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饭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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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饭卡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饭卡发放、使用及用餐管理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食堂刷卡设备的业务管理、饭卡的办理、餐费补助明细统计上报等。
财务部:负责对员工充值款项的审核、收支和结算。
四、管理办法
(一)、饭卡的办理及回收.
1、由综合管理部在新员工7个工作日后首次办卡(考勤卡即饭卡);
2、员工离职时需将饭卡(考勤卡)交还至综合管理部, 离职后饭卡内金额不提现,金额归零。没上交饭卡的将扣除5元工本费。
(二)、饭卡充值
1、在职员工充值:财务部每月18日,根据售饭系统中的员工名单发放餐费补贴200元/月;同时出具本月的充值清单及上月消费清单,经财务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
2、新职工开卡充值:新职工报到时,由综合管理部出具新员工餐费补助明细,观察期7个工作日内凭有效饭票就餐,7个工作日之后予以办卡;每月上旬入职新员工从第8个工作日起至18号之间按实际工作天数充值餐费补贴(平均8元/天),18号之后按200元/月充值;每月下旬入职新员工从第8个工作日起至次月18号之间按实际工作天数充值餐费补贴,次月18号之后按200元/月充值;
3、待离职人员充值:在每月充值日期18号之后提出离职的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充值,消费超出充值金额部分自付现金;若未到离职时间中途离职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如超前消费了充值金额的,超出部分金额将直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其他充值:根据实际用餐情况,公司人员除每月的200元饭贴外,可自行决定充值金额消费或现金消费,单次充值,每次不得少于50元,卡内余额仅供食堂消费,不得提现;
5、外来人员就餐:由负责接待的负责人来综合管理部领饭票,并由食堂管理人员留底,交由财务部结算;
(三)、饭卡挂失与补办
1、使用过程中,要求爱惜使用,妥善保管;
2、饭卡丢失后,饭卡持有人应及时至综合管理部报失,并补办新卡;
3、饭卡丢失后补办按工本费5元/张收取;
4、因个人原因导致饭卡折损无法使用,本人携带原饭卡至综合管理部补办,同时承担补卡费用5元/张;
5、饭卡补办时,办卡处将电脑显示余额全部转移至新饭卡上。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2013年5月19日起执行,并在试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