
如房屋所有人有权占有、使用其房屋,并有权将房屋出售。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使用土地,或转让其土地使用权。
所有人和使用权人在依法行使其权利时,一般不需要取得义务人的同意,也不需要义务人的辅助,就可以实现其权利。
这就是所谓的直接支配,这一点和合同债权是不同的,合同债权必须要通过债务人履行债务才能实现。
物权一般分为三类,即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等。
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担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在民法中,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权利,这两种权利是市场经济社会两项基本的财产权利。
我们通常讲的产权,是指财产权,其中就包括物权、债权和其他财产权(如知识产权等)。
所以,产权既包括物权,但也不限于物权。
物权和债权尽管都属于财产权的范畴,但和债权相比较,物权具有自身的特点,表现在:第一,物权与债权的内容不同。
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一般不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而是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
例如,买卖合同中规定,出卖人应于某年某月交货,在交货期到来之前,买受人只是享有请求出卖人在履行期到来后,交付货物的权利,而不能实际支配出卖人的货物。
也就是说,只享有债权而不享有物权。
只有在交货期到来后出卖人实际向买受人交付了财产,买受人占有了财产,便能够对该物享受实际的物权。
第二,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
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某一债务人欠多个债权人的债务,在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时,享有担保物权的人比普通债权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 法律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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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分类:财会经济中级经济师主题:2022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基础知识)考试题库科目:经济基础知识类型:章节练习一、单选题1、()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A.占有权B.使用权C.处分权D.收益权【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此题考查所有权的概念。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2、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具有的特征中,以下()的说法错误。
A.承包经营合同是主要确认依据B.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C.客体为全民所有土地D.主体只能是集体组织【参考答案】:D【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④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
所以选项D错误3、有偿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在于()。
A.使用主体不同B.土地用途不同C.是否有期限限制D.购买价格大小【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47条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划拨土地没有期限的限制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抵押权标的的是()A.土地所有权B.学校的教育设施C.被扣押的财产D.建设用地使用权【参考答案】:D【试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9条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①土地所有权;②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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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B、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D、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有()。
A、某医院院长配备的小轿车B、建设用地使用权C、土地所有权D、某工厂的原材料3、关于抵押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B、在同一抵押物上先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权C、所有的抵押都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D、抵押财产必须是可以转让的4、关于共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共有是有多个所有权B、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所有一物C、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形式D、共有是同种或不同种类的所有权的联合5、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
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无须经乙、丙、丁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6、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A、合并B、继受所得C、添附D、提存7、下列不属于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是()。
A、受让人须是善意的B、以协商一致的价格转让C、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D、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8、关于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的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B、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C、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D、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9、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10、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下列不属于从物权的是()。
34、物权法律制度测试题及答案
![34、物权法律制度测试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76c4143c1eb91a37f1115cd3.png)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第 1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权利凭证中,可以用于质押的是( )。
A、房产证B、土地使用权证C、债券D、财产保险单【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质权的标的主要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第 2题:多选题(本题2分)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B、一物一权原则是物权的基本原则之一C、物权的客体是人D、从设立目的的角度可以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E、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物权的客体是物,故选项C错误。
从设立目的的角度,物权可以被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根据物权的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可以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故选项D 也错误。
第 3题:多选题(本题2分)下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权的是( )。
A、生产B、先占C、国有化D、孳息E、互易【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原始取得是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他人既存的权利和意志,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的所有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生产和孳息。
第 4题:多选题(本题2分)下列财产可以用作抵押的是( )。
A、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C、土地所有权D、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E、抵押人所有的机器【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土地所有权和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第 5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B、物权属于支配权C、物权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关系D、物权是相对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绝对权是与相对权相对的概念,是指权利的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的权利,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火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
故物权是绝对权,本题应选D。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34章背诵要点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34章背诵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3cf94634d5bbfd0a78567332.png)
2021中级经济师——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背诵点1 物权与债权1)市场经济社会最基本的财产权利:物权、债权2)人和财产的结合表现为物权、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体现为债权。
2 物权的特征1)物权是绝对权①物权是对世权,债权是对人权。
【物权:这东西是我的,全天下除我之外任何一人皆不可染指;债权:我欠你钱,只对你负责,不管其他人啥事】2)物权属于支配权①物权的权利人不必依靠他人,就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
②债权的权利人需要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才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
3)物权是法定的①物权由法律规定,不能自行创立。
②动产所有权、质权、留置权以占有为权利象征。
不动产以登记为权利象征。
③债权可在合法的前提下自由设立,也不需要公示。
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①物权的标的必须是特定物,不能是行为。
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优先效力①追及效力:有人把我东西拿走了,我追到天涯海角也要要回来。
欠我钱的人把押在我这里的上古卷轴私自卖给王狗蛋了,我也不能从王狗蛋那里抢回来,只能要求欠我钱的人还钱。
【上述解释了:物权有追及效力,债权没有追及效力】②优先效力:物权优先于债权,同一物体上存在多个物权,成立在先的优于成立在后的。
3 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公示原则。
2)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种类法定化、物权内容法定化、物权效力法定化、物权的得丧变更法定化、物权保护方法法定化。
3)一物一权原则:所有权只能有一个,其他权在不冲突情况下可有多个并存(例如同一物上可以并存数个不相矛盾的担保物权)。
4)物权公示原则4 不动产登记的七个类型1)首次登记2)变更登记:具体内容发生变化3)转移登记:这个东西是谁的发生变化4)注销登记:不动产物权消灭5)更正、异议登记:写错了改过来6)预告登记:由于条件受限没登记,但是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该东西的主子,可以预告登记。
条件恢复了之后90天没正式登记的,预告登记的效力作废。
我国的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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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观点
• 一种意见赞成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理由主要是: • (1)宅基地上的住房属于农民私有,农民对自己的住房享有所
有权,当然包含转让住房的权利。
• (2)目前农民有闲置的住房是客观事实,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
让,有利于积极发挥物的效用。
• (3)当前农民一个突出问题是贷款难,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
水土保持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文物保护法等法
律中有关物权的规定。
6
一、物权法的几个基本问题
3、物权法的作用
7
物权法的作用,直接体现在两方面: 其一是定分止争 其二是物尽其用
8
商鞅在《商君书》中说:“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 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 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 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贫盗不取。”
• (5)保护物权。 • 权利人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物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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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财产
• 国有财产可分为三大块。
• 一是土地、矿藏、水流、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有
关国有自然资源的归属和开发利用,有宪法和许多法 律的规定。
• 二是国有企业。 • 三是国有企业以外其他单位如机关、教科文卫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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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
• 物权法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章中应当着重关注三个问
题:
•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应当尽可能采取
拍卖、招标的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严格限制采 用划拨方式。
• 第二,土地不可再生,应当建立机制节约用地,提高
土地利用效益。土地的使用,既包括地表,也包括地 上、地下空间。
中级经济师基础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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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B、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D、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有()。
A、某医院院长配备的小轿车B、建设用地使用权C、土地所有权D、某工厂的原材料3、关于抵押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B、在同一抵押物上先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权C、所有的抵押都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D、抵押财产必须是可以转让的4、关于共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共有是有多个所有权B、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所有一物C、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形式D、共有是同种或不同种类的所有权的联合5、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
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无须经乙、丙、丁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6、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A、合并B、继受所得C、添附D、提存7、下列不属于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是()。
A、受让人须是善意的B、以协商一致的价格转让C、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D、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8、关于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的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B、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C、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D、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9、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10、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下列不属于从物权的是()。
经济法之物权法律制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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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之物权法律制度讲义一、物权法概述物权是指人们对物的支配和享有的权利,是法律保护下的所有权利。
物权法律制度是指对物权行为进行规范和保护的一套法律规则。
物权法律制度在经济活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保护了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二、物权法的来源和发展物权法的来源主要有宪法、民法典以及各种相关法律法规。
在我国,物权法的基本规范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物权法的发展经历了从传统的所有权观念到现代的利益权观念的转变。
三、物权的主体与客体物权的主体是指享有物权的人,包括个人和组织。
物权的客体是指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物权法通过规定物权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保护了物权主体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四、物权的内容物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个方面。
占有是指物的实际控制权;使用是指物的实际使用权;收益是指物所产生的利益;处分是指物的转让、抵押等行为。
物权法对这些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保障了物权主体的权益。
五、物权的保护保护物权是物权法律制度的核心目标之一。
物权的保护主要通过确认权利人和物权的法律地位、规定物权的归属、保护物权的正常行使和追究侵权责任等方式实现。
物权法对于物权的保护具有针对性和强制性,可以保障物权主体的合法权益。
六、物权的限制与制约物权的行使受到法律的限制和制约。
法律规定了特定情况下对物权行为的限制,如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物权法对于物权的限制和制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平衡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七、物权法在经济活动中的应用物权法在经济活动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在合同、担保、金融等各种经济行为中,物权法都起着关键作用。
物权法的适用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八、物权法在跨境经济中的问题与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跨境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
在跨境经济中,物权法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不同法系之间的冲突、跨境合同的执行等。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之物权法律制度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之物权法律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789720e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b6.png)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之物权法律制度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之物权法律制度你知道物权法律制度有哪些吗?你对物权法律制度了解吗?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物权法律制度的知识,欢迎阅读。
共有制度1.共有的一般效力(1)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2)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2.共同共有(1)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2)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对外偿债后,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分担的问题。
(3)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释】共同共有人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将共有物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其转让行为为无权处分,买卖合同原则上有效,第三人可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
3.按份共有(1)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2)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3)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释】按份共有中,未满2/3份额却转让共有物者,亦构成无权处分,与共同共有情形中的无权处分原理一致。
善意取得制度1. 善意取得的内容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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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律制度一、引言物权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关于物权(即对物体的支配和支配权的法律地位)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本文将围绕物权法律制度展开论述。
二、物权的概念与特征1.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主体对客体占有、支配、获取利益的权利。
物权包括所有权以及其他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2.物权的特征(1)绝对性:物权是相对于特定物体的,主体可以对物体享有排他的支配权。
(2)稳定性:物权具有持久的特征,不易受到他人的侵害或剥夺。
(3)继承性:物权可以通过继承等方式转移给他人。
三、物权法律制度的构成要素1.物权的主体物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2.物权的客体物权的客体包括不动产、动产和其他财产等。
3.物权的内容物权的内容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4.物权的取得与转让物权的取得与转让涉及到物权的产生、变动和消灭等。
四、物权的法律保护1.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法律保护权利人对物权的占有和支配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2.保护交易安全法律保护物权交易的安全,规定了物权交易的合法条件和程序。
3.保护善意取得权法律保护善意取得人的权益,鼓励社会公平、公正的交易。
五、物权法律制度的完善与问题1.完善物权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物权登记制度,提高物权事务的透明度和便捷性。
2.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物权执法体系,加大对侵害物权行为的打击与惩罚力度。
3.保护特定群体的物权加强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物权的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
六、结语物权法律制度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个人财产的重要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建立健全的物权法律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执法与保护特定群体的物权,我们可以进一步提升物权法律制度的效力与公信力,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
(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
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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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物权法律制度一、物权法律制度概述物权法是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物权法是财产制度的基础。
物权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之物。
二、物权变动第二部分合同法律制度一、合同的基本理论合同法律关系具有相对性,只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和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二、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生效根据合同的类型不同,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合同生效时间: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4.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四、合同的履行(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1.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代位权诉讼中的主体及管辖(1)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
(2)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
(3)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1)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2023年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23年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https://img.taocdn.com/s3/m/7e1b9bce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ed.png)
2023年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二节动产交付第三节其他规定第三章物权的保护第二编所有权第四章一般规定第五章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章相邻关系第八章共有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编用益物权第十章一般规定第十一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第十四章地役权第四编担保物权第十五章一般规定第十六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第十七章质权第一节动产质权第二节权利质权第十八章留置权第五编占有第十九章占有附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七条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其他相关法律对物权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下的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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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下的物权法律制度一、引言法律在社会中起着调节和保护作用,而物权法律制度则是民法典中的一部分,旨在保障人们对物的支配权和权益。
本文将对民法典下的物权法律制度进行详细的探讨和分析。
二、物权法律制度的概述1. 物权概念和特征物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特定物体享有的权利,具有绝对性、相对性和继承性的特征。
它使人们对物体实现支配和支配的目的。
2. 物权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是指在特定的法律规范下,人们之间因物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包括物权人、权利性质、物权设立、物权的内容、物权的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三、物权的设立1.合法获取物权的方式在民法典下,人们可以通过自然方式、合法占有、契约、继承、法院判决等方式来获得物权。
这些方式包含了对不同情况下的物权设立的规定和指导。
2. 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指对不动产的权利设立、转让、变更、消灭等行为进行登记记录,起到保护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作用。
这一制度的建立对物权的设立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四、物权的内容和限制1.物权的内容物权的内容包括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物权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了物权人对物的支配范围和权益,保障物权人按照法律规定对物进行合法支配。
2. 物权的限制物权的行使应受到一定的限制,既要保护权利人的权益,也要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比如,制度化的约束和公序良俗等对物权的限制。
五、物权的保护与救济1. 物权的保护物权法律制度通过确立物权人的权益和义务,加强对物权的保护。
侵害物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保护对象的救济。
此外,还设立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和程序,以确保物权的实现和维护。
2. 物权的救济在物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申请仲裁、请求行政机关进行调查等方式来寻求救济。
物权法律制度提供了多种途径和程序,以满足人们对物权受到保护的需求。
六、物权法律制度中的争议和改善1. 物权争议的特点物权争议是在物权法律关系中产生的矛盾和冲突,可能涉及物权设立、转让、保护等多个方面。
物权法律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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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生效)
第31页/共67页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交付替代
• 占有改定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
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卖方先卖后借(自第二个合同生效时视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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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的特征
◎ 有体性:有体物 ◎ 可支配性:能为人力所支配并满足人的需要 ◎ 在人的身体之外:脱离身体的人体器官可成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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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不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
,能够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
ABD
A 土地 B 药品 C 月球表面 D 存有计算机程序的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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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的概念和种类
第4页/共67页
物权法的发展
• 1999年,《物权法》的起草工作进入了实质 性阶段。
• 2001年,在专家起草的《物权法草案建议稿》 的基础上,立法机关提出了《物权法草案》, 开始进行讨论和反复修改
• 2002年12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随后进行了 多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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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发展
• 2005年,立法机关决定将《物权法草案》全文 公布,向全民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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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 1、物权法定原则 • 种类法定,即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如:
优先购买权因违反种类法定而无效。 • 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如设立质
权可以不转移占有,因违反内容法定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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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 一个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 • 一物之上可以存在多个所有权人,如共有; • 一物至少可以成立数个互不冲突的物权。
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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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法律制度是一种法律规范,旨在保护公民和法人对于不动产和动产的权益。
它规定了人们对于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下面将从物权法律制度的定义、主要内容和特点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物权法律制度是指通过法律法规对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权益进行保护和规范的一套制度。
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等固定的财产,动产则是指除不动产以外的财产,如机械、家具等。
物权法律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个人和法人的财产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次,物权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不动产和动产的登记制度、物权的取得与终止、共有与共有制度以及物权的保护等。
其中,登记制度是物权法律制度的核心机制之一,通过登记确权,有效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物权的取得与终止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物权的产生与消灭的条件和方式。
共有与共有制度则规定了物权共有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和行为规范。
物权的保护则包括对侵权行为的追究和赔偿等。
最后,物权法律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它是一种权力和义务的双重规范,既保护了权利人的权益,也规定了权利人的义务。
其次,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法律制度,与合同法、民法等其他法律制度相互独立但又相互补充。
再次,物权法律制度是一种公共法制度,它以公益为基础,旨在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平正义。
最后,物权法律制度是一种永久性的法律制度,
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受时间的限制。
综上所述,物权法律制度是一种保护和规范不动产和动产权益的法律制度,它确保了个人和法人的财产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了社会的经济发展。
中级经济师基础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习题
![中级经济师基础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习题](https://img.taocdn.com/s3/m/6e6724404a7302768e9939d8.png)
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B、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D、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有()。
A、某医院院长配备的小轿车B、建设用地使用权C、土地所有权D、某工厂的原材料3、关于抵押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B、在同一抵押物上先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权C、所有的抵押都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D、抵押财产必须是可以转让的4、关于共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共有是有多个所有权B、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所有一物C、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形式D、共有是同种或不同种类的所有权的联合5、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
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无须经乙、丙、丁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6、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A、合并B、继受所得C、添附D、提存7、下列不属于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是()。
A、受让人须是善意的B、以协商一致的价格转让C、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D、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8、关于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的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B、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C、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D、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9、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10、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下列不属于从物权的是()。
【学习计划】经济基础-第34章
![【学习计划】经济基础-第34章](https://img.taocdn.com/s3/m/87b41de0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da.png)
经济基础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知识点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一)物权的概念1.物权的概念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即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物权的特征1.物权与债权的联系(1)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2)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和财产的结合表现为物权,当财产进入流通领域之后,在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则体现为债权。
主体享有物权是交换的前提,交换过程则表现为债权,交换的结果往往导致物权的让渡和移转。
2.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与债权相比,物权的法律特征如下:(1)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2)物权属于支配权(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设定采用法定主义(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6)物权具有优先效力知识点二: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一)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2.一物一权原则3.物权公示原则(二)不动产登记制度我国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1.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居住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不动产登记的类型(1)预告登记:当事人所期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缺乏或者尚未成就时,即权利取得人只对未来取得物权享有请求权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进行的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121讲第34章物权法律制度-第2节2
![第121讲第34章物权法律制度-第2节2](https://img.taocdn.com/s3/m/22e3b11f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10.png)
【知识点3】共有一、共有共有【提示】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如下:1例题精讲【真题•2018单选】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房屋,甲占该房屋70%份额。
现甲欲将该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
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做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无须经乙、丙、丁同意【答案】D【解析】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共有人事先对房屋抵押行为未做约定,甲占70%房屋份额,超过了房屋份额的2/3,所以甲的抵押行为无须经过乙丙丁的同意。
【真题•2019多选】关于共同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有()。
A.共同共有人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可以确定各自对共有物的份额B.处分共同共有物一般应经全体共有人同意C.各共同共有人同时对整个共有财产平等地承担义务D.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存在为前提E.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原则上不能请求分割共有物【答案】BCDE【解析】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对共同共有财产确定份额,只有在共同关系终止,共有财产分割以后,才能确定各共同共有人的份额。
【知识点4】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随着业主对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转让而一并转让。
例题精讲【真题•2018多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含的内容有()。
A.对物业管理用房的独占使用权B.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C.对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2D.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E.对小区道路上车位的独占使用权【答案】BCD【解析】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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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
1、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7.69 分)
A 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
B 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
C 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
✔D 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
正确答案:D
2、若同一不动产上先后设立了两个登记的抵押权,则二者的受偿顺序为()。
(7.69 分)
✔A 登记在先的优先受清偿
B 登记在后的优先受清偿
C 二者按照比例受偿
D 当事人协商确定
正确答案:A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7.69 分)
A 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B 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C 一个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
D 一个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抵押权
正确答案:C
4、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这是对下列()原则的体现。
(7.69 分)
✔A 物权公示
B 物权法定
C 物权公平
D 物权平等
正确答案:A
5、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和变动均应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是()。
(7.69 分)
A 诚实信用原则
B 物权法定原则
C 一物一权原则
✔D 物权公示原则
正确答案:D
6、不动产物权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是()。
(7.69 分)
A 首次登记
B 转移登记
✔C 变更登记
D 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
正确答案:C
7、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9条规定,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7.69 分)
A 5.0
B 10.0
✔C 15.0
D 20.0
正确答案:C
二、多选题
1、下列有关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7.69 分)
A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
B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
C 物权是相对权
D 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E 物权的标的是物而不是行为
正确答案:A B D E
2、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7.69 分)
A 当事人可以创设新类型的物权
B 物权制度的所有内容均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
C 物权的法律后果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
D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取得、变更和消灭物权
E 物权保护方法和债权保护方法均为法定的物权保护方法
正确答案:B C D E
3、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的区别在于()。
(7.69 分)
A 转移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不一致,而变更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一致
B 转移登记属交易行为,需要缴纳税款,而变更登记不属于交易行为,故不需缴纳税款
C 转移登记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变更登记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D 转移登记是不动产权利转让行为,而变更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并未将权利转给他人
E 转移登记前后的权利客体形式不一致,而变更登记前后的权利客体形式一致
正确答案:A B D
4、下列物权中,属于主物权的有()。
(7.69 分)
A 质权
B 地上权
C 留置权
D 地役权
E 所有权
正确答案:B E
5、根据物权的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物权可分为()。
(7.69 分)
A 自物权
B 主物权
C 他物权
D 从物权
E 法定物权
正确答案:A C
6、下列对所有权特征的描述中正确的有()。
(7.72分)
A 所有权是一个整体的权利,其部分权能不能转移给他人行使
B 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可以依法排斥他人的非法干涉
C 所有权是一种最完整、全面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
D 法律不限制各项所有权的存续期间
E 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约定的方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
正确答案:B C D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