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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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幻灯片PPT课件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业委会委员终止职权的的机构:业主大会,或 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
业委会委员终止职权的行为:(一)以书面方式 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拒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三)业主委员会过半数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 上业主提议撤销其委员资格的; (四)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拒付物业服务 费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约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行 为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 员的。
业主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由三人以上单数组 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管理规约内容: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 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 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 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 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物业管理活动的政府管理机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业主的定义: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 解析:通常我们所说的业主其实是物业的使用人,但在履行被选 举权时必须是符合此处规定的业主。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接受服务、监督物业企业履行合同, 缴纳服务费;提出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遵守规 约、规则;参加业主大会、选举监督业委会委员,遵守业主大会、业 委会的决定;对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有监督和知情权,遵守 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的规章制度;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缴纳 专项维修资金。 解析:业主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业主不可以以放弃权力而不 履行义务;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收入来自业主的缴纳,物业企业要在 物业管理活动中摆正位置,接受业主监督,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2024年度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

2024/3/24
及时修订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新形势、新要 求,保持法律法规的时效性和前瞻性。
27
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市场准入机制 ,严格审核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 ,确保物业管理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 性。
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专 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和隐患,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和社区 的安全稳定。
完善物业管理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 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服务质 量差的企业进行惩戒和曝光,促进行 业自律和优胜劣汰。
2024/3/24
28
提高业主自治意识和能力
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建 设和指导,推动业主自治组织的 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提高业主
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2024/3/24
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活动,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法律 法规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业主的
3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实 施业主大会的决定。
2024/3/24
8
物业服务合同制度
2024/3/24
物业服务合同的定义和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 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 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提出物业管理纠纷的预防措施,如完善合同条款、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沟通协商等,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15
04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热点问题探讨
2024/3/24
16
业主大会决策效力问题
01
业主大会的成立与运作规范
探讨业主大会的成立条件、程序及运作规范,确保业主大会的合法性和
物业管理条例讲座(共 39张PPT)

1、物业管理条例产生的制度沿袭
1.3 物业管理条例配套的示范文本 与《物业管理条例》配套的《业主大会规程》、《业主临时公 约(示范文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管理招 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物业 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示范文本也已经陆续公布施行。
2、《物业管理条例》关联法规
物业的使用维护----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节录)(1989年11月21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l2月4日) 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1994年6月l6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002年3月5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理解适用问题的批复(2003年 10月17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1998年5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4年6月7日)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1998年3月12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 《业主大会规程》(2003年6月26日)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2004年9月6日) 《建设部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房改售房与物业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 (1997年8月29日)
2、《物业管理条例》关联法规
3
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04年9月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6月26日)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1991年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
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pptPPT19页

33、如果惧怕前面跌宕的山岩,生命 就永远 只能是 死水一 潭。 34、当你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 ,睁大 眼睛, 千万别 眨眼!你会看到 世界由 清晰变 模糊的 全过 要融化 的,也 许是用 眼泪的 方式。
35、不要以为自己成功一次就可以了 ,也不 要以为 过去的 光荣可 以被永 远肯定 。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ppt
31、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 穿。(名 言网) 32、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 的牢骚 ,这是 羊群中 的瘟疫 ,我不 能被它 传染。 我要尽 量避免 绝望, 辛勤耕 耘,忍 受苦楚 。我一 试再试 ,争取 每天的 成功, 避免以 失败收 常在别 人停滞 不前时 ,我继 续拼搏 。
35、不要以为自己成功一次就可以了 ,也不 要以为 过去的 光荣可 以被永 远肯定 。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ppt
31、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 穿。(名 言网) 32、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 的牢骚 ,这是 羊群中 的瘟疫 ,我不 能被它 传染。 我要尽 量避免 绝望, 辛勤耕 耘,忍 受苦楚 。我一 试再试 ,争取 每天的 成功, 避免以 失败收 常在别 人停滞 不前时 ,我继 续拼搏 。
2024物业管理条例PPT

第三章节
前期物业管理
The user can demonstrate on a projector or computer, or print the presentation and make it into a film to be used in a wider field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 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 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总则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 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 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 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03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
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培训ppt课件

2
新版《条例》新增亮点
新版《条例》修订后增加很多亮点,这些新增亮点毫无顺序地分布 在新版《条例》的各个部分,为了便于大家理解,风险控制部按照如下 顺序就新增亮点为大家做简要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 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章 物业管理与服务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划分 已投入 • 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使用未 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予以划定。
划分 已划定 •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 的调整 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方法
10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
2、物业管理用房方面 (1)物业用房配置(单位: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无偿配置,新建的物业,建设单位按照总 建筑面积一定比例配置物业用房,并且要符合以下要求:
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和昌物业 风险控制部 2017年10月26日
1
序言
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版《河南省 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版《条例》),新版 《条例》于2017年9月30日公布,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
与旧版《条例》相比,新版《条例》做了大 幅度修订,修改部分达到100多处,和老条例相比, 新条例新增内容达到一半以上,从原来的52条增至 95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 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代表大 会履行与业主大会相同的职责。
8
新版《条例》新增亮点
新版《条例》修订后增加很多亮点,这些新增亮点毫无顺序地分布 在新版《条例》的各个部分,为了便于大家理解,风险控制部按照如下 顺序就新增亮点为大家做简要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 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四章 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章 物业管理与服务 第六章 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划分 已投入 • 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使用未 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予以划定。
划分 已划定 •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 的调整 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方法
10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
2、物业管理用房方面 (1)物业用房配置(单位: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无偿配置,新建的物业,建设单位按照总 建筑面积一定比例配置物业用房,并且要符合以下要求:
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和昌物业 风险控制部 2017年10月26日
1
序言
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版《河南省 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版《条例》),新版 《条例》于2017年9月30日公布,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
与旧版《条例》相比,新版《条例》做了大 幅度修订,修改部分达到100多处,和老条例相比, 新条例新增内容达到一半以上,从原来的52条增至 95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 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代表大 会履行与业主大会相同的职责。
8
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PPT课件

3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一)
业主定义: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要点归纳:
✓ 接受和享有服务 ✓ 建议权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知情权 ✓ 监督权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二)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义务归纳 ✓ 遵守法律法规 ✓ 遵守约定 ✓ 执行合同 ✓ 遵守公众规章制度 ✓ 执行共同事务决定
7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五)
业主大会议事形式:集体讨论和表决
业主大会的召开效力:须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的表决效力:
✓ 一般事宜的表决效力:在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情况下,须有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50%以上表决通过
✓ 重大事宜的表决效力:涉及公约、议事规则、选(解)
聘物业企业、专项基金等均须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法规类别及颁布实施时间
法规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 号《物业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颁布日期:2003年6月8日国务院第9次常务 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
实施日期: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修改〈物业管理条例〉
10月1日施行
2
第一章 总则
内容
出的决定不合理时,业主该怎么办?修改后的条文,赋予了被侵害权益业主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业 主可以以个人名义对业委会的决定进行起诉,只要有不合理的地方,都有权提出申请,将其取消。这 样做,更有利于保护个人权益。
修改四:严格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 修改条文:明确《物权法》对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就是“面积”加上“人数”。 [点评]:修改后,业主大会对“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这两项事项作决定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1以7 上的 业主同意,规定得更加严格。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一)
业主定义: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要点归纳:
✓ 接受和享有服务 ✓ 建议权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知情权 ✓ 监督权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二)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义务归纳 ✓ 遵守法律法规 ✓ 遵守约定 ✓ 执行合同 ✓ 遵守公众规章制度 ✓ 执行共同事务决定
7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五)
业主大会议事形式:集体讨论和表决
业主大会的召开效力:须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的表决效力:
✓ 一般事宜的表决效力:在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情况下,须有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50%以上表决通过
✓ 重大事宜的表决效力:涉及公约、议事规则、选(解)
聘物业企业、专项基金等均须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法规类别及颁布实施时间
法规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 号《物业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颁布日期:2003年6月8日国务院第9次常务 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
实施日期: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修改〈物业管理条例〉
10月1日施行
2
第一章 总则
内容
出的决定不合理时,业主该怎么办?修改后的条文,赋予了被侵害权益业主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业 主可以以个人名义对业委会的决定进行起诉,只要有不合理的地方,都有权提出申请,将其取消。这 样做,更有利于保护个人权益。
修改四:严格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 修改条文:明确《物权法》对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就是“面积”加上“人数”。 [点评]:修改后,业主大会对“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 设施”这两项事项作决定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1以7 上的 业主同意,规定得更加严格。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ppt课件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学习
1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依据及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007年8月26日 修订
2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依据及背景
–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从2011年7月底经过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会议三次审议 ,通过几十次大小座谈会,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21 个市(州)人大常委会,以及省级相关部门、专家、社会人士的意 见。
筹备组的职责(第二十三条) ➢ 筹备组工作经费和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经费应当由建设单位承 担。
业主大会的职责(第二十四条) ➢ 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并选 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是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的必要条件。
17
《条例》对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规定
管理规约的内容和约束力(第二十五条) ➢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业主表决权,细化计票规则(第十九条 )
建设单位
一个专有部门
一人
一票
一人拥有 多个专有部门
15
《省条例》规定的主要问题
规范业主大会的筹备,尊重民意,防止拖延(第二十条、第二十 一条)
建设单位
已交付10%业主
书面申请
申 请 条 件
街道办
交付面积
交付已满两年 前期物业服务
套数达50% 或 且总套数20% 或 合同解除或到期
专业经营单位应负责专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第七十二条)
专业 设施设备
12
建设单位
竣 工 移 交
专业经营单位
委托物业公司 支付报酬
维修 养护 更新 管理
1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依据及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2007年8月26日 修订
2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依据及背景
–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从2011年7月底经过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会议三次审议 ,通过几十次大小座谈会,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21 个市(州)人大常委会,以及省级相关部门、专家、社会人士的意 见。
筹备组的职责(第二十三条) ➢ 筹备组工作经费和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经费应当由建设单位承 担。
业主大会的职责(第二十四条) ➢ 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并选 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是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设立的必要条件。
17
《条例》对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规定
管理规约的内容和约束力(第二十五条) ➢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业主表决权,细化计票规则(第十九条 )
建设单位
一个专有部门
一人
一票
一人拥有 多个专有部门
15
《省条例》规定的主要问题
规范业主大会的筹备,尊重民意,防止拖延(第二十条、第二十 一条)
建设单位
已交付10%业主
书面申请
申 请 条 件
街道办
交付面积
交付已满两年 前期物业服务
套数达50% 或 且总套数20% 或 合同解除或到期
专业经营单位应负责专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第七十二条)
专业 设施设备
12
建设单位
竣 工 移 交
专业经营单位
委托物业公司 支付报酬
维修 养护 更新 管理