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依据和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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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常⽣活中,我们偶尔会听到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问题。

债权转让就是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第三⼈。

那么,债权⼈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债权⼈对债务⼈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实施了⼀定处分财产的⾏为3.债务⼈处分财产的⾏为已经发⽣法律效⼒4.债务⼈处分财产的⾏为有害于债权⼈的债权5.债务⼈与第三⼈主观上有恶意(⼀)债权⼈对债务⼈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

债权⼈⾏使撤销权时,债权⼈的债权已经有效成⽴,且不具有⽆效或可撤销的因素。

另⼀⽅⾯,债权必须在债务⼈的处分⾏为发⽣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

(⼆)债务⼈实施了⼀定处分财产的⾏为债务⼈处分财产⾏为是撤销权产⽣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使撤销权的必要。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条规定债务⼈处分财产的⾏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1、放弃到期债权。

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免除债务⼈的债务;2、⽆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三)债务⼈处分财产的⾏为已经发⽣法律效⼒1、如果债务⼈的⾏为并没有成⽴和⽣效,或者属于法律上当然⽆效的⾏为,或该⾏为已经被宣告⽆效等都不必由债权⼈⾏使撤销权。

2、财产已经或将要发⽣转移,债权⼈才能⾏使撤销权。

(四)债务⼈处分财产的⾏为有害于债权⼈的债权这是债权⼈撤销权构成的⼀个重要判定标准。

判断债务⼈的⾏为是否有害于债权,⼀般要从以下⼏个⽅⾯考虑:(1)债务⼈的⾏为是否导致其财产减少。

如果债务⼈的⾏为并未减少其财产,例如有充分对价的买卖、互易、租赁、借贷,则不构成有害于债权的⾏为。

(2)债务⼈财产的减少是否导致债务⼈⽆资⼒。

如果债务⼈之⾏为虽然导致其财产减少,但并未达到债务⼈没有清偿资⼒的程度,即⽆资⼒状态时,则不能说该⾏为有害于债权。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自知道撤销事由起几年内行使撤销权有效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自知道撤销事由起几年内行使撤销权有效

民法典规定债权⼈⾃知道撤销事由起⼏年内⾏使撤销权有效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对债务⼈作出损害债权⼈实现债权的⾏为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使⽤撤销权,撤销这种损害债权的⾏为,那么你知道民法典中债权⼈⾃知道撤销事由起⼏年内⾏使撤销权有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债权⼈⾃知道撤销事由起⼏年内⾏使撤销权有效债权⼈撤销权⾏使被限定在⼀年或者五年之内。

《民法典》第⼀百五⼗⼆条:有下列情形之⼀的,撤销权消灭: (⼀)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重⼤误解的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九⼗⽇内没有⾏使撤销权; (⼆)当事⼈受胁迫,⾃胁迫⾏为终⽌之⽇起⼀年内没有⾏使撤销权; (三)当事⼈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或者以⾃⼰的⾏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民事法律⾏为发⽣之⽇起五年内没有⾏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解释为:(1)债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应当⾏使撤销权,否则过了⼀年后,债权⼈的撤销权消灭。

这⾥的“应当知道”是指作为⼀般的债权⼈在该情况下都应该知道撤销事由的发⽣。

(2)如果债权⼈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债权⼈在债务⼈的处分财产的⾏为发⽣之⽇起五年内不⾏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也消灭。

也就是说,在前⼀规定不能适⽤情况下,才能适⽤后⼀层意思。

关于⼀年或者五年的性质问题,因撤销权实质上是⼀种形成权,对于形成权的⾏使期间通常⼀般是规定其为除斥期间,因此,五年是⼀个不变期间,⽽⼀年本⾝也是⼀个不变期间,只不过五年与⼀年的期间起算点有异。

五年期限的起算⾃财产处分之⽇起,⼀年期限的起算应从债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处分财产之⽇起算。

⼆、⾏使撤销权应具备哪些条件1、从客观⽅⾯看,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有使⾃⼰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为。

包括放弃到期债权、⽆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的⾏为发⽣在债权成⽴之后,并已经发⽣法律效⼒。

股权转让中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操作指引

股权转让中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操作指引

股权转让中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操作指引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债权人的权益必须得到保障。

当债权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提起撤销权之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旨在为债权人提供股权转让中撤销权之诉的操作指引,帮助债权人在面临侵权情况时能够有效行使自己的权益。

一、撤销权之诉的适用条件在进行股权转让中,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的条件如下:1. 存在合同违约情况: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合同双方需要约定明确的权益义务,若对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债权人权益带来实质性损害,债权人则可以行使撤销权之诉。

2. 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事实:债权人应能明确指出股权转让行为对自身权益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这包括未按约定支付债权本息、未履行担保义务等情况。

3. 撤销之诉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撤销权之诉的时间是有限制的。

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债权人应该尽快行使自己的撤销权。

二、撤销权之诉的操作步骤债权人在决定提起撤销权之诉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 收集证据:债权人应当妥善保存与股权转让合同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文件、付款凭证、担保文件等。

这些材料将成为债权人提起撤销权之诉的有力证据。

2. 寻求法律咨询:在提起诉讼之前,债权人应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诉讼的可行性。

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债权人法律建议,并协助起草诉状。

3. 编写诉状:根据律师的建议,债权人需撰写一份清晰而全面的诉状。

诉状中应包括股权转让违约事实、债权人权益受损的具体情况、撤销之诉的法律依据、损害的赔偿要求等。

4. 提交诉状:债权人将撰写完毕的诉状递交至法院,并按照法院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法院在受理诉状后,将安排开庭时间。

5. 出庭参加庭审:债权人应尽量出庭参加庭审,并提供和证明自己权益受侵害的证据。

如果债权人无法亲自到庭,应提前通知法院,并授权代理律师代为出庭。

6. 等待判决结果: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相应判决。

撤销权及其法律规定(3篇)

撤销权及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撤销权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对合同关系的影响。

撤销权是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可以撤销合同或者请求撤销合同。

本文将从撤销权的概念、法律规定、适用条件、行使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撤销权的概念撤销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特定条件下,依法撤销合同的权利。

撤销权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对合同关系的影响。

三、撤销权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撤销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①欺诈的;②胁迫的;③重大误解的;④显失公平的。

(3)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作为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法律,对撤销权的规定与《合同法》基本一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①欺诈的;②胁迫的;③重大误解的;④显失公平的。

(3)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遇到债权债务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和法律依据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是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这是一种对自我债权的保护,但是原有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很多问题也不清楚,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小编将为大家做出解释,请仔细阅读。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一)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按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立法目的衡量,这过于狭窄。

因该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维持在适当状态,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据此应得出结论:只要债务人的行为减少了责任财产,并害及到债权人的债权,均应成为撤销权行使的对象。

为此应通过目的性扩张的方法,补充进催告、诉讼上的和解、抵销等减少财产或增加财产负担的适法行为。

一种意见认为,债务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交付定金,充任保证人,亦可能减少其责任财产,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故应作为可撤销的标的。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

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

例如结婚、收养或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或承认等,不得撤销。

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法律行为,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财产上利益的拒绝行为,以不得扣押的财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标的。

拒绝赠与要约、拒绝第三人承担债务、抛弃继承权或遗赠等行为虽然以财产为标的,但它们均属未增加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并未减少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依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立法目的衡量,它们不宜属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的势力范围。

于此场合,债务人行为的自由更应受到尊重,换言之,这些财产上的拒绝行为不得被债权人撤销。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资力,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本旨得到满足。

撤销权_法律规定(3篇)

撤销权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撤销权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非违约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撤销权制度对于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出发,结合实际案例,对撤销权的概念、构成要件、行使程序以及法律效力等进行深入探讨。

二、撤销权的概念与特征1. 概念撤销权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情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的法定权利。

2. 特征(1)撤销权是一种法定权利。

撤销权的存在不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前提,而是由法律规定产生。

(2)撤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撤销权的行使会导致合同效力的改变,即合同被撤销后,合同关系消灭。

(3)撤销权具有时效性。

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在法定期间内进行,超过法定期间,撤销权消灭。

三、撤销权的构成要件1. 合同的订立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情形(1)欺诈: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

(2)胁迫:一方当事人以非法手段威胁对方当事人,使其陷入恐惧,从而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

(3)乘人之危: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困境,迫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

(4)重大误解:一方当事人因对合同内容理解错误,导致意思表示与真实意愿不一致。

2. 撤销权人须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撤销权人必须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包括合同中的主体和第三人。

3. 撤销权人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撤销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四、撤销权的行使程序1. 撤销权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申请撤销权人应当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申请。

2.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受理撤销合同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对撤销合同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撤销条件的,应当受理。

民法典合同编中的撤销权是什么

民法典合同编中的撤销权是什么

民法典合同编中的撤销权是什么民法典中规定,债权⼈⾏使撤销权,应当具备债权⼈须以⾃⼰的名义⾏使撤销权、对债务⼈存在有效债权、债务⼈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为、债务⼈的处分⾏为有害于债权⼈债权的实现等条件。

关于民法典合同编中对撤销权有哪些具体的规定的更多内容,接下来就跟店铺⼩编⼀起来看看相关的法律常识吧,希望⼩编能够帮助到您。

⼀、民法典合同编中的撤销权是什么1.撤销权的性质。

撤销权的⾏使必须依⼀定的诉讼程序进⾏,故⼜称废罢诉权。

债权⼈⾏使撤销权,可请求受益⼈返还财产,恢复债务⼈责任财产的原状,因此撤销权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

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不同,保全撤销权是债权⼈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与第三⼈之间已经⽣效的法律关系。

此种撤销权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其效⼒扩及到了第三⼈,⽽且其⽬的是为了维护债务⼈清偿债权的清偿能⼒。

⽽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并没有扩及到第三⼈、,其⽬的也是为了消除当事⼈之间意思表⽰的瑕疵。

2.撤销权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须以⾃⼰的名义⾏使撤销权。

(2)债权⼈对债务⼈存在有效债权。

债权⼈对债务⼈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为。

(4)债务⼈的处分⾏为有害于债权⼈债权的实现。

其中债务⼈减少财产的处分⾏为有:(1)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造成损害;(2)⽆偿转让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并且受让⼈知道该情形。

其中第(3)种处分⾏为不但要求有客观上对债权⼈造成损害的事实,还要求有受让⼈知道的主观要件。

当债务⼈的处分⾏为符合上述条件时,债权⼈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处分⾏为。

撤销权的⾏使范围以债权⼈的债权为限。

3.撤销权的⾏使期限。

撤销权⾃债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1年内⾏使。

⾃债务⼈的⾏为发⽣之⽇起5年内没有⾏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是怎么规定的(撤销权的概念及行使的条件)

撤销权是怎么规定的(撤销权的概念及行使的条件)

撤销权是怎么规定的(撤销权的概念及行使的条件)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概念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性质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

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其中一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

三、成立要件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

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

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

(一)客观要件《民法典》(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另外,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答孝长到期债权大地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

依规定,对于《民法典》第585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格7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撤销权案件的法律依据(3篇)

撤销权案件的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撤销权案件,是指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案件。

我国《民法典》对撤销权案件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下将从相关法律条文入手,对撤销权案件的法律依据进行详细阐述。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撤销权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第五百四十条:债务人无偿或者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合同关系的法律,其中对撤销权案件的法律依据也有所规定:(1)第一百零三条: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第一百零四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规范公司行为的法律,其中对撤销权案件的法律依据也有所规定:(1)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2)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依据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八条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九条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第七十五条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可以⾏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通常来说,在债务债权关系中,债权⼈都有⽐较⼤的权利,⽐如撤销权。

那么,债权⼈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撤销权呢如果您对此感到⼗分好奇或困惑的话,那就看看下⾯由店铺的⼩编针对这⼀问题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债权⼈可以⾏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般来讲包括以下⼏种情形下,债权⼈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使撤销权:1、债务⼈⽆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2、债务⼈放弃到期债权的;3、债务⼈放弃未到期债权的;4、债务⼈与次债务⼈恶意延长履⾏期限的;5、债务⼈放弃担保物权的;6、债务⼈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7、债务⼈以明显的⾼价收购财产的;8、债务⼈以⾃⼰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9、其他损害债权⼈利益的情形。

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规定《合同法》第五⼗五条有下列情形之⼀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没有⾏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或者以⾃⼰的⾏为放弃撤销权。

《合同法》第七⼗四条因债务⼈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偿转让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为。

债务⼈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并且受让⼈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也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为。

撤销权的⾏使范围以债权⼈的债权为限。

债权⼈⾏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由债务⼈负担。

《合同法》第七⼗五条撤销权⾃债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使。

⾃债务⼈的⾏为发⽣之⽇起五年内没有⾏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合同法》第⼀百九⼗⼆条受赠⼈有下列情形之⼀的,赠与⼈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或者赠与⼈的近亲属;(⼆)对赠与⼈有扶养义务⽽不履⾏;(三)不履⾏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的撤销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起⼀年内⾏使。

《合同法》第⼀百九⼗三条因受赠⼈的违法⾏为致使赠与⼈死亡或者丧失民事⾏为能⼒的,赠与⼈的继承⼈或者法定代理⼈可以撤销赠与。

债权人撤销权指导案例

债权人撤销权指导案例

债权人撤销权指导案例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和作用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或其他特定情况下,可以主张撤销债务合同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可以使债务合同失效,恢复当事人原来的权利地位。

债权人撤销权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经济秩序和促进信用活动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债权人撤销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债权人的权益,防止债务人通过欺诈行为逃避债务责任; 2.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信用秩序,减少经济风险;3. 增加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博弈平衡,促进合同的履行和兑现。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依据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债务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违约行为; 2.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情况下,例如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条件不满足; 3. 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况,例如债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

三、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债务人存在违约行为,例如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提供虚假信息等; 2. 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使得债权人无法获得合同约定的权益; 3. 债权人必须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超过期限则失去行使权利; 4. 债权人要向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表示要行使撤销权,确保债务人有知情权。

四、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程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债权人收到债务人的违约行为通知后,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以证明债务人确实存在违约行为; 2. 债权人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向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表示要行使撤销权,并要求债务人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 3. 若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债务合同的撤销,恢复原来的权益地位。

五、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和效果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力和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将失效,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2. 债权人可以追偿已经支付给债务人的应付款项,还可以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3. 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追偿损失,例如要求债务人赔偿违约金、支付逾期利息等。

撤销权法律规定(3篇)

撤销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撤销权,作为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撤销权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条件、程序和后果,以确保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能够有效地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将从撤销权的概念、适用条件、行使程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撤销权的概念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实施的特定行为可能危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一种权利。

撤销权的行使,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三、撤销权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至第五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撤销权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债务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对象必须是债务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包括合同、赠与、放弃债权等。

2. 行为具有可撤销性:债务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必须具有可撤销性,即该行为在法律上本应有效,但由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使得债权人对该行为产生误解或者被迫接受。

3. 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必须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

4. 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已经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四、撤销权的行使程序1. 债权人提出撤销权行使请求: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权行使请求,并提交相关证据。

2. 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请求后,应当及时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 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在审理撤销权案件时,应当调查取证,查明债务人的民事行为是否具有可撤销性。

4. 判决撤销: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债务人的民事行为具有可撤销性,且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判决撤销该行为。

5. 执行判决:判决撤销债务人行为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判决,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五、撤销权的法律后果1.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经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债务人行为后,该行为自始无效,债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的撤销权《合同法》规定:“因债务⼈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偿转让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为。

债务⼈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并且受让⼈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也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为。

对于撤销权,⼤家了解多少呢?店铺⼩编将在下⽂为您详细讲解,欢迎阅读!债权⼈的撤销权债权⼈撤销权,是指债权⼈对于债务⼈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债权⼈撤销权⾏使的效⼒从合同法解释第25条“债权⼈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主张的部分进⾏审理,依法撤销的,该⾏为⾃始⽆效”的规定看,撤销权的效⼒即为使得债务⼈与第三⼈之间的处分财产的法律关系归于⽆效。

具体表现为:1、对债务⼈的效⼒。

债务⼈的诈害⾏为⾃始⽆效后,其与第三⼈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有之状态。

2、对受益⼈的效⼒。

对直接受益⼈⽽⾔,诈害⾏为被撤销后,其负有将因⽆效⾏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的义务;对转受益⼈⽽⾔,视主观过错之情形⽽定,善意的转受益⼈的权利受法律的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其不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3、对债权⼈的效⼒。

因为撤销权为形成权,债务⼈的⾏为归于⽆效后,其产⽣的法律后果是受益⼈将⽆效⾏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并做为债务⼈责任财产,对全部的债务进⾏担保。

债权⼈不能请求受益⼈向⾃⼰返还。

如债权⼈对债务⼈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拒绝履⾏时,债权⼈可以申请法院对恢复原状之责任财产或受益⼈拒绝返还的脱逸财产强制执⾏,以实现其到期债权,不必再借助代位权的诉讼。

⽽对其他债权⼈⽽⾔,债权⼈撤销权⾏使产⽣的法律后果是债务⼈的⾏为归于⽆效,并使其脱逸的财产恢复责任财产上的地位。

此时,恢复的脱逸财产与债务⼈原有的财产作为对全体普通债权⼈的担保。

从理论上讲,全体普通债权⼈包括⾏使撤销权的债权⼈,在债务⼈全部责任财产范围内(包括⾏使撤销权的债权⼈取回的财产),按⽐例平等受偿。

撤销权案件的法律规定(3篇)

撤销权案件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撤销权案件是指当事人基于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已经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合同的行为。

撤销权是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旨在维护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对撤销权案件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撤销权的适用范围1. 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 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撤销权的行使1. 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 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撤销权的行使主体为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受损害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3.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撤销权的效力1. 撤销权的成立撤销权的成立,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为准。

2. 撤销权的效力范围撤销权的效力范围限于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

3. 撤销权的行使后果撤销权的行使,导致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五、撤销权案件的诉讼程序1. 起诉撤销权案件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立案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撤销权案件,应当立案。

3. 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撤销权案件,当事人有权陈述意见,提供证据。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债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现实⽣活中,债权⼈往往因为⼀些原因,防⽌⽋债⼈的责任减少,造成⾃⼰财产的损失⽽⾏使债权⼈撤销权。

那么债权⼈撤销权构成的要件有哪些呢?⾏使的效⼒⼜是什么呢?接下来店铺⼩编给⼤家做解答。

⼀、债权⼈撤销权的成⽴要件有以下⼏点:1.客观要件:A、债务⼈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为。

包括⽆偿和有偿,具体⾏为有:①赠与他⼈财产②⾮正常压价③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④放弃债权B、债务⼈的处分⾏为害及债权⼈的债权实现。

C、该处分⾏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为,⾝份⾏为即使导致债务⼈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撤销。

D、该处分⾏为必须已经发⽣法律效⼒。

2.主观要件:存在恶意。

所谓恶意,是指债务⼈明知其处分财产的⾏为将导致其⽆⾜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有害于债权⼈的债权,⽽仍然实施该⾏为。

A、若为⽆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

B、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

3.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

⼆、债权⼈撤销权的⾏使(1)由债权⼈以⾃⼰的名义采取起诉的⽅式⾏使。

(2)债权⼈依照《民法典》第538、540条规定提起诉讼时,以债务⼈为被告,⼈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或受让⼈为第三⼈。

(3)撤销权的⾏使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债权为限。

(4)撤销权存在的除斥期间。

撤销权⾃债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使。

⾃债务⼈的⾏为发⽣之⽇起五年内没有⾏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债权⼈撤销权⾏使的效⼒(1)债权⼈:债权⼈有权要求法院撤销债务⼈处分财产的⾏为。

(2)债务⼈:A、债务⼈的⾏为⼀经被撤销,视为⾃始⽆效。

B、承担债权⼈⾏使撤销权的必要费⽤。

(3)受益⼈或受让⼈:A、应返还所受让的财产;B、若其为恶意,也应适当分担费⽤。

以上就是店铺⼩编收集理事的关于“债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内容,债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分客观要要件和主观要件两种。

如果读者遇到类似债权⼈撤销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店铺咨询。

民法典中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民法典中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民法典中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债权人可以行使他的撤销权来撤回他所许诺的债权。

在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是被认为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债权保护制度,并且它可以在许多不同的情况下被行使。

此外,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也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这些效果都是需要债权人十分清楚的。

下文将详细探讨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和其相关的法律效果。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民法典规定,当债权人为了保全自身的利益,行使撤销权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存在过错。

债务人必须存在过错,才能成为债务人撤销权的行使前提条件。

具体而言,这个过错主要是指债务人在签订合同或承诺债务时,使用欺诈、胁迫、威胁、诱骗、错误或者误导等手段,导致债权人在行使他的意愿时,被迫做出不利于自己的承诺。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便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保护自己的利益。

2、存在权利受到损害。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必须证明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

具体而言,这个损害指的是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做了一些不利于自己的承诺,进而导致了自己权利的受损。

例如,当债务人存在欺诈行为时,债权人可能被迫签订了不利于自己的合同,当这个合同履行不了时,债权人的权利便会受到损害。

3、存在合法的申请。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必须进行书面申请并提交所需的证据材料。

如果债权人没有提出书面申请,或者没有提供必需的证据,那么他的债权人撤销权将无法行使。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效果债权人撤销权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债权保护手段,因为它可以使债权人保护自己的利益,并追回被欺诈或误导的财产。

当债权人满足行使条件时,他可以行使撤销权并得到以下的法律效果:1、合同或承诺自始无效。

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相关的合同或债务承诺将自始无效。

这意味着双方都不能在已经撤销的合同基础上再次进行交易或达成协议,如果需要进行交易,必须再次达成新的协议。

2、债权人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价款或给予其他补偿。

当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后,他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价款或给予其他补偿。

民法典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果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果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债权⼈撤销权⾏使效果有哪些规定债权⼈撤销权是债权⼈的⼀种权利,当债务⼈有⽆偿转让财产、以低于市场价格⾏为转让财产等的⾏为时,对债权⼈债权实现造成损害的,债权⼈可以⾏使撤销权,那么民法典的债权⼈撤销权⾏使效果有什么规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债权⼈撤销权⾏使效果有哪些规定债务⼈影响债权⼈的债权实现的⾏为被撤销的,⾃始没有法律约束⼒。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撤销权⾏使】债务⼈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受让他⼈财产或者为他⼈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的债权实现,债务⼈的相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为。

第五百四⼗条【债权⼈撤销权⾏使范围以及必要费⽤承担】撤销权的⾏使范围以债权⼈的债权为限。

债权⼈⾏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由债务⼈负担。

第五百四⼗⼀条【债权⼈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债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使。

⾃债务⼈的⾏为发⽣之⽇起五年内没有⾏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条【债权⼈撤销权⾏使效果】债务⼈影响债权⼈的债权实现的⾏为被撤销的,⾃始没有法律约束⼒。

⼆、债权⼈撤销权成⽴条件有哪些1、债权⼈撤销权的成⽴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所为的⾏为是否有偿⽽有所不同。

2、撤销权成⽴的客观要件为债务⼈实施了危害债权的⾏为。

该要件包含以下意思:(1)债务⼈须于债权成⽴后实施⾏为。

(2)债务⼈的⾏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为。

债务⼈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为(如放弃受遗赠),不得撤销。

(3)须债务⼈的⾏为有害债权。

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的⾏为⾜以减少其⼀般财产⽽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

3、主观要件:债权⼈撤销权成⽴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与第三⼈主观上有恶意。

对于撤销权的主观要件,依债务⼈所为的⾏为是有偿或⽆偿⽽有所不同。

行使撤销权的法条有哪些

行使撤销权的法条有哪些

⾏使撤销权的法条有哪些撤销权是指债权⼈在债务⼈放弃对第三⼈的债权、⽆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有害于债权⼈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作为法律对债权⼈利益的⼀种保护制度,撤销权案件在民事诉讼中越来越多见。

通过撤销债务⼈恶意减少⾃⼰财产规避对债权⼈还债义务的⾏为,能够有效维护交易安全。

当然,债权⼈提起撤销权之诉须满⾜法定条件。

接下来店铺⼩编为您介绍规定⾏使撤销权的法条。

⼀、撤销权是什么?撤销权,是指因债务⼈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并且受让⼈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也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为。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五百三⼗⼋条规定:“因债务⼈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偿转让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为。

债务⼈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造成损害,并且受让⼈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也可以请求⼈民法院撤销债务⼈的⾏为。

撤销权的⾏使范围以债权⼈的债权为限。

债权⼈⾏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由债务⼈负担。

”第五百四⼗⼀条规定:“撤销权⾃债权⼈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起⼀年内⾏使。

⾃债务⼈的⾏为发⽣之⽇起五年内没有⾏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债权⼈撤销权⾏使的效⼒债权⼈撤销权的⾏使,其撤销的效⼒依判决撤销⽽发⽣效⼒。

其效⼒及于债务⼈、受益⼈及债权⼈。

对于债务⼈,债务⼈的⾏为⼀经被撤销,视为⾃始⽆效。

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对于受益⼈,已受领债务⼈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

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

受益⼈已向债务⼈⽀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对于债权⼈,⾏使撤销权的债权⼈得请求受益⼈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

但是撤销权的⾏使,其效⼒及于全体债权⼈。

由受益⼈返还的财产为债务⼈的所有债权的⼀般担保。

因此⾏使撤销权的债权⼈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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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依据和方法有哪些?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依据和方法
(一)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了在3种情形下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1、债务人放弃其已经到期的债权;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债务人在低价转让时尚有未清偿的债务的。

(二)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方法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应注意如下5个问题:
1、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并可以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

2、应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请求额不得超过债权人的债权。

4、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有过错的受益人或受让人应当分担。

5、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债权人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文章选自:催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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